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人是情感的存在
一、中西哲學的一點比較
西方哲學也有自己的傳統,這就是理性主義。西方哲學中有一句名言:“人是理性動物!彼^“理性”,是一個涵義廣泛的概念,但有一個最基本的涵義,就是指人的理智能力,進而演變為認識能力,當今人們稱之為“智能”。這一傳統一直延續到現代,以至人們討論現代社會的“現代性”時,不能不和理性主義聯系起來。這是有道理的。
西方也有另一種傳統,這就是“人文主義和經驗主義”。17、18世紀出現了一批思想家,如盧梭、狄德羅、休謨等人,普遍關心、重視人的情感問題,并把情感同人的道德聯系起來;后來的叔本華等人甚至把情感特別是“同情”視為道德的共同基礎。這一傳統同理性主義傳統似乎是“背道而馳”的,但實際上是相輔而行的。直到康德出來,為“認知理性”(理論理性)與“實踐理性”劃了界限,才使爭論的問題有一“結果”。但這一“結果”并不意味著問題的解決,而是開始了新的爭論。
首先,康德本人雖然提出了“道德情感”的問題,但由于西方長期以來形成的情感與理性相分離的傳統(康德并未克服這一傳統),使他在建立理性主義的道德哲學即道德形上學時,又將“道德情感”排除在道德理性之外,認為“道德情感”只是心理的、經驗的,不能成為道德形上學的基礎。
其次,從康德到現代西方哲學,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和分化,其中,現代分析哲學(艾耶爾、卡爾納普等人為代表)批判了康德的形而上學,卻提出了“情感主義倫理學”。這種倫理學一方面認為,倫理道德是由人的情感所決定;另一方面又認為,情感是純粹私人的、主觀的,因而倫理道德也是主觀的,沒有共同的價值標準。目前,這種理論之所以受到批評,就因為它否定了倫理道德的普遍性。
與此形成對照的是,儒家哲學從一開始就從人的存在問題入手,賦予情感以特殊的意義,居于重要地位。人是怎樣的存在呢?在儒家看來,人首先是情感的存在,就是說,人是有情感的動物,用現在的語言來表述,情感是人的最基本的存在方式或存在樣式。人的存在的意義和價值問題,首先要從這里尋求解決。這當然不是說情感是惟一的,人除了情感,再也沒有別的,而是說,人就其為人而言,首先是情感的存在,情感具有內在性,直接性,而且對于人的其它活動具有重要影響和作用,甚至起核心作用。
儒家創始人孔子,就很重視人的情感活動,在他看來,人的最本真的存在就是“真情實感”。所謂“真情”,就是發自內心的,毫無掩飾和偽裝的真實情感;所謂“實感”,就是實有所感、真實存在的,不是虛幻的或憑空想象的。這里涉及到身與心、形與神的關系問題。人們常說,中國哲學特別是儒家哲學是神形(即心身)合一論,從孔子的“真情實感說”就能看出這一點!罢媲椤北仨毷怯小皩嵏小钡恼媲椋皩嵏小北仨毷怯小罢媲椤钡膶嵏,“真情”和“實感”是不能分開的。只有“真情”與“實感”統一起來,合而為一,才是一個真實的存在,真實的生命,真實的人。人首先是真實的存在,但無生命的存在物也是真實的存在,在這一層次上,人與萬物是一樣的;其次,人是有生命的存在,但一切有生命之物也都是有生命的存在,在這一層次上,人與有生命之物也是一樣的;最后,人要成為真實的人的存在,這就需要有人的“真實情感”,這種“真實情感”是人所本有的。人的形體存在是時空中的存在,人的情感活動是非時空的,超時空的,但由于它同時空中的形體存在不可分,因此,它是具體的,不是抽象的,是有內容的,不是空洞的形式。
這是孔子和孔子以后的儒家對情感的基本看法。儒家未能建立純理論的倫理學、道德哲學和形式化美學,原因就在這里;但是,儒家始終關注人的“存在”問題,由此出發建立人的意義世界與價值世界,這又是非常難得而又可貴的。
二、孝出于真情實感
孔子論情感,首先是從父母與子女之間的親情關系開始的,其中最重要的是“孝”?鬃颖救耸切⒆樱@不必說(孔子父親早亡,是他的母親將他撫養成人,他對他的母親非常孝順);作為思想家與哲學家的孔子,是從情感的角度看待“孝”的,就是說,“孝”首先被看成是人的最基本的真實情感,也是最本真的自然情感。“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為仁之本”就是“為人之本”,因為“仁者人也”(孟子語,關于“仁”,以后還要討論)。子女對父母要“孝”,弟弟對兄長要“弟”(即“悌”),這種情感就是人的最本真的存在樣式。有人說,動物也有母子之“愛”,有母子之“情”,這不過是動物的一種“本能”,所以,孔子的思想說不上什么偉大,充其量不過是建立在血緣關系之上的家族倫理。
不錯,動物確實有“母愛”,有母子之“情”,過去被認為是動物的“本能”,沒有任何意識,但是現在看來,動物不僅有情感,而且有思維(高級動物),有語言,有社會;人與動物本來就是屬于自然界中同一個“大家族”中的不同族系,因而有共同的一面。不僅如此,現代科學家的試驗表明,人與某些動物可以交流情感,交流信息,甚至交流語言。孔子即使指出人和動物共同的一面,也未必有損于人類的尊嚴,也說不上把人類降到動物的水平;更何況,孔子所說的“孝”,作為一種情感,雖出于自然而又高于自然,表現在行動上,不只是盡其贍養父母之責,更重要的是,要有“敬愛”之心,這種“敬”的情感,當然是動物所沒有、所缺少的?鬃诱f過,如果對父母之情只表現在能“養”,即只供給其生活資料,那么,這類事犬、馬等家畜也能做到,那還叫什么“孝”?“孝”的最重要的涵義是“敬”,即尊敬父母。這不僅是報答父母的生育和養育之恩,而且包涵著對父母一生勤勞、無私奉獻、人生經歷等人格力量的尊敬,包涵著文化的積累和傳承,不只是簡單的血緣關系。人們用血緣關系解釋“孝”這種最基本的情感,固然指出了人的生物性一面,基礎性一面,但是卻忽略了另一面,即精神性一面,這精神性的一面,對人的存在而言是至關重要的。
儒家認為“孝”出于“真情實感”,這是對人的情感存在的一種最基本的肯定。人作為生命存在,首先是從情感活動開始的,嬰兒初生時的第一聲啼哭,就是情感活動的萌芽,也是生命的誕生。嬰兒出生后,首先接觸到的是父母兄弟(姐妹),他的情感活動首先是在同父母兄弟的接觸與交流中發生的,這時,喜、怒、哀、樂等各種情感都表現出來,其中,最基本的情感便是對父母的愛,由此便有所謂“孝”。嬰兒時期的情感是最真實、最純樸、最豐富的,當他還沒有學會說話,即運用語言表達需要和想法時,情感活動已經表達出來了,可稱之為情感語言。中國的許多哲學家,都很重視對嬰兒的觀察,從中發現并提出許多重要的哲學問題,這決不是偶然的。
道家老子用嬰兒比喻人所達到的最高境界——“道”的境界,提出“復歸于嬰兒”、“復歸于無極”、“復歸于樸”等哲學命題, 把嬰兒同“無極”、“樸”等相比較,還提出人要如同嬰兒那樣生活,這顯然是指人的存在狀態而言的。儒家孟子也說過:“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 赤子之心即嬰兒之心,是最純真最可貴的,“赤子之心”既包涵赤子之情,且主要是指情感而言的。如果說,老子重視嬰兒的“無知無欲”的天真狀態即自然狀態;那么,孟子更重視嬰兒同樣自然天真的對于父母的愛,“孩提之童,無不知愛其親者”。 由孩提之愛,便有對父母的“孝”,因此“孝”不僅是“真情實感”,而且是人的情感存在的基本狀態。
這一點還可以從孔子的有關論述得到進一步證明!墩撜Z》中有孔子同葉公的一段對話。葉公對孔子說,他的家鄉有“直躬者”,即直道而行之人,他的父親偷了羊,他能去告發(“其父攘羊,而子證之”)。孔子說,我們家鄉的“直躬者”與你所說的“直躬者”不同,父親為兒子隱瞞,兒子為父親隱瞞(“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 父親為兒子隱瞞,兒子為父親隱瞞,父子互相隱瞞,怎么就是“直在其中”呢?這說明孔子與葉公對“直”的看法不同,討論問題的出發點不同。如果從“事實”判斷考慮,父親偷羊是“事實”,兒子告發就是揭露和證明這一“事實”,當然是“直”,這正是葉公的立場。孔子則是從“真情實感”出發考慮問題的,在他看來,兒子對父親的真實情感遠遠超出偷羊這件“事實”本身,也超出了告發和證明父親偷羊這種行為,雖然隱瞞了“事實”,其中卻有“直”在?鬃铀斫獾摹爸薄保@然是指作為兒子內心不可隱瞞的真實情感,并不是對偷羊這件“事實”的指證?鬃記Q不會否定偷羊這件“事實”,恰恰相反,他正要通過偷羊這件“事實”本身,說明情感的真實性和重要性,說明人的最本真的存在就是情感的存在。
從這里很可能引申出另一個“問題”,即所謂“情”大于“法”,還是“法”大于“情”的問題。其實,這是兩類不同性質的問題!扒椤庇小扒槔怼,“法”有“法理”,如果當二者發生矛盾和沖突時,個人有選擇的自由,葉公選擇了“法”,而孔子選擇了“情”。在這里,確實出現了“自由”的問題?鬃硬⒉幌瘳F代存在主義者那樣,主張人是自由的,人的自由便是選擇的自由,但是有一點是相近或相同的,這就是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在“情”與“法”的沖突中,孔子選擇了“情”,他當然是負責的,正如朱熹注中所說:“父子相隱,天理人情之至也! 從這里并不能簡單地得出結論說,孔子是反對法治的。從歷史角度而言,孔子時代是比較自由的,比如在“情”與“法”之間可以選擇,不像后來的專制社會,忠孝不能“兩全”時,只能有一種“選擇”,不能有兩種選擇。總之,孔子討論的問題,與其說是“情”與“法”的關系問題,不如說是“自由選擇”的問題,他所關心的是人的存在問題,而不是社會制度問題。無論如何,對于父子之情這種人類的特殊情感,決不能視若無有。
如果說,孔子并沒有直接回答“孝”與“法”的沖突問題,那么,作為孔子思想繼承人的孟子,通過對傳說中的歷史人物的評價,明確地回答了這個問題。孟子是“言必稱堯舜”的,舜是傳說中的大圣人,也是一個大孝子,孟子對于舜的孝行的稱頌,遠遠超出了他對舜的治績的稱頌,這也是很有意思的。
《孟子》中有一段記載說:
桃應問曰:“舜為天子,皋陶為士,瞽瞍殺人,則如之何?”
孟子曰:“執之而已矣!
“然則舜不禁與?”
曰:“夫舜惡得而禁之?夫有所受之也!
“然則舜如之何?”
曰:“舜視棄天下猶棄敝屣也。竊負而逃,遵海濱而處,終身忻然,樂而忘天下!
舜是理想中的天子,皋陶是理想中執法大師,瞽瞍是舜的父親,但是一個很不好的父親,縱容舜的弟弟象萬般刁難和陷害過舜,而舜又是大孝子,在這種情況下,瞽瞍如果殺了人,該怎么辦?這是一個很尖銳的問題,更是一個很尖銳的沖突。在孟子看來,瞽瞍既然犯了殺人罪,就只有將其逮捕,這真是“罪有應得”、無可如何了。但是接著而來的問題是,舜作為天子,具有無上權力,難道就不禁止皋陶逮捕自己的父親嗎?孟子的回答是不能。理由是皋陶這樣做,是有充分根據的,他所執行的法,是有所傳授的,不是私人授予的,也不是為私人辦事的。他接受了這個職責(“士”),就應當這樣做(“逮捕”),有什么理由去禁止呢?那么,舜難道眼看著自己的父親被抓起來治罪而沒有辦法嗎?辦法是有的,就是不當這個天子了。在孟子看來,為天子而有天下,算不了什么,天下對于舜,就像破鞋子一樣可以扔掉(孟子在別處也講過類似的話,比如說:“君子有三樂,而王天下不與存焉。” 不當天子之后,他可以偷偷地背負著父親逃走,沿海邊住下來,終其生享受天倫之樂,忘掉做天子這回事。
下一頁
【人是情感的存在】相關文章:
[馬克思恩格斯]人·存在·價值01-10
[馬克思恩格斯] 人·存在·價值03-18
探析存在主義哲學對存在心理學的影響03-17
存在問題的“追問”之辨析03-20
存在作為藝術的本源分析03-23
存在與藝術:自我的現代命運03-18
抽樣取證的意義及當前存在的問題11-22
論信息存在的復雜性03-25
淺談藥學論文的結構及存在的問題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