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金額的勞動報酬。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工資、特殊工作環境、特殊條件下的津貼,最低工資也不包括勞動者保險、福利待遇和各種非貨幣的收入,最低工資應以法定貨幣按時支付。
最低工資一般由一個國家或地區通過立法制定。在國外,除了政府可以制定最低工資之外,某些行業的組織也可以自行制定該行業的最低工資。最低工資可以用月薪制定,也可以用每小時的時薪制定。最低工資的制定反映了監管機構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在國外,最低工資是政府對勞動市場的正當干預。
2015年2月,北京、天津、深圳、湖南、海南、西藏這6個地區宣布提高最低工資標準。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近日發布消息稱,根據2015年初廣東省政府發出《關于調整我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今年5月1日起,廣東將調整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廣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895元/月。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相關負責人提醒各類用人單位,要主動執行新的最低工資標準,對正常工作時間工資低于新的最低工資標準的,要立即進行調整提高,嚴格落實最低工資規定,提高相應職工工資水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將在新標準開始施行后,開展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情況專項執法檢查,督促企業嚴格執行新標準。
廣東省目前已發布四類最低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