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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知識產權價值及其評價研究
[摘要]在知識產權價值治理中,進行知識產權價值評價是治理的核心與基礎。作為一類特殊的無形資產,知識產權的價值來源于其對企業的貢獻。這種貢獻有兩種表現形式:一是對企業盈利的貢獻,二是對企業戰略發展的貢獻。這兩種不同的貢獻形成了不同特點的知識產權價值,需采取不同的評價方法。知識產權價值評價體系由定性評價和定量評價指標構成,可以應用于基于動態及靜態知識產權價值的評價。[關鍵詞]知識產權價值治理;價值評價;指標體系;定性指標
一、知識產權價值及價值治理
(一)知識產權價值
知識產權是國際上廣泛使用的法律術語,它通常是指人們對腦力勞動創造出來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權利。知識產權一般包括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及貿易秘密。無論從哲學意義還是從經濟學意義上來說,知識產權都是有價值的。哲學范疇的價值概念,是指在主客體關系中,客體是否按照主體的目的滿足主體的需要和對主體的發展具有肯定作用,這種作用或關系的表現就是價值。知識產權中包含了表現為新產品的發明,生產方法、生產工具、原材料、工藝技術的改進,信息的加速傳遞,運輸的方便快捷等科技進步,它們可以直接轉化為現實生產力,進步勞動生產率,創造出更多、更好的產品,對價值量的決定直接產生影響,其價值是知識產權給所有者和使用者帶來的權利及收益。經濟學意義上的知識產權價值則指知識產權預期可以給其所有者和使用者帶來的未來利益在現實市場條件下的表現。
(二)知識產權價值治理
知識產權價值治理是指為實現企業知識產權動態中的價值增值最大化的目的,有效促進知識產權的價值創造與價值實現,通過知識產權的公道活動和擴散,對知識產權的各項價值活動進行的治理。知識產權的價值治理可視作知識產權治理的一部分,但又不僅僅是其一部分,知識產權價值治理涉及知識產權治理的各個層面。知識產權價值治理致力于在知識產權價值戰略規劃的指導下,以知識產權價值創造為基礎,以知識產權價值評價與運營為手段,以知識產權價值實現為目的,來增強企業競爭上風,推動企業發展。
(三)知識產權價值治理對企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對企業而言,知識產權價值治理既是一種治理體系,又是一種治理方法和治理文化。實施知識產權價值治理,就是要在價值理念的指引下,以分析企業知識產權價值的指標進手,運用專門的治理方法,建立有利于知識產權產生、活動和產出的機制,促進企業內部各級治理層的治理理念、治理方法、治理行為、治理決策致力于企業知識產權價值最大化。作為一種治理體系,知識產權價值治理為實施知識產權價值治理所需的組織結構、程序、過程和資源的總和,即通過設置組織機構,規定各部分的職責和權限并明確相互的關系和工作的程序,并以體系文件的形式進行闡述,最后所形成的完整的用于知識產權價值治理的體系。知識產權價值治理體系包括知識產權價值治理戰略規劃、知識產權價值治理機制、知識產權價值治理制度等內容。作為一種治理方法,知識產權價值治理是用于解決知識產權治理中涉及知識產權價值這一具體治理題目的治理方法,是對知識產權這種資源要素實施價值治理所特有的專門方法。作為一種治理文化,知識產權價值治理以為知識產權價值是企業價值的最重要源泉,夸大在組織小形成知識產權價值至上的治理理念,共享知識產權價值最大化,從而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的理念。用這種理念凝聚投資者、治理者、決策者、執行者把增加知識產權價值作為企業發展與競爭的最重要的戰略目標和依據,形成—種框架指導企業的治理決策,最大限度地調動各種氣力,激勵全體員工的創造精神,大力開發潛能,激發企業創新能力。
二、知識產權價值評價
(一)知識產權價值評價含義
知識產權價值治理流程包括四個核心環節:知識產權價值創造(資源配置、投資治理與計劃預算)、知識產權價值評價(價值衡量與判定)、知識產權價值實現(資產治理、資本運營)、知識產權價值分配(回屬機制、報酬設計、激勵機制)。其中知識產權價值評價是知識產權價值治理必不可少的環節。它是基于企業作為判定主體,對知識產權客體為企業所作出貢獻進行的判定。這里的判定主要表現為兩種類型,一是要作出知識產權是否有價值的判定,即判定哪些知識產權可能會給企業現在或將來的價值增長做出貢獻,哪些知識產權已經不能帶來價值增加;二是要作出知識產權價值的大小和貢獻程度的判定。
(二)知識產權價值評價的分類
從知識產權所處的狀態來分,知識產權價值評價分為動態知識產權價值評價和靜態知識產權價值評價。動態知識產權價值評價一般是指對營運中的知識產權價值進行評估,包括:確定企業知識產權轉讓或許可貿易價格;確定知識產權許可證的公道使用費率;確定企業股份制改造、合并、產權變更、合資時知識產權的資本化價值;確定企業破產清償時包括知識產權在內的無形資產的價值;確定以知識產權設質時的知識產權價值;確定知識產權侵權訴訟支持及爭議解決中的侵犯經濟權利的賠償金額。靜態知識產權價值評價是指對處于相對靜止狀態的知識產權的評價,包括未使用的知識產權、在研的知識產權等。
(三)知識產權價值評價的目的與意義
知識產權價值評價是以實施知識產權價值治理、獲取治理需要的信息為終極目的。對動態知識產權價值的評估是公道確定知識產權轉讓、投資等價格的基礎,對靜態知識產權價值的評價則是獲取治理信息,實施知識產權價值治理,進行知識產權價值戰略規劃、資源配置及拓展性利用知識產權的要求。其意義在于:(1)猜測知識產權的價值。即猜測經過某種努力可能獲得的知識產權價值,它既是知識產權項目決策的重要部分,又是知識產權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2)選擇需要的知識產權。即企業根據評價的結果,對若干個客體所具有的價值在滿足主體要求的程度進行比較、排序,選擇適合需要的知識產權:(3)引導知識產權價值治理的方向。即通過在評價中使用的指標及其權重的選擇及評價的終極結果,向被評價者發出引導性信號,使之向著符合價值主體目標的方向發展。
三、知識產權價值評價指標體系的組成
企業知識產權價值評價可以通過設計評價指標來進行。指標的設計要在遵照指標確立原則的基礎上,結合我國企業的特點,正確反映企業知識產權價值的信息,具有系統性、科學性、客觀性、可行性、全面性,使企業知識產權價值評價有章可循! ∑髽I知識產權價值評價指標體系以知識產權價值為評價知識產權的總體指標,從定性與定量兩個方面來描述知識產權價值的體系。知識產權價值評價的指標體系主要由兩個子系統組成:第一,要素系統。知識產權的價值評價要素系統包括專利、商標、著作權、貿易秘密四個部分。知識產權價值評價的方法可以采用“先單項,后整體”的評價思路。單項知識產權價值評價可以以知識產權價值的組合治理為基礎,總體知識產權價值評價是進行知識產權價值治理績效考核的基礎。第二,操縱系統。指定性指標和定量指標的具體內容,是對內部要素的描述。知識產權價值評價可以從定性和定量兩個方面結合起來進行,并留意相互問的協調,才能更正確地評價知識產權的價值。(1)定量評價可以采用貨幣度量和非貨幣度量兩種方法來衡量知識產權可數的方面。非貨幣量度的定量指標如知識產權的數目、科技成果專利數等,貨幣度量的定量指標可以通過設計評價模型進行計算。(2)定性評價是將每個評價要素量化為若干個定性評價指標并形成指標體系,把評價對象的表現的某種標準做比較,進行總體的非數目化評價,然后根據各項指標的重要程度采用要素加權法進行百分制定量加權,進行評審和比較,做出價值判定的方法。知識產權價值的定性評價可以采取專家經驗判定并記名表決的方法,也可以采用定性指標進行知覺判定的方法。
四、知識產權價值定性評價指標內容
(一)指標設計的思路
1.知識產權價值的內容。根據事物的價值應由其對主體作出的貢獻來決定可知,知識產權價值是由其對主體價值的貢獻所決定的。對主體價值的貢獻越大,知識產權價值就越大,反之亦然。知識產權價值的內涵應被界定為知識產權貢獻。由此可知,衡量知識產權價值就是衡量與評價知識產權對主體價值做出的貢獻。當主體為企業時,知識產權作為企業的一項無形資產,是以其具有的獲利能力和可持續發展作用為其存在條件的。所以,知識產權對企業的貢獻有兩種表現形式:第一,對企業盈利做出的貢獻。對于知識經濟時代的知識產權來說,其價值首先仍然是對知識產權現在及未來盈利能力的期看,是由擁有及使用該知識產權給企業帶來的壟斷利潤、逾額利潤等逾額收益決定的盈利貢獻。從盈利的實現方式來分,可以是通過知識產權的轉讓、許可等帶來的直接盈利貢獻,也可以是由生產知識產權產品所帶來的包含在產品中的間接盈利貢獻。從盈利的實現時間來分,可以是為企業當前盈利做出的貢獻,也可以是為企業未來盈利做出的貢獻。第二,對企業戰略發展做出的貢獻。由于市場需求、技術研發及貿易化成功的不確定性及知識的不可儲存性和效益的溢出性,使得在知識產權的每一階段都存在較大的風險,導致知識產權產品的未來收益具有高度不確定性。在這種情況下,知識產權的價值在于其中的知識與技術創新直接決定著企業在不確定環境下擁有的在未來一段時間內進行某項經濟活動的權力所帶來的各種有可能獲得未來巨大現金流的、創造未來巨大價值的貿易機會,它是企業贏得核心競爭力、獲得發展空間,實現中、長期戰略目標的必要保證。
2.知識產權價值的特點。知識產權價值具有如下特點:第一,知識產權獲利價值的基礎是未來可預期的、穩定的現金流。即對于知識經濟時代的知識產權來說,其價值首先仍然是對知識產權未來盈利能力的期看,是知識產權所帶來的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由使用該知識產權給企業所帶來的壟斷利潤、逾額利潤等逾額收益決定。第二,知識產權戰略價值具有高風險與高度不確定性。知識的不可儲存性和創新效益的溢出效應,使得在知識產權從研究開發到形成、運用的動態序列決策過程中存在各種可能發生的情況,存在較大的投資風險、開發能力風險、市場風險和組織風險等,從而導致未來的不確定性大。第三,知識產權戰略價值的根本在于知識產權隱含的選擇權。在不確定的情況下,企業在知識產權項目上擁有較多的選擇權,治理者可以根據具體的市場環境作出靈活的決策選擇。
(二)指標內容
知識產權價值也包含兩方面內容,即知識產權獲利價值及知識產權戰略價值。所以,評價知識產權價值的指標應包含這兩個方面的價值。一是評價知識產權為企業盈利做出的貢獻多少形成的價值,也就是知識產權的獲利價值:二是評價知識產權為企業戰略發展帶來的價值,即知識產權的戰略價值。知識產權價值定性評價指標可從知識產權獲利能力及戰略價值的評價兩方面進行設計。
(三)指標涵義
1.知識產權獲利能力。企業知識產權獲利能力是企業知識產權價值存在的基礎。獲利能力又可以由知識產權本身的知識特征、知識產權所處市場的狀況及知識產權的受法律保護程度決定。(1)知識產權的知識特征指標。知識創新性:指該知識產權的創新度。專利的創新性即是技術的先進程度。新技術的出現會對知識產權的創新性產生明顯性影響。創新性越大,技術的獲利能力就越強,其價值就越高。知識復雜性:技術實施過程中的關鍵技術訣竅是體現知識產權的競爭上風的重要方面。技術復雜程度高,技術訣竅不易被分析、試驗、模擬,知識產權的價值就越大。知識成熟度:指知識產權由于所處知識的壽命階段不同,對知識產權受讓方開發的周期、投資及風險的影響也不同,直接關系到開發知識產權的效益,影響知識產權的價值。一般而言,知識產權(專利)的知識壽命周期大致可分為構思階段、試驗階段、樣品階段、專利階段、專利后階段。(2)知識產權的市場狀況指標。市場應用性:指知識產權及其產品是否適合市場的需求。市場越需要的產品,其中技術所體現的價值就越大。又可分解為應用范圍和應用程度。應用的范圍越廣,應用程度越大,其價值發揮的程度越大。市場實施能力:指知識產權商品化、產業化的實現能力。市場實施能力越強,實施的可能性就越大,其價值也越大。又可分解為市場實施條件和政策適應性。市場實施條件即該技術可進行實施的條件要求。政策適應性即該技術的實施與國家政策的一致性。市場壟斷性:指知識產權本身在市場上的競爭狀況。市場壟斷性越強,技術的價格就越高。又可分解為保密程度與替換產品等。保密程度指專有技術的保密措施,國防專利和專有技術的國家政策、法律答應使用的范圍等。替換產品指功能與性質相似和相近的產品。(3)知識產權的權屬狀況指標。權屬的類型:知識產權權屬的類型分為專利、商標、著作權、貿易秘密四種,專利又分為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與外觀設計專利。權屬的類型不同,其價值也不一樣。如發明專利相對于其他兩類專利而言,因其技術含量較高,申請周期較長,權利人承擔的風險也較大,故價值相對較高。權屬的完整性:即該專利人或委托人所擁有的知識產權權屬的完備程度與范圍。權屬越完整,則其體現的價值就越大。權屬的狀態:權屬的狀態分為初審階段、實質性審查階段和專利證書階段。不同階段的知識產權受保護程度不一樣,其價值也不一樣。越處于后面階段的知識產權受保護程度越大,價值也越大。如獲得專利證書的發明專利由于通過實質性審查,其價值就比處于實質性審查階段的專利要大。權屬的有效保護期限:指法律規定的知識產權的有效保護期限。有效期限越長,價值越大。我國專利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美國專利期限為十七年。
2.知識產權的戰略價值。知識產權對企業戰略的作用是影響知識產權價值的另一重要因素。對企業未來發展起著重要作用的戰略有長期發展戰略和競爭戰略。對企業長期發展戰略的價值:指有的知識產權固然不能為企業帶來當前盈利或未來盈利,但其所擁有的選擇與機會對企業的未來發展可能做出的貢獻。開發新產品的機會:利用知識產權(專利權)在專利期限內享有排他的獨占權答應公司有開發和制造某種新產品的權利帶來的機會。開拓新市場的能力:開發未來可能給投資者帶來逾額利潤的專有技術和專利權等知識產權來占有某個市場,進步市場份額的能力。采用新流程的權力:采用某個新流程的權利給企業帶來戰略發展的權力。對企業競爭戰略的價值:指有的知識產權對企業進步核心競爭力,形成超過其他貿易對手的戰略競爭上風的貢獻。進步進進本錢的能力:指知識產權的排他性使得企業的競爭者進進時要支付高額的進進本錢。降低運營本錢的能力:指知識產權蘊含的技術進步、工藝創新等可以降低企業的本錢。增加客戶價值的能力:指知識產權獨占的表現特點對客戶來說是至關重要的,競爭對手無法簡單效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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