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中的潛規則二
面試過程中離職原因詢問的潛規則
關于離職原因詢問,經驗不夠足的HR通常會問:你為什么要離職?結果候選人會立馬不假思索地拋出爛熟于胸的答案,這個答案他在來公司面試之前已經考慮過很多次了:感覺發展空間不夠啊。
事實上,作為一個有經驗的HR,員工加入與離開企業一般是有隱情,需要從如下問題著手:
1、與上司相處經歷:你最不喜歡現在上司的什么特點?
2、對工作環境的滿意度:你在這家公司工作時,生活上有哪些不便?
3、對崗位工作本身的滿意度:你在現在這個崗位上工作時,從事哪些任務讓你提不起興趣?
4、對團隊合作的滿意度:在你和部門其他團隊成員協作時,你經歷的最糟糕的一次合作是什么?
當然面對這樣的問題,還是有破解的招式的,那就是:候選人盡可能讓自己本人承擔責任,要避免指責別人,不要以投訴者或抱怨家的身份出現。要知道,挑剔目前公司的錯誤對面試并沒有什么好處。
防止“高薪之禍”的潛規則
你費了好長時間,用盡了一切手段,包括通過獵頭公司介紹、定向挖角的方式,從競爭對手那里聘請了研發方面的核心員工,公司老板也見了,很滿意,并且表揚了你。但薪水交給你這個HR經理來處理。當然了,候選人也知道自己如果加盟你們公司所帶來的利益,于是薪水報的高得嚇人。老板指示,你一定要把這個人拿下來。好了,你如果很傻地給這位員工按照這個薪資辦了入職手續,那么接下來的后果就是:新人入職后馬上就會成為三高:比自己的上級薪水高、比同事的薪水高、比元老的薪水高。三高過后,此人就會成為另類,被排擠在團隊協作之外,因為那些三低的人也很想知道他是不是值這么多錢。當然你更可能面對的糟糕局面是:競爭對手然后用稍微高一點的工資,把你公司其他的元老、上級、以及和這個新人的同級給挖過去,你是典型的“賠了夫人又折兵”。
破解高薪之禍的潛規則就是:賬面上薪水和公司相同崗位成員持平,然后用月度費用報銷、年底獎金的方式來沖抵,當然,這樣做也要公司人事與財務人員保密來配合;也可以在他入職時給他一筆補償金,表面上看作是補償他上家離職所帶來的損失,并且補償金可以分批次發放。
通過千辛萬苦,你總算找到了一個合適的高管候選人。
你急急忙忙地拿出公司的聘書,蓋上章,然后請他簽字:一周過后來公司辦理入職手續?墒且恢苓^后,你很不幸地接到了這位優秀的候選人的電話:很抱歉,我還有個更好的工作機會,所以不能確定你們公司,如果你們覺得我不錯的話,能否在月薪上再增加個2000元。
這個時候你肯定感覺到懊惱,甚至憤怒。但是,你有沒有想過:如果在發出聘書時,你把聘書中“我們很高興聘用你”改成“這封信確認你接受我們的聘用”,再交給對方簽字。一周后,您再接到這位候選人借用其他公司的聘書與你談條件的可能性還有嗎?絕無可能,因為他已經接受了你的聘書,并且簽了字承諾了聘用的條件,一般的候選人都害怕被別人評價為不誠信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