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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我國農村勞動力就業的制度支持與路徑選擇
[論文關鍵詞]農村勞動力 就業 制度支持 路徑選擇[論文摘要]我國農村勞動力就業問題既是一個實踐問題,也是一個理論問題。解決農村勞動力就業需要進行制度創新,突破勞動力就業的制約因素。根據我國農村產業和勞動力的特點,統籌考慮農村勞動力的就業問題,為農村勞動力就業創造良好的條件,意義重大。
一、我國農村勞動力就業的現狀
1.農村家庭人口規模、勞動力規模及受教育程度水平
2002年,在我國農村居民家庭中,戶均人口4.13人,勞動力人數2. 76人,占66. 8%,其中東部地區勞動力人數(人/戶)為2. 74,中部地區為2. 76,而西部12省區為2. 82。按勞動力負擔人口(人/勞動力)計算,全國為1. 50,東部地區為1. 47,中部地區為1. 47,西部12省區為1. 56。地區之間農村勞動力極不平衡,西部勞動力人口遠遠大于東部和中部地區。
2002年,農村勞動力中文盲、半文盲所占比例為7. 59%,其中,小學文化程度占30. 63%,初中文化程度占49. 33%,高中文化程度占9. 81%,相對于1985年、1990年、1997年,農村勞動力的受教育程度呈上升趨勢,但從總體上看,近年來教育費用不斷增加,使大量農村青少年本來在應該受教育和訓練的時候,卻過早地加入到勞動力隊伍中,從而使農村勞動力缺乏專業和職業培訓,導致農村勞動力生產周期縮短,在很大程度上加劇了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出現。
2.勞動力就業結構呈現多元化的就業格局
改革開放20多年來,我國農村勞動力就業結構發生了較大的變化。1978年改革開放以前,90%以上的農村勞動力在農業部門就業。改革開放以后,我國農村勞動力就業形成了多元化的格局。雖然在農業部門就業的勞動力絕對數增加了,但在農業中就業的勞動力卻相對下降了,非農產業成為吸收農村勞動力就業的重要途徑。如果從1978年到2002年農村勞動力在農村不同產業部門中的就業趨勢來看,農村工業難以為農村勞動力的就業做出進一步的貢獻,而農村第三產業的發展潛力較大,可能成為吸收新增勞動力和農業剩余勞動力的主要途徑。但是,農村第三產業對勞動力的吸納也同樣受到諸多條件的制約,因此,改變農村勞動力的就業結構,合理配置農村勞動力資源任重而道遠。
3.農村勞動力就業空間日益狹窄
由于農業技術進步和農業機械化程度的提高,出現了機械代替以人為主要勞動力的勞動方式,這就相對減少了農業生產對勞動力的需求,把大量勞動力從傳統的種植業中驅逐出來,已往必需的勞動力現在成為多余,從而造成了農業富余勞動力的增加,嚴重縮小了農村勞動力的就業空間。同時,我國現行的城鄉勞動力流動政策,在很大程度上也制約了農村勞動力向城市轉移。雖然我國的城市化戰略幾經調整,城鄉割據已不再像過去那樣森嚴,但“嚴格控制大城市轉移,適當發展中等城市,積極發展小城鎮”的指導方針仍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我國農村勞動力向城市轉移。尤其是近年來,國有企業下崗工人大量增加,大中城市的就業壓力明顯加大,各大中城市紛紛采取了限制農民進城的措施,客觀上為農村勞動力就業設置了障礙,使農村勞動力的就業空間日益狹窄。
4.大批農村富余勞動力亟需轉移
目前,我國農村人口有9億多,農村勞動力在4. 3億左右,農業剩余勞動力在1億~1. 2億之間,但是,由于農業就業的特殊性,很難落實就業準入政策以及尚不存在離退休機制,致使農業勞動力的參與率(指就業供給人數占人口總量的比重)極高。我國第一次農業普查統計結果顯示,超過或低于勞動年齡的從業人員占全國農業從業人員的11. 11%,其中低于勞動年齡(15歲及15歲以下)的占1. 25%,超過勞動年齡(男性60歲以及60歲以上,女性55歲及55歲以上)的占9. 86%,所以,農村實際勞動力仍是遠遠超過1億~1. 2億的估計,再加上每年還要新增800萬左右的農業勞動力,因此,農村勞動力急需轉移的隊伍十分龐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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