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則
1.1 為了正確、客觀地評價員工績效及崗位描述執行情況,激勵員工,提高工作績效, 為員工的薪酬、任用、獎懲、培訓等人事決策提供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適用于總監級(含)以下所有正式在職員工。
2、績效考核的原則
2.1 績效考核與述職相結合的原則。
2.2 績效考核以月度績效考核和年度績效考核為主。
2.3 績效考核按人員分類:機關人員、營銷人員、生產人員、技術質量人員、司機和采購人員六類。
2.4 績效考核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實施。
2.5 根據述職管理規定,員工述職每個季度進行一次,由直接上級對該崗位員工上季度的工作表現進行評價。
3、月度績效考核
3.1 機關人員月度績效考核
3.1.1 機關人員是指公司行政中心和財務中心人員。
3.1.2 機關人員績效工資的基數為基本工資的%。
3.1.3 機關人員的績效考核主要以述職形式進行。
3.1.4 機關人員的績效工資的計算公式為:
績效工資=績效工資基數×(述職記錄評分×80%+直接上級的述職評分×20%)
3.2 營銷人員的績效考核
3.2.1 營銷人員是指公司營銷中心人員。營銷員工分為銷售一線員工和輔助員工兩類。銷售一線員工是指直接負責銷售的員工。輔助員工指其他員工。
3.2.2 營銷人員的績效考核主要以述職和完成銷售任務完成情況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3.2.3 營銷人員的績效工資的基數為基本工資的%。
3.2.4 營銷人員的績效工資的計算公式為:
績效工資=績效工資基數×(述職記錄評分×40%+銷售指標的完成情況×60%)+銷售提成。
銷售指標完成情況是指該銷售員工完成銷售任務的比例。
3.2.5 營銷中心的輔助人員績效工資基數為基本工資的%。
3.2.6 營銷中心的輔助人員績效工資計算公式為:
績效工資=績效工資基數×(述職記錄評分×40%+本部門的平均值×60%)。
3.3 生產人員的績效考核
3.3.1 生產人員是指生產中心的人員。分為生產一線員工和生產輔助員工。生產一線員工指直接參與生產的員工;生產輔助員工是指車間主任、車間技術員、計劃調度室和設備能源部的人員。
3.3.2 生產人員的績效考核以述職記錄和完成生產任務的記錄形式進行。
3.3.3 生產人員的績效工資基數為基本工資的%。
3.3.4 生產一線人員的績效工資計算公式為:
績效工資=績效工資基數×(述職記錄評分×30%+生產指標完成情況×70%)
生產指標包括產量、質量、材料消耗等數據。
完成或達到為100%,每超出或未達到10個百分點,增加或減少%。具體核算方式和權重由公司另行制定細則。
3.3.5 生產中心輔助員工的績效工資計算公式為:
績效工資=績效工資基數(述職記錄評分×30%+本部門的平均值×70%)
3.4 技術質量人員的績效考核
3.4.1 技術質量人員是指技術質量中心的人員。
3.4.2 技術質量人員的績效考核以述職和生產具體的運作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3.4.3 技術人員的績效工資基數為基本工資的%。
3.4.4 技術人員的績效工資的計算公式為:
績效工資=績效工資基數×(述職記錄評分×60%+生產人員平均值×40%)
3.4.5 質量人員的績效工資基數為基本工資的%。
3.4.6 質量人員的績效工資計算公式為:
績效工資=績效工資基數×(述職記錄評分×60%+工作量×40%)
工作量為生產標準量為100%,每增加或減少10個百分點,工作量相應的增加或減少%。
3.5 采購人員的績效考核
3.5.1 采購人員是指采購部人員。
3.5.2 采購人員的績效考核以述職評分和采購完成的指標狀況相結合進行。
3.5.3 采購人員的績效工資基數為基本工資的%。
3.5.4 采購人員的績效工資計算公式為:
績效工資=績效工資基數×(述職記錄評分×30%+采購指標完成狀況×70%)
采購指標是指降采金額、進料質量、供應商評估狀況的數據等。
3.6 司機的績效考核
3.6.1 司機的績效考核以述職評分和車輛運行指標狀況相結合進行。
3.6.2 司機的績效工資基數為基本工資的%。
3.6.3 司機的績效工資計算公式為:
績效工資=績效工資基數×(述職記錄評分×40%+車輛運行指標狀況×60%)
車輛運行指標是指油耗、行駛公里數、維修狀況等。
4、年度績效考核
4.1 年度績效考核建立在季度績效考核基礎之上。年度績效考核的得分依據四個季度的平均得分和人力資源部的獎懲記錄得分兩部分,所占比例分別為80%和20%(有關獎懲辦法見《員工獎懲制度》)。
4.2 人力資源部將員工本年度內所有獎懲記錄匯總后給予評分,評分標準如下:
4.2.1 基準為100分,即本年度內若無任何獎懲記錄,則得100分。
4.2.2 獎勵:嘉獎一次加3分;記小功一次加6分;記大功一次加9分。
4.2.3 懲罰:警告一次減3分;記小過一次減6分;記大過一次減9分。
4.3 員工年度績效考核等級劃分:
依據員工年度績效考核的總得分,將員工的年度績效考核分成A、B、C、D四個等級,具體等級劃分標準如下:
A級:90(含)--100分以上:出色;
B級:80(含)--89分:合格;
C級:70(含)--79分:基本合格但有缺陷,須安排有針對性的培訓;
D級:70分以下:不合格。需要提出限期改進方案。在被提供了改進方案后的下一個季度后考核仍在80分以下,公司將考慮終止聘用合同或不再續簽到期合同。依據員工年度績效考核結果等級,按《薪資福利制度》等相關規定執行。
5、年度績效獎金的計算辦法
5.1 年度績效獎金的基數為基本工資的%。
5.2 年度績效獎金的計算方法如下:
5.2.1 年度績效考核得分=季度績效考核平均分×80%
5.2.2 年度獎懲得分=(100+獎勵分-處罰分)×20%
5.2.3 年度績效獎勵總分=年度績效考核分+獎懲得分
5.2.4 員工實得年終獎金=年度績效獎金基數×年度績效考核總分(20%)
5.2.5 根據年度績效評分等級調整崗位工資或對員工進行提拔和晉升。
6、附則
6.1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起草,經董事會批準后施行。修改時程序亦同。
6.2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培訓、解釋和監督執行。
6.3 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類似制度自行終止,與本制度有抵觸的制度以本制度為準。
6.4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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