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績效考核為了檢查員工對工作崗位的適應性和勝任性,公開評價工作效果及其價值,為改進工作和調整工作提供依據。下面是有關考核細化方案范本,歡迎大家閱讀!
公司員工績效考核細化方案篇1:
一 總則
1、 加強和提升員工的工作績效和公司績效,保證公司目標任務的實現。
2、 檢查員工對工作崗位的適應性和勝任性,公開評價工作效果及其價值,為改進工作和調整工作提供依據。
3、為激勵員工的工作績效,發掘優秀人才,以此作為獎懲、提升的依據。
二 實施原則
一致性——在一段連續時間之內,考核內容和標準不能有大的變化,至少應保持一年內考核的方法具有一致性。
客觀性——考核要客觀地反映員工的實際情況。
公平性——對于同一崗位的員工使用相同的考核標準。 公開性——員工應知道自己的詳細考核結果。
三 考核工作的實施
1、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分為工作紀律、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工作實績四部分。 工作紀律包括日常工作考勤情況;
工作態度包括思想素質、事業心、工作責任感、服務精神等; 工作能力包括業務知識水平、表達能力、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工作經驗等;
工作表現包括工作數量、工作質量、工作效率、工作效益等。
考核內容的評分比例分配如下:
2、考核表種類及適用對象
A表:適用于中層以上管理人員,B表:適用于一般員工。
3、考核關系
考核關系與工作中的管理關系保持一致。具體為:
4、考核對象
4.1 下列人員不參加考核:
(1)試用期未滿者;
(2)連續工作年限不滿半年者;
(3)考核期間出勤天數小于缺勤天數;
(4)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考核或無法進行考核。
4.2 除4.1條款外,所有員工均作為考核對象。
4.3 在考核期間,被考核者如果因人事變動而調離原部門,或調入新部門后考核期不滿一個月,由原部門進行考核。
4.4 在考核期間,考核者如果因人事調動,而被調離現職務,則考核者擔當的考核工作進行到被調離時止,由后任者擔當考核者,把考核工作繼續進行下去。
5、考核形式
5.1 考核時,要按部門、按職務、按職責分類進行考核,以達到良好的考核目的。
5.2 每位員工都要有一本工作日志,記錄每天工作的工作情況,并以此作為考核的依據。
5.3 中層管理以下人員的考核,采取上級考核綜合評定的方法,并以此為基礎給出綜合評定。
5.4 高層管理人員的考核,采取自我述職報告和上級考核綜合評定的方法,并以此為基礎給出綜合評定。
6、考核時間
考核每半年進行一次,原則上在每年的六月、十二月上旬進行。
7、考核要求
7.1 員工的考核應以其在被考核期間的工作為依據。
7.2 考核者要對被考核者的平時工作表現要有充分了解,明確被考核者的責任內容和標準?己藭r要認真、細致、實事求是,不可只憑主觀感覺或印象等方式來考核,確?己私Y果的準確性、客觀性和公平性。
7.3 提倡設計“個性化考核指標”進行績效考核。
8、考核成績評定
8.1 評分等級
考核評分采取百分制,等級分為特、A、B、C、D等。
特等——表現杰出:達到所有工作要求,并為公司發展做出杰出貢獻;
A等——優秀:能達到所有工作要求,工作成果優于大多數同職級的人員;
B等——滿意:能達到所有工作要求,整體而言是可勝任的; C等——尚需改進:屬于及格邊緣,整體的工作成果表現需要再改進;
D等——不勝任:勝任能力與知識顯然不足以勝任這項工作。
8.2 評分等級分數及各等級所占百分比如下表:
注明:(1) 各考績等級人數百分比比率不是一個明顯的分界線,可酌情在此線上下調整。
(2) 考績評為特等或D等者屬特殊情形,其人數不為百分比比率所限制,但應由考核者列出優劣事實來核定。
8.3 下列情況考核成績不能評為A等以上:
(1)曾受過懲戒處分者;
(2)遲到、早退達 次以上者;
(3)請假、病假超過 天以上者;
8.4 下列情況考核成績不能評為B等以上:
(1)在考核期間受過記過處分仍未撤消者;
(2)遲到、早退達 次以上者;
(3)請假、病假超過 天以上者;
(4)新近人員第一次考核成績不得高于B等。
9、考核成績與年終績效工資發放掛鉤
9.1 年度綜合考核成績為“A”等以上者,年終發放100%績效工資;(特等成績的,可在給予一些獎勵工資)
9.2 年度綜合考核成績為“B”等者,年終發放 %績效工資;
9.4 年度綜合考核成績為“C”等者,年終發放 %績效工資;
9.5 年度綜合考核成績為“D”等者,年終發放 %績效工資,公司視情況給予降級、警告或辭退等處理。
10、考核的組織工作
10.1 公司的績效考核具體工作由考核小組統一組織。
10.2 考核小組要不斷設計、改進和完善考績管理實施方案。
10.3 收集反饋信息,包括存在的問題,難處.批評與建議,記錄和積累有關資料,提出改進措施和方案。
10.4 根據考績結果,制定相應的人事計劃和進行相應的人事管理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