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見稿第十八條規定,企業應當合理確定本單位當期繳費計入職工個人賬戶的最高額與平均額的差距,并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作出不超過5倍的規定。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推薦的相關文章,希望能幫到大家,更多精彩內容可瀏覽(yjbys.com/hr)。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官網消息,人社部對2004年制定的《企業年金試行辦法》進行了修訂,起草了《企業年金規定(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今日起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下調了企業年金繳費的上限;增加了企業年金方案變更和終止的內容;增加了中止和恢復繳費的內容;對企業繳費的分配差距作了限定;完善了企業年金待遇領取方式;擴大了企業年金適用范圍。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6年7月6日。
具體內容如下:
一是下調了企業年金繳費的上限。征求意見稿第十四條將企業繳費上限由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十二分之一”調整為“8%”,將企業和職工個人繳費之和的上限由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六分之一”調整為“12%”,并明確具體繳費比例由企業和職工協商確定。這樣調整,主要考慮是和職業年金辦法的籌資規模大體一致,同時給予企業自主空間。
二是增加了企業年金方案變更和終止的內容。20號令沒有對企業年金方案的變更和終止作明確規定。實際操作中,企業確有變更和終止企業年金方案的需求,因此征求意見稿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對此作了規定。
三是增加了中止和恢復繳費的內容。主要考慮是,企業在經營虧損、重組并購等情況下,會中止企業年金繳費。征求意見稿第十六條允許中止繳費并對補繳作出規定,既符合企業年金的運行實際,也能更好地維護職工的補充養老權益。
四是對企業繳費的分配差距作了限定。征求意見稿第十八條規定,企業應當合理確定本單位當期繳費計入職工個人賬戶的最高額與平均額的差距,并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作出不超過5倍的規定。主要考慮是,企業內部由于崗位不同、責任不同、貢獻不同,企業繳費分配存在一定的區別是合理的。但是,又需要同時引導企業合理控制,防止拉大收入分配差距。
五是完善了企業年金待遇領取方式。為了充分發揮企業年金長期養老保障的作用,建立分期領取企業年金待遇的導向,征求意見稿第二十一條將職工達到退休年齡時的待遇領取方式修改為按月、分次領取或者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產品。
六是擴大了企業年金適用范圍。征求意見稿第二十八條規定,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其他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建立補充養老保險的,參照本規定執行。主要考慮是,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已覆蓋城鎮各類企業及其職工、機關事業單位及其編外工作人員、社會組織及其專職工作人員等。
企業年金規模增速放緩 參與人數不足養老保險1/10
在經歷了幾年迅猛增長后,企業年金增長逐漸放緩,2015年資金規模增速僅為23.9%,全年新增職工數約23萬人,在職職工中擁有企業年金的人數比例仍不足十分之一。分析其中原因,平安養老副總經理鞠維萍認為,企業年金規模的增長來源于企業繳費增長和投資收益增長兩方面。
由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十二分之一”調整為“8%”,將企業和職工個人繳費之和的上限由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六分之一”調整為“12%”。上班多年,不少人都感嘆五險一金占據著我們工資相當的一部分。假如你23歲開始上班,60歲退休,那么這38年的公積金就交了109.44萬元,這還沒把漲工資計算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