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導語:什么是職業?根據中國職業規劃師協會的定義:職業=職能*行業,這樣才能算是一個完整的職業。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職業的資訊以及職業的分類,歡迎大家閱讀了解。
一、職業的內涵
(一)什么是職業
職業是人類社會分工的結果,隨著社會的發展,生產力水平在科學技術的推動下越來越高,社會分工越來越精細,職業的類別和內部構成、外部關系也隨之越來越豐富,對職業概念的界定所設計的內涵也越來越廣泛。
在現實生活中,人們總是要在一定的工作崗位上實現就業,但人們對“職業”一詞卻有著不同的理解。有人認為,職業就是“工作”,如醫生、教師、法官等;有人認為職業是一種“生活來源”;有人認為職業是一種等級身份。
對于職業的確切含義,眾說紛紜。美國學者舒爾茲(Schultz)認為,職業是一個人為了不斷取得個人收入(最低層次是維持生計)而連續從事的、具有市場價值的特殊活動,也可以說是同時實現社會聯系和自我實現而進行的持續的活動方式。
職業存在于社會分工中在不同工作性質的崗位上,人們從事的工作在目標、內容、方式和場所上有很大的區別。一定社會分工或社會角色的持續實現,就形成了職業。
(二)職業的特性
1.社會性
職業是為社會所需要的,是勞動者進行的社會生產勞動。它充分體現了社會分工,是社會生產力發展的產物,每一種職業都體現了社會分工的細化以及社會生產和社會進步的積極作用。
2.連續性
也稱穩定性,在連續的承擔職業角色并完成工作任務之后,勞動者會從中索取報酬,獲得收入,且工作相對穩定。
3.技術性
任何一個職業崗位都有相應的職業要求,能勝任和承擔崗位工作要求的人,除了達到該崗位職業道德、責任義務和服務要求以外,還要達到持證上崗的技術水平。
(三)職業的功能
1.職業是謀生的需要
職業生活是構成人生的重要組成部分,人們的職業生活表現在必須通過參加社會活動來獲取生存必需的生活資料和積累個人財富。因為我國實行的是“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所以每個勞動者參加職業勞動的數量和質量將直接決定其財富的多少。
2.職業能滿足人們的精神需要,促進個性的健康發展
在著名心理學家馬斯洛的需求層次論中,把人的需要分為五個層次,即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實現的需要,前兩種需要為基本需要,后三種需要為精神需要。職業是個人獲得名譽、地位、權利、成就、尊重以及自我實現等精神需要的重要需要。由于每種職業都有其獨特的活動內容和要求,對從業者的生理和心理必然產生重大的影響。當這種工作能夠使個人的才能得到發揮、個性得到不斷發展和完善時,它就成為促進個性健康發展的途徑。
3.職業是勞動者為社會做貢獻的途徑,是社會存在和發展的基礎
職業的本質是勞動力與生產資料的有機結合,它體現著人與人之間的社會關系。人們的職業勞動在滿足個人需要的同時,也為社會創造了財富,職業勞動生產出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構成了社會發展的基礎。
二、職業的分類和發展趨勢
(一)職業分類的原則
1.同一性
同一性是職業分類的最基本的原則。具體來說,它是指構成一個職業類別,必須在工作范圍、工作內容、操作方法、使用工具以及工作環境等方面都是同一的。
2.標準性
職業分類是一項復雜而又重要的工作,對于職業的分類,要有嚴格的標準。特別是對于政府管理來說,標準是極強的。這種標準反映為一個國家的“職業分類標準”,即由政府有關部門組織制定和實施的“國家標準”。
3.多級性
社會職業是一個龐大又復雜的現象,有著成千上萬個類別。對于這樣一個龐大的體系,需要劃分為幾個不同的等級或者層次,每一個等級或者層次中都有許多的類別。這樣才能夠把龐大而復雜的“職業”區分開。一般情況下,各國根據自己的情況,把職業分為3~4個層次。
4.現實性
職業分類是一個現實的范疇,它要反映社會實際,是基于一個社會的經濟發展水平、產業結構、技術狀態、社會文化狀況以及對于人的勞動狀況做出劃分的。
5.應用性
職業分類雖有作為理論和學術研究的用途,但其主要用途是應用。職業分類的用途非常廣泛,可以用于國家對于“人”的數據的標準編碼管理;可以用于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狀況的統計,以及人口普查、大中專學校職業指導、政府部門的就業管理,等等。
(二)職業的分類
在漫長的原始社會中,人類勞動最早只有按男女性別進行的分工,男的打獵、捕魚,女的采摘果實、挖掘莖塊,所以不存在職業。在原始社會末期,出現了最初的社會大分工,農業、手工業和畜牧業開始成為專門職業。以后隨著生產力的發展,社會分工越來越細,職業也越來越多。職業是人類文明和社會分工的標志。人類歷史上職業的產生和發展,一方面體現了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和科技進步的結果;另一方面又促進了社會生產力的提高,促進了生產的社會化和專業化的發展。一個國家的職業構成,與其國民經濟結構、經濟與科學技術發展水平有著密切的關系。
由于各國經濟發展水平不同,職業分類標準也不一,為便于國際比較,1958年國際勞工組織制定了《國際標準職業分類》。1966年又重新修訂,將職業劃分為8大類,在8大類之下又劃分為83個小類、284個細類以及1506個職業項目,所列職業共計1881個。我國的職業分類與國際勞工組織的分類方法基本相似,1995年我國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技術監督局、國家統計局聯合發出了《關于制定國家職業分類大典》的通知,決定編制《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年5月出版。它是中國第一部具有國家標準性質的職業分類大全,它第一次將中國的職業進行了全面、系統的劃分,具有較高的權威性。在這部大典中,職業被劃分為8大類、66個中類、413個小類、1838個細類(職業)。是國際勞工局制定的《國際標準職業分類》(ISCO)與我國的職業分類標準的對照表。
在我國的職業分類中,軍人被單獨作為一類職業,商業和服務業合并為一類職業,其他分類與國際標準職業分類基本相同。這種職業分類基本上包括了社會上的各行各業,從科學家、政府官員、公司經理到工人、農民、售票員、清潔工等無所不包,體現了大職業觀念。然而,這一職業分類只分到職業項目,沒有給出職業崗位。社會職業崗位是由社會勞動生產過程中的組織和社會經濟、政治、文化、生活過程的組織決定的。這主要取決于社會經濟發展水平,也與社會制度有關。
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是指按照國家制定的職業技能標準或任職資格條件,通過政府認定的考核鑒定機構,對勞動者的技能水平或職業資格進行客觀、公正、科學、規范的評價和鑒定,對合格者授予相應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職業資格反映了勞動者為適應職業勞動需要而運用特定的知識、技術和技能的能力。與學歷文憑不同的是,職業資格與職業勞動的具體要求密切結合,更直接、更準確地反映了特定職業的實際工作標準和操作規范,以及勞動者從事這種職業所達到的實際能力水平。截至2003年初,我國已經有100多個職業有了從業資質認證考試,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也曾就一些職業專門印發了《實行就業準入的職業目錄》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指出要切實發揮職業資格證書在勞動力市場中的作用。據統計,目前全國累計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已近3000萬。
與現行的職稱制度相比,職業資格證書制度代表了將來的發展趨勢。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是一項國際通行的行業準入制度,各國之間開展的職業資格互認更使其成為國際職業的“通行證”。由于我國的職業認證制度剛剛起步,認證制度還很不完善,亟待改進。未來的職業資格認證考試將更加注重人的創新能力和通用能力,多元化、多層次、全方位將成為職業資格認證的方向。
(三)21世紀職業發展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