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管理和行政人員的考核是如何的?下面是有關考核的方案范本,我們閱讀了解吧。
管理和行政人員考核方案范本篇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貫徹落實學校關于推進校院二級管理改革試點工作精神, 提高學院行政管理效率,推進行政管理程序化、規范化,激勵行政管理人員增強服務意識,提升行政管理人員政治業務水平,科學考核行政管理人員工作質量,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行政管理人員考核遵循“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績與貢獻”的原則,采用學?己撕蛯W院考核相結合、職業道德考核與業績考核相結合、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重點考核行政管理人員勤政廉政、工作態度、工作實績和管理育人及從事教育管理研究情況等。
第二章 考核的對象
第三條 考核對象為學院行政管理人員,包括學院黨委正副書記、學院正副院長、黨委秘書、辦公室、后勤部、教學部等相關工作人員(含人事代理人員、勞務派遣人員)等。
第四條 以下人員的年度考核規定如下:
(一)到學院工作不滿一年的行政管理人員,不參加考核;
(二)外派掛職的行政管理人員,由掛職單位考核,并確定等次,不占等次比例限制;
(三)由學;驅W院派出學習、培訓的人員,由學院進行考核,確定等次。
第三章 考核的內容
第五條 考核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第四章 考核的結果
第六條 在學?己撕细竦幕A上,進行學院考核。學院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其中被評為優秀的人數不得超過參加考核總人數的10%,被評為良好的人數不得超過參加考核總人數的20%。
(一)優秀
1、學校考核合格,政治、業務素質高,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出色完成本職
工作任務,成效顯著;
2、學院年度考核總分在參加考核總人數的前10%;
3、學院年度考核總分不低于90分,“勤”單項測評不低于16分,“績”單項測評不低于32分。
(二)良好
1、 學校考核合格,政治、業務素質高,認真履行崗位職責,較好完成本職工作任務,成效良好;
2、學院年度考核總分在參加考核總人數的前20%;
3、學院年度考核總分不低于80分,“勤”單項測評不低于14分,“績”單項測評不低于28分。
(三)合格
1、 學?己撕细瘢、業務素質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較好完成本職工作任務,成效一般。
2、學院年度考核總分不低于60分,“勤”單項測評不低于12分,“績”單項測評不低于24分。
(四)不合格
1、 學?己瞬缓细瘢、業務素質差,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無法完成本職工作任務,成效差。
2、學院年度考核總分 低于60分。
第五章 考核的組織
第七條 考核一般安排在每學年期末集中進行。考核分為德、能、勤、績四方面。由領導評價、同事評價、學生評價三部分構成,各部分分值比例為30:50:20。
(1)領導評價:由院領導進行打分,去掉1個最高分、1個最低分,取剩余的平均數作為領導評價分。
(2)同事評價:除學院領導外的其他教師進行打分,去掉5個最高分、5個最低分,取剩余的平均數作為同事評價分。
(3)勤的考核:按福建農林大學教職工考勤規定進行考勤,考勤結果作為行政管理人員遵守制度的評分標準。
(4)績的考核:行政管理人員加班一天,考核成績增加1分,加班分封頂不超過10分,行政管理人員加班由辦公室報批,分管領導審批。行政管理人員獲校級榮譽1項,考核成績增加1分;獲省級榮譽1項,考核成績增加3分,榮譽分封頂不超過10分。行政管理人員業績分數為評分、加班分、榮譽分之和,業績總分不超過40分。
第六章 考核結果使用
第八條 本考核結果適用于校院二級管理中的行政管理人員:
(一)行政人員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可享受學院發放的基本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學院考核良好(含良好)以上的,基礎性獎勵績效按每等級5%的額度遞增;
(三)行政人員的有關考勤、假期、曠工等情況參照學校的有關規定辦理;
(四)行政人員受處分或學校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獎勵性績效工資暫停發放;
(五)在學院工作不滿半年的行政人員,不參加考核,按工作月份及合格等級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
第七章 附 則
第九條 處級領導干部由學校相關部門進行考核,考核評價結果不占行政管理系列指標,考核結果單列。雙肩挑處級領導自行選擇專任教師系列或行政管理人員系列之一進行評價。
第十條 本辦法自2015年1月1日日起試行。
管理服務人員學年考核登記表
注:1. 當年培訓教育情況,當年受獎勵、處分等需要說明的情況填寫在備注欄。
2. 本表A4 紙雙面打印。
附件3
管理服務人員學年考核民主測評表
參與測評人:□教師 □領導 □學生 測評時間:201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