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慣上,我們會把團隊的成員分為兩類:管理者和執行者。
而執行者要做的,就是根據管理者制定的業務計劃和目標,從職能領域安排自己的工作計劃,細化和量化工作。
這些人沒有意識到:事實上,自己首先是個承擔責任的員工,然后才是行使權力的管理者。他們忽略了一個基本的規則,即權力與責任是統一的,權力只是為了行使責任服務的,除了保證責任的有效執行之外,權力不應該代表其他什么。
最為典型的表現有:
2.救火。由于缺乏對全盤的系統思考和安排,導致經常有一些本不應該發生卻突然出現的事務,為了處理這些意外事件,管理者要放下手中的工作,做協調、做公關,不僅浪費時間還分散精力。
4.簽字排隊。由于沒有規劃好工作,也沒有有效的授權,大事小事都由管理者一把抓,員工簽字排隊,工作效率低下。同時也給員工一種錯覺:事情難辦找領導,無形中給管理者的工作添加了壓力。
要管理別人,首先得管好自己,通過以下幾個步驟,可以幫助管理者進行高效的自我管理:
2.規劃團隊的組織結構。根據職務說明書的職責要求,對團隊的組織框架做出有效的分析和規劃,將職責科學劃分到各個業務單位,明確業務單位的人員和職責,給他們一份職責明確的職務說明書,使員工明白自己對他們的期待和要求,更加有方向的工作。
4.為團隊工作立項。使工作變被動為主動的最好辦法就是為工作立項,變任務型為項目型,將細化的項目分解到員工個人,給每人確立一個角色,給予相應的權限和截止時間,用項目管理的方式驅動團隊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