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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音樂與舞蹈的關系
摘要:音樂是舞蹈的靈魂,舞蹈是音樂的回聲。舞劇音樂與舞劇存在密切的關系,它有著與其他音樂不同的美學特征,進而成為舞劇創作的基石。
關鍵詞:舞蹈;音樂;靈魂;關系
舞蹈,是人類最古老的藝術形式。舞蹈是一種無聲的表達,通過肢體來表現內心的情感。舞蹈是伴隨著人類最早的動作行為出現的藝術形式,而在舞蹈創作的若干重要因素中包含著音樂的音素。任何一種舞蹈,任何一個舞者必須根據音樂的節奏來進行舞蹈動作的創作,音樂就像是舞蹈創作環境的氧氣一樣,無時無刻不體現著它的存在。舞蹈和音樂相互依存,沒有音樂伴隨就不存在舞蹈,即使是最原始的舞蹈也有節拍或歌唱相伴和。音樂與舞蹈的結合,使得音樂藝術的表現形式得到了豐富,而且人們多方面的審美需求又滿足于兩者相結合以后絢麗多姿的綜合藝術中。舞蹈和音樂的這種“共性”為它們的結合提供了堅實的基礎。
一、音樂在舞蹈中的存在性
舞蹈需要音樂的情感激發和動作強化。離開音樂,舞蹈是難以充分表達感情的。音樂是一種無聲的藝術,它是聲音的藝術,是以音響為表現的物化形態。其主要表現手段是旋律,節奏與和聲;而舞蹈主要是以肢體動作為其表現的物化形態,主要表現手段是舞情、舞律和造型。音樂是時間、空間、聽覺的藝術。舞蹈是空間、視覺的藝術。它們雖然有著不同卻也有相同的地方,一直以來舞蹈與音樂被作為姐妹花藝術來看待。從舞蹈與音樂的結合來看,節奏是舞蹈與音樂之間存在的共同點。節奏是舞蹈動作構成的基本因素,也是構成音樂旋律的基本因素。從產生之初,兩者就緊密的結合在一起了,這是他們結合的基礎。
從上古時代,舞蹈、音樂就伴隨著人類聲場勞動而產生。動作和節奏是密切相關的。如《毛詩》序所說,“情動于中,而行與言,是言之不足,故嘆之,足之蹈之也”。人們用手拍打,腳踩踏,在某種動作連續重復過程中,就產生了有規律的節奏,既是音樂的也是舞蹈的節奏。舞蹈需要音樂來強化節奏感,音樂也需要舞蹈來詮釋節奏。在節奏相同的情形下,產生多種多樣的動作變化和隊形的更改,從而形成群舞或獨舞。只有有了一個共同的節奏源,才能創作出一個協調而具有觀賞性的舞蹈作品。而在群舞的創作當中,由于表演者是由多個人組成,而每個人的心理節奏卻又是不盡相同的,如果沒有音樂節奏的規范,舞蹈創作者將無法按照自我心中的節奏來進行編排每個人的動作,那將導致群舞作品創作失敗。在獨舞的舞蹈作品創作中,舞蹈編導也必須按照自己的心理節奏,或者是根據自己對于音樂的理解,自行安排與音樂相對應的舞蹈動作完成作品創作。抒情也是舞蹈與音樂的共同點。兩者都長于抒情而拙于敘事。舞蹈借助形態動作,便于表現情感的外部形態,音樂長于抒發復雜而強烈的內心情感,而且音樂的表達具有抽象性,它不會對舞蹈的具體表達產生重疊,矛盾或干擾,而可以與舞蹈結合得天衣無縫。
二、音樂是舞蹈的靈魂
音樂是舞蹈的靈魂。舞蹈成為音樂之行,音樂成為舞蹈之聲,自古以來就難舍難分。從音樂中的音素、動機、主題旋律與環境氛圍,其一致性達到了近似“同步”的境地。舞蹈作為一種綜合性的藝術,音樂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是顯而易見的,也是十分重要的。舞蹈屬于視覺范疇,有形而無聲,而音樂則屬于聽覺藝術的范疇,有聲而無形,兩者可以有機結合。在舞蹈表演藝術中,優美的音樂配合,可以幫助舞蹈在整個表演過程中表達情緒,體現個性,烘托氣氛,從而塑造完美的舞蹈形象。舞蹈中的音樂是完成舞蹈作品中的藝術形象和揭示其主題思想的組成部分。舞蹈表現的情緒變化,是通過音樂的旋律、節奏、速度、力度來體現的。舞蹈正是在形體動作與音樂旋律、節奏、速度、力度的有機結合中塑造鮮明的藝術形象的。就來說說舞劇當中的《烏紗魂》的編導情況為例。在該劇的編導過程中,他沒有單純地去設計舞蹈動作,而是先把大部分時間和主要精力用在傾聽音樂上。所謂聽,就是用心靈去感知音樂,就是“入境”,在旋律中體味,去尋覓動作的源頭。一旦捕捉住情感的最佳宣泄點時,劇情中設計的動作和音樂融為了一體,自然流淌而出。在排演場上,劇情不靠回憶動作,更不靠場記,而是先和演員一起反復聽音樂,交代對音樂的準確感覺,待音樂喚起靈感沖動后,他便在“凝固”的音樂氣氛中如癡如狂的教起動作來。這時舞蹈隨音樂馳騁,動作從胸中流出。因此,《烏紗魂》劇的動作不是硬編出來的,而是自然流出來的,如同行云流水,相映成趣。這正是源于舞蹈與音樂這種密不可分的關系,自古以來,我國就有“樂舞”之稱。舞蹈需要音樂的激發與強化。離開音樂,舞蹈是難以充分表達感情的。音樂本來就有直接滲入人心的特點,欣賞中常常把音樂中表現的感情當做自己內心的感情來體驗。舞蹈家對于自己表演的作品的組成部分的音樂當然有更深的感覺和理解。這種感覺和理解進一步激發起內心的感情,通過外在的形體動作表現出來。
三、舞蹈與音樂的內在聯系與異同
(一)舞蹈與音樂的內在聯系
舞蹈是以人的肢體語言為主體的,那么音樂究竟給予舞蹈一些什么呢?本人看來,音樂shi少在以下六個方面,給舞蹈增添了魅力。(1)節奏、節拍等,給舞蹈以鮮明的律動;(2)音調、調式、音色等,給舞蹈以主題形象和風格的預示;(3)背景音樂、音量、速度等,給舞蹈以情緒的渲染和烘托增加戲劇性;(4)轉調、變和鉉、變節奏等,給舞蹈的內容以花容點睛,立增加戲劇性;(5)和聲、復調等多聲部,給舞蹈形象表現以豐富感,立體感和層次感;(6)不同的曲式結構連接,使舞蹈作品的情節發展更具邏輯性、完整性。
(二)舞蹈與音樂存在的共同點
1.舞蹈和音樂都是時間性流動的藝術,它們都是表現一個連續的、進行的過程,音樂是靠音符的連續,舞蹈是靠動作的連續,二者都是以節拍和節奏組織起來、連貫起來的。如果說旋律是音樂的靈魂,那末節奏就是它的基礎,同樣地說,動作是舞蹈的靈魂,那么它的基礎也是節奏。因之節奏是音樂與舞蹈同步進行的最重要的基礎,也是連續兩種藝術的橋梁。
2.舞蹈和音樂在表現特點上都是不擅長表現抽象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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