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福利待遇
薪酬管理制度獎懲制度,分配有章可循。
瑪氏深諳“不患寡,患不均”的分配觀的缺陷,摒棄了“大鍋飯”思想,在分配中有效防止了平均主義,有依據地給與員工差別待遇。
據研究,將公平理論運用于薪酬管理中,有以下四種表現形式:內部公平、外部公平、員工個人公平和“得到”范疇。
(1)內部公平。內部公平的重點,是根據各種工作對組織的相對貢獻大小來支付報酬。某項工作所需的知識和技能越多,對實現組織整體目標的貢獻越大,得到的報酬也應該越多。
(2)外部公平。外部公平強調組織之間薪酬水平的相對高低。為了保持公司薪酬政策的外部競爭力,公司核心員工的薪酬水平應該高于其他公司,至少與其他公司保持一致,否則公司就難以避免人才流失和生存危機。
(3)員工個人公平。公司的薪酬政策還應該反映員工個人的能力差異在薪酬決定中的影響。
(4)“得到”的范疇。將間接福利、額外補貼、晉升機會、發展機會及精神獎勵等因素加入“得到”的范疇,可以提高公平比值,使有不公平感的員工趨于心理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