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員工離職率高已經成為企業的普遍現象。
據相關數據統計,企業一年新招100個應屆大學生,6個月實習期過后會走掉1/3,之后一年,會再走掉1/3,然后到4-6年期間,會再走掉剩下的1/2,相當于100個應屆生,招聘進來到5年后,也就剩15-20個人。
對于企業來說,新人走掉并不可惜,可惜的是公司給他辦好了入職手續、做好了崗位培訓,他卻提出要離職。這種員工對公司來說,傷害性是很大的。
這時候我們的HR就要反思,為什么這些員工一旦學會技能,就急著跳槽呢?
根據馬斯洛的“需要層次論”,每個人有五種層次的需要,即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會需要、尊重需要、自我實現需要。
任何一個層次的需要得到基本滿足后,下一個層次的需要就轉變為主導需要。
赫茨伯格的“雙因素理論”表明,個人與工作的關系是一種基本關系,該關系運作有效與否取決于激勵和保健兩種因素。
員工感到不滿意的因素大多與工作環境或工作關系有關,這類因素的改善可以預防或消除員工的不滿,但不能直接起到激勵的作用,故稱為保健因素。
員工感到滿意的因素主要與工作內容或工作成果有關,這類因素的改善可以使員工獲得滿足感,產生強大而持久的激勵作用,故稱為激勵因素。
結合上述兩個理論可以看出,工作環境或工作關系屬于保健因素,能給員工帶來基本的生活保障,實現員工個人基礎層次的需求。
工作內容或工作成果屬于激勵因素,能給員工帶來成就感和受尊重感,實現員工個人對于社會需要、尊重需要、自我實現需要的滿足。
在此意義上,新員工離職原因大致源于來自于企業和員工兩個方面。
一、來自企業的原因
(1)福利待遇。
很多公司在招聘人員時,都會往大了說。告訴應聘者,只要能力強,工資不是問題。然而,工資還真的是問題。員工初進公司因為能力和適應問題,可能不是特別在意工資。
但是當其能力提升后,想要達到與自身能力相應的薪資,如果此時公司不能滿足,那么很可能導致員工的離職,跳個槽身價倍增已經不是什么難事。
(2)招聘崗位和承擔責任不符。
一些公司的某些崗位不太容易招到人,所以很多公司經常的會用比較受青睞的職位去招聘,而招聘過來的員工則會安排其做不容易招到人的那個崗位的工作。而對于員工則說是考核或者說是實習。
這種情況下,時間短可能會有人接受,如果長期都不轉崗,辭職是必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