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時,應體現原則。
根據學者的論述,這種平衡性主要應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現金與非現金的平衡。
在保證員工有一個適當的基本工資的基礎上,建立一種現金與非現金交互應用的激勵薪酬方式。
(2)短期與長期的平衡。
對組織整體和長遠發展具有重要價值的員工應適當增加長期激勵薪酬的比重,如中高層管理人員、核心員工等;而對短期業績要求高的員工,應注重短期激勵薪酬的設計。在增長潛力比較大的組織,應注重長期激勵薪酬的應用;在比較穩定的組織中,應注重短期的業績發展和鼓勵措施。
(3)個人與團隊的平衡。
盡管從激勵的效果來看,獎勵團隊比獎勵個人的效果要弱,但為了促使團隊成員之間相互合作,防止團隊上下級之間由于工資差距過大導致“下級”心態不平衡,所以有必要建立團隊獎勵計劃,因為只憑個人的才能是不可能組建起一個出色的團隊的。
(4)風險與回報的平衡。
激勵薪酬的設計應關注風險與回報的正比關系,即承擔風險越大的職位應給予更多的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