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制發通知,調整2015年天津市工傷保險有關待遇標準,進一步提高工傷一至四級人員及工亡人員供養親屬的保障水平。這是本市連續第九年調整工傷保險待遇標準,今年調整主要涉及傷殘津貼、退休工傷人員補貼和供養親屬撫恤金3項待遇,自2015年1月1日起執行。
2014年底前享受傷殘津貼的一至四級工傷人員(不包括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工傷退休人員),根據傷殘等級每人每月分別增加津貼:一級傷殘290元,二級傷殘280元,三級傷殘270元,四級傷殘260元。調整后傷殘津貼每月低于下列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予以補齊,具體是:一級2820元、二級2697元、三級2575元、四級2452元。
2014年底前鑒定為工傷一至四級的退休人員(包括退職人員),根據傷殘等級每人每月分別增加補貼:一級傷殘60元,二級傷殘50元,三級傷殘40元,四級傷殘30元。調整后工傷人員補貼與養老金之和每月低于下列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予以補齊,具體是:一級2820元、二級2697元、三級2575元、四級2452元。
2014年底前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工亡人員供養親屬,配偶每人每月增加113元,最低發放標準1246元;其他供養親屬每人每月增加85元,最低發放標準934元。
另外,2015年工傷職工生活護理費、因工死亡喪葬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4項工傷待遇與職工平均工資掛鉤按照10%增幅實行同步調整。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按照全國城市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7%的幅度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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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待遇是指職工因工發生暫時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損害的一種補救和補償,其作用是使傷殘者的醫療、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遺屬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工傷保險待遇的高低,項目的多少,取決于國家或該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和人們的社會生活水平。
工傷保險待主要內容包括醫療康復待遇、傷殘待遇和死亡賠償待遇。醫療康復待遇包括治療費、藥費、住院費用,以及在規定的治療期內的工資待遇。傷殘待遇包括一至十級工傷傷殘職工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需要護理的,還可以享受生活護理費;需要安裝輔助器具的,由基金支付費用。死亡待遇包括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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