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要強大,不僅需要引進各類人才,也需要辭退那些不適任、不利企業發展的員工,尤其下述幾種人企業必須辭退:
拉幫結派者這類人精力根本沒放在工作上,而是玩很陰的“公司政治”,或許為了“制衡”領導,或許為了樹立個人“權威”,或許為了獲取不當“利益”,或許為了“打擊報復”同事,或許為了自己尋求“靠山”,采取利誘、威脅等不當手段拉攏同事,自立“山頭”,致公司全局利益于不顧,形成“各自為政”的派系,搞的整個企業人心惶惶、無心工作,嚴重破壞企業整體戰略的推進,嚴重破壞企業的正常經營秩序,嚴重破壞公司的穩定、和諧、發展!企業里一旦發現有拉幫結派者,不用遲疑,立馬辭退即可!
貪污受賄者這類人往往是“偽善者”,表面上奉公守法、兩袖清風,講的頭頭是道,實際上唯利是圖,喜歡投機取巧,習慣于假公濟私、敲詐勒索等,比如侵占采購款、虛報差旅費、吃回扣、侵占建設費用、克扣下屬等,這類人奸詐的狠,很會隱藏自己,不容易被發現,因此企業應該對掌管實權者,尤其是掌握財務、費用、采購等實權者加強監控,加強,強化舉報,不僅要聽其言,更要觀其行,如有“貪污受賄”,一旦核實,除賠償、罰款之外,犯行重大者應及時訴諸法律,用法律制裁其貪瀆的犯行。貪污受賄,是典型的職業道德敗壞,也是典型的違法犯罪,賠償、罰款、辭退只是企業方面最輕的處分。
個人主義者這類人極度崇尚自我,以自我為中心,自以為是,崇拜個人英雄主義,不管對與錯,總喜歡表現自己,缺乏意識,不愿意協調、配合,不服從上司指揮,甚至不遵守紀律,只憑想當然干工作,不按流程做事,明明自己不會做、不明白,卻不喜歡聽從別人,也不接受別人的幫助、指導,工作經常偏離企業的規定。偶爾取得一點成績,就沾沾自喜,到處宣揚,唯恐別人不知道他的“本事”,做錯了事,也不接受上司的批評,總有借口和理由搪塞。與別人關系處理得一般,同事們也不太喜歡他。這類人不適合現代企業的管理,對企業的目標實施、團隊建設、人際關系、企業形象等有損害,這類人除了辭退之外,很難通過交流、、學習、幫扶、教育等來改變他。
嚴重違紀者這類人自我約束力太差,多數是屬“破車子”的,一天不擰螺絲就松懈,他們腦海里沒有紀律意識,小錯三六九,大錯二五八,拿違法亂紀不當回事,做事為所欲為,不計后果,很容易鑄成大錯,對企業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對此類嚴重違紀者,不能遷就,必須快刀斬亂麻,按企業法規該開除則開除,否則企業法規就是擺設,就難以服眾,甚至其他不肖員工也頂風而上,以身試法,如此對企業的損害就更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