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稱,將在今年5月1日勞動節開始,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將上調345元,至每月1895元。
廣州1550元/月的最低工資標準已經執行了兩年,按人社部《最低工資規定》第十條規定,“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今年已是兩年的調整時限。
除了上調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也從15元上調至18.3元。
廣州市人社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本次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綜合考慮了廣州近兩年經濟發展、物價上漲、人力資源市場供求狀況和低收入勞動者消費支出水平等因素,統籌兼顧了企業和職工的實際情況。
為了便于企業執行,本次調整設置了兩個多月的調整緩沖期,便于企業調整生產經營成本預算,做好調整的準備工作。
人力資源專家分析稱,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可謂牽一發而動全身。職工醫療期間待遇、試用期待遇、死亡后的贍養標準以及部分省份的失業保險基數均與最低工資標準直接掛鉤,上調將帶來企業用工成本的提升。但長期來看,薪資上漲的趨勢不會改變,而中低收入人群將成為受益最明顯的群體。
提醒:
最低工資不包含的項目
下列項目不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
一、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二、延長法定工作時間的工資。
三、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四、伙食補貼(飯貼)、上下班交通費補貼、住房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