論精神損害賠償制度及其完善
摘要 精神損害賠償制度的出現和不斷表明了文明的發展已經達到一個嶄新的程度,隨著社會的發展,物質生活日益豐富,人們更加注重精神領域的`生活質量,民事主體因其人身權利受到侵害而要求侵權人通過財產賠償方式進行救濟的民事制度已得到世界各國的普遍認同,我國的精神損害賠償制度仍存在嚴重的缺陷,進一步完善具有特色的精神損害賠償制度,以更好地保護當事人的正當權益,已成為當前法學界和司法實踐中的一個焦點,精神損害賠償制度的確立不是從商品的角度為人格標價,而是從法制經濟的角度為人格樹立尊嚴,完善具有中國特色的精神損害賠償制度,對進一步貫徹依法治國的指導思想,有效地制止侵權行為,充分保護當事人的人格權益,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論精神損害賠償制度及其完善】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