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討道德的主體性地位
摘要:人的道德主體性地位的產生是從人類社會誕生的那一天就產生并相依相存。人的道德主體性地位作用有積極和消極之分,并在階級社會遭到了異化,我們要大力宏揚處于主導地位、起積極的進步推動作用的正確的人的道德主體性作用的東西;而徹底拋棄錯誤的人的道德主體性作用。在今天,我們應特別強調正確的人的道德主體性作用地位對人類社會的積極引導作用。
關鍵詞:人的道德主體性地位 異化表現 主體作用
一、人的道德主體性地位的產生
自人類誕生以來,道德就始終與人類的生存、發展、尤其是在人類社會的生存發展中的活動如影隨形,伴隨至今,而這就非常明確地體現了人在社會道德中所具的認識、實踐方面的道德主導和道德支配作用,也就是人在道德中的主體性地位作用的具體表現。人的道德主體性地位必然表現為社會的道德主體作用,它只不過是社會道德主體性地位作用的一種具體形式而已,因而我們可以毫不隱諱地說人的道德主體性地位的產生是從人類社會誕生的那一天就產生并相依相存。
人作為萬物之靈,宇宙的蒼生,自誕生以來,就處在道德的左岸和右岸之間徘徊,尤其是隨著人類社會的進步,人在自然與社會、認識與實踐中始終扮演著一個積極的拓荒者, 同時在這其中又使得人與世界萬物構成了作為認識者、實踐者的主體和作為人認識、實踐的對象的客體之間的關系。主體性作為人類的本質,正是它由使人立足于主體地位或與人的主體地位相適應的兩大相互聯系的特征構成的。它具體表現為人在活動中的目的性、自覺性、能動性、選擇性和超越性等本質特征,而這種主體性地位必將使人在社會發展的進程中不可避免地與人類社會的最基本的規范要求道德發生著千絲萬縷的關系,這種關系表現在人與自然、社會的各種關系中,首先是人類社會的發展中重要因素勞動是人與自然、社會相處中最重要的媒介關系,尤其是隨著人類勞動的生成而生成。主體性的生成使人從蠻荒時代就具備了不斷地以創造性的勞動來變革自然的能力,使人開始得以在自然界中確立起了人對世界的主體性地位和人對自然界的道德行為正確與否的標準,正如恩格斯所說:“我們不要過分陶醉于我們人類對自然界的勝利。對于每一次這樣的勝利,自然界都對我們進行報復。”恩格斯的這段話實際上隱含了在人與自然的關系中,人的道德主體性地位在其中的影響作用有積極和消極之分,只不過這里指的是一種消極的道德主體性地位的影響。正因為如此,人為滿足自己的生存發展需要不斷地建設、不斷地創造。道德就是在這個過程中適應著人調節各種關系包括人與自然、人與社會的關系的需要以及對人自身和對社會的認識、肯定、確證和發展自身的需要而產生的。因此,就道德而論,道德的發生清楚地證明了人與道德的真實關系,即人是道德的主體,道德是服務于人的工具。根據這一關系,人對于伴隨人類社會一同產生的道德觀念與道德行為就應該具有一種基于人類自身需要而不斷地認識、審視、判斷、選擇和更新的態度能力,而這正是人的道德主體性地位的表現。這種人的道德主體性地位作用的表現是伴隨著社會存在的發展和社會意識尤其是道德觀念、道德規范而存在并不斷更新。
道德是根源于人的需要并為人服務的,應該從人出發,從人的生活、人的身心發展需要出發來看待道德的主體性作用和道德主體性存在的理由。
二、人的道德主體性異化的復雜性
人的道德主體性地位作用曾經在奴隸社會、封建社會不僅沒有得到一往無前的良性發展,相反遭到了異化,這種道德的異化首先是基于階級的產生,隨后由于各種利益需要尤其是包括利益訴求、利益分配、利益占有、利益享受等和各種利益沖突使得道德的異化不可避免地產生。將人的良知、人性的本質以及人類社會所共有的并推崇的正義公平破壞殆盡,并在奴隸主的蓄意和肆意的破壞下不斷扭曲和顛倒人類社會本應該有的道德規范和社會秩序。在面對這人的道德主體異化的情形下,由于人自身的發展需要和人類社會發展的需要對人的道德主體性異化中的消極方面給與糾正否認,對于異化中積極的方面給與肯定保留,實際上人的道德主體性地位作用的異化就是在兩種好與壞、正確與錯誤、進步與落后的博弈中。但最終邪不勝正,無論是過去,還是現在將來道德最終又循著我們人類社會的正確軌跡和發展的必然趨勢在發展,這是毫無疑問的。其深刻的原因就在于,道德是由人創造并服務于人、服務于社會的性質決定這是確定不移的;這是人在自身的發展過程中,也是人類社會在它自身的發展過程中的一種自然能動作用的結果,也是人與自然、人與社會自覺的調節作用,無論是能動作用還是調節作用都需要人的道德主體性作用的發揮和道德的社會作用從中規范作為道德主體的人在社會中的正確道德行為。雖然人的道德主體性地位在它產生的初始階段顯得弱小,但它又必然會通過人的各種活動向著正確的方向和歷史軌跡發展著。最讓我們欣慰的是:自人類社會跨入文明時代以后,人類社會發展的歷史軌跡總是以先進的道德規范和人的道德主體性活動相結合,引領人在自然、社會兩個活動范圍中不斷地反省和審視自己的道德行為,不斷地調節人與自然、社會的關系,協調著宇宙萬物關系并形成一種良性的互動關系,這其中的奧妙就在于人的道德主體性作用的積極性表現,這正是我們人類社會從古到今都推崇備至并在努力地克服種種主客觀困難,使人的道德主體性作用向著積極的進步方向邁進。但社會的進步,歷史的演變并不總是遂人心愿。
人類在同自然與社會的相處中,獲得了無比豐富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當然也包括對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一種自由;但同時,卻又給自己套上奴隸的枷鎖,因此,歷史的進程又表現出它的道德主體性丑惡的另一面:貪婪、自私、殘忍等,不僅僅表現在對自然的毀滅性的掠奪,也產生了在對人類社會中的同類的奴隸、侵略、征服、強權式的掠奪為生、為強。并對社會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創造者肆意的賤踏、劫殺、剝奪。從而使社會成員和國家之間關系不以道德為念,而以強勢行為左右世界,這就使得社會物質生產的承擔者被套上枷鎖變成了工具。在這一點上我們都會情不自禁地想到中東地區,阿拉伯民族幾十年來的戰亂至今。也正是近些年來美國以強權政治、霸權主義發動的美伊戰爭的不能結束的根本原因所在。歷史和現實都充分的表明了人的主體性地位,尤其是人的道德主體性地位異化具有歷史和現實的不確定性和復雜性。
人的道德主體性異化又具體表現為否定生命、否定人生。把違反人性的行為規范強加于人,因而靠強行壓制人們的自然的健康本能而得以維持。在這種道德控制下,人們或者帶著健康的心態和積極的思想意識,甚至是革命的行動在精神上進行不斷的自我反省、懺悔和對自己人格的自我否定;或者采取病態的、消極的思想,甚至是消極的行為。人的道德的主體性作用就是在這兩種相反,但又相互依存,相互排斥的歷史長河中進行著不懈的同一性和斗爭性的長期磨合與沖突,使得正確的人的道德主體性作用在人類社會始終處于主導地位、起積極的進步推動作用,是我們人類文明的精華與真善美集大成者,是我們要大力宏揚的東西;而錯誤的人的道德主體性作用,畢竟是人類社會文明進步中的丑陋的、邪惡的東西,卻是我們人類要徹底拋棄的,它所產生的消極作用雖然不可否認地有時對人類社會的反動作用起著災難性、甚至是毀滅性、慘絕人寰的反人道、反人性的人的道德主體性的異化作用。如納粹法西斯,它不僅是災難禍水的代名詞,更是邪惡、罪惡的具體表現。也遭到了近現代社會和全世界人民的唾棄,并以失敗而告終。
三、人的道德主體性的作用
人的道德主體性的正確作用就是維護人的尊嚴、人的生存發展得到保障和尊重。人是一個整體。人的命運也具有整體性,而這個整體性既包含人的思想行為,也包含人的成長、發展及一生。在這個過程中人的道德主體性具有引領人的思想行為和成長發展的整個過程,也有引領社會向正確的、健康的、進步的、發展的軌跡前進而開社會文明之風氣的勇氣、承擔社會責任與義務。人的道德主體性的最崇高表現就是人的道德主體性的自覺性、創造性和超越性在不被異化的前提下,對人類社會發展的進程是起著推波助瀾的積極作用。同時,人的道德主體性對人類社會進步的積極作用也會對現有的道德進行認識、審視、選擇和超越的能力和權利也有可能在道德異化過程中失落,或被歪曲。但人的道德主體性的這種失落和歪曲,使人極難產生對這種道德的懷疑,即使有人思想上對此懷疑,也很不容易去深刻追究探尋道德異化的各種社會原因,因而必然導致行動上的茫然與錯誤。因此就使得很多道德主體以一種被動、消極、毫無作為、更多的是去適應或迎合這種道德的異化。消極、頹廢的思想行為,這些在歷史與現實中也屢見不鮮,如精神萎縮,行為放縱、智慧停滯等現象。人的主體性的失落必然導致人在各個特殊活動領域中的主體地位的喪失,而主體性在任何一個領域中的命運又都是人的整個主體性命運的具體表現和終極過程。因此就道德而言,與人的道德主體性失落扭曲同步的是道德與人的關系、社會關系的錯位,人不再是道德的主體,而是受道德支配的奴隸而處于被動地位。在道德支配的背后,則是人在精神上和行動上全面的奴隸。這樣一來,人的道德行為,社會的道德表現都以一種自甘墜落的、隨波逐流的一種心態和形態表現出來。這是極可悲、可怕的事。為此拯救人的靈魂,拯救人的道德主體性的積極作用就顯得尤為重要。如前所述,主體性是人之為人的一種本質特征,主體的失落意味著人的資格的失落,然而這種非人狀況對于已經進入文明時代的人不可能長久,尤其是人類自己業已進入信息社會,人的主體性,人在道德中的主體性就顯的尤為重要。人類社會歷史就是人類千辛萬苦尋找和確立自身位置和自己在社會中的價值的歷史,人渴求發展、渴求創造、渴求理解生活、享受生活、并自由而深刻地思索,渴求作自己力量的主宰和自己命運的主人。這些沖動雖然可能由于被非正義的社會意識形態或非人制度強加的控制所壓抑而扭曲。但卻不可能永遠占據社會的主流和主導。在一段時間里,大多數人可能失掉探索向前的活力而不能表達或踐行自己的正義道德行為,或是由于集權、強權的原因而不能放開眼界、拓寬視野,不能勇敢地挑戰邪惡與不仁、不義等,但作為道德主體,人的社會作用中的人類理性和人類良心是任何力量都可能阻擋和泯滅的,總有一天正義與良知終將在人的道德主體性方面占據首要地位。這是任何人,任何勢力都不可能忽視和否認的事實。尤其是當人類進化到信息時代的今天,人的道德的主體性地位及作用愈來愈顯示它巨大的社會主導力量,在當代我國在改革開放和一些特大災難面前所提倡并表現出來的公平與正義、大愛與無私、善良與奉獻等道德品質,就是人的道德主體性作用的具體顯現。
正是因為人的道德具有主體性的地位及影響作用,因而對人的道德主體性作用的尊重及充分認識,并對人的道德主體性作用的正確引導就顯得尤為重要,尤其是人的道德主體性作用在社會中的與生俱來的社會功能,它在調節和維護社會秩序的正常發展,并使我們人類的道德規范更加符合人類社會和人的生存發展的需要等方面都具有重大的社會功能作用,這正是我們重視和強調人的道德主體性地位作用的目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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