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工資
試用期工資怎么算?有什么與試用期工資有關的法律規定嗎?事業單位和私營企業的試用期工資規定相同嗎?勞動合同法草案(下稱草案)明確指出,勞動者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同崗位最低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
試用期工資怎么算?有什么與試用期工資有關的法律規定嗎?事業單位和私營企業的試用期工資規定相同嗎?勞動合同法草案(下稱草案)明確指出,勞動者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同崗位最低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
事業單位納入適用范圍
針對國內幾千萬事業單位聘用人員,草案二審稿擴大了適用范圍:除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人員以外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都納入了適用范圍。在企業規章制度、訂立書面合同、試用期、勞動合同短期化等方面,草案作出了調整。
針對有些用人單位存在濫用試用期、壓低試用期工資、試用期間任意解除勞動合同等侵害勞動者權益的情形,在草案一審稿是根據技術性崗位、非技術性崗位和高級專業技術崗位來確定試用期。有常委會委員表示,這在實踐中難以操作,建議按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規定。
一年期合同試用不超一月
草案二審稿做出了相應修改:勞動合同期限不足1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上3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解除合同須說明理由草案還明確: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同崗位最低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的80%;在試用期中,除有證據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針對克扣工資、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等現象,草案規定,集體勞動合同中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標準應當高于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中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如果用人單位拖欠或未足額發放勞動報酬,按照拖欠工資數額的兩倍賠償。
勞動者可向當地法院申請支付令;拒不執行的,由法院依法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