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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希臘音樂美學思想初探論文
歐洲文化是以神權為基礎的文化,其文化的發源地是古希臘,古希臘神話對整個歐洲的影響不言而喻。就音樂美學思想而言,古希臘文明中就有一定體現。歐洲音樂美學思想逐漸形成兩大理論體系:情感論音樂美學思想與形式論音樂美學思想。二者不斷完善與交織,對音樂的發展起著重要的影響。
一、神話中的音樂思想
古希臘文明是整個西方文明的發源地,不但產生了許多人類思想、文化的閃光點,而且誕生了許多對后世有著深遠影響的思想家、哲學家。“西方自希臘人走第一條路就有許多科學、哲學、美術、文藝發生出來,成就真是非常之大。接連著羅馬順此路向往下走……”。 就音樂美學思想而言,要追溯到公元前6世紀的希臘神話中。以眾神之王“宙斯”為首的家族體系掌管著世界上的萬事萬物。諸神擁有各種事物的權利和地位,其中包括音樂在內的人類藝術活動由“繆斯”掌管。時至今日英語中“音樂”一詞即來源于此。“繆斯”掌管下手持豎琴和撥子的忒耳普西科瑞女神就專司歌唱與舞蹈藝術;手持長笛的歐忒耳佩女神專司抒情詩藝術。由此來看,在古希臘人的心目中,音樂、舞蹈以及抒情詩這三種藝術之間存在著某種特殊的內在聯系。關于音樂的抒情性,古希臘半人半神的牧師潘與純潔美麗的山林女神敘任克斯的故事,就更加說明了古希臘人的一種信念:抒情性是音樂的基本功能,當某種情感在現實中受到挫折或阻礙而不能得到滿足和排遣的時候,音樂便可以充當一種精神上的替代物。另外一個神話故事就更能說明音樂的抒情性了:奧菲歐是古希臘神話中的偉大詩人和歌手,其存在時代先于盲人詩人荷馬。阿波羅贈給他豎琴,繆斯教他彈奏,其琴聲能使草木點頭、石頭移動、猛獸馴服。他用音樂馴服了雙頭狗克耳柏羅斯、讓復仇女神厄里尼厄流淚,使冥界女王佩爾塞福涅感動,最后救回被毒蛇咬死的妻子。古希臘神話中反映出了最早的音樂審美意識,這些神話故事賦予音樂的神奇力量與今天西方音樂美學思想有著一定的共同性,即:用音樂觸動人的心靈、打動人的情感、喚起情感上的共鳴;改變人的心理和生理狀態;用音樂的力量戰勝邪惡,掙脫厄運對人的束縛。音樂在聽覺感知上具有的魅力存在,卻是音樂審美意識的重要內容,因為在很多情況下,感人既是美的體現。
二、數與和諧——畢達哥拉斯
古希臘人對音樂的理解與他們的宇宙觀和道德觀是緊密結合在一起的,而在宇宙、音樂及人的靈魂這三者之間起著銜接作用的一個首要概念是“和諧”。這一概念首見于希臘畢達哥拉斯(約公元前580年—前500)學派的論述中,他們認為:世界是依照數的關系構成的,數的原則就是萬物的原則。不同的事物按照一定的數的比例關系聯合為一體,即為和諧。他們相信,“和諧”是宇宙的基本屬性,聲稱“整個天體就是一種和諧和一種數”。 形成了希臘美學堅不可摧的理論基礎:美在于和諧,而和諧則取決于數、尺度和比例,也是各個組成部分之間的數學關系。而因為整個天體是一個和諧體,你們人體與天體一樣遵循著和諧的原則,不管是身體的各部分之間的比例是對稱的,而且靈魂也被這一種內在的和諧所統一。“人(小宇宙)的和諧與外部世界(大宇宙)的和諧之間有著‘同聲相應’的契合關系,人一旦遇到和諧的外界事物(諸如:和諧的音響、比例均衡而有秩序的物體等等),便會與之產生感應。因此外部的和諧對于人的內在和諧起著調節作用。” 他們從數的和諧與感情的凈化的角度,探討了音樂的本質。形成后來情感論美學思想的理論基礎。從音(音程)構成,發現發音體數量上的差別(長短、輕重等)與音調高低之間的比例關系,從音樂審美聽覺上的音樂和諧感與數量關系的研究中,提出該學派最為著名的美學思想,即“音樂是對立因素的和諧的統一,把雜多導致統一,把不協調導致協調。” 認為音樂美的產生取決于數學規律,取決于尺度和比例,如此就形成了影響后世的形式論音樂美學思想的雛形。
由此可見,這個看似略帶神秘色彩的數的和諧論,實際上提出了音樂美學的兩大論題:即音樂的情感和形式兩大問題。盡管當時的畢達哥拉斯并沒有意識到,這兩大問題在日后的西方美學史上會產生如此大的影響和爭論,甚至引發多種不同的音樂形態特征。在西方最早的音樂美學觀念中,情感與形式并不是兩個互不相容的對立范疇。在古希臘的思想中,美善是合為一體的。古希臘時期并沒有現代意義上的純粹感性美,音樂的意義問題既包含了感性意義上的美,更體現了倫理意義上的至善。對于樸素的古希臘哲學來說,人的內心情感世界與外部現實世界具有相同的結構原則,音樂的和諧正是這種結構原則的體現,因此音樂充當著人與外部世界相互溝通的媒介。通過音樂,“人所獲得的是同整個世界心心相印的共鳴,在這種共鳴關系中,并沒有一個絕對的認識者和被認識者,更沒有主客體的區分。一切皆歸于和諧之中,和諧的心靈、和諧的視界,都在音樂中融為一體。” 這種主客合一、天人合一的思想,與我國古代的哲學思想有著一定的相似性。只是其內在本質有一定區別。
三、數與和諧
繼承與發展了畢達哥拉斯和諧理論的是當時的思想家赫拉克利特(約公元前540年——公元前480年),與畢達哥拉斯學派側重音樂數的比率關系,以抽象的數字為基礎來談和諧、側重平衡和靜態的觀念不同,他是在對音響運動的審美觀照中認識有一些和本質特征。他把矛盾和斗爭的意義引進到了和諧的范疇之中,指出:“自然是由聯合對立物造成最初的和諧,而不是聯合同類的東西。藝術也是這樣造成和諧的……音樂混合不同音調的高音和低音、長音和短音、從而造成一個和諧的曲調”“看不見的和諧比看得見的和諧更好”。 所謂“看不見的和諧”就是指人類心靈的和諧。表明人類當時除了注重人體美外,更注重人類內在精神的健全與完美。在這種思想理論下的哲學家還有德謨克利特(約公元前460年——前370年),他以靈魂上獲得的快樂為“高尚的快樂”,突出強調和肯定了審美體驗中精神上的愉悅之情,由此可以看出當時的哲學思想已經觸及到審美認識和體驗中理性與感性、美感與快感等問題。柏拉圖(公元前427年——前347年),雖然柏拉圖認為真正的美既不屬于現實的物質世界也不屬于人的精神世界,而是獨立于這兩者之外的“理式”世界。
古希臘文化對歐洲的文化的影響不言而喻,其逐漸形成的情感論音樂與形式論音樂美學思想,也就是后來18、19世紀流行的自律論與他律論音樂美學思想。二者如影隨形般地交織發展,對歐洲音樂產生巨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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