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貨幣資金財務管理制度(精選10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貨幣資金財務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貨幣資金財務管理制度 1
一、貨幣資金管理制度的概念
(一)貨幣資金管理制度的定義
貨幣資金管理制度,是企業加強對貨幣資金的內部控制,規范貨幣資金行為,保證貨幣資金的安全完整,提高資金效益,防范貨幣資金管理過程中的差錯和舞弊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貨幣資金管理制度的總體作用(建立貨幣資金管理制度應遵循的目標)
1、保證貨幣資金的安全性
保證企業貨幣資金的安全性,預防被盜竊、詐騙或挪用。
2、保證貨幣資金的完整性
保證企業收到的貨幣資金全部入賬,預防私設“小金庫”等侵占企業收入的違法行為出現。
3、保證貨幣資金的合法、合規性
保證貨幣資金的取得、使用符合國家財經法規要求,手續齊備。
4、保證貨幣資金的效益性
保證合理調度貨幣資金,發揮貨幣資金的最大效益。
(三)貨幣資金管理制度的地位
1、貨幣資金管理制度是企業財務管理的基礎制度
貨幣資金業務是企業最常見、最基本的業務,也是風險最高、最容易出現問題的環節,任何一個企業必須建立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2、貨幣資金管理制度是企業財務管理的根本制度
財務管理是企業管理的核心,貨幣資金管理又是財務管理的核心。貨幣資金管理制度是其他財務管理制度的根本,它統馭著其他財務管理制度。
二、貨幣資金涉及的主要業務流程
這是建立貨幣資金管理制度的根基
(一)資金收付業務基本流程
1、資金收付需要以業務發生為基礎
資金收付,應該有根有據,不能憑空付款或收款。所有收款或者付款需求,都有特定的業務引起。因此,有真實的業務發生,是資金收付的基礎。
2、授權部門審批
資金支付涉及企業經濟利益流出,應嚴格履行授權分級審批制度。不同責任人應該在自己授權范圍內,審核業務的真實性,金額的準確性,以及申請人提交票據或者證明的合法性,嚴格監督資金支付。
3、財務部門復核
財務部門收到經過企業授權部門審批簽字的相關憑證或證明后,應再次復核業務的真實性,金額的準確性,以及相關票據的齊備性,相關手續的合法性和完整性,并簽字認可。
4、收取資金或支付資金
收款方應該向對方提交相關業務發生的票據或者證明,收取資金;出納或資金管理部門在收款人簽字后,根據相關憑證支付資金。
(二)收款流程(以現金為例)
1、業務部門填制內部現金收款單;
2、會計部門根據審核無誤的內部現金收款單填制對外收款收據或發票;
3、會計部門根據審核無誤的收款收據或發票填制收款記賬憑證;
4、現金出納員根據審核無誤的收款記賬憑證收取現金,與交款人核對、確認無誤后,由交款人在收款記賬憑證上簽字,并將蓋章的收款收據或發票交給交款人,同時在收款記賬憑證上加蓋“現金收訖”章。
(三)付款流程(以現金為例)
1、業務部門(人員)填制現金支出審批單并提交收據或發票;
2、會計部門根據審核無誤的現金支出審批單和收據、發票填制現金付款記賬憑證;
3、現金出納員根據審核無誤的現金付款憑證及所附的現金支出審批單、收據或發票等原始憑證向業務人員支付現金,由領款人在現金付款憑證上簽字。
(四)現金出納員工作流程
1、提取現金以備用;
2、收取現金或支付現金;
3、將收取的現金和未使用完的現金送交銀行出納員;
4、登記庫存現金日記賬;
5、盤點庫存現金;
6、與會計對賬;
7、制現金日報、現金周報、現金旬報、現金月報等。
(五)銀行出納員主要工作流程
1、提取現金以交銀行出納;
2、收取支票等銀行存款或支付支票等銀行存款;
3、將現金出納員將來的收取的現金和未使用完的現金送存銀行;
4、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
5、與銀行對賬單對賬,編制銀行存款調節表(這一點是實際工作中常見做法,但與不相容崗位分離制度不符);
6、與會計對賬;
7、編制銀行存款日報、銀行存款周報、銀行存款旬報、銀行存款月報等。
三、貨幣資金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
(一)授權審批制度
明確資金收、付的條件、權限和程序,實行資金預算管理,做到統一籌集、分配、使用和管理資金。
(二)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制度
1、支付申請崗位與批準支付崗位
2、收付款崗位與記賬崗位
3、采購崗位與付款崗位
4、銷售崗位與收款崗位
5、銀行印鑒管理、票據管理等崗位與出納崗位
(三)現金的使用、保管與盤點制度
加強現金的使用范圍、庫存限額的管理,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并定期和不定期地進行現金盤點,確保賬實相符。
(四)銀行存款定期核對制度
安排專人定期核對銀行賬戶,每月至少核對一次,并編制調節表,使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的余額一致。
(五)印鑒保管和使用制度
加強銀行預留印鑒的管理,實行印鑒分離,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按規定需要有關負責人簽字或蓋章的業務,必須嚴格履行簽字或蓋章手續。
(六)票據保管和使用制度
加強與貨幣資金相關的票據管理,明確各種票據的購買、保管、領用、轉讓、注銷等環節的職責權限和程序,并專設登記簿進行記錄,防止空白票據遺失和被盜用。
(七)文件記錄管理制度
對貨幣資金的收支活動形成完整的文件記錄,并應做好保管工作。主要是各種授權審批文件、貨幣資金收支記錄、現金盤點記錄、銀行對賬單、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等。
(八)內部審計監督制度
明確監督檢查機構或人員的職責權限,定期或不定期地對貨幣資金業務進行內部審計監督,監督內容主要包括貨幣資金業務相關崗位及人員的設置情況、貨幣資金授權批準制度的執行情況、支付印鑒的'保管情況、票據的保管情況等。
四、貨幣資金管理各環節存在的的主要風險
制定貨幣資金管理制度應關注的主要問題
能夠控制住這些風險,是貨幣資金管理制度切實發揮作用的關鍵
(一)審批環節
付款業務未經審批或審批不嚴,可能導致資金或物資等損失(不應該支付的款項付出去了)。
(二)復核環節
付款業務未經復核或復核不嚴,可能導致資金的支付不合規(如會計、稅法等規定)或不符合企業實際情況(如不符合當期資金收支計劃等)。
(三)收支點
資金的收付沒有相應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會計憑證等,出納直接收付款,造成未經授權的款項的支付(即不該付的付出去了),收款未及時入賬,導致資金成本增加或資金體外循環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
(四)記賬環節
出納、會計不記賬或記賬不及時、不完整,賬實不符,導致資金損失。
(五)對賬環節
出納與會計不對賬,現金出納不將現金日記賬現金余額與庫存實有現金核對,銀行出納不將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對賬單對賬核對,未達賬項不及時處理。
(六)資金保管環節
現金出納不按規定盤點庫存現金;銀行出納不與銀行對賬。
(七)銀行賬戶管理環節
缺乏對銀行賬戶數量、種類、余額的監控,導致資金的利用率不充分的損失及銀行賬戶設立不合規。
(八)票據與印章管理環節
缺乏對空白支票的管控,簽發空頭支票、金額空白支票,造成資產損失;支票、匯票等丟失;財務印章管理不嚴,可能導致印章丟失或未經審批的付款發生。
貨幣資金財務管理制度 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公司管理中心財務管理工作,及時、準確、完整地記載、反映公司財務狀況,提供真實、可靠的財務資料,結合公司業務特點和管理要求,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事業單位財務規則》、《政府財務管理規定》等有關財務法規、制度制定。
第三條本規定目標:
1、建立和完善符合現代管理要求的、科學的內部決策機制、執行機制、監督機制,確保公司經營管理目標的實現。
2、堵塞漏洞、消除隱患,保護單位資金和財產的安全、完整。
3、規范單位會計行為,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可靠、完整。
4、確保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單位內部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
第二章貨幣資金管理
第四條本規定所稱貨幣是指單位所擁有的現金、銀行存款、有價證券和其他貨幣資金。
第五條建立貨幣資金業務的崗位責任制,明確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
1、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及財務專用章。
2、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全過程。
第六條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業務。對不符合要求或不合法的業務,財務人員有權拒絕辦理。
第七條單位取得的貨幣資金收入應及時入賬,不得私設“小金庫”,不得設賬外賬。
第三章現金管理
第八條財務應當加強庫存現金限額的管理,核定的庫存限額不得超過1000元,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交存銀行。
第九條必須在《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規定的范圍內使用現金,不屬于現金開支范圍的業務一律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F金的使用范圍包括:職工工資、津貼、個人勞務報酬、根據國家規定頒發給個人的科學技術等各類獎金、對職工個人發放的勞保、福利支出、出差人員攜帶的`差旅費、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開支、銀行確定需要支付的其他支出。
第十條應當加強現金的管理,明確收付款等各個環節中出納人員與相關人員的職責權限。
第十一條現金收入應及時存入銀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單位自身的支出,不得坐支現金。
第十二條應當定期和不定期地進行現金盤點,確,F金賬面余額與實際庫存相符。出納人員要認真記載現金日記賬,并與會計核對總分類賬,保證賬賬、賬款相符,不得白條抵庫和挪用現金。
第四章銀行存款管理
第十三條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支付結算辦法》的規定,在銀行開立賬戶,辦理存款、取款和轉賬結算。
第十四條單位除了按規定留存的庫存現金以外,所有貨幣資金都必須存入銀行,單位一切收付款項,除規定可用現金支付的部分外,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
第十五條出納人員應當及時核對銀行賬戶,確保單位存款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相符,并于每月底記完賬后編制當月“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及“出納報告單”,一并裝訂在當月會計憑證中。對核對過程中發生的未達賬項,應查明原因。
第五章固定資產管理
第十六條單位需要配置的固定資產應由需要部室編制計劃,做出預算,呈報領導審核、批準。
第十七條購置一般設備和專用設備數額較小的,由辦公室按照部門填制的經領導審批的《購置物品申請單》,統一負責采購。數額較大,應由三人以上采購小組或向社會公開招標,簽訂合同,擇優購置,增加透明度,建立有效的制約監督機制。
第十九條會計和保管都要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總賬、明細賬及臺賬。對于固定資產的購進、發放要嚴格出入庫手續,必須做到賬賬、賬實相符。
第二十條各部室對領取或使用的固定資產或財產應以部室為單位造冊登記,要妥善保管使用,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發生丟失要查明原因。
第二十一條各部室需要維修、更換的固定資產,應由各部室負責人確認后,報領導審核同意后,再進行維修、更換。對確實不能使用和修復的固定資產,由各部室負責人及時提出意見,經領導審批后,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堅持每年對公司財產全面清查一次,并將清查結果及時報告領導。如發現財產丟失、損壞,要查明原因,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必要的處罰。對在清查中盤盈盤虧的財產,查明原因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按有關規定進行賬務處理。
第六章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二十三條低值易耗品的購入
1、購入低值易耗品統一由辦公室負責辦理。購入本著節約、實用、分批的原則,防止浪費和積壓。
2、所需的各種低值易耗品均由各部門做出計劃,須填寫《購置物品申請單》,由部門經理和主管副總經理簽字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由辦公室統一負責采購。
3、一次性購入金額、數量較大的物品,要簽訂購入合同,合同的簽訂要通過總經理會議研究決定。
第二十四條低值易耗品的領用和管理
1、辦公室購入低值易耗品后應辦理入庫手續。保管人員根據發票清點實物,填寫“實物入庫單”一式兩份,一份自留登記入賬,一份隨發票報銷交財務。
2、部門領用耗品時,應填寫出庫單,經批準后,保管根據出庫單交付實物。
3、保管人員應建立實物明細賬,并根據實物入庫單、出庫單登記賬薄。
第七章應收款項管理
第二十五條本規定所稱應收款項包括單位因場地租賃而發生的向場地租賃單位收取的場租收入和宣傳費收入、職工個人往來欠款。
第二十六條財務人員應于每月底對應收款項進行清理核對,并向總經理及主管副總經理、經營部經理上報《應收賬款明細表》。協助、督促經營部門按照《應收賬款明細表》內容對各應收款項予以催收、核查。經營部門收回的現金、支票要及時上交財務,由財務人員辦理銀行結算手續。
第二十七條職工出差、辦公事需借現金周轉的,本人填寫借款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給予辦理。長期欠款不還或掛賬不清,不予辦理新借款。業務往來單位的業務人員特殊需要借款時,必須經領導審批同意后,由本單位有關人員代辦,并負責收回借款。
第二十八條職工個人欠款應于出差回來、辦完公事后五日內辦理報銷手續,沒有用完的現金應退交財務。特殊情況,不得超過半月,超過半月在考績工資中扣除本人20分。差旅費的報銷由經辦人員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并附報銷單據,交財務人員審核后,經相關領導審批后方可報銷。
第二十九條關于經營部、公司營業款結賬工作程序
1、經營部、公司與客戶簽訂合同后,應在兩個工作日內將合同原件交財務室備案。
2、經營部、公司各自指派專人負責,依合同內容、金額登記備查簿,根據結款情況及時登記備查簿。
3、月末由財務向總經理、主管經營的副總經理、經營部、公司提供本月及以前月份《應收賬款明細表》。
4、每周一經營部、公司將本周經營收入情況報主管副總經理及總經理。
5、兩個月未收回的款項由財務分別報各經營部門、主管副總經理及總經理,由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指派專人限期催收,并相應扣罰相關部門的考績分數。
第八章合同管理
第三十條經濟合同是制約和規范甲乙雙方經濟行為的契約,凡公司與外單位發生的租賃、廣告、演出等業務必須簽訂經濟合同或協議。簽訂各類合同或協議必須遵守《合同法》,所列條款要科學嚴密。
第三十一條各部室簽訂的經濟合同,必須報總經理審批后加蓋行政章生效;經營部、公司簽訂的會議或演出租賃協議,由經營部、公司負責人簽注意見并加蓋合同專用章后生效;審批后的合同或協議原件必須二日內交財務備案。
第三十二條合同價款的支付和結算
1、施工合同簽訂后,工程款按所簽合同執行。工程進度款的支付,由施工方向公司該項目負責人報送經工程項目監理簽字認可的工程量和預算定額核算的工程價款結算表,按結算程序報主管領導批準后,由財務辦理結算手續。待工程全部完工并驗收合格后,按規定留足審定值的3%—5%的工程質量保證金(期限不少于一年),其余款項進行支付。
2、設備等采購合同的支付和結算。合同簽訂有預付款的按合同規定支付預付款,貨到驗收合格后,根據驗收憑據,按合同規定辦理結算手續,并留合同價款的3%—5%,期限不少于一年的質量保證金。
第九章稅務發票和內部票據管理
第三十三條票據及有關印章的保管
1、財務要加強貨幣資金票據(發票、門票和電影票等)的管理,明確各種票據的購買、印制、保管、領用、注銷,并設登記簿進行登記,防止空白票據的遺失和盜用。
2、加強銀行預留印鑒的管理。銀行預留印鑒章(財務專用章和個人名章)應由會計保管。嚴禁一人同時保管印章和票據。
3、應確保各種票據的完整無缺。
第三十四條發票的管理
1、發票領用、保管
、儆沙黾{領購、保管、整理、繳銷;會計設登記簿進行登記;
②發票由出納人員專人保管、專柜存放;
、郯l票的開據原則上應在結賬同時開據并由經辦人簽字。公司經營部門人員外出結款需提供發票的,由經營部門經理同意后,方可辦理開票手續,并于15日內完成款項結算工作。
2、發票開據、作廢
、侔l票要序時、序號開具,不得虛開、代開、跳號、開大頭小尾發票;
、诎l票作廢時必須一式三聯加蓋“作廢”戳記章。
第三十五條支票管理
1、建立支票領用登記簿,凡領用支票必須履行手續,出納員登記、經辦人簽字。
2、領用空白支票,需先填寫領用申請單,領導批準后方可領取支票。支票結算完畢后,由經辦人將票頭和經領導審批后的發票交出納注銷支票,未經出納注銷的支票由領用人負責。
3、簽發空白支票必須填寫日期和用途。作廢支票必須加蓋作廢章,妥善保管。
4、接收業務單位轉賬及現金支票,出納人員應及時辦理轉賬業務,不得由他人代辦。
第十章財務開支管理
第三十五條財務開支審批原則和管理辦法
財務各項開支必須堅持先審批,后支付的原則。實行大額財務開支由總經理辦公會議研究審定,總經理批準;小額財務開支由部門經理報分管副總經理審核后,總經理審批或審批的管理辦法。
第三十六條費用報銷手續
各項費用開支必須有合法的票據,票據背面由經辦人簽名并列明事由,大額或內含多項費用支出應附相關發票附表,由財務人員審核,第十八條購入的財產必須由經手人、驗收人、主管負責人、審批人四者在原始憑單上簽字后,財務方可給予報銷。
第十一章財務人員崗位職責
第三十六條會計人員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財務工作的法律、法規和各項制度,認真學習并嚴格執行《會計法》。
2、負責各種業務核算及賬務處理。審核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總賬、明細分類賬,做到賬證相符、賬賬相符、賬表相符。會計賬薄要按月結賬。
3、按時編制會計報表,按規定要求提供有關數據,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4、定期與出納及相關人員核對有關賬目,協助、督促經營部門按照《應收賬款明細表》內容對各類應收款項予以核查、催收。
5、按月計提各項稅金,確保稅金及時足額繳納。辦理稅務有關事宜,提供稅務部門所需各類納稅資料。
6、做好年度財務預決算的編制、匯總和上報工作,及時辦理財政的資金撥付工作。
7、對指定保管的印章應加強管理,不得作為他用。
8、負責會計檔案的整理、歸檔及安全工作。
9、配合好各部門工作。
10、完成領導布置的臨時工作。
第三十七條出納員崗位職責
1、負責現金、銀行存款工作,登記現金、銀行賬,并于每月底記完賬后編制當月“銀行存款調節表”和“出納報告單”。
2、出納要隨時掌握銀行余額,及時向領導反映,保證資金的支付。
3、支付款項時必須復核票據數額的準確性和手續是否完備,對不符合要求的票據拒絕辦理。
4、管理好空白發票、支票及有價票據,負責票據的領購、保管、整理、繳銷。
5、根據辦公室下發的人事通知,按時編制和發放工資、計算個人所得稅、登記個人住房公積金臺賬。
6、辦理稅務和銀行有關事宜。
7、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工作。
第三十八條保管崗位職責
1、辦理物品入庫驗收、登記和領用出庫手續;
2、按類別建立固定資產和耗材明細賬,確保賬物相符、賬賬相符。
3、按照常備物品的用量情況,向部門申購人提供需求建議。
4、對交還的物品,分門別類,分別上賬入庫。
5、負責庫房物品的存放安全,嚴防物品霉爛變質及發生火災、失盜、爆炸等事故,定期對庫房進行清理,保證庫存物品堆放有序,領用科學。
6、對庫存物品要做到心中有數,必要時提供使用建議。
7、對各部門、各崗位設備專人管理清單做備份管理,并就相應的資產調整事宜對清單做增補、刪減。
8、每年根據固定資產賬及設備專人管理清單對公司資產進行盤點、清理,并就設備、資產的報損維修事宜提出建議。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貨幣資金財務管理制度 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公司貨幣資金的內部控制和管理,保證貨幣資金的安全,提高貨幣資金的使用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加強貨幣資金會計控制的若干規定(征求意見稿)》、《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貨幣資金是指公司所擁有的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的各職能部門和生產車間。
第五條公司辦理有關貨幣資金的收入、支付、保管事宜時,應遵循本制度的規定。
第二章貨幣資金管理原則與依據
第六條為了加強公司的資金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實施資金預算制度,資金預算的編制和審批嚴格遵循資金預算流程的規定。
。ㄒ唬┕靖鶕䦟嶋H情況,制定年度資金預算,對公司的資金管理工作起指導性作用。
。ǘ┕靖鶕甓荣Y金預算和月度工作計劃,編制月度資金預算,是公司月度資金管理的指令性標準。
第七條公司財務部設資金管理崗,負責收集和各部門的月度資金收支計劃,編制公司的月度資金預算,提交公司月度工作會議討論批準。
第八條批準后的月度資金預算是公司下月資金使用的準則,必須嚴格遵守。預算外資金的使用由使用部門申請,主管副總經理、總經理共同批準后,財務部方可辦理。
第九條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人員應當具備良好的職業品質,忠于職守,廉潔奉公,遵紀守法,客觀公正,不斷提高會計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
第十條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業務。
(一)支付申請。單位有關部門或個人用款時,應當提前向審批人提交貨幣資金支付申請,注明款項的用途、金額、預算、支付方式等內容,并附有效經濟合同或相關證明。
(二)支付審批。審批人應當根據貨幣資金授權批準制度的規定,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審批,不得超越審批權限。對不符合規定的貨幣資金支付,審批人應當拒絕批準。
(三)支付復核。復核人應當對批準后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進行復核,復核貨幣資金支付申請的批準程序是否正確、手續及相關單證是否齊備、金額計算是否準確、支付方式是否妥當等。復核無誤后,交由出納人員辦理支付手續。
(四)辦理支付。出納人員應當根據復核無誤的支付申請,按規定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手續,及時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冊。
第三章現金管理
第十一條公司辦理有關現金收支業務時,應嚴格遵守國務院發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與本制度的規定。
第十二條財務部是公司會計核算、財務管理的職能管理部門,公司的現金收支和保管業務均由財務部統一辦理。
第十三條會計、出納人員應嚴格職責分工,出納人員的資格由財務部和企管部審查認可,現金的收入、支出和保管只限于出納人員負責辦理,非出納人員不得經管現金。
第十四條現金收入要當天入賬,當天聯系存入銀行,禁止坐支。郵寄、郵匯的收、付款應有專門登記簿登記,記錄匯款來源及匯款去向,經濟業務事項、金額、轉交和簽收的事項。
第十五條現金收入須由會計人員開出收據或發票,及時編制收款憑證,出納清點現金后,在憑證上加蓋“現金收訖”章后方可入賬。
第十六條現金付款業務必須有原始憑證,有經辦人簽字和公司制度規定的有關負責人審核批準,并經會計復核、填制付款憑證后,出納才能付款并在付款憑證上加蓋“現金付訖”章后入賬。現金付款的原始憑證必須是合法憑證,付款內容真實,數字準確,不得涂改。
第十七條現金的使用范圍
。ㄒ唬┞毠すべY、津貼;
(二)個人勞務報酬,包括稿費和講課費及其它專門工作的報酬;
。ㄈ└鶕䥽乙幎òl給個人的各種獎金;
。ㄋ模└鞣N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定對個人的其它支付;
(五)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Y算起點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七)中國人民銀行確定需要支付現金的其它支出。
貨幣資金財務管理制度 4
1、強化企業資金預算管理,企業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企業應依據市場經濟環境的發展變化、企業的經營發展需要和企業資金資金的實際狀況來科學合理的編制企業資金預算。企業要嚴格按照資金預算來籌集、使用和管理企業資金,不可隨意的籌集使用資金,確保企業的資金預算更好的服務于企業的資金管理,對企業資金的有效管理發揮作用。資金預算管理有切實有效的貫徹執行,規范貨幣資金的管理程序,確定貨幣資金執行的審批權限和制度,超限額或重大事項資金支付要實行集體審批,嚴格控制無預算或超審批權限的資金支出。嚴格企業內部資金收入和支出審批程序以先進的計算機技術為手段,健全財務規章制度,減少人為因素,實現高效率的信息化管理。加強對貨幣資金、會計憑證、原始的管理,要依法建賬,及時核對銀行賬目,認真履行定期對賬、報賬的制度,建立定期進行檢查的制約機制。不符合審核程序不能支付資金,按規定實事求是報賬,不作假賬。但如果在預算的.執行過程中確實發現了預算的不合理,可以對于企業的資金預算進行全面的考察并結合企業決策者的意見了合理的修訂企業的資金預算,以確保企業的資金預算更符合企業的需要。
2、建立健全資金管理制度體系,強化日常資金管理。
(1)企業應根據企業實際經營狀況,編制企業資金制度,企業資金管理制度應當包含資金預算制度、資金審批制度、資金籌集制度、資金日常使用制度、資金投資制度、資金核算制度等。企業應將企業資金管理制度體系運用于企業資金管理的全過程,做到任何資金環節都有有章可循且必須按章辦事,保證資金收支的高度集中,確保有限資金用到重點上,使計劃外開支、無效益支出得到嚴格控制,不該花的錢決不亂花,該花的錢每一分都用到刀刃上,管理制度《企業貨幣資金管理制度》。(2)強化企業資金的日常管理。企業應嚴格控制資金開支范圍,杜絕一切無計劃的、不合理的資金開支,減少資金浪費,促進企業資金合理有效地使用。在企業內部劃分責任中心,對各職能部門進行明確的職責分工,使其樹立資金有償使用的觀念,使各部門自覺的加強其資金使用的管理并控制資金使用的全過程,盡可能的減少和避免資金的浪費和無效使用。同時,企業應建立各部門的資金考核制度,定期對各部門的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情況進行考核,依據考核結果進行有效的獎懲處理,使資金的使用和管理與職工的切身利益相結合,使企業的所用員工都樹立資金管理意識,確立資金成本的觀念并調動其資金管理的積極性,加強資金使用的管理,以保證資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3、完善資金管理監督制度,確保企業資金的安全、完整。
企業應建立健全資金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實行資金管理人員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制度,合理設置會計、出納及相關的工作崗位,確保各崗位職責分明、相互制約。會計、出納崗位應相互分離,不允許一個人辦理資金使用的全過程。積極開展內部審計,健全內部審計監督控制制度,強調內部審計與監督對于企業資金管理的有效控制,把監督關口前移,將更多的精力放到資金管理審計中去,強化資金事前計劃和事中控制,保證企業資金在嚴格的程序下進行。
貨幣資金財務管理制度 5
一、總則
(一)貨幣資金包括現金和銀行存款,是村集體經濟組織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村集體經濟組織資產中具有高度的流動性。
(二)為加強村集體經濟組織貨幣資金的管理和控制,確保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資產安全,根據《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及國家有關財經法規,結合我縣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三)代行村集體經濟組織職能的村民委員會執行本制度。
(四)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貨幣資金管理工作接受鄉鎮農村經營管理部門的指導與監督。
(五)本制度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
二、現金管理
(一)現金亦稱庫存現金,指存放于村集體經濟組織財會部門,由出納人員經管的貨幣。
(二)現金是日常經濟活動中一種最重要的支付手段,可以隨時購買產品物資,支付費用,償還債務,存入銀行等,具有流動性強、收付頻繁兩個特點。
(三)現金的兩個特點,決定了現金在保管和使用過程中容易出現差錯,比如計算錯誤或者丟失,甚至被挪用、貪腐等。因此,村集體經濟組織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制度,加強現金的管理和核算,監督現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四)現金使用范圍。根據國家《現金管理條例》規定,村集體經濟組織可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1、職工(包含村、組干部)工資、津貼;
2、個人勞務報酬;
3、根據國家規定發給個人的科技、文藝、體育等各種獎金;
4、各種勞保、福利費用及國家規定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5、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質的款項;
6、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7、結算起點(1000元人民幣)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國人民銀行確定需要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
上述現金結算范圍內的支出,村集體經濟組織可根據實際情況及需要,從開戶銀行或信用社提取現金支付。不屬于上述現金結算范圍內的支出,村集體經濟組織必須通過銀行或信用社轉賬結算。
(五)庫存現金限額。庫存現金限額是指為了保證村集體經濟組織日常零星支出,按規定允許留存現金的最高限額。
庫存現金限額由開戶銀行或信用社根據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實際需要(一般按照村集體經濟組織3—5天日常零星開支所需現金確定),和距離銀行遠近等情況核定。遠離銀行或交通不便的村集體經濟組織,銀行最多可以根據村集體經濟組織15天的正常開支需要量來核定庫存現金的限額。正常開支需要量不包括定期和不定期的大額現金支出。
庫存現金限額一經核定,村集體經濟組織必須嚴格遵守,不能任意超過,超過限額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信用社);庫存現金低于限額時,可以提現補足限額。
需要增加或減少庫存現金限額的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以向開戶銀行(信用社)提出申請,由開戶銀行(信用社)重新核定。
(六)現金收支規定。
1、村集體經濟組織收入現金,應于當日送存銀行(信用社),當日送存確有困難的,由開戶銀行(信用社)確定送存時間。
2、村集體經濟組織支付現金,可以從本村庫存現金中支付或者從開戶銀行(信用社)提取,不得從本村的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不得“坐支”現金。
因特殊情況需要坐支現金時,應事先報經開戶銀行(信用社)審查批準,由開戶銀行(信用社)核定坐支范圍和限額,村集體經濟組織在核定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內進行。
村集體經濟組織收支的現金都必須入賬,定期向開戶銀行(信用社)報送坐支金額及使用情況。
3、村集體經濟組織從開戶銀行(信用社)提取現金時,應當如實寫明用途,由本村集體經濟組織財會負責人簽字蓋章,經開戶銀行(信用社)審核后,予以提取和支付現金。
4、村集體經濟組織因采購地點不確定、交通不便、搶險救災、以及其他特殊情況必須使用現金時,應向開戶銀行(信用社)提出書面申請,由本村集體經濟組織財會負責人簽字蓋章,經開戶銀行(信用社)審核后,予以提取和支付現金。
5、不準用不符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庫存現金,即不得“白條抵庫”。
6、不準向開戶銀行(信用社)謊報用途套取現金。
7、不準用銀行(信用社)賬戶代其他單位和個人存入或支取現金。
8、不準將村集體經濟組織收入的現金以個人名義存儲,即不得“公款私存”。
9、不準保留賬外公款,即不得設置“小金庫”。
10、不準村集體經濟組織之間互相借用現金。
11、禁止非出納人員保管和經手現金。
12、不允許村集體經濟組織在經濟活動中,只收現金,拒收銀行本票、支票和其他轉賬結算憑證。
(七)現金管理的內部控制。
1、原則:
(1)嚴格職責分工。不相容職責分由不同人員擔任,形成嚴密的現金出納人員和會計人員的內部牽制制度,以減少和降低現金管理上舞弊的可能性。
(2)實行交易分開。如果可能的`話,現金支出業務和現金收入業務分開進行處理,防止將現金收入直接用于現金支出的坐支行為。
(3)實施內部稽核。設置內部稽核人員,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加強對現金管理的監督,及時發現現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以及時改進對現金的管理控制。
(4)實施定期輪崗制度。對涉及現金管理和控制的業務人員實行定期輪換崗位,通過輪換崗位,減少現金管理和控制中產生舞弊的可能性,并及時發現有關人員的舞弊行為。
現金的內部控制目的并不是在于發現差錯,而是要減少發生差錯、舞弊、欺詐的機會。一個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不允許由單獨一人自始至終地操縱和處理一筆業務的全過程,不允許經管現金的人員兼管現金賬冊。
2、現金收入的內部控制要求:
(1)開票與收款應由不同的經辦人員負責辦理,做到職責分開。
(2)控制發票的數量和編號。領用發票時,必須由領用人對領用數量和起迄號碼簽字確認。
發票存根由發票保管人簽字回收、清點、登記、封存和保管。銷毀時必須按規定手續上報審批。
對尚未使用的空白發票要定期檢查,防止短缺遺失。
(3)建立“發票的銷號”制度,監督收入的及時入賬。即發票存根與發票入賬聯核對注銷(作廢的發票應全聯粘貼在存根上),確保已開出的發票無一遺漏都收到了款項和入了賬。
(4)一切現金收入都應無一例外地開給收款收據。
(5)郵政匯款,在收到時應由兩人會同拆封,并登記來源、金額、收據情況等。
(6)一切現金收入必須當天入賬,盡可能當天存入銀行(信用社),不能當天存入的,應該于次日上午送存銀行(信用社)。
3、現金支出的內部控制要求:
(1)必須根據國家規定的范圍使用現金。
(2)采購、出納、記賬工作必須由不同的經辦人員負責,不能職責不清,一人兼管。
(3)支票的簽發和付款必須有兩人分別蓋章,互相監督。
(4)建立健全現金開支審批制度,嚴格現金開支審批手續。任何一項需要開支的原始憑證,必須由經辦人、驗收證明人簽字,財務會計人員審核,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審批,出納人員才能據以付款。
對手續不完備的開支發票,不得付款;對不合理的開支,財務人員等有權向民主理財小組或上級主管部門反映。
(5)已經付款的發票等憑證,應蓋上“銀行付訖”或“現金付訖”印章,編好號碼,及時登賬,妥善保管,以防丟失、遭盜、竄改,甚至重復報銷等情況發生。
(6)存出保證金、押金、備用金等應定期清理和核對。
4、庫存現金的內部控制要求:
(1)正確核定庫存現金限額,嚴格按規定限額控制庫存現金。不違規坐支現金,超過限額部分按規定辦理。
(2)出納人員必須做到日清、日結,確保賬款相符。如發現賬實不符,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并予以處理。
(3)內部審計或稽核人員必須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核查,有必要時可以臨時抽查。
(八)現金的明細分類核算。設置“現金日記賬”,“現金日記賬”由村出納人員根據審核無誤的現金收、付款發票、單據,和提現時填制的支票存根等,按照業務發生的先后順序逐日逐筆登記,每日終了,應計算出當日現金收入合計數、支出合計數并結出余額,與現金實存數核對,確保賬實相符;每月終了,“現金日記賬”余額要與“現金”總賬余額核對,確保賬賬相符。如有不符,應及時查明原因并按規定處理。
(九)現金清查的核算,F金清查指對庫存現金的盤點與核對,包括出納人員每日終了進行的現金賬實核對,和清查小組進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現金盤點、核對,達到賬實相符的目的。
現金清查一般采用實地盤點法。
清查小組清查時,出納人員必須在場,清查的主要內容包括是否有挪用現金、白條抵庫、超限額留存現金的現象,以及賬實是否相符等。
對于現金清查的結果,應編制現金盤點報告單(附后),注明現金溢缺的金額,由出納人員和盤點人員簽字(章)。
三、銀行存款管理
(一)銀行存款指村集體經濟組織存放在銀行或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機構的貨幣資金。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凡是獨立核算的單位都必須在當地銀行開設賬戶。
(二)銀行賬戶的管理。村集體經濟組織在其所在地銀行(信用社)開設結算賬戶時,必須憑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核發的開戶許可證,帶好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公章、財務負責人和出納員印章等印鑒,到當地銀行(信用社)開立賬戶。開立賬戶必須注意:
1、不得為還貸、還債和套取現金而多頭開立基本存款賬戶;
2、不得出租、出借賬戶;
3、不得違反規定在異地存款和貸款而開立賬戶;
4、不得利用銀行賬戶進行非法活動。
(三)銀行結算方式。銀行結算方式包括票據結算(主要有銀行匯票、商業匯票、銀行本票、支票等)、信用卡、匯兌、托收承付、委托收款、信用證等。根據我縣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實際情況,下面只就支票結算方式作具體規定。
1、支票是指出票人簽發的,委托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或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機構,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2、支票的領用。村集體經濟組織在開立基本存款賬戶后,向銀行(信用社)申請購買支票。存款賬戶結清時,必須將剩余的空白支票全部交回銀行(信用社)注銷。平常工作中,作廢的支票也必須妥善保存備查。
3、支票的種類。支票分為現金支票(支票上印有“現金”字樣)、轉賬支票(支票上印有“轉賬”字樣)、普通支票(未印“現金”或“轉賬”字樣,可以支現也可以轉賬,但劃線普通支票〈支票左上角劃兩條平行線〉只能用于轉賬,不得支取現金)。
4、支票的簽發。
(1)轉賬支票的簽發。指由支票存款人開出,委托金融機構見票后無條件從其賬戶中撥付一定金額給收款人的票據。
填寫轉賬支票時,各欄項目必須使用碳素墨水筆填寫齊全:①出票日期必須大寫;
②收款人要填寫收款單位全稱;
、鄹犊钚忻Q、出票人賬號要填寫正確;
、芙痤~大、小寫要一致,小寫金額前加人民幣符號“¥”,大寫金額緊靠“人民幣”字樣之后,不能留有空白;
、萦猛救鐚嵦顚;
⑥支票填妥后,加蓋銀行預留印鑒。
(2)現金支票的簽發。指由支票存款人開出,委托金融機構從其賬戶中支付一定金額現金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
現金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現金,也可以轉賬。
現金支票的填制與轉賬支票的填制方法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用現金支票支取現金時,收款人必須在支票背面簽章。
5、支票的背書,F金支票不能背書,轉賬支票可以背書轉讓,而且可以多次轉讓,背書方法:
限于個人轉讓給在銀行開戶的單位或個體經濟戶。背書轉讓時,應在“轉賬支票”背面的指定位置填明被背書人的名稱,并由背書人簽章,填明背書日期。
6、支票的受理。
(1)收款人收到付款人開出的轉賬支票后,應認真審核:
一是審核支票票面是否整潔,有無涂改。出票日期、收款人、金額有更改的支票無效;
二是審核支票各項目填寫是否齊全正確,支票是否在付款期內(自出票日起10日內),收款人是否為本收款人,金額填寫是否正確;
三是審核付款人簽章是否清晰,有背書的,背書是否連續。
支票審核無誤后,方可受理,填制“銀行進賬單”連同轉賬支票一同交銀行辦理轉賬手續。
(2)出票人開戶銀行收到支票后,按照前述方法進行審核,無誤后受理。對于超過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出票人開戶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必須引起重視的是:簽發支票前,村集體經濟組織應查明銀行(信用社)存款的實際余額,防止簽發空頭支票(簽發空頭支票的,銀行除退票外,還按票面金額的5%但不低于1000元處以罰款)。
7、支票的掛失。支票是一種非常重要的票據,應妥善保管,嚴防丟失。
如果已簽發的轉賬支票丟失,銀行不辦理掛失,可與收款人聯系協助防范;如果已簽發的現金支票丟失,可到銀行辦理掛失。掛失前已被冒領的,銀行概不負責。
8、支票結算的內部控制。支票和財務印鑒應由不同人員保管,相互監督,形成嚴密的內部牽制制度,減少提現舞弊的可能性。
(四)銀行存款的明細分類核算。按金融機構的名稱設置“銀行存款日記賬”,由出納人員根據審核無誤的銀行存款收、付款單據、支票存根等,按照業務發生的先后順序逐日逐筆登記。每日終了,應計算出當日銀行存款存入合計數、支付合計數并結出余額。每月終了,“銀行存款日記賬”余額要與銀行對賬單和“銀行存款”總賬核對,確保賬款、賬賬相符。如有不符,應及時查明原因,進行更正處理。
(五)銀行存款清查。銀行存款清查指村集體經濟組織“銀行存款日記賬”的賬面余額與其開戶行轉來的銀行對賬單余額進行核對。
如果查明雙方余額不一致的原因是屬于記賬錯誤,應立即加以更正。
如果查明雙方余額不一致的原因不是記賬錯誤,而是因為未達賬項(指村集體經濟組織與銀行取得有關憑證的時間不同,取得的一方已經登記入賬,未取得的尚未登記入賬的款項)引起的,應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進行調節(附后)。
貨幣資金財務管理制度 6
第一條為加強貨幣資金管理,確保學校貨幣資金安全,提高貨幣資金的使用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貨幣資金包括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
第三條財務部門為學校一級財務機構,負責全校的貨幣資金管理。學校二級獨立核算單位應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制定本單位的貨幣資金管理實施細則。
第四條建立貨幣資金業務的崗位分工體系和崗位責任制度。
(一)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不相容崗位應當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全過程。
(二)嚴禁未經授權的機構或人員辦理貨幣資金業務或直接接觸貨幣資金。
(三)貨幣資金業務崗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定期進行崗位輪換。
(四)對銀行結算憑證的填制、傳遞及保管等環節應當加強管理與控制。
(五)設置專人負責保管定期存款單據,建立定期存款備查簿。財務部門負責制定專門的定期存款內部規程。
(六)財務部門貨幣資金業務崗位設立為現金出納、銀行出納、銀行交換、銀行對賬、銀行管理,F金出納崗不得兼任銀行交換、銀行對賬、銀行管理崗位;銀行出納崗不得兼任銀行對賬、銀行管理崗位;銀行交換崗不得兼任銀行對賬崗。
(七)會計人員應當實行回避制度,財務負責人的直系親屬不得在本單位擔任出納工作。
第五條現金的管理。
(一)財務部門根據《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確定校內各單位單筆現金的開支限額,超出結算起點的業務應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
(二)應當嚴格執行開戶銀行核定的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限額的,應及時送存銀行。不得坐收坐支現金。
(三)現金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現金收入必須及時入賬。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私設“小金庫”,不得套取現金。
(四)出納人員須按照經會計審核無誤的記賬憑證記錄的現金數額準確收付,并在收付款憑證上加蓋“收訖”或“付訖”戳記。每日盤點庫存現金,做到日清月結、賬款相符、賬證相符、賬賬相符,確保資金安全。
(五)財務負責人應當根據實際需要,不定期地對現金收支情況和庫存現金進行稽核檢查。
第六條銀行存款的管理。
(一)銀行賬戶的開立、變更、撤銷與年檢,應當嚴格執行財政部、教育部關于銀行賬戶的管理辦法。
(二)財務部門負責辦理學校及校內獨立核算單位的銀行賬戶開立、變更、撤銷、年檢等業務,校內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名義開立賬戶。
(三)嚴格遵守人民銀行的結算制度和結算紀律,接受開戶銀行的監督。不準出租、出借和套用銀行賬號,嚴禁利用銀行賬戶或支票搞非法活動。
(四)加強支票管理,嚴禁簽發空頭支票或遠期支票,簽發支票必須填寫日期、收款人、用途、金額,不得簽發空白支票。
(五)設置專人核對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對賬單,按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對未達賬項應及時查明原因,具體分析后按照程序進行處理。
(六)銀行對賬單實行“雙簽”制度。財務部門負責人對每月對賬單審核簽字后,報經主管財務的校級領導審簽后與當月的會計憑證一同保存。
第七條銀行票據和印章管理。
(一)銀行票據包括轉賬支票、現金支票、現金交款單、進賬單、電匯單、銀行匯票、零余額賬戶支付令等。
(二)負責銀行交換的人員辦理購買銀行票據業務,應當逐一清點檢查,特別是轉賬支票和現金支票要檢查編號是否連續、有無缺頁、破損等情況,若有缺頁、破損或編號不連續,應于購買時當場更換,領用銀行票據時,要記錄登記,避免空白支票丟失。
(三)銀行出納負責保管空白支票,必須設立支票登記簿,及時登記支票的購入、使用和注銷情況。
(四)預留銀行的財務印鑒必須由專人分別管理,非上班時間應分別存放在保險柜內。
(五)除規定的使用范圍外,財務專用章不得用于公文性質的證明、通知等。
第八條貨幣資金業務的授權審批。
凡從學校財務部門支取(含報銷與借款等)的現金、支票及匯款,均應按照《華北電力大學經濟責任制》以及《關于大額資金使用審批的暫行規定》的要求辦理審批手續。涉及重大的貨幣資金支取業務,還需要按照學!叭匾淮蟆敝贫纫幎男袥Q策和審批程序。
第九條貨幣資金業務的.監督檢查。
建立對貨幣資金業務的監督檢查制度,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貨幣資金內部控制中的薄弱環節,應當及時采取措施,加以糾正和完善。檢查的重點內容是:
(一)貨幣資金業務流程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二)貨幣資金業務相關崗位及人員的設置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與貨幣資金業務不相容職務混崗的現象。
(三)貸幣資金授權批準制度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貨幣資金支出的授權批準手續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權審批行為。
(四)支付款項印章的保管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辦理付款業務所需的全部印章交由一人保管的現象。
(五)票據的保管情況。重點檢查票據的購買、領用、保管手續是否健全,票據保管是否存在漏洞。
貨幣資金財務管理制度 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貨幣資金是學校的重要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為了加強貨幣資金管理,保證學校貨幣資產安全,維護結算紀律,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和有關結算制度,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章現金管理
第二條現金使用范圍
1、職工工資、個人津貼
2、支付給個人的勞動報酬:
3、根據國家和學校的規定發給個人的各種獎金;
4、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按規定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5、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價款;
6、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7、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8、其他必須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
第三條使用現金要在限定的范圍內,嚴格審批程序。
1、日常報銷過程中,如差旅費、零星辦公用品購置、電話費等需要支付現金的仍通過現金結算。
2、向機關、團體、部隊、企業采購商品、勞務結算、繳納稅費在結算起點以上的.應采取轉帳結算。
3、在本地購買設備、家具等固定資產,必須通過銀行轉帳不得支付現金。
4、去外地采購,在同一單位采購商品支付現金限額為2000元。因采購地點不能確定的現金借款一般不大于10000元,確有特殊原因超過10000元小于50000元的,須預先經財務處領導審批,超過50000元的,須預先經分管校領導審批。
5、職工因公出差攜帶現金數額應根據出差地點和任務確定,一般不大于10000元,確有特殊原因超過10000元小于50000元的,須財務處領導審批,超過50000元的,須經分管校領導審批。
6、現金的收付、結算、審核、登記等工作,不得由出納一人擔任,會計和出納要分開,出納管錢不管帳。
第四條財務部門應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收付。出納人員應于當日業務終了后對庫存現金盤點,保證帳實相符。各科科長應組織人員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并認真如實填制庫存現金盤點表報財務處綜合科備案。
第五條現金當日庫存量應控制在核定的庫存限額內,超過限額部分應于當日送存銀行。由于特殊原因,當日無法送存的,必須報告財務處領導,采取安全措施。
第六條未經財務處同意或授權,學校任何部門和個人均不得以學;騻人名義收取現金。所收現金應及時送交財務處入賬,不準自收自支,私設“小金庫”。
第七條學校不得為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不得將現金借給與本校無業務關系的單位和個人。
第八條嚴禁坐支現金,嚴禁白條抵庫。
第九條商業匯票及銀行存兌匯票視同現金管理,由財務部門出納負責保管。
第十條嚴禁將公款以私人名義在銀行辦理存儲。
第三章銀行存款管理
第十一條學校根據業務需要和有關開戶規定在銀行開設銀行帳戶,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結算。
1、學校財務部門負責管理銀行帳號,其他部門一律不得擅自開設銀行帳號。
2、二級核算單位需開設銀行帳戶的,必須報學校財務處審批并備案。
3、學校的業務結算除必須通過現金結算的業務外鼓勵通過銀行結算,減少現金流通量。
4、重要的銀行票據(如支票、匯票、本票等)的領購、簽發使用要嚴格辦理領用簽發手續,并登記造冊。
5、銀行印鑒和結算票據應兩人分工保管,不得將結算票據與全部印鑒存放同一處同一人保管,簽發結算票據應分別由二位印鑒保管人審核無誤后加蓋印鑒。
第十二條財務部門應建立健全銀行帳目,逐筆記載銀行存款收付,及時結出存款余額。出納人員應及時了解和掌握存款情況,不得開具空頭支票。當存款余額可能不能滿足日常支付需要時,應及時報告,提議調度資金。調度資金的手續按《江蘇科技大學資金調度管理辦法》辦理。
第十三條學校的銀行帳號只能用于學校的對外業務結算,嚴禁出租出借銀行帳號。未經財務部門同意,不得將單位銀行帳號告知其他單位或個人。
第十四條嚴格執行銀行結算紀律,不準簽發空白現金支票,嚴格控制簽發空白轉帳支票。簽發轉帳支票應事先填寫簽發時間、收款單位、用途和金額。對確因暫時無法確定金額的,應注明最高限額,確定金額后,領用人應及時通知財務部門。支票領用人對支票的安全負責。
第十五條財務部門應由按排非出納人員定期與銀行對帳單對帳,每月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查明未達帳項原因。確保銀行存款的安全完整。每月編制的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按規定須經財務處領導和審計處領導簽字。
第四章附則
第十六條凡以前有貨幣資金管理規定的,從公布之日起以本辦法為準。
第十七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解釋權在學校財務處。
貨幣資金財務管理制度 8
本制度所稱貨幣資金包括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銀行存款包括存入商業銀行的存款、存入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存款和存入本企業內部結算中心的存款。其他貨幣資金包括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在途貨幣資金等除上述貨幣資金以外的其他貨幣資金。
單位的貨幣資金應當由單位財務部門集中統一管理。各類貨幣資金的收付業務,應當由財務部門統一辦理,其他部門未經財務部門授權或委托,不得辦理任何收付款業務或出具收付款單據。
選配出納人員時,必須對其思想品德和業務素質進行全面考察,曾因經濟問題受過處分或調離會計、出納崗位的人員,均不得擔任出納工作。
財務部門負責人要隨時掌握出納人員和其他經管貨幣資金業務的會計人員的思想動態。對思想不健康、有賭博惡習、缺乏社會和家庭責任感、與社會上不三不四的人交往過密以及法紀觀念淡薄的人員,要及時調離出納或經管貨幣資金業務的崗位。
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禁止會計(指出納崗位以外的其他會計崗位,下同)出納一人兼。出納崗位業務量較少時,在不影響辦理出納業務的前提下,出納人員可以兼任除上述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
開設銀行賬戶必須由本單位出納或指定的會計人員親自到銀行柜臺辦理。嚴禁委托他人(包括銀行工作人員,下同)代辦,嚴禁將款項存入未辦理開戶手續的銀行賬戶。
辦理銀行存款必須由本單位出納或指定的會計人員親自到銀行柜臺辦理,支票、匯票、進賬單等存款時提交給銀行的憑證必須填齊收款單位、金額、用途、日期等內容,必須當場取得銀行出具的存款證實書或進賬單,并檢查其真實性和正確性。嚴禁委托他人代辦存款。
定期存款到期支取、轉存以及存款(包括定期和活期)在不同銀行賬戶之間的轉存,必須由本單位出納或指定的會計人員親自到銀行柜臺辦理,不得委托他人代辦。
公司應當加強對銀行結算票據的管理,按規定取得和使用票據。銀行支票及其他有固定編號的結算票據應建立領用登記制度,按順序號簽發使用,定期盤點核對,作廢時要在大小寫金額處和印鑒處加蓋“作廢”戳記(或用碳素墨水寫上“作廢”字樣),并妥善保管。
簽發現金支票必須將各項內容填寫齊全。簽發轉賬支票一般也應將各項內容填寫齊全,特殊情況收款人不確定或金額不確定的轉賬支票時。必須經董事長及財務部門負責人批準,必須填寫當日日期和真實用途,必須在支票用途欄注明限額并在金額小寫欄應當填寫貨幣符號的位置填寫貨幣符號,必須在專門的登記簿上登記并由批準人、領用人在登記薄上簽字。支票使用后,應在支票存根上補填收款人和確切的金額,并在登記簿上作注銷登記。轉存款的支票各項內容必須填寫齊全。
嚴禁將空白支票交于他人作信用抵押。
填寫支票必須用碳素墨水,或用支票打印機打印。
通過銀行對外付款時,其收款人全稱、開戶銀行和賬號必須以合同或有法律效力的書面文件(如發票)為依據。需變更合同中的收款人全稱、開戶銀行和賬號時,必須由對方出具書面文件,并加蓋原合同所蓋的公章,由原合同簽字人簽字。使用支票、銀行匯票、銀行本票付款時,還應確認收取票據人員的身份并由本人簽收。
出納人員應及時向銀行索取銀行對賬單,并及時對賬,至少每月一次。每月終了,出納人員應根據對賬結果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草稿,連同對賬單、銀行存款日記賬一并交會計人員審核。會計人員應當對所有收支業務逐筆進行核對,不得只核對余額。當余額相符而收支業務不符時,要及時查明原因。要特別注意上月的未達賬項本月是否都已入賬,如發現有較長時間的未達賬項要查明原因。會計人員審核無誤后,編制正式的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由出納人員、會計人員和財務部門負責人簽字,與銀行存款對賬單一并保存,列入會計檔案管理。
定期存款也應取得對賬單進行核對,至少每季度二次。銀行不出具對賬單時,應自行編制對賬單由銀行簽認。
現金收入一般應在當天送存銀行,當日送存確有困難的,應按開戶銀行規定的時間送存,并要有相應的確保安全的措施。
使用現金必須嚴格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不得超出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現金使用范圍。
外出采購或進行經營活動需要大額款項時,應通過銀行轉賬結算,不得攜帶大額現金。
不準用白條抵充庫存現金,不準利用銀行賬戶代為個人或外單位存入或支取現金,不準將公款以私人名義存入銀行。
要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制度。庫存現金限額根據本單位的日常業務開支量和庫存現金保管條件。庫存現金限額一般為單位三至五天的日常零星開支量。
存放現金應當配備保險柜,存放保險柜的房間應當安裝防盜門、窗,并要有一定的安全措施。存、取現金款額較大或離銀行較遠時,必須有機動車輛接送,并派人陪同保護;應盡可能配備取送款專用車。取送款專用車嚴禁搭載無關人員。存取現金途中不得辦理其他事項或逗留。
出納人員必須按規定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所有現金和銀行存款收支業務必須于當日逐筆登記入賬,并在記完當日最后一筆時結出余額。不允許將收支相抵而不記賬或以收支相抵后的金額記賬。
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必須做到日清月結。每日下班前,出納人員必須對庫存現金進行盤點,并與現金日記賬余額核對相符。每月月末最后一筆現金收支業務辦理完畢盾,會計人員要與出納人員一道對庫存現金進行盤點,并編制盤點表。發現賬款不待時,應及時查明原因。
每日終了,會計人員與出納人員必須將分類賬上的現金和銀行存款余額與日記賬(出納賬)的余額相核對,發現差錯要及時糾正,核對不符時不能結賬。
財務部門負責人和稽核人員要經常不定期地對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進好抽查。每月不得少于2次,抽查情況要有記錄。
會計人員和財務部門負責人要經常檢查銀行存款利息和其他各項收入是否及時入賬,發現問題應及時查明原因。
更換出納人員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F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既要與分類賬核對一致,也要與庫存現金和銀行對賬單核對一致(銀行未出對販單時要派專人去銀行核對),并由原出納人員在日記賬余額處蓋章。支票等有固定編號的銀行結算憑證要清點張數和核對號碼,F金、銀行存款、銀行匯票、銀行本票、印鑒、各種有價證券、支票等有固定編號的銀行結算憑證以及其他有關資料、物品的移交情況應編入移交清冊。移交清冊一式四份,由移交、接交雙方及監交會計人員、監交的財務部門負責人分別簽字并各執一份。出納人員臨時外出,其工作由其他指定會計人員代理的,也應就所移交的事項(如現金、印鑒、賬簿等)辦理交接手續。
外埠存款按銀行存款的辦法進行管理,有關業務完成后要及時清理撤戶。
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必須經常進行清理核對,至少每月要由會計人員清理核對一次,特別要注意檢查多余款和因超過付款期等原因而退回的款項是否及時入販。對于在途貨幣資金,財務部門負責人和會計人員應當及時檢查其在途時間是否正常。
出納人員、會計人員和財務部門負責人如發現現金、銀行存款或其他貨幣資金浮多、短少,或有被盜、被挪用、被貪污嫌疑時,應及時查明原因,及時向上級報告。需向公安部門報案時,應及時報案。
發生貨幣資金被盜、被挪用、貪污,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經濟責任和行政責任。有犯罪嫌疑的,應向有關司法機關報告。
貨幣資金財務管理制度 9
一、目錄
組織機構
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職責
設備、備件采購管理制度
設備(計劃)檢修管理制度
設備檢修質量跟蹤管理制度
設備巡檢管理制度
設備潤滑、保養管理制度
重點設備性能跟蹤管理制度
設備事故處置制度
備件倉庫管理制度
設備報廢處置制度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技術資料、圖紙管理制度
設備管理的考核制度
組織機構和管理流程
二、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職責
1、設備管理中廠長的職責
。1)批準設備年大修計劃。
。2)重點設備的改造審批工作。
。3)重要備件的采購審批工作。
。4)審批設備報廢處置工作。
。5)組織重大設備事故的處理工作。
。6)批準設備管理考核結果。
(7)批準有關設備資金開支的支付計劃。
2、設備部長的職責
(1)制定設備年大修計劃和設備技術改造工作。
(2)批準和審核設備、備品備件的采購申請、計劃。
。3)制定設備運轉率和機物料、能源消耗考核指標。
。4)制定或批準設備檢修計劃,并檢查實施情況。
。5)組織實施本廠的設備維修、保養、檢修及技術改造工作。
。6)督促檢查各相關部門對設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并實施考核。
(7)主持設備管理理論和先進經驗、先進技術的推廣。
(8)制定和審批設備操作規程。
(9)組織或督促有關部門進行員工的設備操作、維護、檢修、管理業務、技術培訓工作。
。10)組織重大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工作。
(11)審核有關設備資金開支的支付計劃。
(12)審核設備管理考核結果
。13)對設備管理負有主要領導責任。
3、車間副主任的職責
(1)對車間維修班工作負有主要領導職責,并在工作中給予技術指導。
。2)負責督促和檢查車間維修班對設備進行維護、潤滑保養、檢修、巡檢的完成情況。
(3)制定車間月設備檢修計劃,并監督實施。
(4)制定車間月設備、備件采購計劃。
。5)組織實施本車間的設備維護、保養、檢修及技術改造工作。
。6)努力完成設備運轉率和機物料、能源消耗考核指標。
(7)組織員工進行設備操作、維護、檢修、技術培訓工作。
。8)負責全車間設備的不定時巡檢職責。
。9)組織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工作。
。10)對車間設備管理負有主要領導責任。
(11)完成主管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4、設備科長的職責
。1)完成各車間月設備、備件采購計劃。
(2)負責設備款項的賬務管理和支付申請工作。
(3)對車間維修班工作負有領導職責,并在工作中給予技術指導。
。4)檢查維修班設備維護、檢修等基礎管理臺帳的建立情況。
。5)監督車間月設備檢修計劃實施的情況及驗收,并進行檢修質量跟蹤管理工作。
(6)負責全廠設備的不定時巡檢職責。
。7)下達設備整改通知,并監督實施。
(8)組織員工進行設備操作、維護、檢修、技術培訓工作。
。9)組織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工作。
(10)完成主管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5、設備管理員的職責
(1)負責全廠重點設備的定期巡檢工作,并做好相關記錄。
。2)做好全廠重點設備的性能跟蹤管理工作。
。3))建立所有設備潤滑點及要求的臺帳,并記錄實施情況。
。4)負責全廠儀器、儀表、計量設備周期檢驗的管理工作。
。5)負責建立全廠固定資產臺帳及收集相關技術資料的工作。
。6)做好對倉管員和倉庫的管理工作。
(7)負責機加工非標件的圖紙繪制和集團公司機修廠加工件的聯系工作。
(8)完成設備運轉率和機物料消耗、能源消耗的考核統計。
(9)完成主管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6、維修班長的職責
。1)協助車間副主任完成月設備檢修計劃和備件采購計劃。
。2)負責對本班設備維修人員進行全面的管理工作,包括本班人員的出勤記錄。
。3)組織實施本車間的設備維護、保養、檢修及技術改造工作。
。4)負責維修工作的人員安排,并提供維修方案及要求。
(5)負責檢查維修任務的完成情況。
。6)完成本班設備管理要求的基礎管理臺帳的建立和記錄工作。
。7)負責全車間設備的不定時巡檢職責。
。8)組織員工進行設備維護、檢修的技術培訓工作。
(9)完成主管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7、設備維修人員的職責
。1)實施本車間的設備維護、保養、檢修及技術改造工作。
。2)所有維修人員都負有保證設備達到正常運轉率的職責。
。3)日班維修人員負責全車間設備日班的維修和不定時巡檢的職責。
(4)值班維修人員負責全車間設備的定時巡檢職責。
。5)值班維修人員負責處理當班設備故障,并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和設備巡檢記錄。
(6)完成主管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8、技術員的職責
。1)參與購進物資的驗收(數量)的職責。
。2)準確提供物資的購進和月消耗報表的職責。
。3)熟悉備品備件名稱、性能、用途。
9、設備科的職責
。1)提供保證生產設備正常運行所需零配件。
。2)收集、提供相關技術資料,并給予設備的技術支持。
(3)負責督促和檢查車間維修班對設備進行維護、潤滑保養、檢修、巡檢的完成情況。
(4)組織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工作。
。5)督促檢查各相關部門對設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并實施考核
10、維修班的職責
。1)保證設備達到正常運轉率的職責。
(2)實施本車間的設備維護、保養、檢修及技術改造工作。
(3)努力完成車間機物料消耗、能源消耗考核指標。
。4)保證車間順利完成生產任務的職責。
(5)做好本班區域清潔衛生。
。6)保證廢舊材料堆場整齊、有序。
三、設備、備件采購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保證設備正常運轉,在設備檢修時能及時領用相關材料和備件,同時,為保證備件質量,降低消耗、降低成本、降低倉庫庫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設備、備件的采購必須遵照《興隆縣福成水泥有限公司生產用備品備件采購使用流程》,否則,按采購金額的10%處罰采購責任人。
第三條各車間副主任、機修班長根據生產設備和備件庫存情況,在當月25日前,將下月生產所需備件計劃報廠長審批。逾期處罰責任人每天100元。
第四條備件采購計劃必須注明備件型號、規格(關鍵尺寸)、數量、品質要求及使用時間,非標件需注明主要參數或附帶圖紙,否則,處罰申請人200元,且不列入采購計劃。
設備部長在當月26日前,將下月生產所需的備件計劃審批后交設備科整理,設備科于當月27日前報公司采購部存檔,并進行采購。逾期處罰責任人每天100元。
采購均進行比價采購。設備、備件比價小組由廠長、設備部長、設備科長三人組成。采購的物資需由采購比價小組三人同意簽字后進行,否則,按采購金額的10%處罰采購責任人。
第七條設備備件進庫前,必須經車間、設備科組織相關三人以上人員進行驗收、簽字。發現有質量問題的',應退貨。
第八條不允許節假日或休息時間采購物資進倉庫,否則,處罰責任人500元/次。
第九條自采購申請批準后,一個月內未采購回的備件,處罰采購責任人500元,二個月內未采購回的備件,處罰采購責任人1000元。若因此造成損失的,采購員負主要責任。
根據采購申請已采購的物資,自購回之日起,兩個月未使用的,按采購金額的10%處罰申請人;三個月未使用的,按采購金額的20%處罰申請人;超過三個月未使用的,按采購金額的30%處罰申請人。
第十一條急件的采購可以不安正常的采購程序,但采購后次月內必須補辦有關手續,否則,處罰相關人員每人500元。
第十二條各車間、部門每月急件不能超過兩次,否則,處罰申請人500元。
第十三條未辦有采購申請的備件均為急件。
四、設備(計劃)檢修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提高設備運轉率、保證檢修質量,保證檢修安全和現場文明,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各車間副主任根據生產設備的運行情況,在當月25日前,將下月設備檢修計劃報設備部長審批。逾期處罰責任人每天100元。
第三條設備部長根據設備檢修計劃,同設備科、車間相關人員商定計劃檢修實施方案,并于月底生產調度會上傳達和安排。
第四條設備科根據計劃檢修安排的工作,一是建立相關臺帳,二是準備檢修所需物資。
第五條設備停機維修,維修前,必須掛有鮮明的停機標志,違反者,按一次每人200元處罰。
第六條維修結束后,維修人員必須對維修現場進行清理,對終止維修1小時的現場,發現還存有配件、工具、停機標志等維修垃圾的情況,按一次每人50元處罰。
第七條維修結束后,不安規定做好維修記錄,處罰維修班長每次50元,若屬值班維修的,則處罰值班維修人員每次50元。以第二天后的檢查為準。
第八條屬于計劃檢修的,檢修結束后,不按規定做好檢修質量驗收簽字的,處罰設備科長每次50元,以第二天后的檢查為準。
屬于計劃檢修的,檢修結束后,不安規定做好《設備計劃檢修登記表》,處罰設備科長每次50元,以第二天后的檢查為準。
第十條設備部長或設備科安排的臨時檢修任務,由設備科以書面(整改)的形式下達到車間,未及時下達,處罰設備科長100元。
第十一條車間接整改通知后,未按時整改的,處罰車間相關責任人每人200元。
第十二條維修過程中的安全管理規定遵照《水泥廠安全管理制度》之規定執行。
五、設備檢修質量跟蹤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保證設備檢修質量、提高設備運轉率,提高維修工工作的責任心和維修技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值班期間實施維修的人員必須記錄檢修內容在值班記錄上,發現不做記錄的,一次處罰50元。
第三條屬計劃檢修的,檢修后,參加檢修的人員必須簽字,否則,處罰當事人20元,處罰設備科長50元。
第四條對當天發生復修的設備,處罰前次檢修人員每人100元。
對當月發生復修的設備,處罰前次檢修人員每人10元。第二次復修,處罰前次檢修人員每人20元。
第三次復修,處罰前次檢修人員每人30元。
第六條計劃檢修后的設備當月發生復修,處罰參加檢修人員20元,處罰維修班長30元,處罰車間副主任50元,處罰設備科長30元。
第七條對經常出故障,特指單月發生三次以上故障的問題,車間不能解決的,車間需書面向廠領導反應,由廠領導組織解決。
第八條設備技術改造的設備,在試運行階段,不列入本制度考核。
六、設備巡檢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提高設備運轉率,保證設備正常運轉,保證正常生產,及防止重大設備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負有巡檢職責的人員為:
。1)值班維修工的定時巡檢;
。2)值班操作工的定時巡檢;
。3)日班維修工的不定時巡檢:
。4)設備管理員對重要設備的定時巡檢;
。5)車間副主任、設備科長不定時的巡檢。
第三條定時巡檢:設備處于運行時,按規定的時間間隔巡檢特定設備的巡檢稱為定時巡檢。時間間隔由車間根據設備重要等級自行確定,但最長不得超過3小時。設備處于停機狀態時,無需定時巡檢。
第四條不定時巡檢:不論設備處于運行狀態還是停機在狀態,按最長的時間間隔,對設備進行系統或全面的巡檢工作稱為不定時巡檢。不定時巡檢最長的時間間隔不得超過3天。
第五條不按規定的時間實施巡檢工作的,發現一次處罰200元。
第六條未進行巡檢而做虛假記錄的,發現一次處罰500元。
第七條巡檢后,不按規定做好巡檢記錄的,發現一次處罰100元。
第八條巡檢后,發現問題不及時匯報的,發現一次處罰500元。
第九條巡檢后,發現問題不及時處理的,發現一次處罰500元。
第十條巡檢后,未及時發現問題的,且未造成事故的,發現一次,事后按問題發生的情況分析處罰。情況分析由設備部長、設備科長、車間主任、副主任負責。
第十一條巡檢后,未及時發現問題的,且造成事故的,發生一次,事后按事故損失接受處罰。事故損失小于5000元的,處罰當事人1000元;事故損失大于5000元(含5000元)的,接受公司事故處理組調查處罰。
第十二條巡檢內容及要求由各車間根據各崗位的操作規程和崗位職責制定。
七、設備潤滑、保養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提高設備運轉率,在全面、細致進行設備維護、潤滑保養的同時降低消耗,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設備科按設備流程制定全廠設備潤滑點,并根據重要程度和潤滑頻率把各潤滑點分類編排,分為天、周、月、年四類,同時注明潤滑油種類、數量。
第三條車間各部門嚴格按潤滑要求完成潤滑工作,并做好記錄。不做記錄的,處罰責任人50元。
第四條對不按規定進行潤滑的崗位,處罰崗位領導100元,處罰責任人100元。
第五條對確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完成潤滑工作的,必須如實報設備科備案,并注明完成時間。否則,按本規定第四條處罰。
第六條對不進行潤滑工作而弄虛作假填報記錄的,一經查處,處罰填報人500元。
第七條潤滑后現場不得留有明顯油污,否則,查處一次,處罰責任人50元。
第八條廢油需收集交倉庫處理,不得隨地潑撒,否則,查處一次,處罰責任人100元。
第九條設備科每月對車間各部門設備潤滑情況作檢查,并將檢查結果上報設備部長。逾期,處罰責任人每天50元。
配電室每二月需進行不少于一次的除塵清潔工作,此項工作未進行,或沒有工作記錄的,處罰相關人員每人100元。
第十一條車間各電氣控制箱,每月需進行不少于一次的除塵清潔工作。此項工作未進行,或沒有工作記錄的,處罰相關人員每人100元。
第十二條磨機(繞線式)電機,每月需進行不少于一次的除塵清潔工作,此項工作未進行,或沒有工作記錄的,處罰相關人員每人100元。
第十三條廠區照明設施,每月必須做一次全面的檢修,每季度進行一次除塵工作,月底檢查發現不能點亮的,每盞燈處罰維修班100元;積灰嚴重的,每盞燈處罰維修班50元。
八、重點設備性能跟蹤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防止重點設備故障給生產帶來較大的影響,避免重大設備事故,減小設備事故造成的損失,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重點設備由設備科負責建檔管理,并由設備管理員定時巡檢。
第三條對設備管理員的定時巡檢管理,遵照《設備巡檢管理制度》進行。
第四條具有重點設備不定期巡檢職責的人為:設備部長、設備科長、車間副主任。
第五條巡檢發現重點設備有問題的,必須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否則,處罰相關人員200元。
第六條對重點設備的維護和檢修,工作后,不光維修班做好記錄,設備科必須同時做好詳細記錄。否則,處罰設備科每次200元。以第二天后的檢查為準。
第七條重點設備的檢修記錄,除了時間、人員外,還必須記錄故障原因、檢修方法、處理結果、相關技術參數。
第八條對重點設備的檢修,檢修后,必須由設備副廠長組織設備科長、車間副主任進行檢修質量驗收,并簽字認可。
九、設備事故處置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設備管理的責任心,防止重大設備事故的發生,分清設備事故的責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設備事故:指設備損壞未按正常使用規律損壞,且損壞程度超過正常值的事故。發生設備事故絕大部分情況是人的因素造成。對發現問題不及時處理的設備,或長時間不做檢查的設備,不按操作規程操作的設備,易發生設備事故。設備事故分一般設備事故和重大設備事故。
第三條一般設備事故:直接損失小于1萬元的設備事故。
第四條重大設備事故:直接損失大于1萬元(含1萬元)的設備事故。
第五條對新安裝的設備,未按設備技術要求進行調試,造成設備損壞的一般設備事故,當事人承擔20%的賠償。
第六條對燒電機的一般設備事故,維修班承擔30%的賠償,車間當班操作人員承擔10%的賠償。
第七條對提升機掉落的一般設備事故,處罰維修班500元。
第八條對皮帶機皮帶劃破的一般設備事故,維修班承擔20%的賠償,車間當班操作人員處罰200元。
第九條對鏟車爆胎的一般設備事故,鏟車班承擔20%的賠償,并處罰鏟車班長100元。
第十條直接損失小于5萬元的重大設備事故,由廠成立設備事故調查組調查處理。廠設備事故調查組的成員為:廠長、設備副廠長、設備科長、車間主任、車間副主任組成。
第十一條直接損失大于5萬元(含5萬元)的重大設備事故,由廠直接報公司成立調查組調查處理。
十、備件倉庫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使倉庫管理工作規范化,保證倉庫和庫存物資的安全、完整,更好、及時地為生產服務,結合本廠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倉庫備品備件必須按類別整齊存放,庫內保持清潔衛生。違反本條罰款50元/次。
第三條各類備品備件銘牌、標志齊全,帳務健全,臺帳齊全。缺1項處罰25元。
第四條必須熟悉各種常用備件的名稱、規格型號、大致數量、擺放位置,設備科作不定期抽查5~10種,不合格1項罰款25元。
第五條保持消防器材干凈、有效,否則處罰50元/次。
第六條庫存物資帳物不符,所缺物資倉管人員照價賠償,每月沒有按規定時間向財務科、設備科提交的各種報表,缺1種報表處罰50元,填報數據不準確性和不真實,每項處罰25元。
第七條脫崗每次處罰100元,串崗每次處罰200元,睡崗每次處罰50元,遲到、早退則按水泥廠相關勞動紀律規定進行處罰。
第八條因在崗期間沒有看管好或者下班期間沒有上鎖導致物資流失,倉管人員照價賠償,若倉庫被盜必須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以便及時組織調查,追回流失物資,否則由倉管人員自己承擔損失。
第九條值班期間倉管人員必須及時提供庫內物資,確保生產正常運行,否則處罰50元/次,若不能及時提供物資造成其它經濟損失則由倉管人員自行承擔。
下班期間,如因生產上急需備件時,要隨叫隨到,不得推諉,否則,一次處罰100元。
第十二條倉管人員在交接手續時必須清點物資,確保帳物相符。帳物不符不予接手,否則由接手人自行承擔缺失物資的全部經濟損失。
十一、設備報廢處置制度
第一條為進一步做好設備管理,在明確設備報廢程序的同時,不允許未報廢的物資當報廢處置,也不允許報廢的物資當未報廢處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需要報廢設備時,應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由設備科組織財務、安全、技術等有關部門,組織進行審查和鑒定。確定符合報廢條件的,可填寫申請報廢。
第三條已超過規定使用年限,其主要結構破壞,精密度極差,經技術經濟分析和鑒定后,無大修價值時,可以報廢。
第四條由于意外事故,使設備損壞極為嚴重,確已無法修復時,可以報廢。
第五條設備雖未損壞,但因其技術陳舊,、性能低劣、能耗高、效益差、經過技術經濟分析,可以報廢。
第六條大修費用超過設備原值70%時,可以報廢。
第七條由于擴建、改建、工藝改造等原因,必須拆除的設備已不能改作它用,其凈值低于原值50%時,可以報廢。
第八條國家指定淘汰的設備,要及時予以報廢。
第九條廢舊材料堆放處由車間維修班負責管理。發現能用的材料和不能用的材料堆在一起,處罰維修班200元,車間副主任100元。
第十條鋼鍛、鋼球房由車間磨機班負責管理。發現能用的材料和不能用的材料混堆在一起,處罰磨機200元,車間主任100元。
第十一條廢的潤滑油由倉庫負責管理。發現新油和廢油混堆在一起,或廢油沒貼標示,處罰設備科200元,處罰倉管員100元。
十二、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對廠里固定資產設備、設施的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資產臺帳,防止固定資產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單臺設備價值超過1000元的必須建立固定資產臺帳。
第三條對新購進的設備,次月未建立固定資產臺帳的,處罰設備管理員100元。
第四條建立的固定資產臺帳不全面,處罰設備管理員100元。
第五條每年年底,由設備部長組織設備科對全廠固定資產進行清點,并檢查固定資產臺帳的建立情況。
第六條對不常用的公用工具,如千斤頂、葫蘆等由倉庫保管,使用時使用者必須在倉庫登記,否則,處罰倉管員和使用人員各50元。
第七條對常用的公用工具,以班組的名譽在倉庫領用登記,設備管理員每三月做一次清點,發現有遺失的,由領用班組負責賠償。
第八條未經廠領導批準,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租用固定資產設備、設施,特別是汽車、鏟車、公用工具、房屋設施等,違者,處罰1000元。
第九條固定資產報廢程序遵照《設備報廢處置制度》
十三、技術資料、圖紙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設備管理,充分發揮技術資料和圖紙的作用,正確維護和使用好設備,提高處理設備的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全廠的設備技術資料和圖紙,統一由設備科設備管理員收存。
第三條技術資料需準備至少兩份,一份交集團公司檔案室保管,一份由設備科保管。
第四條新購制的設備,必須向生產廠家索取產品說明書、或圖紙等技術資料。否則,處罰責任人200元。
第五條任何人不得私自收藏未建檔的技術資料,否則,一經發現,處罰500元。
第六條使用技術資料,必須向設備管理員辦理登記手續,并注明歸還時間。
第七條使用技術資料后,超時未歸還的,一次處罰50元。
第八條使用技術資料,造成損壞的,處罰100元。
第九條使用技術資料,造成遺失的,處罰500元。
使用技術資料,不得任意涂改和作標記,否則處罰100元。
第十一條確實要涂改的技術資料,經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改動。
第十二條技術資料無故遺失的,處罰設備管理員200元。
第十三條對已加工過的外協加工件的圖紙,設備科必須備份,否則,處罰設備科100元。
十四、設備管理的考核制度
第一條為落實設備的各項管理,制定以下有關設備管理的考核制度。
第二條設備運轉率考核制度:針對水泥廠的重要生產線生料磨機、窯、超細粉磨機、水泥磨機分別制定相應的設備運轉率指標(%)。在剔出庫滿停機、限電、無料停機三種特殊原因造成的停機外,設備運轉率(%)的高低,直接反應了設備維護的好壞。被考核部門是各車間維修班。設備運轉率(%)每升高、降低1%,獎、扣車間維修班100元。每月進行統計考核,此項考核納入水泥廠每年經濟責任制考核的內容。
第三條設備維修費用的考核制度:對熟料生產線、超細粉生產線、水泥生產線分別制定相應的設備維修費指標(噸產品設備維修費),被考核部門是各車間維修班。按節約、超出部分的10%進行獎扣。每月進行統計考核,此項考核納入水泥廠每年經濟責任制考核的內容。
第四條設備潤滑用油考核考核制度:對使用設備潤滑用油的各部門分別制定相應的設備潤滑用油指標(每月多少油),被考核部門是各車間部門和維修班、機動班。按節約、超出部分的10%進行獎扣。每月進行統計考核,此項考核納入水泥廠每年經濟責任制考核的內容。
第五條設備效能(電耗)的考核制度:對熟料生產線、超細粉生產線、水泥生產線分別制定相應的電耗指標(噸產品電耗),被考核部門是各車間、部門。熟料線、超細粉線按節約、超出部分的10%進行獎扣;水泥線按節約部分的5%進行獎勵,超出部分的3%進行處罰。每月進行統計考核,此項考核納入水泥廠每年經濟責任制考核的內容。
《水泥廠設備管理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各車間、部門的管理考核制度與本制度發生沖突的,一律以本制度為準。
貨幣資金財務管理制度 10
1、總則
1.1目的
為加強XXXX熱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貨幣資金的管理,規范資金運作,根據XX集團貨幣資金管理規定,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2適用范圍
適用于XXXX熱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關于貨幣資金的各項管理。
1.3引用標準
1)國家頒布的有關財務制度
2)《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3)XX集團貨幣資金管理規定
2、職責與權限
2.1管理要求
合理調配資金,保證公司運作需求。公司職工的薪資發放工作。同政府相關部門財政業務上的聯系與溝通。執行國家有關財經法律、法規,保障公司合法經營。依據國家相關稅收法規,準確、及時地申報、繳納各項稅。公司同其他單位的往來業務結算。負責公司各項費用的報支工作。
2.2管理原則
1)堅持全面預算管理的原則;
2)堅持制度化、程序化規范運作的原則;
3)堅持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相互制約的原則;
4)堅持安全、高效、統一的原則。
3、管理內容與方法
對公司擁有的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收支進行管理。
3.1崗位設置
公司設置出納一名,出納是庫存現金的唯一合法保管人,嚴格執行不相容崗位分離原則。出納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對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人員實行定期崗位輪換制度,每兩年輪換一次。
3.2現金管理
3.2.1原則上公司不允許現金(即庫存現金)開支,所有支付均通過銀行轉賬完成;必須現金開支的須經總會計師同意后方可支付。
3.2.2庫存現金余額原則上不能超過5000元,超過限額部分必須當日下午四點以前繳存銀行;法定節假日和月底庫存現金必須清零,超過限額部分應當及時繳存銀行。
3.2.3現金收入,原則上應于當日送存銀行,不得賬外保存現金。不準將公司收入現金以個人名義存入銀行。
3.2.4現金收入都應開具收款收據,辦妥收款手續后,應在收款憑證上加蓋“現金收訖章”;開具收據流程為:出納收款簽名開收據→記賬人員簽字→財務主管簽字審核加蓋財務專用章,并撕扯下二三聯,其中第二聯交記賬會計,第三聯交繳款人→財務主管退還收據本給出納。
3.2.5現金收入必須經過驗鈔機檢測,防止假幣收入。
3.2.6不準從現金收入坐支現金,禁止白條抵庫、挪用現金。
3.2.7每天工作結束后,出納要對現金進行盤點,登記《現金收支及日盤點記錄表》,做到日清月結。發現賬面余額與庫存數不符,及時查明原因,做出處理。
3.2.8庫存現金必須放入保險柜內,保險柜內只能存放公司現金及銀行票據等,不得放入個人物品。
3.2.9出納于每月末最后一天進行現金盤點,由財務部主任進行監盤,并留存相關盤點記錄備查。財務部主任至少兩個月對庫存現金抽盤一次,同時留存相關盤點記錄備查。
3.2.10任何部門一律不準私設小金庫,現金收入必須交回財務部,任何部門和個人不準截留,自行處理。
3.3銀行賬戶管理
3.3.1公司為辦理結算業務、資金信貸和現金收付等業務可在相應金融機構開設基本賬戶、一般存款賬戶、零時驗資戶和專用存款賬戶。
3.3.2公司開立銀行賬戶時,必須向上級單位提出書面開立銀行賬戶申請,經上級單位財務部門批準后方可辦理開戶手續,并登記銀行賬戶信息管理表。
3.3.3禁止出租、出借銀行賬戶。
3.3.4對于6個月以上未使用且無特定用途的銀行賬戶應進行銷戶清理。撤銷銀行賬戶需經財務負責人審核、總會計師審批;撤銷銀行賬戶前,出納應與開戶銀行核實賬戶余額,并向銀行交回各種重要空白憑證及各類票據,方可辦理銷戶手續。
3.4銀行存款管理
3.4.1各部門經濟往來的所有款項收付,原則上均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
3.4.2出納根據審核人員轉來的收、付款憑證進行復核驗收,審核無誤的收、付款憑證,應立即辦理收、付款手續。
3.4.3出納辦理收款后,應立即在收款憑證上加蓋“銀行收訖”章,復核會計審核銀行付款票據無誤并加蓋銀行預留印鑒章之法人名章后,應立即在付款憑證上加蓋“銀行付訖”章。
3.4.4每月五日前,主管會計索取銀行對賬單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如調節不符,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3.4.5財務部主任按月檢查銀行賬戶的使用情況,核對單位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對賬單是否相符,保證銀行存款安全、完整,每季末向總會計師報送賬戶余額及使用情況。
3.5銀行票據管理
3.5.1出納負責銀行票據的管理,并負責建立支票、匯票等銀行票據收、支、領登記簿。
3.5.2業務經辦人員在領取銀行支票時,必須按要求在“支票登記簿”上進行登記、簽字,并同時在支票存根上簽字。
3.5.3采用銀行匯票結算的,辦理匯票時,由出納親自去銀行辦理。銀行匯票辦妥后要進行登記,并由收票人攜帶授權委托書、介紹信、身份證及收據領取票據。
3.5.4需要辦理匯兌、銀行匯票結算業務的,業務經辦人員要將收款單位、開戶銀行、賬號等事項在“費用報銷單”備注欄中填寫清楚。
3.5.5出納在簽發支票時,要按規定將各項目填列齊全,包括:日期、收款單位、金額(大小寫)、用途等項目。不得簽發空白支票或逾期支票。收款單位必須同發票注明收款單位相同。
3.5.6支票作廢時,需要換取支票的,將作廢支票交回,由原業務經辦人確認,經出納核實后,財務部主任簽字后,再簽發支票。
3.5.7加強銀行承兌匯票的統一管理,嚴禁商業匯票結算,違反規定一律以違紀處理。
3.6網上銀行管理
3.6.1開通網銀電子支付業務,應當與承辦了銀行簽訂網上銀行操作協議,明確雙方在資金安全方面的責任與義務、交易范圍等。
3.6.2網銀電子密鑰應按職責權限,分別由出納、復核會計、財務負責人單獨妥善保存,每次付款后必須立即拔下,并對電腦系統進行清理。
3.6.3網銀電子支付應遵循嚴格的電子審批流程,即:會計制單→復核會計審核→財務負責人審批→出納填寫提交→主管會計復核→財務負責人審批→結束。
3.6.4網上銀行電腦和網銀電子密鑰應每4個月必須更改一次密碼;網銀電子密鑰每次移交后,應對密碼進行重新設定。
3.7銀行預留印鑒管理
3.7.1銀行預留印鑒實行財務專用章由財務部主任保管,法人名章由主管會計分開管理。
3.7.2使用銀行預留印鑒必須辦理用印登記審批手續,經辦人填寫《財務部用印登記薄》交由會計人員審核,最后由財務主管審批簽字后,方可蓋章。
3.7.3印鑒保管人工作調動或零時請假,應辦理印鑒交接手續,登記《印鑒交接登記簿》后方可離職或離開。
3.8主要風險與關鍵控制
3.8.1主要風險
隨意開立賬戶,坐支資金,發生資金保管安全風險,超權限對外擔保、對外借出款。
3.8.2關鍵控制
1)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2)不得由一人辦理資金業務的全過程。
3)財務印鑒章應由會計和財務主管分開管理。
4)財務專用章應由專人保管,個人名章必須由本人或其授權人員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的所有全部印章。
5)未經審批,嚴禁使用加蓋財務專用章和印鑒名章。
6)與貨幣資金相關的票據,各單位應明確專人負責對票據的購買、保管、領用、背書轉讓、注銷等環節的管理,并專設登記賬薄進行記錄,防止空白票據的遺失和被盜用。
7)余額調節表必須由會計人員進行編制,相關聯的對賬單也必須由會計人員親自索取,嚴禁出納進行上述業務操作。
8)網銀電子密匙個人操作密碼應不定期進行更換,防止被盜,造成資金損失和信息外漏。
9)財務管理軟件個人操作密碼應不定期進行更換,以防財務數據外漏。
4、附則
4.1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4.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執行。
附件:
1、現金盤點記錄表
2、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3、現金收支及日盤點記錄表
4、有價證券盤點表
【貨幣資金財務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貨幣資金管理制度05-31
貨幣資金管理制度【合集】02-19
貨幣資金管理制度(精選16篇)12-14
企業貨幣資金的內部會計控制03-28
談貨幣資金的內部控制方法03-07
2017注冊會計師考試貨幣資金的審計03-21
2016廣東會計從業考試《會計基礎》:貨幣資金清查03-23
2016廣東會計從業考試《會計基礎》考點:貨幣資金清查03-23
中國鐵路企業貨幣資金管理研究論文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