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鄉鎮財政工作服務農村經濟的思考論文
摘要:鄉鎮財政作為國家財政體系的最基層,在正確調節與農民的分配關系,合理分配財政資金,鞏固和加強基層政權建設的過程中擔負著重要的使命,鄉鎮財政工作的好壞關系到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大問題。
關鍵詞:鄉鎮財政農村經濟重要作用
新時期,鄉鎮一級財政工作面臨著十分難得的發展機遇。鄉鎮財政工作只有抓住機遇,堅定信心,深入進行自身改革,創造有利的條件,充分行使職能,才能在鄉鎮財政的建設和發展上臺階,為農村經濟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
一、做好鄉鎮財政工作的重大意義財政是經濟的杠桿,是經濟發展的基礎,鄉鎮財政工作能準確反映出鄉鎮經濟發展的狀況。鄉鎮財政資金有限,各項支出壓力比較大,特別是鄉鎮的農業、企業、福利等各項事業都需要資金的支持,要充分了解家底,把握好財力的支配,把有限的資金用好用活,從而來促進經濟社會的發展。做好鄉鎮財政工作是鞏固基層政權、維護農村社會穩定、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物質保證,是當前財政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
財政是經濟社會綜合水平的窗口,是各項工作的的基礎。科學安排和管理好財政工作是鄉鎮管理經濟社會能力的考驗,鄉鎮財政必須實行綜合預算管理方法,建立鄉鎮綜合財政預算,將鄉鎮預算內、外資金集中統一納入鄉鎮財政管理,厲行節約,不應該開支的決不能開支,財產處置要采用公開、透明的方式進行,杜絕一切帳外設帳、更不能私設小金庫,達到鄉鎮財務管理的規范化與制度化,使鄉鎮的經濟有更大的發展。
做好鄉鎮財政工作有利于經濟社
會的全面發展。狠抓財源建設,把注意力、重點和精力放在發展經濟上,牢固樹立抓經濟發展的理念,進一步理清財源建設思路,加強鄉鎮財源建設,搞好招商引資,大力發展園區經濟,在經濟發展上實現新的突破,進一步強化稅收征管措施,防止稅收流失,達到經濟效益不斷提升。同時,要以工業化思路去抓農業,大力發展產業化效益農業。
做好鄉鎮財政工作有利于提高公
共服務能力。鄉鎮財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鄉鎮財政管理職能已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特別在理財觀念、體制政策、財務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鄉鎮財政建設相對滯后于形勢發展。只有加強鄉鎮財政建設,增強鄉鎮財政實力,才能使鄉鎮的各項政策措施得以貫徹落實,提高鄉鎮財政保障能力,有利于促進農村經濟發展。
做好鄉鎮財政工作有利于推進新
農村建設。鄉鎮財政直接為鄉鎮和村級組織服務,處在新農村建設的最前沿,肩負著把各項惠農強農政策具體落實到千家萬戶和為新農村建設優化資源配置、強化管理監督的重要職責。推進鄉鎮財政建設,有利于提高涉農資金使用效益,推動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事業發展,加快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程。
二、鄉鎮財政工作的現狀
鄉鎮主要領導對依法管理財務不夠重視,缺乏依法理財的自覺性,對財務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學習不夠及時,掌握不夠透徹,重發展輕管理,守法意識不夠濃厚,存在經費超支擠占挪用專項資金現象。財務人員政策業務水平還存在一定的欠缺,致使鄉鎮財政財務管理水平不高、財經紀律松弛,財經秩序混亂。鄉鎮存在往來款項掛賬時間長、數額大的問題,有的掛賬時間經歷了幾屆領導,不少已成為呆死帳,無頭帳,嚴重影響了鄉鎮資產、負債的真實性。
制度執行不力,正,F金管理、財產物資管理、小車管理、接待管理、出差管理、大額經費審批等制度鄉鎮均已建立,但部分鄉鎮只是把制度寫在紙上、落實在口頭上,管理、考核、監督、評價機制仍未完善起來,各項制度建設流于形式;基層財政網絡信息系統硬件設施落后,軟件系統不兼容,資料信息不共享,導致政策執行的相關進度、數據等信息滯后,信息化管理程度較差。對于各級審計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個別鄉鎮重視不夠,整改措施不得力,致使違紀違規問題時有發生。
部分鄉鎮財政所只管理預算內資
金和財政部門所屬的`預算外資金,而自籌統籌資金在內的規模越來越大的鄉鎮預算外資金則由鄉鎮的其它各職能部門管理,隨收隨支,這種管理格局導致了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的社會問題,破壞了政策法規的統一性和嚴肅性,加重了農民負擔。削弱了鄉鎮財政統一調度資金的能力和規模,制約了鄉鎮經濟和社會公益事業的發展。
三、強化鄉鎮財政工作的措施
改革創新,自覺把思想認識從那些不合時宜的觀念、做法和體制的束縛中解放出來,努力使我們的財稅工作體現時代性、把握規律性、富有創造性。以創新求發展,以發展促改革,真正建立起一個具有“嚴格的預算,合理的收支,規范的操作,嚴密的監督”的財政體制。
加大基礎建設投入力度,安排資金用于支持鄉鎮財政所基礎設施建設,以規范化鄉鎮財政所建設為契機,同步考慮交通工具、辦公設備等相關配套投入,為鄉鎮財政干部創造必要的工作環境,促進基層財政所規范化建設,提高鄉鎮財政監督能力。
健立健全制度,規范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通過明確細化鄉鎮財務報賬員主要職責,使全縣鄉鎮財務管理步入“按制度辦事、按程序操作”的規范化軌道。
增強其工作人員責任意識和法律意識,全力將鄉鎮所有資金納入鄉鎮財政監管范圍之內,促使其認真履行會計核算和財政監督職責。
完善監管機制,對鄉鎮的審計監
督,嚴格按照專項資金隨時審的原則,組織審計等部門加強對鄉鎮主要領導任中、離任的責任審計和檢查,確保不留審計盲區;對鄉鎮重大專項資金實行跟蹤檢查,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和內部會計監督,規范和建立鄉鎮財政資金使用效益評價體系,切實規范鄉鎮財務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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