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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清代江南人口與住房的關系探略

        時間:2023-03-20 21:43:44 論文范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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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代江南人口與住房的關系探略

        【提要】本文通過筆者已經掌握的方志和碑刻等材料中的清代江南村莊與住房的情況,探討人口住房的狀態和變動軌跡,揭示人口生活中的住房。

        【 正 文】

           一、清代江南人口增加對人口住房造成壓力

          在明清江南人口的中,有兩點應該說已經成為學術上的共識。第一,盡管迄今為止,人們對于江南的界定還不統一,范圍有寬有窄,但是,以蘇州(包括清代太倉直隸州)、松江、常州、杭州、嘉興、湖州為江南核心區的地位已無可動搖。第二,盡管對于江南人口增長速度的認識和評判存在嚴重的分歧,但是,從明初洪武到晚清咸同戰爭之前,江南的人口數量呈現絕對增加,已是無論主張人口危機,還是認為人口低速增長的學者的基本出發點。

          本文的研究建立在以上對于江南的核心區域和人口絕對數量增加的共識之上。

          了解明初的人口是研究清代人口的基石。據李伯重(2000)的研究,連同鎮江、應天(南京)、蘇州、松江、常州、杭州、嘉興、湖州在內的江南地區,明洪武二十六年(1393)人口大約870萬, 清代人口最多的道光三十年(1850)約為3635萬。大略而言,從1400年到1850年,人口從900萬增加到3600萬,即增加300%。又經過推算,明萬歷四十八年(1620)的人口約為2000萬,屬于明代江南人口最多時期的數字。從1620年到1850年,江南人口增加了80%。

          依據《嘉慶重修一統志》的記載,清嘉慶二十五年(1820)江南各府不連江寧,滋生人口約為2460萬(注:據姜濤(1993)的研究,江寧府所在的江寧布政使司以人丁為統計單位,與蘇、松、太、常、鎮所屬的江蘇布政使司所用的以人口為統計單位不同。故不在此并列。)。從表1嘉慶二十五年的全國分府州人口密度統計,可以看出,1820年全國人口密度超過每平方公里400人的府州共有15個,其中江南地區的蘇、松、太、常、鎮、杭、嘉、湖八府州全都入選。江南彈丸之地成為全國人口高密度區,特別是蘇州府以1073人的高密度,和位居其次、同處江南、同是人口高密度的嘉興府拉開了距離,更不用講與全國其他地區人口密度的差距了。清代江南人口的高度密集毫無疑問。

          表1 嘉慶二十五年全國人口密度前16府州
        人/平方公里

        序號  府州  人口密度 序號  府州  人口密度 
        1  江蘇蘇州 1073.21  9  江蘇鎮江 522.54
        2  浙江嘉興 719.26  10  四川成都 507.80
        3  江蘇松江 626.57  11  浙江杭州 506.32
        4  浙江紹興 579.55  12  浙江湖州 475.21
        5  安徽廬州 563.11  13  江蘇常州 447.79
        6  山東東昌 537.69  14  山西蒲州 423.88
        7  江蘇太倉 537.04  15  安徽太平 410.96
        8  浙江濘波 523.26  16  湖北武昌 394.53

          資料來源:梁方仲:《歷代戶口、田地、田賦統計》,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甲表88。

          據李伯重(2000)的估計,江南人口的城鄉分布中,城鎮人口1620年約為300萬,1850年約為720萬。同時,人口1620年約為1700萬,1850年約為2880萬。從1620~1850年,江南城鎮人口增加420萬,農村人口增加1180萬。

          筆者(1988)的一項研究也發現,世代居住于常州府武進縣(今武進市)的莊氏家族,在歷屆修譜時留下了極其珍貴的男性人丁原始的統計數:1580年32人,1723年1000余人,1805年1500余人,1856年1400余人。很明顯,從雍正、嘉慶到咸豐年間,人口的絕對數量處于持續增加或穩定的狀態。嘉慶十年(1805)人丁最旺。

          根據以上的資料和研究,筆者認為,既然隨著人口絕對數量的增加,清代江南城鎮居民和廣大農村農戶的人口數量也在增加,人口的城鄉結構確實在發生變動(吳建華,1996),那么,維持原有水平的人均房屋居住面積就會縮小,居住擁擠,必然促動農村及城鎮大規模建房,使住房增加,村莊稠密度加大,會改變農村及城鎮人口聚落分布結構與景觀,又造成耕地減少,土地使用面積絕對萎縮。在自然農業為主的時代,這一形勢是十分嚴峻的。

          陽湖縣(今常州市武進市)著名人口學家洪亮吉憂慮的高祖、曾祖時一戶,到曾孫、元孫時“不分至十戶不止”!皯艨谠鲋潦、二十倍”,而田地、房屋“不過增一倍而止矣,或增三、五倍而止矣”。從而“田與屋之數常處其不足,而戶與口之數常處其有余也”!耙远嗳司游菔g,食田一頃,即量腹而食,度足而居,吾知其必不敷矣!薄耙允硕游菔g,食田一頃,吾知其居僅僅足,食亦僅僅足也”(注:洪亮吉:《洪北江詩文集·治平篇》,第六。)。

          按他前一種推算,戶口增長比率為1:10~20, 田地、房屋增長比率為1:1~3~5。戶口與田地、房屋比值差距很大。初時1:1,漸至10~20:1~3~5,差至4~10倍。依他后一種估算,20:10:100即2 :1:10,1人半間屋5畝地,必不敷用;而10:10:100,即1:1:10,1人1間屋10畝地,生活僅僅足而已。時間愈長,戶口愈增,而房屋、田地臻于盡地,入不敷出,擁擠不堪,成為必然。這僅是根據人口世代的生活常識所做的推理。如果一個或地區生產、生活資料的增長趕不上人口的增長速度,它必然產生房屋、田地緊張以至匱乏,可能逼迫生產變動、經濟變化,而人們分房建屋,另開家宅,勢在必行。
           二、侵占了耕地的清代江南人口住房建設

          江南蘇、松、太、常、杭、嘉、湖地區的村莊除去一部分世代居住的土著,很多是由南宋以來外省移民居住形成的聚落。隨著人口的繁衍,住房建設的推進,一方面舊有村莊的外沿不斷擴張,另一方面舊有母體村莊中不斷裂生出眾多子體型村莊,漸成連片之勢。江南地方志中記載的村莊地名可以明顯看出上述趨勢。我們可以使用湖州府烏程縣和蘇州府吳縣、長洲、元和3縣的村莊變化說明這一問題。

          萬歷《湖州府志》卷3《鄉鎮》開列烏程縣有鄉12個,市鎮4個,村104個。同治《湖州府志》卷22《村鎮》則已按自然地名的區、莊、 村加以分層,共分區23個,分莊199個,莊下分村636個。除4 個市鎮之莊的10個地名,計有鄉村之莊626個地名。村莊比萬歷時期增加了601.92%,亦即增長6倍多,可見村莊裂變之巨。與此同時, 湖州府的其他縣分如歸安(萬歷時期村110個)、長興、德清等分莊也很繁多。只因萬歷之后記載欠詳,致使它們無法取得與烏程縣相似的比較村莊增長的形象效果。但村莊增長的趨勢在300年內類同于烏程縣是可以肯定的,可能只是增長的比率不同而已。

          將同治《蘇州府志》卷29和民國《吳縣志》卷21~23有關吳縣、長洲、元和3縣的村巷地名兩相比照,不難看出住房建造增多, 村莊增長速度和密度的變化(見表2)。

          表2 吳長元村巷地名增長

        縣名  鄉數  同治蘇州府 民國吳縣志  增加 總數
                志地名數  新增地名數  (%)
        吳縣 22城內7  2498      674   26.98 3172
            附郭1
        長洲 13城內7  2581     1763   68.31 4344
            附郭2
        元和 16城內7  2236      403   18.02 2639
            附郭1
        總計 51     7315     2824   38.82 10155

          資料來源:同治《蘇州府志》卷29和民國《吳縣志》卷21~23。

          表2統計顯示的吳、長、 元境內村巷地名的增加幅度以位于蘇州城東部的長洲縣為最大,高達68.31%;元和最小,僅為18.02%;3 縣平均數在38%左右(總平均38.82%,3縣累計平均37.77%)。地名從7315個累計急增至10155個,共計增加2840個,59年內平均每年遞增48個。

          觀察表明,村莊地名的裂增主要發生在廣大的農村地區。因為蘇州府城內的地名由于劃分7個鄉,附郭2鄉分歸3個縣共管, 坊巷名稱變化滋生極少。村莊地名的劇增則反映了清代人口密度最大的蘇州吳中地區的農民以房屋為重,稍有積余,即投資于婚姻和生活必需的居住固定資產建設,占去的耕地愈來愈多。如果以民國《吳縣志》面積(已并長、元2縣)3729平方公里,則同治13年(1874)吳、長、元3縣年均每平方公里1.96個村莊(地名),到民國22年(1933年)已增加到每平方公里2.72個村莊(地名),增加138.8%,還是很有可能的。江南水鄉平原每平方公里2~3個村莊的稠密分布幾乎隨處可見。有的地方數個村莊聯袂成片,組成一個個龐大的村落群。但地名還是保存舊稱,具有獨立性,以示區分。由于吳縣包涵著座落在洞庭東、西山等山的太湖地區的6個鄉都,所以其平原地區的村莊密度還要稠密些。

          至于每個村莊的戶口人數則各因其規模的大小而異,很難全面精確的估計。吳縣靠近洞庭東山的渡村,“民居三千余家,為西南一大村落”(注:民國《吳縣志》卷21。),仍然設村而未建鎮。劉石吉先生認為它可能是江南最大的村。光緒30年(1904),《常昭合志稿》卷5《市鎮》刊列出市鎮80個,估計的戶數有18500,附近帶管村莊368個,則每個村鎮平均戶數50.27。若依每戶5人計,每村有251.35人。這是很不精確的村莊人口估數,很多人可以居住在市鎮而非附近的村莊上。但也可見村莊人口的一般規模了(注:劉石吉:《明清時代江南市鎮研究》,中國社會出版社,1987年,第135、139頁。筆者據此又進行了統計。)。

          民國《嘉定縣續志》卷6《自治志》列出的宣統3年(1911)自治籌備公所進行的戶口調查成果,有助于了解清末隸屬太倉州今屬上海地區的鄉村戶口數量的一般情況。

          當時嘉定縣劃分城鄉自治區34個,總計有市鎮30個,村莊2964個,戶數46964,口220632,戶均4.69口。若平均計算,則每個村莊15.84戶,74.44人,顯然混淆了市鎮的人戶數于農村之中。 由于市鎮人口密度一般大于鄉村人口密度,因此,以上這一平均村莊的戶和口數屬于偏高的估計。沒有市鎮的鄉自治區可以見得更加真切的村莊戶口數規模。嘉定縣34個自治區中共有8個這樣的鄉區(見表3)。

          表3 1911年嘉定縣鄉村戶口統計

        區名  村數 戶數 戶/村 口數 口/村
        白蕩   71  683 9.62  3240 45.63
        六里橋  55  536 9.75  2419 43.98
        封濱  120  1771 14.76 8489 70.74
        江橋   24  473 19.71 2082 86.75
        陳店   80  1103 13.79 5088 63.60
        真圣堂 139  1789 12.87 8642 62.17
        西勝塘  37  417 11.27 2001 54.08
        吳巷   39  665 17.05 2831 72.59
        總計  565  7437 13.16 34792 61.58

          資料來源:民國《嘉定縣續志》卷6,《自治志》。

          表3所列的8個鄉區沒有市鎮,在清末近于上海大都市的嘉定縣中應該是比較閉塞窮僻的鄉村,更帶有自然滋生人口的性質。其平均每戶4.68人,同全縣家庭規模相近。其村莊規模合計平均13.16戶,61.58人一村。這個數值小于前述連同市鎮人口在內的全嘉定縣2964個村莊的平均村莊規模(15.84戶,74.44人),但差別居然不大。可見即使包含了全部市鎮人口在內的平均鄉村規模也不會過大。

          湖州和蘇州地區的村莊膨脹、住房建造增加以及嘉定的一般村莊情況告訴人們,清代江南農村人口的住宅建筑一直在持續地增多,迫使可耕地減少。而分宅而居,自立門戶,村莊裂變增生,新村不斷涌現,稠密度增大,是當地居住結構習俗的實況,農村居住聚落結構改觀的景觀模型。

          然而,農村住宅村莊建設帶有極大的盲目性,沒有很好的規劃。大多數村莊屬于在舊莊附近另立門戶,搭建新宅。因而地名上只稍作變化以示區別,常帶母子分裂之意,容易辨認;蛴煞轿,如前、后陸巷;里、外浜;河北、河東、河南村;內、外村等。南、北、東、西張村即由一分四;上、中、下潭則順水勢別分作三。

          住房是人口衣食住行的必要成分,在社會生活中十分重要。那么,清代江南人口要有多大的住房能夠滿足生活的基本需求?一般住房的一室面積有多大?

          江南盛行磚瓦平房,或帶木板的閣樓。通常的蘇式建筑,如果正間1丈4尺,兩次間1丈2尺,共開間3丈8尺。內四界1丈6尺,前后雙步共1丈6尺,共進深3丈2尺。這一套稍微像樣的普通民居用房面積共合12方丈1尺6寸(注:姚承祖:《營造法原》,中國建筑出版社,1959年,第2頁。該書使用的是魯班尺。魯班尺的長度各地區不同。據該書第113頁,蘇州魯班尺每尺合27.5公分,則每方丈合7.5625平方米。)。達官貴人、富商豪紳士人等人家的住房面積更大,建筑精致考究,但不一定都會豪華庸俗。尤其是園林別墅宅第,密布太湖城鄉,成為蘇州園林蘇式建筑傳世的普遍背景。

          可是,大規模建房筑室必然大量侵占土地,引起原有已達開墾飽和的土地減少和耕地緊張,連最高統治者也慮及此點。如乾隆五十八年(1793)清高宗講道,“民戶既日益繁多,則廬舍所占田土不啻倍蓰”(注:劉錦藻:《清朝續通考》卷25,《戶口一》。)。


          三、清代江南人口住房的擴張和人均住房面積:常熟鄒氏的個案

          面對人口數量的增加,村莊增加,人口耕地緊縮,江南人口的住房怎樣建設?江南人口與住房的關系怎樣,我們幾乎找不到現成的資料。

          在整理蘇州史碑刻資料時,我們發現了常熟鄒氏家族的石刻家譜資料。經過閱讀,發現它包含了豐富的人口與住房的資料?梢哉f,清代蘇州府常熟縣鄒氏由家庭擴展成宗族,住宅不斷興建,形成鄒氏族居聚落的過程,具體生動地再現了清代江南人口與住房關系的變化圖景(注:以下鄒家資料均見王國平、唐力行主編:《明清以來蘇州社會史碑刻集》第171~183號,蘇州大學出版社,1998年。)。在目前清代江南人口與住房嚴重缺乏資料的情況下,鄒家的例子或許是探討清代江南人口增加、人口耕地緊張的背景之下不同社會階級或階層的人口住房建設、人口與住房關系發展的一個重要方面。

          鄒氏原居常州府無錫縣后宅,繼遷蘇州五龍橋?滴跄觊g第七世鄒耀卿因避渠區水匪,始遷常熟縣,結廬于洞涇橋(又名陳橋)東,開始了耕讀傳家的艱苦創業歷程。

          耀卿生1子公玠。公玠生3子。公玠因為多子,住房緊張,必須建房。他建造凝秀堂7間3進,以東半授長子輔侯(即廷佐),西半授次房。傍屋隙地,各自執管。三房授始遷老屋。這樣的分房分家,符合民間“哥東弟西”的習慣,也是以東為上,長幼有序的禮義文化的日常生活體現。一個大家庭終于出現在新遷的土地上,兄弟仨兩處排開,但他們只以耕種為業,還沒有功名官職人物出現,屬于富裕農民一類。

          輔侯于凝秀堂東面增建履慶堂7間4進,比凝秀堂規模還大, 多了1進,房屋外觀有了參差不齊。但這種格局延續到他的兒子振遠(即鵬翔)沒變。

          振遠子沛霖,號華西,生4子:玨(竹亭)、珍(荻)、 球(玉韶)、。ú绍帲,住房危機因男丁驟增而增大。于是,華西開始了鄒家遷居常熟后的第三次建房,也是規模最大的擴建活動。

          他在履慶堂東面興建履和堂5間4進,又得到東首隙地,直到謝家浜為止。在一個田野鄉村必須傍河,解決生活用水以及生產、衛生。這時,鄒家向住房周圍擴展,只好把眼光盯向村邊近河的地段,到了河浜邊,鄰接村地邊緣,已把可得之地基作了最好的利用。華西的經營能力允許他占地建房,解決多子的居住空間。

          道光八年(1828),二房將凝秀堂西半房屋及隙地并歸給華西,使華西有機會擴充舊房。他建成履厚堂7間4進,傍西又建履福堂5間4進。這樣,凝秀堂由原來的7間3進擴建了1進,與其余搭墻房屋都為4進截齊,便于分家,讓諸子無怨。華西把4處房屋分授4子:長子玨得履慶堂,次子珍得履福堂,三子球得履和堂,幼子琛得履厚堂。奇怪的是長子、幼子均得7間4進,次子、三子各得5間4進?磥砣A西的分家遵循了這樣的原則,長子先成家,得了7間,緊挨凝秀堂東半房, 這是華西首次娶兒媳,要有氣魄體面。長子的優勢也在于此,是一家的顏面所在。而凝秀堂東半房原來是華西夫婦分得的祖產老屋,直到中間的兩個兒子分家住上東西邊緣的兩塊住宅,即履和堂、履福堂,才能最后把和幼子同居共爨的老祖產連同擴建的凝秀堂西半房交給幼子繼承。在老夫妻存活之世,幼子只得到凝秀堂的西半,就是從二房兄弟那里繼讓的房產與邊隙地產。但房子嫌小,在兄弟間肯定不公平。因此,華西只得把房子擴大1進,與其他房間拉平。等到老夫妻過世, 幼子則可得到原先住房稍小的補償,達到與長兄同等的水準,比二、三兩兄多了2間住宅, 總體上還是平衡平等的。華西分家的住宅順序與兒子的次序原應基本相符,卻因為建造的房子條件不同,而進行了調整。長子得房多,但無法住最東邊,轉而由老二住最東邊,老三住最西邊,符合分居文化的規矩。

          華西是耀卿的曾孫振遠之子,共有房屋24間,其中新造10間。

          在華西曾祖公玠,每子有相當于新房的3.5間,共10.5間。 而華西的4子平均每子6間住房,實際上2子各得7間,2子各得5間。家庭人口比公玠時增多,人均住房面積不減反增,隨著人口的增加而增加。這時正是乾嘉道年間,人口增加的高峰期。華西家因為人口增多與住房緊張出現大規模營造住房,新建了10間,擴建7間各1進。比公玠時增加1子,房間卻擴大了至少1.3倍,解決了住房的大問題,而且人均住房比公玠時代寬敞將近1倍。住房面積的擴大肯定減少了村落隙地以及耕地的面積,乾嘉道時期的人口增多導致的住房擁擠,致使有力之家擴大住房建造無疑是普遍的現象。否則,只有減少人均居住面積,降低生活質量。

          華西還有環秀弄寓處一所,小河下、東倉街店面及棧房共兩所。他似乎已經亦鄉亦城或在市鎮居住,經營也亦農亦商了。從耀卿始遷到華西,已傳到十一世,傳了四代。從康熙到嘉道時,由1人分至多少人,因為資料不足,難以得知。但從公玠、輔侯一支到華西的舊宅新居的3次擴大,可見人口的增加與住房擴展的關聯了。

          然而,華西的家庭連同耀卿的其余子孫,已在洞涇橋形成了相當的人口規模。道光23年(1843)華西子玨建義莊、家祠于陳橋北隅,又自置河北倉房一所。珍自置倉房一所于履福堂之西。到光緒二年(1876),“綜計四房整齊屋房合莊祠約有四百余間,膏腴田畝合莊祠約有九十余頃”。

          華西能夠擴房,與他的發家致富密不可分。華西甫弱冠即喪父,家產不會殷厚。因為他的父親振遠想立義田都立不成。不過,華西很精干,“殫精竭慮,減膳節衣,歷數十年”,到道光時已積義田1070余畝,書田200畝。因病臨終時,他遺命4個兒子以建義莊為重。他的資產極為雄厚,“擴先人遺業,共積良田七千余畝,臨終前四子各授田千畝”,“以貲雄于其鄉”了。三、四兩子的年齡與長、次子相差很大,只能與孫輩(長、次子之兒)“就傅讀書”。

          耀卿的后代傳至第三代即九世廷佐、十世鵬翔都成了國學生,贈奉直大夫。鵬翔還被旌表孝義。十一世華西則是邑癢生,布政司經歷加二級,階奉直大夫,旌表孝義。廷佐、鵬翔的國學生是靠錢捐來的。他們知道除了財力,還應向社會地位的梯級爬進。鵬翔曾想效法范文正公,設立義田,卻似乎財力不濟,志而歿。

          鄒家在遷居常熟之后的200年中由家而族,成為地方鄉紳。 李兆洛、董國華、林天齡、林則徐、龐鐘璐、翁同龢、李葆楨等地方高官名流紛紛為鄒家撰書題碑,抬高了聲譽。顯然,鄒家的兼并良田、擴建住房活動得到了地方政府的默認與保護。

          清代江南蘇式民居建筑的格式如前所述,一套普通民居用房為3間6架面積共合12.16方丈,比一般房子要大。一般一步架為5~6尺。 蘇式一步架則為8尺,大了2~3尺?赡芙系胤匠睗,房子寬敞些為好。但3間開間即中間的明間,兩旁的各一次間,還是很狹窄, 一般有能力之家便放到5間開間。9間開間已很大,11間以上很特殊了(注:參見北京市文物研究所編:《古代建筑辭典》,中國書店,1992年,第29、98頁。一般一步架長5~6尺。據吳承洛:《中國度量衡史》(上海書店,1987年影印商務印書館1937年版)和林光征、陳捷:《中國度量衡》(中國臺北商務印書館1978年版),以清朝工部營造尺計,每尺合32公分,則一步架為160~192公分。蘇式一步架為8尺,以蘇州魯班尺計,則為220公分。故蘇州一般一步架比他處一般一步架大28~60公分。)。

          鄒沛霖的住房2處為5間開間,2處為7間開間,都有4進。 如果以正間1.4丈,次間1.2丈計,則5間開間共6.2丈。7間開間共8.6丈。進深以一進通進深3.2丈計,則4進的通進深12.8丈。因此,每處5間4進用房面積是79.36方丈,每處7間4進用房面積是110.08方丈。2處5間4進與2處7間4進,共占地面積378.88方丈。

          公玠的凝秀堂是7間3進,用房面積為82.56方丈。由長、 次子平分。三子住在老房,應不低于諸子分家的平均面積。這樣,公玠的3個兒子住房面積至少應有123.84方丈。輔侯建的履慶堂7間4進,增加了用房面積110.08方丈。連同凝秀堂的東半房屋41.28方丈,共有住房面積151.36方丈。

          以公玠住房的面積為基數,則輔侯的住房面積增加了22.22%。 到華西時增加了205.94%。華西每子平均各得94.72方丈。比公玠的3子平均住房面積的41.28方丈增加了129.46%,多53.44方丈?梢婋S著人口增加,鄒家住房面積也在增加,一方面是財力許可,造成住宅的寬裕。另一方面實際住房的占地面積擴大了,到耕地的使用。鄒家連房邊隙地也用上,把住房擴到河邊了。

          但是,我們更要看到,公玠分家與華西分家后諸子的小家庭有人口的多少,會稀釋分家時總和住房的面積,這也是鄒家擴大建房的動機。

          以華西的長子玨為例。他在同治八年(1869)去世時73歲, 生有2子。長子文灝于道光二十一年(1841)染病早逝,年23。他已娶妻陸氏,生子一已殤,女一,適同邑黃氏。陸氏于咸豐三年(1853)卒。次子文瀚已結婚生有3子。他以長子鐘桂承嗣文灝。另外文瀚已有孫子3人。如果從文瀚分家所得的住房,玨分得華西的房產94.72方丈,2個兒子分家,各得47.36方丈,幾乎回到了公@①分授諸子房屋的水平。 以文灝一家3人計,平均每人得15.79方丈。道光初年,鄒玨家的住房狀況仍和康熙時期相當。

          但隨著文灝一家不幸夫妻早亡,女兒出嫁,房產由文瀚繼承,實際上回到了文瀚一家的名下。文瀚到光緒元年(1875)十月之前,一家至少有夫婦2人,3子3孫,3子中以2子已婚計,則共有10人。 他父親卒于同治八年,母親在同治十一年(1872)之前也卒,則又組成一個三代同堂的小家族。各子分居,成為大家庭。按平均分房計算,3子仍有94.72方丈可分,則每子得房31.57方丈,比公玠、鄒玨分家給諸子的住房面積分別減少9.71與15.79方丈,比華西分家時諸子的住房面積減少63.15方丈。似乎文瀚又得另置房屋了。如果按人頭計,文灝一家3人平均每人15.79方丈,文瀚一家10人則人均住房只有9.47方丈。

          常熟鄒氏從康熙時耀卿始遷洞涇橋立家,境況不會太好。第二代公玠首次興建住房,分授3子,平均每子分得41.28方丈。第三代輔侯第二次擴建住房,因不知有幾子,無法估算平均的兒子分家面積。第五代華西第三次大規模擴建房屋,分授4子,平均每子得94.72方丈。這是鄒家最為輝煌的時期:田產隆盛,人口眾多,住房宏壯。但第六代鄒玨兄弟4人把心血財力花在義莊義田等宗族公益事業上, 并得到孀母的大力支持,自己似乎沒有擴建住宅。鄒玨分給2子的住房面積有所減少,幾乎回復到公玠所在的康熙時的水平,2子各得47.36方丈。文瀚分家,則各子僅有31.57方丈。隨人口增加,財力不濟,住房也緊張起來。

          從康熙到同治的200年中,鄒氏傳了九代,家族人口愈眾, 有了設立義莊進行同族救濟的必要。每個分支的家庭愈分愈多,住房愈建愈繁。但每家人口的住房面積應視其家庭財力與投向以及人口使用的狀況而定。鄒玨、文瀚時,人均住房面積從停滯走向減少,但仍能保持生活的必要空間,甚至較為寬敞。

          以上根據常熟鄒家的住房變化所反映的清代江南人口與住房關系的變化只是一個案例,至于說鄒家的人口住房標準在當時的中國社會以及世界上屬于何種水準,還須做進一步的材料挖掘、比較研究,才能得出結論。

          總之,本文所述的事例表明,雖然清代江南(以農村為主)村莊的增多和住房聚落分布結構的改觀并不都是當地人口增加的直接后果,它與人們的財力、生活志趣、甚至的轉型還會有密切的關系。但是,它多少反映了江南地區人口數量增多或變化之下人們住房擴張的軌跡,江南農村人文地理面貌的重大變化,構成近農村住宅景觀的基礎。因為,住房總是人口生活的基本資料,人口的增加或減少所產生的后果、人口的生活狀態總會在住房問題上體現出來。

        【】

          1.李伯重:《江南的早期化(1550~1850年)》,文獻出版社,2000年。
          2.吳建華:《清代江南人口增長探析》,《人口科學》,1988年第5期。
          3.吳建華:《明清太湖流域的市鎮密度及其人口結構變動》,《城市史》,第11~12輯,天津古籍出版社,1996年。
          4.姜濤:《近代中國人口史》,浙江人民出版社,1993年, 第16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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