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電子商務環境下旅游者利益保障研究
電子商務拓展了原有企業的經營方式和經營范圍,沖破了企業與企業、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傳統交易方式,這對于降低企業交易用度,減少消費者時間、金錢的付出等都具有積極的意義。但在體驗和享受電子商務帶來的便利和諸多利益的同時,也要關注其存在的題目和不足,消費者的利益保障題目便是其中重要的題目。 旅游電子商務的興起與旅游者利益保障題目的提出 隨著現代科技和信息產業的發展,以突破時空限制、進步旅游交易效率和最大限度地整合國內外旅游信息資源為標志的嶄新商務模式即旅游電子商務,正在全球蓬勃興起。據國家旅游局的統計,2005年國內網上年旅游交易額已達到40~50億元人民幣,約占所有互聯網電子商務總量的20%,預計未來比重還將提至30%。然而在電子商務***的同時,也應清楚地熟悉到這種新的交易方式在給旅游者帶來便利及本錢節約,也使旅游者的正當利益更易受到損害,具體體現在: 旅游電子商務尚處于起步階段,雖發展迅速,但在網絡環境和信息技術方面仍不成熟,在進行交易和網上結算時,旅游者的個人信息資料輕易被泄露和竊取! ‰娮由虅障嚓P政策法規相對滯后,再加上旅游電子商務企業經營治理的特殊性,使其在現時期不在我國旅***政治理部分的管轄范圍之內,從而缺乏有效的市場監管! ⌒碌慕灰追绞较,交易各方關系的復雜性,使得旅游者在利益受到侵害時,常處于投訴無門或得不到有效、及時處理的困境,這不僅使得旅游者的正當權益得不到維護,而且也成為旅游業和電子商務持續健康發展的桎梏。 因此,研究電子商務環境下旅游者的利益保障題目便成為維護旅游者利益,引導我國旅游電子商務健康發展確當務之急。 電子商務環境下各方利益關系與旅游者利益保障題目 旅游者利益保障題目,主要是指當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利益受到侵害時,如何通過投訴等來維護自己的正當利益,具體包括投訴“誰”、向“誰”投訴、通過何種方式和程序投訴等。作為一種新的交易方式,電子商務使交易各方的關系變得復雜,研究電子商務環境下旅游者利益保障題目必須要對交易各方的關系進行重新界定,明確其責、權、利。本文以旅游服務供給企業(如飯店、餐館、旅游景區、交通企業等)、旅游中介機構(如旅行社、旅游電子商務公司等)和旅游者為主體,對傳統交易方式和電子商務交易方式下三方利益關系與旅游者利益保障題目進行比較分析! 。ㄒ唬﹤鹘y交易方式下各方利益關系與旅游者利益保障分析 在傳統交易方式下,作為中介機構的旅行社通過與飯店、旅游景區及旅游交通公司等訂立合同,將其產品與配套服務組合成自身產品(旅游線路)提供給旅游者。在這種情形下,旅行社與飯店、旅行社與旅游者之間均為買賣合同關系。而旅游服務供給企業則按照合同約定標準向旅游者提供產品和服務,與旅游者并無直接的買賣關系! 「鶕F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旅行社治理條例》和《旅行社治理條例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動過程中,不論是旅行社還是服務供給企業的原因導致其正當權益受到侵害的,如提供的房間、餐飲、交通工具及服務標準等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旅游者可按照相關法規的規定,按照一定的程序,通過監視電話、書面材料等方式,向與其簽訂買賣合同的旅行社所在地的旅游質量監視治理部分提出投訴,由受理投訴機構按照相關規定對旅行社進行處理。因服務供給企業方面原因導致旅游者和旅行社利益受損的,旅行社可依據合同向其追償。對旅游過程中導游、司機等原因導致旅游者利益受損的,旅游者也可直接向旅行社投訴來維護自身利益。 。ǘ╇娮由虅战灰追绞较赂鞣嚼骊P系與旅游者利益保障分析 旅游電子商務的迅速興起,逐步弱化了旅行社提供信息和代理等的職能,并根據個人的需求完成線路的設計和產品的預定! 1.委托—代理情況。在電子商務環境下,一些服務供給企業為擴大著名度,進步市場占有率,委托旅游電子商務公司利用網絡資源代理其產品(客房、餐飲、車船機票等)的銷售。電子商務公司在旅游服務供給企業委托權限內,以服務供給企業的名義進行產品的信息提供和銷售活動,并按照合同約定提取一定比例的傭金,屬于委托合同。依據《合同法》對委托合同的有關規定,旅游者通過電子商務公司預訂旅游產品(如客房、餐飲和車船機票等)并經確認后,若出現旅游者無房可住、無法登乘交通工具或產品服務達不到約定標準等侵害旅游者權益的現象,旅游者可通過投訴熱線、書面材料等向旅游質量監視治理部分對作為委托方的旅游服務供給企業進行投訴,以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 2.委托—行紀情況。電子商務公司不僅可以代理部分旅游產品的銷售,一些有實力的在線公司還將一些服務供給企業某一時段內部分產品的使用權買斷,在委托權限內,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旅游產品的銷售業務,即行紀。在這種情形下,若出現旅游者權益受損現象時,依據《合同法》對行紀合同的有關規定,旅游者應投訴旅游電子商務公司,但應向“誰”投訴以及通過何種方式和程序投訴還是不明確的。 由上述分析可知,在電子商務環境下,電子商務公司一般是在旅游企業的委托下,代理或行紀旅游企業的相關業務。在委托代理情況下,旅游者可通過旅***政治理部分來維護自身利益,但由于旅游企業與電子商務企業之間關系的復雜性,再加上電子商務違規后的調查取證和電子合同的鑒定困難等原因,使得旅游者雖有處投訴,但卻得不到有效和及時的處理;在委托行紀情況下,由于有關電子商務法規滯后,缺乏行之有效的監管制度和同一的監管機構,使得旅游者在利益受到侵害后,處于投訴無門的境地。 電子商務環境下旅游者利益保障的對策 在電子商務交易方式下各方利益關系不僅有別于傳統交易方式,即使同在電子商務環境下,其各方利益關系也是不同的,而且隨著旅游電子商務的迅猛發展,會有更多的新的利益關系表現形式出現。對這些新的利益關系應進行具體分析,明確各方利益關系,依據上述分析,本文從三個方面提出應對電子商務環境下旅游者利益保障題目的對策! 〖涌祀娮由虅樟⒎,完善相關旅游法規。缺少相應電子商務政策法規的支持、引導和規制是導致我國現階段旅游電子商務市場秩序混亂、競爭力不強、著名度低、不正當競爭以及消費者利益受損等題目的癥結所在。因此,加快電子商務立法是當前工作的重點,這需要各治理部分(***、工商治理、金融、稅收等)通力協作,以促進扶持為出發點,推動相關政策法規的出臺、修訂和完善,為國內旅游電子商務企業提供良好的法律環境。同時,旅***政治理部分也應積極應對電子商務給旅游業帶來的機遇和挑戰,將傳統的行政治理職能融進到電子商務發展的時空環境中,深進分析新的交易方式下各方利益關系,對現有旅***業法律法規進行修訂和完善,從而為旅游者的利益保障提供法律依據! 〖訌娐糜坞娮由虅盏氖袌霰O管,同一組織協調。目前,對旅游電子商務的監管涉及到如***、旅游、工商、金融、稅收等諸多回口部分,由于缺乏同一的組織協調,各部分各自為政、彼此權責不明確。這種直線職能式的監管模式造成了各回口治理部分的職能交叉,既增加了政府的治理本錢,又不能有效地保護旅游者利益,是造成現階段對旅游電子商務市場監管不力的主要原因。因此,在現階段加強對旅游電子商務監管,首要的工作就是要理順治理體制,確定一個兼顧各方利益的總體監管思路。筆者以為,對旅游電子商務的監管必須在聯合國《電子商務規范法》和我國《電子商務總體發展框架》下進行,并充分發揮旅***政治理部分在其中的行業監視治理職能。即由***對旅游電子商務的整個層面進行綜合監管,主要是制定相應法規政策和加強技術層面上的監管,而交易活動體系中涉及登記注冊、稅收、金融等具體點的治理仍由各職能部分在法律不斷完善的條件下監管。此外,還應考慮到有些旅游電子商務企業從事的業務范圍和旅行社是相同的,因此可鑒戒對旅行社的監管辦法,通過立法要求其交納和旅行社一樣多的保證金,并對它們的業務經營進行必要的、規范化的行業監視! ≡O立網上投訴點,實行多部分聯合虛擬辦公。網上產生的題目在網上投訴也許是對旅游者投訴和政府治理來說本錢最低、速度最快的一種方法。應根據對旅游電子商務的監管模式,設立相應的網上投訴站點,進步投訴處理效率。為更好地解決旅游者的利益保障題目,還應改變各回口治理部分各自為政的傳統做法,變職能導向為任務導向,以項目小組的方式來加強各方的溝通與協作。為此,可在原有旅游質量監管部分的基礎上,由工商行政治理部分、***分和旅***政治理部分三方密切合作,在明確各方權責的基礎上共同派出相應職員聯合虛擬辦公,為旅游者的投訴提供一站式服務:即不論何種原因使旅游者利益受到侵害,均可通過網上投訴或其他有效方式向該機構投訴,由該機構負責對“侵權”行為進行調查、鑒定,確定應承擔責任的個人、企業或機構,并終極落實對旅游者的賠償題目。【電子商務環境下旅游者利益保障研究】相關文章:
電子商務環境下的稅收問題研究03-23
電子商務環境下稅收流失題目研究03-22
電子商務環境下的審計題目03-22
電子商務環境下的審計問題.03-22
旅游者“拼團”行為研究03-21
電子商務環境下的審計理論框架03-22
電子商務環境下審計理論的構建12-09
電子商務環境下的戰略成本管理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