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營業稅金及附加的審計程序與新準則
營業稅金及附加的審計有哪些程序?流程是如何的?相關的新準則有哪些?
營業稅金及附加的審計程序
1.營業稅金及附加。獲取或編制營業稅金及附加明細表,復核加計是否正確,并與報表數、總賬數和明細賬合計數核對是否相符。
2.根據審定的本期應納營業稅的營業收入和其他納稅事項,按規定的.稅率,分項計算、復核本期應納營業稅稅額,檢查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3.根據審定的本期應稅消費品銷售額(或數量),按規定適用的稅率,分項計算、復核本期應納消費稅稅額,檢查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4.根據審定的本期應納資源稅產品的課稅數量,按規定適用的單位稅額,計算、復核本期應納資源稅稅額,檢查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5.檢查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等項目的計算依據是否和本期應納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合計數一致,并按規定適用的稅率或費率計算、復核本期應納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等,檢查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6.結合應交稅費科目的審計,復核其勾稽關系。
7.根據評估的舞弊風險等因素增加的審計程序。
8.檢查營業稅金及附加是否已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在財務報表中作出恰當列報。
營業稅金及附加的新準則
1、《企業會計制度》
5402 “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科目使用說明明確:
科目核算企業日常活動應負擔的稅金及附加。包括營業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和教育附加費等。
5405 “其他業務支出”科目使用說明明確:
科目核算企業除主營業務成本以外的其他銷售或其他業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銷售材料、提供勞務等而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以及相關稅金及附加等。
2、新準則體系
6402 “其他業務成本”科目使用說明明確:
科目核算企業確認的除主營業務活動以外的其他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包括銷售材料的成本、出租固定資產的折舊額、出租無形資產的'攤銷額、出租包裝物的成本或攤銷額等。
除主營業務活動以外的其他經營活動發生的相關稅費,在“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采用成本模式計量投資性房地產的,其投資性房地產計提的折舊額或攤銷額,也通過本科目核算。
6403 “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使用說明明確:
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營業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和教育費附加等相關稅費。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在“管理費用”科目核算,但與投資性房地產相關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在本科目核算。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30號——財務報告列報》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費用應當按照功能分類,分為從事經營業務發生的成本、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和財務費用等。
第二十七條利潤表至少應當單獨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項目:
(一)營業收入;
(二)營業成本;
(三)營業稅金;
(四)管理費用;
(五)銷售費用;
(六)財務費用;
(七)投資收益;
(八)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九)資產減值損失;
(十)非流動資產處置損益;
(十一)所得稅費用;
(十二)凈利潤。
金融企業可以根據其特殊性列示利潤表項目。
新準則利潤表的構成項目改變了原《企業會計制度》規定下的主營業務收入減主營業務成本和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計算主營業務利潤,單獨計算其他業務利潤的反映。新準則下利潤表簡化了單列內容,對費用采用功能法列示,因而將原來在“其他業務成本”中列報的稅金及附加支出與“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合并為“營業稅金及附加”。
【營業稅金及附加的審計程序與新準則】相關文章:
營業稅金及附加01-17
營業稅金及附加內容02-25
營業稅金及附加的計算與分類12-14
營業稅金及附加免稅項目12-17
營業稅及附加怎么核算12-17
股權轉讓需要繳納哪些稅金01-13
關于新準則下資金賬簿印花稅的計稅依據12-14
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03-27
城建稅 教育費附加02-27
質量評價的準則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