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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合同管理考核實施細則

        時間:2024-07-13 09:59:59 合同法規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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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管理考核實施細則

          合同管理工作已經越來越受到各單位的重視,也會制定相關的制度來約束,下面就為大家精心整理了的合同管理考核實施細則,僅供參考!

        合同管理考核實施細則

          合同管理考核實施細則

          為提高公司合同管理水平和合同簽訂的及時率、履約率及合同審查質量,嚴肅合同責任,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調動合同經辦人員、合同審核人員的積極性,特制定本考核細則。

          一、 考核時間:公司每季度出具考核公報,針對本季度公司各部門、單位經辦的合同進行考核,在季度獎中進行獎懲兌現。

          二、 考核對象:本規定適用于各部門、單位的合同經辦人員、部門領導及各層級的合同審核人員。

          三、 考核內容:

          1. 補簽合同考核。公司嚴格控制補簽合同行為。各部門應嚴格遵守“先簽訂合同,后開展業務”的原則,及時簽訂合同。因生產急需或搶險救災等特殊情況或當時不具備簽訂合同條件的情況外(由合同主辦部門書面申請,主管領導書面同意),出現一次補簽合同的情況(即網上發起合同日期遲于履行初始日期),扣罰經辦部門2000元。

          2. 年度合同的簽訂考核。鉆、測、錄、作業、注汽、

          運輸等年度合同,履行日期是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最遲于1月1日合同簽署辦理完畢。合同發起可于上年11-12月份進行,財務預算未下達時,可參考上年度簽訂的合同額或進行半年度合同簽訂工作。若網上發起合同日期遲于履行初始日期,每份合同扣罰經辦部門2000元。

          3. 合同變更、解除的考核。合同履行結算金額超出合

          同標的額的10%,須進行合同的變更。變更合同需先填寫《變更合同申請表》,經相關領導審批后,方可進行合同的變更。合同變更額度不可超過原合同金額的30%。

          合同簽訂完畢后,若不再履行,應及時進行合同解除的辦理。若出現不及時進行辦理相關手續,每份合同扣罰經辦部門200元。

          4. 網上發起合同及履行結算準確率的考核。合同經辦

          人員發起的合同及提交的合同履行結算報告單,若經審核人員審核出錯誤退回,每退回一次獎勵本審核人員50元,扣罰上個層級50元,若本份合同發起及履行結算經審核無一次退回,則獎勵合同經辦人員100元。(考核依據為本份合同的“合同會簽審查審批表”、“合同履行結算審查審批表”)。

          審核人員審核內容:

          4.1在CMIS系統發起合同上傳內容:談判記錄;招標情況匯總表;簽約依據(本年度生產經營計劃、預算;會議紀要;專項報告的領導批示;經辦人員本月要發起的合同經部門領導、分管領導簽字認可的匯總表。)

          4.2合同經辦人員應按下列順序選擇使用合同文本:

          4.2.1中國石化法律事務部頒布的合同標準文本;

          4.2.2對方在中國石化法律事務部頒布的合同標準文本基礎上修改形成的合同文本;

          4.2.3雙方共同擬訂的合同文本或第三方合同文本;

          4.2.4對方合同文本。

          4.3合同內容:

          簽訂合同要嚴格按照中國石化合同示范文本規定的內容認真填寫。中石化尚未制定統一文本的,也要做到條款齊全,責任明確,文字嚴謹,避免發生歧義。

          4.3.1合同各方的法定名稱、地址、郵政編碼、電話、帳號,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姓名、職務,代理人姓名、職務、聯系方式等。

          4.3.2合同標的:合同標的'應具有唯一性、準確性、合法性,買賣合同應詳細約定規格、型號、商標、產地、等級等內容;服務合同應約定詳細的服務內容及要求。

          4.3.3數量和質量:包括計量單位、質量標準等。合同應采用國家標準的計量單位,一般應約定標的物數量,年度合同無法約定確切數量的應約定合同金額,每月按實際發生數量結算。質量標準要明確、具體,如附有圖紙、樣品、技術資料等應注明,有國家標準,部門行業標準或企業標準的,應寫明所采用標準的代號。

          4.3.4價款或酬金(是否包含稅金):包括支付方式和付款期限。價款或者報酬應在合同中明確;價款的支付方式如轉帳支票、匯票(電匯、票匯、信匯)、托收、信用證、現金等應予以明確;價款或報酬的支付期限一般應為驗收合格后一年內付至合

          同總額的95%,余款作為質保金,一年后無質量問題一次付清。

          4.3.5合同的擔保 :此條款全部填寫“無”。

          4.3.6履行的地點、期限和方式:履行期限應具體明確;合同履行地點應力爭作對本方有利的約定,如買賣合同一般約定交貨地點為本公司指定地點;約定具體地名的應明確至市轄區或縣一級。

          4.3.7保密條款:對技術類合同和其他涉及經營信息、技術信息的合同應約定保密承諾與違反保密承諾時的違約責任。

          4.3.8爭議解決方式:解決爭議的方式一般選擇東營市仲裁委員會。

          4.3.9違約責任:根據《合同法》作適當約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具有可執行性。

          5. 網上發起合同及履行結算審核及時率情況。合同經

          辦人員發起合同及履行結算提交進入流程后,各層級審核人員應及時進行合同的審核。若一份合同在同一審核人員滯留超過工作日內24小時,則扣罰該審核人員20元(考核依據為本份合同的“合同會簽審查審批表”、“合同履行結算審查審批表”)

          6. 合同臺帳的考核。各部門、單位合同經辦人員,應

          建立自己經辦的合同管理臺帳。確保臺帳內容及時、準確、全面。臺賬的內容主要包括:合同編號、合同類別、合同標的(數量、金額)、對方單位、履行期限、結算金額、結算日期等。季度檢查考核,不建立合同臺帳的扣罰300元,每缺一項扣罰10元。
         

          公司基礎管理考核實施細則

          一、總則

          1.為加強企業內部管理,提升企業精細化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細則。

          2.健全和完善公司績效考核管理制度,為做好綜合績效的考核評價工作提供依據。

          3.此考核遵循“有獎有罰、量化與非量化想結合”的原則。

          二、考核對象

          西南水泥區域公司全體員工。

          三、考核組織

          西南水泥區域公司績效考核委員會、各成員企業績效考核小組。

          四、考核形式

          通過日常的記錄考評和公司月度績效考核會相結合的考核形式。

          五、考核獎罰權限

          區域公司總裁考核獎分不設上限,扣罰以扣完權重分為止,其他各考核組成員的對各考核對象的考核獎罰權限分為±20分,重大、特大安全環保、質量、設備、工程等事故,按照事故處罰通報上的有關規定納入考核。

          六、通用考核細則及各專業基礎管理考核細則

          (一)通用

          1.違反勞動紀律、文明行為規范等行為的,發現一人次扣責任人2分,扣部門負責人1分;

          2.執行公司規章制度及工作紀律、總裁辦公會有關指令及完成本部門工作計劃不力的,每項次扣直接責任人5分,扣部門負責人2分;

          3.按規定參加公司召開的工作例會、考核會、各專項例會等會議,遲到的每次扣1分,扣所在部分負責人0.5分;無故缺席的扣5分,扣部門負責人2分;

          4.中層及以上管理人員手機須保持24小時開機,無故關機或不接聽電話,因此而影響工作的,每次扣5分,每月發生類似情況2次以上者,取消當月通訊費的報銷;

          5.不按規定開關照明燈、電腦、空調等電器,每發現一次扣責任部門分管部分負責人2分,責任人5分;

          6.嚴禁長流水,發現長流水一處扣分管部門負責人2分,責任人5分;

          7.衛生責任區不清潔、物件堆放零亂,檢查不合格,扣責任部門負責人2分/次,責任人或班組5分/次;

          8.發生安全生產、偷盜、交通等事故及其它刑事案件,視事故后果,每次扣責任企業總經理10-100分,扣分管領導20-100分,直接責任人20-100分;

          9.文檔、證照、音像等資料保留不齊全、歸檔不及時、不規范,視情節每次扣責任部門負責人2-5分,直接相關責任人2-10分;

          10、按要求做好質量環境體系運行工作,不按質量環境體系要求運行每次扣2分,每審核發現一個不合格項扣責任部門負責人5分。

          11.做好各種檢查、通報的監督整改工作,做不到每項次扣責任部門負責人2分,直接責任人5分;

          12.不按時交考核表或考核數據不準確,每次扣部門負責2分/次,直接責任人5分/次;管理人員認真進行考核自查,做不到扣個人5分,自查結果有明顯遺漏扣2分;

          13.堅持例會制度,要求每個部門(含成員企業處室)每月召開一次例會,并及時下發會議紀要。沒按規定召開的,扣部門負責人10分,沒有下發會議紀要的,扣部門負責人5分。

          14.各種生產經營統計數據準確,按規定及時統計、分析、報送,做不到每次扣部門2分;

          15.班組、崗位各項記錄要規范、準確、完整,做不到每項扣責任部門負責人1分,相關責任人2分;

          16.嚴格執行考勤制度,考勤不及時,考勤不真實,視情節每人次扣責任部門負責人1分,扣考勤員2-5分;出勤未打卡,扣2分/次。

          17.職員請休假必須按規定要求履行報批手續,做不到每發現一人次扣責任人2分,扣所在單位負責人1分。

          18.職員崗位變動、人員異動按人事管理權限要求及時報行政人事部(處)審批,做不到每發現一人次扣所在單位負責人2分;

          19.按照培訓計劃,及時組織完成培訓事項,每少完成一項扣責任部門負責人5分,按規定未參加培訓者,扣5分/次;

          20.固體廢氣、廢水、廢油等必須嚴格按規定進行儲存或處理,做不到每發現一次扣責任部門負責人2分;

          21.嚴禁踐踏草坪,毀壞樹木,每發現一人次扣個人5分;

          22、月度工作計劃未完成,視情況每項次扣責任人1-5分,部門責任人0-2分;

          23.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每發現一起違章作業的,視情況扣直接責任人2-5分,扣所在單位負責人1-2分;

          24.各種收塵設備運行完好,做不到每發現一處扣直接責任人2分,扣分管部門負責人1分;

          25.發生環境污染事件,視情節每次扣責任企業總經理10-20分,分管公司及部門領導20-40分,直接責任人20-100分;

          26.擅自涂改料單,每發現一次扣直接責任5分,所在單位負責人2分,情節嚴重的,加倍處罰;

          27.未取得規范發票報銷或未按合同要求取得發票,每發現一次扣責任部門、單位各5分;

          28.工作時間內在辦公區域或操作平臺玩游戲、聚眾賭博,扣責任人10分/次、分管領導5分/次,情節嚴重者予以扣除月度績效工資。

          29.部門員工因工作原因辭職,扣所在部門負責人扣1分,中層干部因工作原因離職,扣公司分管領導或成員企業總經理5分;

          30.各部門、成員企業《西南水泥區域公司信息》投稿數量未達標——每少一篇扣責任部門負責人2分;

          格式未審核——不符合投稿格式要求的酌情扣1-2分;

          內容未把關——出現內容嚴重失實或惡意批評的,每篇扣3分;

          31.每月初召開月度績效考核會并形成考評意見,未及時召開,績效考核小組成員各扣5分;未召開,績效考核小組成員各扣5分,召開考核會,但未形成考評意見的,各扣3分;

          32、安全標志及防護措施不完善,扣安全環保員2分/處。

          (二)行政人事管理

          1、招聘與用工

          (1)負責 “三定”方案的落實,每月5日前將“三定”中崗位定編與實際定員對照表上報行政人事部,未報每次扣責任人5分,扣行政人事處負責人2分;

          (2)制定年度和月度招聘計劃,按計劃按上崗條件及時招聘補充崗位缺編人員。因招聘不及時而造成崗位缺編達7天以上并由此影響工作的,每人次扣責任人2分,扣部門負責人1分;

          (3)按規定按程序及時辦理錄用人員或異動(含離職)人員的手續。沒有手續每人次扣責任人5分,扣部門負責人2分;手續不及時不齊全每人次扣部門負責人2分。

          (4)實際人數或機構設置不符合“三定”要求,扣行政人事處負責人1分/人;

          2、培訓與開發

          (1)根據《年度培訓計劃》和行政人事部培訓安排每月30/31日前制定下月《月度培訓計劃》并報行政人事部備案,未報者扣責任人5分,扣部門負責人3分,每遲報1天扣0.5分,計劃內容不實者酌情扣分;

          (2)結合情況變化或人員工作需要,制定《臨時培訓計劃》并附《培訓計劃變更表》報行政人事部備案,未報者扣1分;

          (3)按照《西南水泥培訓管理暫行辦法》做好新入職及轉崗員工崗前培訓,保證培訓時間與內容到位。未按要求完成每人次扣責任人2分,部門負責人1分;

          (4)按要求逐項完成培訓計劃及臨時培訓計劃并做好培訓資料(培訓通知、簽到表、培訓提綱、考試試卷、成績統計、培訓通報等)的收集與歸檔,每少一項扣責任人2分,扣部門負責人1分;

          (5)每月5日前填寫上月《月度培訓計劃落實情況》并報行政人事部備案,未報的扣責任人5分,部門負責人3分,每遲報1天扣0.5分,虛報者月度培訓工作考核為0分;

          (6)承辦區域公司開展培訓的,獎承辦企業行政人事處負責人5分,其他相關工作人員2分。

          3、考核與薪酬

          (1)根據本部相關考核薪酬制度,制定本公司薪酬考核細則并報行政人事部審批備案。未制定扣行政人事處負責人10分,未報批扣8分;

          (2)及時完成本企業中層人員的考核,統計中層以下人員的考核結果并于每月12日前報行政人事部審核;未報扣行政人事處負責人5分,每延遲1天扣1分;

          (3)根據行政人事部審核的考核結果,每月20日前造發工資。未按行政人事部審核結果造發工資的每人次扣薪酬管理員5分、行政人事處負責人10分,每延遲1天造發工資扣薪酬管理員1分,行政人事處負責人2分;

          (4)在15日之前完成上月績效考核及薪酬發放的,獎薪酬管理員8分,行政人事處負責人5分;

          (5)及時完成本部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每提前一天完成,獎行政人事處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1人,每延遲一天,扣行政人事處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各1分。

          4、勞動關系

          (1)每月5日前統計本公司上月人力資源狀況并上報行政人事部備案。未報的扣責任人扣5分,扣行政人事處負責人3分,每延遲1天扣1分;

          (2)按西南水泥區域公司相關規定按月及時為員工辦理各類社會保險,填寫增減情況,未辦理每人次扣責任人2分,扣部門負責人1分;

          (3)關愛員工,建立良好的勞資關系,員工月度離職率不超過5%。離職率每超過一個百分點扣行政人事處負責人1分,因勞資糾紛造成訴訟(含西南水泥公司內部投訴和勞動部門的投訴),每人次扣所在部門負責人8分,扣行政人事處負責人5分;

          (4)員工月度離職率控制在1%以下,視企業實際情況,獎行政人事處負責人1-5分。

          (三)行政事務管理

          1、公文辦理

          (1)協助領導制定工作計劃、總結、報告等,起草各類文件并及時送審、下發、歸檔。未完成每次扣文秘和責任人2分,扣行政人事處負責人1分;不及時、不規范每次扣0.5分;

          (2)負責外來公文等各類文字資料的簽收、拆封、登記、呈報、送閱、處理和歸檔。未完成每次扣文秘和責任人2分,扣行政人事處負責人1分,不及時每次扣0.5分。

          2、會務接待

          (1)負責各類會議的安排、組織,做好會議記錄、形成會議紀要、檢查決議落實。會議準備不足、組織不力而影響會議的召開,每次扣責任人5分,扣行政人事處負責人3分;未及時形成會議紀要每次扣2分;

          (2)負責來客來訪的接待工作。來客接待不周密、不熱情而給公司造成影響,每次扣責任人2分,扣行政人事處負責人1分;來訪處理不當而引發矛盾糾紛,每次扣行政人事處負責人2分;

          (3)懲辦區域公司會議的,獎勵行政人事處負責人5分,其他相關工作人員各2分。

          3、關系協調

          (1)負責公司各類證照的年檢、變更等事宜。未完成每次扣2分,不及時而造成影響每次扣1分;

          (2)督促檢查公司各單位工作計劃、規章制度的落實與執行情況。因督促檢查不力而影響工作進度、制度執行每次扣2分;

          (3)協調處理好公司與政府部門、周邊村民的關系,及時妥善處理各種突發事件。因協調不當、處理不力而給公司工作造成影響每次扣5分;

          (4)凡獲得縣級以上綜合管理優勝企業的,獎行政人事處負責人10分,其他所有相關工作人員5分/人。

          4、費用控制

          嚴格按規定開支并控制招待費、車輛費、通信費、差旅費等各種行政辦公費用。每超出或節約一個百分點則扣或加0.5分,但扣不超過10分,加不超過10分。

          5、信息管理

          (1)負責公司電話、網絡管理,保持信息暢通。因信息不暢而影響公司正常工作,每次扣2分;

          (2)負責公司機要管理與保密工作,各類檔案(含各類合同)管理。因此而引發不良后果,每次扣2分。

          6、日常工作

          (1)合理調度、嚴格管理車輛。違規派(用)車,每次扣責任人2分,扣部門負責人1分;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每次扣司機5分,扣行政人事處負責人分;駕駛員費用報銷審核不嚴,每次扣行政人事處5分;

          (2)加強食堂管理,重視衛生、控制費用。費用超標,每月協同財務審計部門對食堂采購、用餐、接待等費用開支情況進行核查,形成核查報告,如未開展核查,扣責任人5分,扣部門負責人2分;每月對食堂衛生、飯菜質量、服務態度進行員工滿意度問卷調查,并對調查結果進行公布,提出整改意見并落實,如未調查,扣責任人5分,扣部門負責人2分,如員工滿意率超過85%,獎食堂管理員5分,行政人事處負責人3分;

          (3)做好辦公用品的采購、驗收入庫、領用登記等管理工作。因此而影響正常辦公,每次扣責任2分;

          (4)抓好治安保衛工作。發生偷盜事件,損失在2000元以下的,每次扣保安班負責人2分,扣行政人事處負責人1分;損失在2000元以上的,每次扣保安班負責人5-30分,扣行政人事處負責人2-10分;因滅火器缺失或過期而引發火災,每次扣責任人5-20分;扣行政人事處負責人2-20分,全年無一起損失在2000元以上的偷盜事件,獎保安班負責人20分,保安班工作人員及行政人事處負責人各10分;

          (5)做好公司印章管理。因印章管理或使用不當而給公司造成影響,視情況每次扣責任人10-40分,扣行政人事處負責人5-20分。

          7、黨群工作

          (1)健全黨群組織,制定年度黨群工作計劃。未制定的,扣責任人5分,扣部門負責人2分;

          (2)大力開展黨群活動,積極組織參加區域公司舉行的各類文體或技術比武活動,未參加的,扣行政人事處負責人5分/次;在活動獲得名次的,視區獲獎等級,獎行政人事處負責人2-10分;

          (3)凡承辦區域公司黨群活動的,獎行政人事處負責人8分,其他相關工作人員各2分。

          公司基礎管理考核實施細則(試行)2

          (五)物資管理

          1.用料部門每月25日提交月度用料計劃交供應處,每推遲一次扣5分;

          2.領料單未按用途分類填報,每發生一次扣2分;

          3.柴油領料單25日開具,并分領用工段,做不到扣2分;

          4.廢舊物資臺帳登記不規范,不全面,查實一次扣5分;

          5.公用工具臺帳登記不規范,查實一次扣5分,丟失的按制度賠償;

          6.現場余料3天內退庫并開具紅字沖銷,做不到1次扣5分;

          7.現場物資檢查大材小用,跑冒滴漏等浪費現象的,根據通報進行考核;

          8.各類物資進出日報表按規定報供應處,做不到,每類報表每推遲1天,扣1分;

          9.水泥熟料發運服務質量差,客戶投訴的,每次扣5分;

          10.每日下午申報原材料庫存與需求,做不到每次扣2分,影響生產一次扣10分。

          11.計劃檢修耐火材料檢修后3天內分窯開具,做不到扣2分;

          12.每月15日前,將下月度大宗原燃材料到貨計劃報供應處,做不到每次扣10分;

          13.各類日報表按規定日期報供應處,做不到,每種報表每推遲1天,扣1分;

          14.對耐火材料計劃進行審核,并按時交供應處,做不到每次扣5分;

          15.碼頭水運單調度簽字次日交供應處,做不到或水運單會簽手續不全、數量不準每張扣5分;(適用碼頭企業)

          16.各類大宗材料進廠時,按規定及時取樣檢驗取樣不及時、不準確(超過允許誤差范圍),每次扣5分;

          17.大宗原料檢驗結果不及時或漏報報供應處,每次扣5分,因此貽誤索賠的每次扣20分,或另行追究;

          18.月度計劃不按時申報,計劃不準(品牌、規格型號不清、特殊材質不明或造成積壓兩個月以上等,每次扣5分;

          19.每月急件計劃(不包括集中檢修材料計劃)至多3次,每超過1次,扣1分;

          20.對生產單位申報的月度潤滑油計劃進行審核,并按時交供應處,做不到每次扣1分;

          21.每月對物資信息系統和銷售發運系統等辦公用設備進行一次例檢,做不到扣2分;

          22.物資申請匯款單送達財務后,一周內或根據要求辦理匯款完結,有問題在三日之內反饋給申請部門,做不到每次扣2分;

          23.每月4日,生產處、財務處、供應處和保全處統計口徑核對一致,每出現一起不符,扣責任部門1分;

          24.根據工程實際需要審核價撥材料的規格、數量,審核不嚴出現差錯,每次扣2分;

          25.每月進行一次物資檢查,做不到扣2分;

          26.進廠物資驗收、入庫手續不齊全,每次扣1分;

          27.嚴格執行物資領用制度,多發、錯發一次扣2分;

          28.集中檢修材料保供不力影響檢修,一次扣5分;

          29.及時準確做好每日原煤到貨情況預報,缺少一次扣2分;

          30.因原料供應影響停窯,每發生一次扣責任部門10分;

          31.加強采購環節管理,出現差錯一次扣10分;

          32.因輔材供應不及時或輔材質量問題每影響生產一次扣2分;

          33.在出售廢舊物資時,若出售了沒有經保全處鑒定的`更換后的舊備件, 每項次扣5分;

          34.耐火材料庫存不清,每發生一次扣2分;

          35.加強輔材計劃兌現管理,做不到扣2分;

          36.做好工程物資到貨的驗收和月底盤點工作,做不到扣2分;

          37.備件到貨后, 在規定的登記本上做好登記工作,做不到的,每項次扣1分;

          38.倉庫應做好備件保養工作,做好備件防銹、防潮、防腐、防火、防盜工作,做不到的,每項次扣2分;

          39.做好年度盤點工作及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的季度盤點工作,做不到,扣5分;對工具盤虧的情況,因出具盤虧分析和說明。

          40.使用部門對未使用完的備件,要及時接受退庫并辦理相關手續,歸類掛牌, 做不到的,每項次扣2分;

          41.做好工程物資到場驗收和月末盤點工作,做不到扣2分;

          42.領料單必須規范填寫,如不規范而發料,每項次扣1分;

          43.大宗材料、輔材未進行資源普查與調研的,扣1-2分;未形成報告的,扣1分;

          44.招標資料是否齊全(市場調研報告、供應商渠道選擇表、供應商資質審查會簽表和結果表、成立招標小組組織招評標的申請報告、技術文本、供應商投標參與情況、開評標原則要求等文件、評標表和會簽單、招標評標報告、合同評審材料),缺一類扣1分;

          45.統購物資未按合同條款進行結算或付款的,每出現一次扣1分,因未履行合同規定,造成公司重大經濟損失,追究相關部門和責任人法律責任;

          46.備件、輔材、耐火材料等原材料已消耗未辦理出庫或出庫不及時,扣2分;

          47.每月確保物資賬實相符,5日前提供備件收、發、存統計表以及備件消耗分配表給物資供應部,每延遲一天扣1分,每提前一天加1分;

          48.進貨無計劃或合同,扣2分,不完備扣1分,出現一人次非采購人員通知供應商供貨的扣3分;

          49.未建立供應商檔案(包括在供廠和非在供廠)的扣3分,信息不完整扣1-2分;

          50.在成本控制及降低成本上有創新舉措(要列出數據),列出一項獎2分,在采購策略上為本公司的利潤指標完成有重大貢獻,獎3分;對現有的供應管理人員有合理話整改建議并采用的,獎2分/項;

          51、沒有建立應付賬款臺賬扣2分,有但不完整活與財務帳面數不一致,扣0.5分/項,對有質保金的產品沒有進行產品質量跟蹤的扣1分,有但不完成的扣0.5分。

          (六)市場營銷管理

          1、合同與銷售政策管理

          (1)合同簽訂條款不完整、內容不嚴謹,如合同雙方的基本信息填寫不全、合同量前后不一致、沒有分月合同量(特殊合同除外)、合同名稱前后不符等,出現一次扣3分;

          (2)合同生效時間早于銷售政策批準時間或合同生效時間早于合同審批時間,出現一份未做到扣1分;

          (3)同一客戶原始合同未執行完畢且未辦理任何終止手續,續簽新合同,出現新老合同有效期及其它條款前后矛盾,一份扣3分;

          (4)合同審批手續不規范,如固定價、延期付款和超越子公司當期銷售政策權限的合同,沒有向營銷中心履行報批手續,一次扣10分;

          (5)對于公司合同評審意見是否進行補充、完善、落實、執行,對于未進行完善、執行一例扣2分;

          (6)對單個客戶執行折讓定價、特殊價格的,沒有以合同形式約定雙方權責,出現一次扣2分。對折讓價合同未達到合同約定條款給予折讓,或未辦理審批手續的,每發現一起,扣5-10分;

          (7)合同量完成情況未與折讓政策相掛鉤,扣2分(經公司審批的除外);

          (8)折讓定價、區域價等客戶結算未按規定流程執行,扣5分;客戶結算單價與發票結算價格不一致,扣1分(是財務的職責)。

          2、銷售價格與水泥流向管理

          (1)價格調整確認函按要求辦理,客戶蓋章的原件在一周內收回,一次未做到扣1分;

          (2)價格調整確認函不規范(如:實際確認客戶與價格調整確認函目標客戶名不一致、確認函中產品品種與合同約定品種不一致等),出現一份扣1分;

          (3)執行特殊價、折讓價、區域價的,與合同客戶是否簽定了流向承諾函與交納流向保證金,未做到扣1分/次;水泥流向監控對出現竄貨的客戶沒有按照協議及公司相關規定采取處罰措施,扣5分/例;

          (4)執行特殊價、折讓價、區域價的,按每個客戶每月不少于三次進行抽查,抽查記錄須上交銷售處,由銷售處負責核實;銷售處負責公司所有低價客戶的流向控制,按每個客戶每月不少于一次進行抽查,抽查記錄上報子公司行政人事處、公司市場營銷中心,由子公司負責核實;子公司須組成由行政人事處牽頭、財務處、銷售處參與的聯合檢查組,按每月不少于三次的流向檢查,抽查記錄留存行政人事處,由公司市場營銷中心核實。是否按規定開展“三級”水泥流向抽查工作,未做到扣1分/次(建議行政人事、財務同步考核)。

          3、物流管理與重點工程管理

          (1)在組織運輸招標過程中,代辦運輸業務未采取招議標確定扣5-10分/次;

          (2)投標報價有涂改或涂改不規范、中標單位未交納履約保證金、未按本部要求,簽訂運輸協議、合同協議未經本部審核擅自簽訂跨年度協議的扣5分/次;

          (3)審核招標結果,不以最低價中標的情況未有正當理由的,扣5分/次;

          (4)查看全年所有運輸單位投標材料(是否有運輸單位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載貨車輛明細表等資質材料及招標情況報告),缺少一項扣1分,檔案內容不完整、不規范,扣1分;

          (5)熟料運輸招標:未按本部要求,簽訂運輸協議或繳納保證金扣5份;合同協議未經本部審核擅自簽訂跨年度協議的扣1份。(建議取消);

          (6)重點工程招標中標且中標價高于所在成員企業區域同品種水泥均價,獎5分/次,高于成本價但低于區域同品種水泥均價,獎2分/次;低于所在成員企業區域同品種水泥成本價,扣2-3分/次。

          4、散罐管理

          (1)散罐租用出現一個未簽訂租用協議的,扣5分;出現散罐押金未收取,扣5分/個;

          (2)未建立散罐租用臺帳扣1分,臺帳建立不完整視情況扣0.5-1分;每季度對部門60%以上的散罐使用情況進行抽查,未做到扣1分。

          5、客戶與銷售服務管理

          (1)未建立客戶檔案,扣1分;建立不規范,未分客戶建立視情況,扣1分;

          (2)客戶檔案資料不完整,客戶基本資料(如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合同資料(價格調整確認函)和其他相關資料(業務洽談資料、對帳函)不齊全,扣1分;

          (3)潛在客戶開發月人均1個根據月度反饋情況進行考核,未做到扣2分;潛在客戶轉化為現實客戶,加3分/個;

          (4)經銷售人員傳遞出去的發票建立票據傳遞登記表并留存,未建立《票據傳遞登記表》扣2分;登記內容不完整、不規范,視情況扣1分;

          (5)銷售服務監督電話未按要求上墻公布,扣1分;未及時更新市場營銷中心投訴監督電話號碼,扣1分;

          (6)客戶質量投訴未及時協調處理或上報公司的,影響客戶關系穩定或對公司造成負面影響,扣5分,造成經濟損失,按責任大小賠償(建議對質控處現場質量投訴處理不力納入考核);客戶管理不到位,對客戶損害公司利益或形象的行為未及時糾正,扣5分。

          6、市場、區域管理與信息管理

          (1)每月不少于對一個區域的市場運行情況開展一次調研,并反饋調研報告。未開展調研、或不反饋調研報告,扣5分,調研報告質量差或信息不準確,視情況扣3分;

          (2)市場拜訪頻率月人均20次每少一次扣2分;

          (3)主動發現區域出現“二次灌裝”等行為及時揭示并向公司反饋信息,一次加5分;被舉報或被發現區域內“二次灌裝”的行為,扣5分/次;

          (4)出現壘大戶等情況,一次扣2分;區域出現“竄貨”等行為,扣5分。交叉區域與相關銷售單位協調不主動,造成客戶投訴或銷售秩序混亂,扣5分;

          (5)當區域市場出現變化或競爭對手政策調整時,須及時反饋即時性信息,反饋不及時扣3分,不反饋扣5分。

          6、其他管理

          (1)按規定開展每月不少于三次的勞動紀律抽查(定位手機、電話、現場抽查等)工作,并形成記錄,未抽查扣2分/月;

          (2)未按照要求組織培訓、學習,或培訓效果差,視情況扣2-5

          分;

          (3)部門應報應交材料及時性與質量;出現一項未提交,扣責任人3-5分;延遲提交,視情況扣3分;上交材料質量差,扣2分;上報材料每出現一次差錯,扣1分;

          (4)未及時上報銷售人員費用報銷憑據扣3分;費用支出不合理、核報填寫不規范,視情況扣2-5分;

          (5)銷售提貨單須打印并讓客戶本人或有效授權人(出具書面委托函的)簽收,出現一例未做到,扣1分;客戶委托辦理運輸業務,是否出具有效授權書(出具書面委托函),未出具每例扣1分;出具委托函不規范出現缺少相關信息(委托函有效期限、司機身份證復印件、駕駛證、承運數量等),每例扣1分。

          (七)生產管理

          1、生產組織:

          (1)對早會、調度會布置的工作,做到記錄(紀要)、檢查、落實、反饋、考核,形成閉環,做不到,扣5分/次;

          (2)及時、全面掌握各類生產信息,確保指揮有力,產供銷物流有序,做不到扣5分;

          (3)加強工藝技術管理,均衡穩定組織生產,如發生重大工藝事故,每起扣10分;發生特大工藝事故,每起扣20分;

          (4)對生產、安全、品質、工藝、設備等出現的問題應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做不到每次扣5分;

          (5)負責公司試生產組織管理,違反規定每次扣10分;

          (6)各類往來函件、資料、工作聯系單和圖紙等相關文件及時歸檔,做不到,每次扣10分;

          (7)注重試生產期間安全管理工作,因督促不力,施工單位或安裝單位違反文明作業規范,一次扣管理單位月度考核分5分。

          2、計劃統計

          (1)每月2日前編制下發生產作業計劃;每月8日前提交月度生產運行統計分析;每月15日前完成公司生產經營統計分析報表匯編,一項未完成,扣2分;

          (2)按時完成公司內外各類報表編制,未按時報出或出錯,每次扣5分;

          (3)每月末牽頭組織物料盤點工作,及時編制盤點分析報告,提出整改措施,未按時完成或分析不認真,扣5分。盤點記錄不完整,扣1分/項;

          (4)各項材料消耗分配表傳遞不及時數據不準確,帳、卡、物不一致,每發現一次扣5分。

          (八)設備管理

          1.企業發生重大設備事故,每起扣20分,特大事故按考核通報執行;

          2.按時、完整、準確做好各種設備檢修記錄、運行記錄、點檢記錄等,做不到,每項次扣2分;

          3.設備事故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設備使用單位發生設備事故后,及時向設備主管單位口頭或書面匯報,書面事故(或故障)報告單,主機設備12小時內送達,輔機設備24小時內送達,如使用單位內部處理的必須在三天內,將處理通報及事故根本原因分析送達設備主管部門,做不到,每項次扣5分;

          4.檢修必須做到五落實工作(計劃、材料備件、工具、技術方案、組織)未按要求完成的,每項次扣1分,檢修結束必須進行試車驗收,質量無返工,做不到,每項次扣5分,影響生產或造成點火推遲,每項次扣10分;

          5.月度備件計劃由各生產單位申報,保全處(生產技術處)匯總并牽頭組織,公司分管領導參加召開備件評審會進行評審,并由保全和使用部門確定供貨廠家并進行技術交底,再由采購部門進行商務談判;備件計劃要詳細寫清備件名稱、備件規格型號、所屬設備及工藝代號、安裝部位、申報數量、合理到貨周期等明細,申報不明,每項次扣5分。每月18日之前上報月度備件計劃和修舊利廢計劃,年度進口備件采購計劃每年5月10日、11月10日前上報,每推遲一天扣2分;

          6.急件申報要有書面聯系函,按要求寫明備件名稱、所屬設備和裝機部位、申報數量、申報原因及要求合理的到貨期限,做不到每次扣2分。月度急件申報次數不得多于2次,每超過一次扣部門5分;

          7.備件到貨后,采購部門必須通知保全處和使用部門進行會簽驗收,嚴禁未經驗收的備件入庫,特別是需要化驗和過磅的備件,化驗單必須反饋到保全處或使用部門進行核實,財務付款必須要有化驗單、過磅單及驗收單。部分備件需交舊領新,做不到,每次扣2分/次;修復件經保全確認有修復價值的維修不及時的,每次扣2分/次;

          8.備件缺件影響生產運行,因使用部門無備件計劃,每項次扣5分;因完全能自修的備件而未及時修理影響生產每項次扣5分;易損件庫齡超過3個月,每項次扣5分;

          9.領料單必須規范填寫,并由保全處審核,做不到每項次扣2分,因備件的特殊性和生產急需,備件到貨后立即交付使用的,使用部門要在使用后2天內補辦備件領用或借用手續,做不到每次扣2分/天;

          10.日常維修后1天內、檢修結束后3天內,未使用完的備件要退回庫房,做不到每項次扣2分;

          11.按時投停電容器,做不到每次扣5分;

          12.熒光分析儀等檢測設備發生人為故障一次扣2分;

          13.計量強檢沒有按期強檢,每臺次扣2分,檢測無記錄扣1分/臺次;

          14.每周必須對全公司計量設備進行一次檢查,并進行通報,做不到扣2分/次,按期對計量秤進行定期校驗,做不到扣2分/次,校驗無記錄扣1分/臺次;

          15.發生計量投訴事件扣5分/次;

          16.由于管理不到位造成計量不準扣2分/次;

          17.設備隱患無統計表,扣2分,重大隱患未及時上報扣1分/項;

          18.隱患治理不及時跟蹤、無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扣1分/項;

          19.批量換油必須進行化驗,(單點一次跟換100升以上的),特殊情況必須上報主管職能部門進行審批;

          20.設備漏油扣2分/處,滲油1分/處,潤滑不良扣1分/處,皮帶轉運點集灰嚴重扣2分/處,高壓電機維護保養不規范扣1分/處;

          21.因總降設備故障斷電影響生產,每次扣10分;

          22.未建立備件目錄、特種設備臺賬和檔案,扣2分;

          23.每季度必須召開一次設備例會,并上報主管部門,缺一次扣5分;

          24.每月必須對備件庫存進行一次盤點,做不到扣供應處負責人2分,倉庫管理員2分。

          (九)質量管理

          1.工序質量事故連續得不到有效控制和糾正的扣1-10分/次,涉及法律問題,另按司法程序處理;

          2.質量例會紀要及質量調度令(含通知)不執行或執行不力的扣 2分/次;

          3.質量事故未及時反饋意見或未認真組織分析的扣2分/次;

          4.質量指標內部無分解責任考核方案或有方案未執行扣 5分/次;

          5.未經許可進行定點堆料或混料的扣5分/次;

          6.下山石灰石未能按要求搭配扣2分/次;

          7.原煤和輔材不按質控處通知要求取料扣2分/次;

          8.均化庫下料保持自動,無故手動下料扣2分/次;

          9.按期對計量設備進行校驗并報相關部門,做不到扣2分/次;

          10.水質控制一項次不合格扣5分;

          11.中控操作員考核未按公司質量指標考核每人次扣2分;

          12.混合材、不同品種水泥發生混庫、竄庫現象扣1-5分/次;

          13.熟料出庫、水泥包裝未按質控處通知執行者扣10分/次;

          14.熟料出庫混有雜物或導致熟料受潮扣5分/次,沒有進行抽樣質量檢測扣1-5分;

          15.包裝水泥未打印編號、日期或發生錯誤扣2分/次;

          16.生產指揮不當對產品質量造成較大影響的扣5分/次;

          17.物料平衡管理中最低庫存量不能滿足質量管理細則要求扣2分/次;

          18.由于工藝管理不到位對產品質量造成嚴重影響扣2分/次;

          19.包裝袋質量不合格未即使向供應處溝通匯報(書面),導致影響最終產品質量或造成投訴扣5分/次;

          20.原燃材料不滿足公司內控指標要求整改措施不力扣2分/次。

          21.質量管理體系工作推動不力扣5分/次;

          22.按照“水泥企業質量管理規程”的要求,確保質量控制點的檢測項目、檢測頻次及質量控制指標,檢測項目缺一項扣1-5分,一項檢測頻次不夠扣1-5分,強度指標低于規程要求,每項扣3分;

          23.各種原始記錄及分類臺帳齊全、填寫清楚、保存完好,做不到扣2分/項次,發現任意涂改的扣1-2分/項,臺帳弄虛作假的,扣10分/次,情節嚴重的按通報處理。

          (十)安全環保管理

          1.安全事故:安全未遂事故一次扣5分,輕傷事故一人次扣10分,重傷一人次扣20分,傷亡事故扣100分,輕傷及以上事故隱瞞不報一次扣10分;

          2.按生產調度規程要求執行調度指令,及時全面匯報生產信息,對當班生產過程中出現的異常情況或存在的問題不得遲報和隱瞞,做不到扣5分;

          3.發生一般工藝事故扣5分,重大工藝事故扣10分,特大工藝事故扣20分;

          4.生產作業現場有固體廢棄物、廢鐵、廢油,檢查發現一次扣2分;

          5.生產現場的員工勞保用品穿戴不規范,扣當事人2分/次,直接領導2分/人次。

          6.公司內部主干道灑水,1次未做到扣5分;

          7.早會、調度會、生產專業例會紀要內容一項未落實扣5分,考核責任人5分;

          8.窯頭、窯尾煙囪電收塵故障或操作原因造成冒煙,每發現一次扣5分;

          9.鐵質材料、砂頁巖沒有及時入庫,每影響一次扣2分;

          10.各分廠區域內外排水溝受油污染每發現1次扣相關分廠負責人2分;

          11.兩月一次安全宣傳活動,未做到扣10分/次;

          12.施工前未與外委單位簽訂安全協議或外委單位在公司范圍內存在違反公司安全各項規章制度的,每次扣責任單位5分;

          13.做好勞保用品的計劃及發放管理,按計劃組織發放,無錯發、漏發現象,發生一次,扣2分;

          14.環境管理體系工作推動不力扣5分/次;

          15.未按規定和標準設置安全設施,扣5分;因檢修拆除的,檢修完畢后未及時復原,扣5分;

          16.崗位人員未進行上崗、轉崗三級安全培訓,扣1分/項;培訓檔案、培訓考核記錄保存不完整,扣1分/人次;

          17.未及時辦理環評手續、試生產手續、環?⒐を炇帐掷m,每延遲一天扣1分/項;

          18.未建立安全臺帳,每少一種扣2分;

          19.未建立環保臺帳,每少一種扣2分。

          (十一)工程管理

          1.負責公司土建管理及零星工程管理,違反規定每次扣10分;

          2.各類往來函件、資料、工作聯系單和圖紙等相關文件及時歸檔,做不到,每次扣10分;

          3.注重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因督促不力,施工單位違反文明作業規范,一次扣管理單位月度考核分5分;

          4.按公司工程施工管理要求組織工程施工,做不到每次扣月度考核分10分;

          5.施工所需材料應準確核定并履行報批手續,做不到每次扣月度考核分10分;施工材料應及時回收,做不到扣月度考核分5分;

          6.領會相關合同及施工規范,嚴格按合同和規范要求,加強文明施工管理,樹立“窗口”形象,做不到每次扣月度考核分10分;

          7.施工管理工作要細致認真,出現重大問題要及時向相關領導匯報,并積極尋求解決方案,未匯報而給公司帶來影響和工作被動,視情況扣責任部門負責人月度考核分5-10分,扣相關管理人員2-10分;

          8.工程建設中積極倡導合理化建議及各項技能競賽活動,合理化建議工程建設帶來有利的因素,視情況每次加月度考核分5-15分;

          9.施工前未與外委單位簽定安全協議或外委單位在公司范圍內存在違反公司安全規章制度的現象,每次扣責任管理單位5分;

          10.加強對施工、安裝過程中的質量控制,確保施工、安裝質量受控,因督促監控不嚴,未及時發現問題,出現一般工程、安裝質量,視情況每次扣責任單位月度考核分5-20分;

          11.做好設備的監造和催貨工作,因設備到貨不到位,影響安裝,每次扣責任單位月度考核分5分;

          12.積極組織相關人員對施工圖紙審核,并進行會簽,熟悉并嚴格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做不到每次扣牽頭部門月度考核分2分,扣專業牽頭人月度考核分5分;

          13.按公司設備安裝管理要求組織設備安裝,做不到每次扣月度考核分5分;

          14.積極和設計院、投資發展部等聯系,催促圖紙、設備及時到位,做不到每次扣月度考核分5分;

          15.加強對進廠設備的驗收、清點工作以及隨機備件的管理,做不到扣月度考核分5分;

          16.因管理不到位,施工中影響公司正常生產、造成設備損壞或發生事故,按一事一議要求,由專業管理部門牽頭組織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報公司研討后落實處理;

          17.施工前或設備安裝前未與外委單位簽訂安全協議或外委單位在公司范圍內存在違反公司安全規章制度的現象,每次扣責任管理部門10分;

          18.基建物資計劃(土建材料、安裝主材)及時報供應處,以便供應處督促及時到貨與現場驗收,做不到,每次扣2分;

          19.工地現場材料、設備堆放合規、有序,做不到扣1-5分;

          20.現場檢查鋼筋、模板、砼澆搗不合格扣3分/項;

          21.廠平道路、水溝、主體開挖等隱蔽工程的基礎驗收必須有原始的手寫三方管理記錄,做不到扣2分/項;

          22.現場所有施工單位工程材料質量檢驗齊全、完備,做不到扣1-3分;

          23.水泥、各類安裝鋼材、鋼筋、裝修材料、工程支付、材料審批計劃的統計臺帳齊全、準確,做不到扣1-5分/項;

          24.自訂合同比價、定價、合同編號、審批合理,做不到扣1-5分/項;

          25.各類安裝工程管理記錄及設備管理人員自己的工程管理記錄齊全、詳實,做不到扣1-3分;

          26.圖鑒工程、安裝工程的質量管理措施有效、齊全,做不到扣2分;

          27.工程簽證記錄合規、審批合規,做不到扣2分/項;

          28.主體工程、附屬工程支付審批福建符合文件及合同要求,做不到扣3分/次;

          29.實際工程進度與工程款支付對應,多支付30萬元,扣2分,工程結束,工程款多支付,另行處理。

          七、附則

          1.本細則由西南水泥區域公司績效考核委員會負責解釋。

          2.本細則自下發之日起開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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