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調整提高了最低工資標準,新標準從5月1日起開始執行。
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為:新城區、碑林區、蓮湖區、未央區、雁塔區、灞橋區、閻良區執行一類工資區最低工資標準: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為1480元/月
,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4.8元/小時;長安區、臨潼區、高陵區執行二類工資區最低工資標準: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為1370元/月,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3.7元/小時;周至縣、戶縣執行三類工資區最低工資標準: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為1260元/月,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2.6元/小時;藍田縣執行四類工資區最低工資標準: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為1190元/月,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1.9元/小時。
西安市人社局要求,各單位應嚴格執行最低工資規定,確保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加強對最低工資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用人單位的違法違規行為,維護低收入勞動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