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地區上調最低工資標準
進入12月以來,吉林、寧夏、重慶等地宣布上調最低工資標準。
其中
吉林第一檔地區由1320元/月調整為1480元/月
寧夏一類區由1300元/月調整為1480元/月
重慶第一檔地區由1250元/月調整為1500元/月
隨著上述三個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上調,據不完全統計,進入2015年以來,全國已有上海、深圳、北京等28個地區宣布上調最低工資標準,僅剩下遼寧、河北、青海、江蘇4地未進行調整。
調整之后,深圳、上海兩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2030元、2020元,最低工資標準超過2000元大關。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依然是北京,達到18.7元。
上調地區數量遠超去年
記者注意到,雖然今年以來中國經濟下行壓力依然較大,但上調最低工資標準的地區卻大幅增加,其數量已經遠超去年全年。人社部的數據顯示,2014年全國共有19個地區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副院長趙錫軍此前表示,在當前經濟下行壓力不減的情況下,上調最低工資標準的地區反而增加,表明各地更加注重居民收入等民生指標。
“收入是民生之源,上調最低工資標準有利于提高低收入人群的生活水平,一定程度上促進內需和消費。”趙錫軍表示。
廣州2015最低工資標準
從5月1日起,廣州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將調整為1895元/月,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8.3元/小時。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通知,提醒全省各類用人單位,要主動執行新的最低工資標準,對正常工作時間工資低于新的最低工資標準的,要立即進行調整提高,嚴格落實最低工資規定,提高相應職工工資水平。
廣東上次調整標準的時間為2013年5月1日,考慮到2年未調整,本次調整平均增幅為19%,仍保持四類標準。
第一類
廣州市執行
為1895元/月
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8.3元/小時
第二類
執行地區為珠海、佛山、東莞、中山市
為1510元/月
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4.4元/小時
其中珠海在此標準的基礎上
上調到1650元/月、15.8元/小時
第三類
執行地區為汕頭、惠州、江門、肇慶市
為1350元/月
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3.3元/小時
第四類
執行地區為韶關、河源、梅州、汕尾、陽江、湛江、茂名、清遠、潮州、揭陽、云浮市
為1210元/月
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2元/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