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制定績效考核方案,是為了更加有效地推行績效考核,切實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員工的積極性,下面是小編準備的考核的簡化版范本,歡迎大家閱讀!
第一章 總 則
第1條 目的
為了更加有效地推行績效考核,切實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方案。
第2條 適用范圍
總公司及二分公司計時制工作人員。(移印、搬運、輔助工除外)
第3條 考核方式和時間
公司根據各部門工作性質的不同,分別采用產值、KPI兩種方式進行考核,直接上級對下屬垂直考評、同級評定等多種考評方式。每月最后一天人力資源部發放本月的考核表單,次月1-3號各部門進行考核打分,4-12號人力資源部匯總核算。(遇節假日順延),若遇出差情況,部門經理應做好授權工作,以免因個別部門而影響整體的考核工作。
第4條 參加考核人員的條件限制:
4.1 試用期員工一律不參與績效考核評定,在試用期結束轉為正式職工后,參加績效考核評定,其標準如下:
4.1.1當月15日前轉正的(包括15日)享受全月的績效考核獎金, 15日以后轉正的不享受當月的績效考核獎金。
4.2 凡月初部門經理未考或漏考的人員,該員工當月不予補考,其獎金由部門經理負責。
4.3 離職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員工,績效考核獎金一律不予發放:
4.3.1當月離職的員工,該月獎金一律不予以計發,如:某員工8月30日辭職,該員工8月的績效獎金將不予發放。
4.3.2 凡被公司開除的員工,上月獎金與當月獎金一律不予以計發。
4.3.3 離職時因違反公司的管理制度和其他規定,一年內累計記過1次以上、警告3次以上的員工,上月獎金與當月獎金一律不予以計發。
4.3.4 凡與公司終止勞動合同的員工,由本人提出終止,當月獎金不予以計發;由公司提出的勞動合同終止,合同終止日期在當月15日(含15日)以前的,當月獎金不予以計發,合同終止日期在15日以后的,當月績效獎金按應得獎金全額發放。
4.4 考核期間,因工作崗位變動,在新崗位工作滿1個月及以上的,一律按新崗位的要求參加績效考核的評定,反之,按照原有崗位的要求進行考核,之前沒有參加過考核的員工在新工作崗位上滿1個月后才能參加考核。
第5條 評分要求
5.1 評分要有依據,KPI表單中有數據指標項的需要提供數據來源及相關責任人的簽字。如果出現隨意打分、亂打分現象,一經發現,處以部門經理100元/(人.次)的扣款。
5.2 考核者在考核評分過程中要避免趨中現象,不能刻意將分值偏向中間值,如果同一部門員工考核得分幾乎相同,人力資源部有權將該部門所有得分降低10分。
5.3 考核者在評分過程中不能有個人偏見,要以考核期內工作表現為依據,與工作無關的問題不能作為評分依據。
5.4 凡對公司物資或者其他財產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達2000元以上(含2000元)者,該直接責任人當月考核得分一律降為0分,且該分數評定具終局性。
第6條 獎金的發放方式
每月獎金發放時間滯后三個月全額發放,即四月發放一月獎金,依此類推。(遇節假日順延。)
第7條 考核結果的運用
7.1 累計6個月考核結果為90分以上的員工將獲得“優秀員工獎”,在宣傳欄、公司網絡等信息系統上進行宣傳。
7.2 “優秀員工獎”獲得者列為重點培養對象,實施外派培訓、輪崗培訓等激勵。
7.3 一年內考評累計3次被評為65分以下的或累計5次被評為70分以下的,應予以降職調崗直至辭退。
7.4 每半年人力資源部將各級人員的績效考核統計數據提供與各部門主管參考,各部門主管可根據考核成績核定部門員工的職級/薪資調整或崗位調整,但發生職級/薪資晉升的人員總數不得超過部門人員總數的20%。
7.5 對評估結果有異議時,首先應通過雙方的溝通來解決,不能妥善解決時,被考核人可在考核面談結束后3日內向人力資源部提出意見,人力資源部必須在接到意見反饋之日起2日內進行協調。
7.6 每月考核結束后,人力資源部將所有參考人員的得分和考核等級予以公布。
.4 每半年人力資源部將各級人員的績效考核統計數據提供與各部門主管參考,各部門主管可根據考核成績核定部門員工的職級/薪資調整或崗位調整,但發生職級/薪資晉升的人員總數不得超過部門人員總數的20%。
7.5 對評估結果有異議時,首先應通過雙方的溝通來解決,不能妥善解決時,被考核人可在考核面談結束后3日內向人力資源部提出意見,人力資源部必須在接到意見反饋之日起2日內進行協調。
7.6 每月考核結束后,人力資源部將所有參考人員的得分和考核等級予以公布。
第8條 違背本規定處罰
8.1 對在考核過程中走形式,做“老好人”的考核者,每發現一次處5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取消該部門當月績效考核獎金。
8.2 各部門經理/主管因漏考或沒有上交轉正申請書而導致員工沒有參加當月的績效評定,一切責任由該部門自行承擔,人力資源部一律不予補考。
第9條 面談要求
9.1 要營造一個和諧的氣氛。
9.2 根據目標的完成情況,分析工作成功和失敗的原因。
9.3 評價下屬在工作能力和工作態度上的強項和有待改進的方面。
9.4 確定下一個階段的工作目標。
9.5 評分和面談結束后,考核人填寫《績效考核面談表》,考核雙方簽字確認。
第10條 缺勤獎金折算公式
10.1 事假: 應發獎金=本月實際應得獎金 -( ×缺勤天數) 10.1.1 該月累計事假≥7天的,本月績效考核獎金不予以計發。(詳見考勤管理制度)
10.2 病假:應發獎金=本月實際應得獎金—( ×50%×病假天數)
10.2.1 該月累計病假≥15天的,或事假病假累計≥15天的,本月績效考核獎金不予以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