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商貿流通業稅收政策分析論文
1我國商貿流通業的稅負水平分析
1.1商貿流通業稅負水平的相關指標定義
參考相關學者對稅負水平的研究,本文選取以下四個指標衡量我國商貿流通業的稅負水平:
(1)宏觀稅負:該指標反映了商貿流通業的總體稅收負擔,也是反映商貿流通業單位占生產總值的稅收貢獻指標。一般地,商貿流通業的宏觀稅負用商貿流通業稅收額占生產總值比重表示,計算公式為:宏觀稅負=商貿流通業稅收額/商貿流通業增加值×100%。
(2)邊際稅負:即商貿流通業的稅收彈性系數,反映了商貿流通業新增單位GDP的稅收貢獻。其計算公式為:邊際稅負=商貿流通業稅收增加額/商貿流通業增加值的增量×100%。
(3)稅收增額貢獻率:該指標反映了商貿流通業的稅收增長對我國稅收增長的貢獻程度。其計算公式如下:稅收增額貢獻率=商貿流通業的稅收增加額/全國稅收增加額×100%。
(4)稅收協調系數:該指標反映了商貿流通業稅收增長與商貿流通經濟增長之間的協調程度。其計算公式如下:稅收協調系數=商貿流通業稅收占總稅收的比重/商貿流通業增加值占生產總值的比重。如果稅收協調系數的值為1,則表明商貿流通業稅收增長與商貿流通經濟增長之間完全協調;如果稅收協調系數的值大于1,則表明商貿流通業稅收增長是超貢獻的;如果稅收協調系數的值小于1,則表明商貿流通業稅收增長的貢獻不足。
1.2我國商貿流通業的稅負水平實證分析
選取2005~2013年我國商貿流通業兩個細分行業的相關數據,計算各年份商貿流通業的稅負水平相關指標。其中原始數據來源于《中國統計年鑒》、《中國稅務統計年鑒》。
(1)宏觀稅負。對于批發和零售業,在2005~2013年期間,其宏觀稅負有不斷增加的態勢,且宏觀稅負均高于全國平均水平。同時,我國商貿流通業宏觀稅負水平與全國平均稅負水平之間的差距基本保持恒定。總體而言,我國批發和零售業的稅負水平較高,換言之是超稅負的。對于交通運輸、倉儲及郵政業(即物流業),雖然2005~2013年期間其宏觀稅負水平均低于全國平均水平,但是宏觀稅負水平總體上有逐年增加的態勢,且與全國平均水平的差距不斷減小?傮w而言,我國交通運輸、倉儲及郵政業的稅負水平較低。
。2)邊際稅負。對于批發和零售業,在2005~2013年期間,其邊際稅負存在較為劇烈的波動態勢,且邊際稅負均高于全國平均水平。相對而言,全國平均邊際稅負水平在2005~2013年期間的變化趨勢則比較平穩。綜合宏觀稅負和邊際稅負,分析來看我國批發和零售業存在較大的稅收負擔。對于交通運輸、倉儲及郵政業,在2005~2007年其邊際稅負呈現平穩的下降趨勢,在2010~2013年期間其邊際稅負又呈現平穩的上升趨勢,但是在2007~2010年期間邊際稅負的波動非常大,2009年交通運輸、倉儲及郵政業的邊際稅負甚至小于零。
。3)稅收增額貢獻率。對于批發和零售業,在2005~2013年期間,其稅收增額貢獻率總體上呈現了提升態勢,但局部波動仍然比較明顯,特別是2006~2008年、2010~2012年期間稅收增額貢獻率起伏不定。同時,批發和零售業的稅收增額貢獻率基本保持了高于15%的位置,說明批發和零售業的稅收增長對我國稅收增長的貢獻程度較高。對于交通運輸、倉儲及郵政業,在2005~2013年期間,其稅收增額貢獻率呈現了非常明顯的震蕩波動特征。特別是受亞洲金融危機的影響,2009年交通運輸、倉儲及郵政業的稅收增額貢獻率為負。同時,2005~2013年期間交通運輸、倉儲及郵政業的稅收增額貢獻率都低于5%,說明該行業的稅收增長尚未給我國稅收增長帶來較大貢獻。
(4)稅收協調系數。對于批發和零售業,在2005~2013年期間,其稅收協調系數變化比較平穩,都保持了大于1.7的高位,說明我國批發和零售業稅收增長對整體稅收增長的貢獻是比較過度的,進一步說明了我國批發和零售業處于高稅負的狀態。對于交通運輸、倉儲及郵政業,在2005~2013年期間,其稅收協調系數變化雖然也比較平穩,但是稅收協調系數值都低于0.6,這說明我國交通運輸、倉儲及郵政業稅收增長對整體稅收增長的貢獻是不足的,也進一步說明了我國交通運輸、倉儲及郵政業處于低稅負的狀態。
2我國商貿流通業稅收政策存在的問題
根據分析可知,我國商貿流通業兩大細分行業的稅負水平存在較大差距,對我國稅收增長的貢獻也存在較大差別,商貿流通業內部稅收存在不平衡性。而出現這種情況,與當前我國商貿流通業稅收政策問題存在必然聯系。我國商貿流通業稅收政策存在的問題如下:
2.1稅收結構失衡,商貿流通業稅負偏高
由于我國稅收體系中,以消費稅、增值稅、營業稅為代表周廣為:我國商貿流通業的稅負水平及稅收政策優化研究與探討的間接稅額占稅收總額的3/5以上,因而與消費直接相關的商貿流通業實際稅負較重。近年來,我國商貿流通業增加值占GDP比重基本維持在14%左右,但商貿流通業整體稅負卻超過25%,尤其是批發和零售業的平均稅負高于35%,可見我國商貿流通業的稅收負擔過高。而高稅負也導致了商貿流通業稅收增長與總體稅收增長不相適應,批發和零售業稅收增長貢獻過度,而物流業稅收增長貢獻不足,顯然商貿流通業內部稅收貢獻失衡。
2.2“營改增”試點政策難以回避一系列問題,政策體系亟待完善
自2012年起,我國于上海實施“營改增”試點,以完善增值稅抵扣鏈條。近年來,試點范圍不斷擴大,逐步覆蓋北京、江蘇等區域。但是,這些試點區域與其他非試點區域存在稅收洼地效應、物流業稅負波動加大等問題,不利于物流業良好發展。據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調查,當前“營改增”試點區域約2/3企業實際上繳增值稅平均增加稅負5萬元,有約57%的企業稅負高于5萬元,24%企業稅負高于10萬元。
2.3稅收政策與商貿流通業發展不契合
隨著我國商貿流通業新型發展模式、新業態不斷出現,當前的稅收政策已不能適應時代需要:
。1)物流業營業稅存在3%和5%兩種稅率,增值稅存在6%和11%兩種稅率,這種不統一性顯然會造成稅負不公平。
。2)商貿流通業服務外包明顯,其中存在較多業務重復交稅,也不利于社會公平與提高市場效率。
3我國商貿流通業稅收政策的優化策略
由上述分析可知,我國商貿流通業的整體稅負水平較高,但產業內部的稅收結構失衡,不能適應商貿流通業可持續發展的需要。因此,國家有必要調整商貿流通業發展的相應稅收政策,促進商貿流通業良好發展。為此,筆者提出如下商貿流通業稅收政策的優化策略。
3.1調整商貿流通業的稅收結構,合理降低商貿流通業稅負
。1)逐步減少流轉稅在稅收中的份額,逐步提升所得稅、財產稅等稅種的份額,促進商貿流通業稅收結構不斷優化,也促進居民消費水平不斷提高,拉動內需,為我國商貿流通業發展提供更大動力。
。2)進一步推行商貿流通業的稅收優惠政策,逐步緩解商貿流通業特別是批發和零售業的稅收負擔,保證商貿流通業健康發展。對于流轉稅,可將免征商貿流通環節增值稅的政策逐步拓展到日常生活用品等領域,加快推進農產品進項稅額的抵扣政策,對滿足相關條件的商貿流通企業進口設備、配套技術、配套部件等,可嘗試免收進口關稅和增值稅。對于所得稅,商貿流通企業經營基本農產品所得的收入,可減按90%進行征稅,所得稅額用于購置完善農村商貿流通網絡體系建設所需的設備及系統。
。3)逐步取消含有稅收性質且重復征收的部門行政性稅收,為商貿流通業營造更加有利的外部環境。
3.2完善“營改增”試點,健全相關配套政策體系
。1)進一步推行和完善“營改增”試點。一方面應兼并增值稅稅率,促進稅率層次統一,減少“多征少扣”和“少征多扣”等現象,便于我國商貿流通業一體化發展。另一方面適當降低增值稅稅率,具體可嘗試降低2至3個百分點,特別地,對生活必需品、醫藥用品等可實行低稅率或直接免稅策略。
。2)完善其他配套政策。一方面,探索實施跨區域商貿流通企業聯合納稅政策,包括跨區域商貿流通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匯總納稅、企業兼并重組等措施。另一方面,統一商貿流通業各個業態領域的發票,尤其是物流業發票,實施稅控裝置開具發票,以減少偷稅漏稅行為。
3.3完善商貿流通業特殊領域的稅收方案
(1)優化農村商貿流通業稅收。適度兼并涉農稅收優惠政策,逐步擴大農業農村稅收優惠范圍,對農村合作社在生產、銷售、物流等方面免收增值稅,降低農業企業所得稅。農村商貿流通領域的相關企業或投資主體,對其投資項目減免稅收,對有利于城鄉一體化發展的農業流通環節,實施免收增值稅政策。
(2)完善出口貿易關稅優惠政策。統一保稅區、出口加工區等保稅監管區的進入退稅政策,加快完善出口退稅政策,健全出口保稅物流監管體系。
。3)完善逆向物流稅收方案。逐步減少廢舊品回收的增值稅率,對廢舊品回收再經營行為予以一定的退稅優惠政策,對企業生產使用可循環利用產品所取得的收入予以較大幅度的稅收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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