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3月23日從陜西省人社廳獲悉,為提高企業低收入職工的工資水平,陜西省將從2015年5月1日起對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
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是,一類工資區: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為1480元/月,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4.8元/小時;二類工資區: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為1370元/月,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3.7元/小時;三類工資區: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為1260元/月,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2.6元/小時;四類工資區: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為1190元/月,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1.9元/小時。
其中,西安市新城區、碑林區、蓮湖區、未央區、雁塔區、灞橋區、閻良區執行一類標準;長安區、臨潼區、高陵區執行二類標準;周至縣、戶縣執行三類標準;藍田縣執行四類標準。
陜西省人社廳要求,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及工會組織,要加強對最低工資規定執行情況的檢查和監督,確保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依法查處用人單位的違規違法行為,切實維護低收入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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