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和一個畢業不久、工作不久的HR本科生交流,我不經意的講出“多數人力資源總監(經理)都在做無用功”這個觀點。后來,仔細想想,我自己倒嚇了一跳——是這樣嗎?作為一個曾經的人力資源總監,我這個觀點站得住腳嗎?
很多HR倒置了HR本末?
我曾經不止一次就這樣一個問題,在不同場合問過很多人,包括高管、部門經理、HR們:“一家公司,首席人力資源官CHO是誰?”“一個部門,最高人力資源首長又是誰?”很多人,包括HR們,要么面面相覷,要么毫不猶豫地答:“CHO當然是人力資源總監(經理)”。
我接著問:“有多少HR可以決定公司HR政策,包括用人取向、政策和?”“有多少HR可以影響組織文化?”應者寥寥。而我的看法則是:“公司的CHO是最高管理者,例如董事局主席、公司總裁、總經理;部門的CHO則是該部門的最高首長"。
公司用人的核心目的是寄望于員工創造價值,收獲利潤。員工的決策、技能的實施、工作績效的評價、薪酬的支付、員工關系的管理,這些看似人力資源的專業工作,都是誰在實施?是部門經理!是那些直接創造價值的過程負責人。HR們扮演了支持、支援、協助的功能。
看看一個例子。某公司選聘一線員工50名,需求來自某2個部門。于是,HR發布招聘信息、篩選簡歷、通知面試、進行初試……忙的不亦樂乎,初試合格64人。到了技術環節的復試,則安排技術部門、用人部門主導。最后,做決定的,是直線部門的負責人。錄取不到30人。于是,HR們重復以前的步驟,直到招滿。
這些員工入職后,HR們安排入職培訓,于是,關于廠規廠紀、關于,都有HR自行承擔。到了技能培訓這個環節,又要依靠用人部門。
發布招聘信息,組織面試,組織入職培訓,組織繼續,制定績效考核方案,制定薪酬管理方案……很多HR以為這就是人力資源管理的全部或核心,很多人因為這樣的“認為”而不自覺地走入“HR是中心”的“權力”部門的怪圈,于是,針對個案制定這制度那規定,針對所謂“違紀”發文處罰,于是,“權力中心”逐漸形成、鞏固,人們的“以為”更加根深蒂固……
多數HR并不懂主要業務?
某高科技企業的人力資源總監,在不到30天內完成了所有64個崗位的《崗位職務說明書》的編制任務——絕對的HR專業性工作——一件咨詢師交給的任務。我們來看看這個過程吧:人力資源總監領受任務后,首先召集本部門會議,分派各自負責額部門;然后,召集部門主管會議,說明目的,提供樣表,提出要求,會上各部門表示按時完成任務。
會后,各部門將樣表交給所有崗位任職人員填寫,3天后收集起來,打包上交給HR中心。HR總監組織人員匯總,修改,編號……于是,完成啦
也許你會問,“這個過程有問題嗎?”我會說“沒問題”。如果你再問“這個過程有問題嗎?”我會告訴你“有問題——工作分析應該這樣進行嗎?”
招聘、培訓、人力資源規劃、員工任職、績效考評、薪酬支付、工作改進、員工配置……這一系列工作的基礎依據是什么?是崗位職務說明書,這是毋庸置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