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管理制度
在現在社會,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礦山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礦山管理制度1
一、全國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基本情況分析
1、非煤礦山總量
截至20xx年底,全國共有非煤礦山94753座,其中:金屬礦山8395座,非金屬礦山83431座,其他礦山2927座。20xx年,全國共關閉非法和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6087座,另有8919座在建礦山。
2、事故基本情況
據統計,20xx年,全國非煤礦山企業共發生傷亡事故1861起、死亡2188人,同比分別減少11起、89人,下降0.6%和3.9%。其中發生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事故79起、死亡301人,同比分別增加4起、25人,上升5.3%和9.1%;發生一次死亡10~29人的特大事故2起、死亡46人,同比起數持平,死亡人數增加19人、上升70.4%;未發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別重大事故。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形勢保持了總體穩定、趨于好轉的發展態勢。但非煤礦山傷亡事故總量過大,重大、特大事故多發的勢頭還沒有得到有效遏制,非法、違法生產現象嚴重,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
3、廣西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形勢
20xx年,全區非煤礦山共發生生產安全事故118起,死亡138人(全年控制指標137人),其中:持證礦山事故107起、死亡122人,非法采礦事故11起、死亡16人;地下礦山事故53起、死亡63人,露天礦山事故65起、死亡75人;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4起、死亡12人。事故總量排在全國第七位。
20xx年,廣西非煤礦山共發生生產安全事故163起,死亡167人(全年控制指標133人),同比分別上升42.9%和31.5%。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4起、死亡12人。事故總量排在全國第二位。其中,柳州、桂林、欽州、玉林、百色、賀州、河池、來賓等8個市死亡人數已突破全年控制指標。采石場事故居高不下。根據最近三年事故統計,廣西小型采石場(含建筑型材開采)20xx年死亡人數達97人、20xx年死亡90人、20xx年死亡64人,采石場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均約占全部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的50-60%,采石場事故已構成廣西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的主體。坍塌事故成為非煤礦山“第一殺手”。20xx年至20xx年,全區露天礦山坍塌事故分別死亡77人、67人和44人,分別占全部事故死亡人數的45%、44.4%和29.7%,約占全區非煤礦山事故死亡人數的三分之一。
二、事故分析
1、從事故發生時段分析
從全國范圍看:1月、2月重大事故最少,3月份以后開始逐月增加,8月份達到最多。1月、4月、8月、9月、11月重大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同比上升;5月、6月、10月、12月重大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同比下降;2月份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同比均持平;3月、7月事故起數同比持平,死亡人數同比上升。
2、從事故發生地區分析
20xx年79起重大事故,發生在云南、貴州、四川等21個省(區),其中:云南、貴州、四川、湖南4省共發生重大事故33起,死亡132人,分別占重大事故起數、死亡人數的41.8%和43.9%。11個地區(北京、天津、上海、江蘇、福建、海南、西藏、重慶、青海、寧夏、新疆兵團)沒有發生重大事故。云南、貴州、四川、湖南等10省(區)重大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同比上升。陜西、廣西、安徽、遼寧、山西、新疆6省(區)重大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同比有所下降。
3、從經濟類型分析
79起重大事故中,有52起發生在私營企業,共造成207人死亡,分別占重大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的65.8%和68.8%;有14起發生在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共造成48人死亡,分別占重大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的17.7%和15.9%;有6起發生在集體企業,共造成20人死亡,分別占重大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的7.6%和6.6%。此外,非法開采造成的事故仍占一定比例,共有7起重大事故是由于非法開采導致的,共造成26人死亡,分別占重大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的8.9%和8.6%。
4、從行業分析
重大事故起數、死亡人數最多的是非金屬礦,共發生34起,死亡134人,分別占重大事故起數、死亡人數的43%和44.5%;其次是有色金屬礦,共發生31起,死亡117人,分別占重大事故起數、死亡人數的39.2%和38.9%。
5、從事故類別分析
重大事故主要集中在坍塌、中毒窒息、冒頂片幫等3類事故,共發生53起,死亡201人,分別占重大事故總起數和死亡總人數的67.1%和66.8%。其中坍塌事故28起,死亡107人,分別占重大事故起數、死亡人數的35.4%和30.5%。坍塌、物體打擊、高處墜落、車輛傷害、淹溺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同比上升;中毒窒息、放炮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同比下降。另外,20xx年還發生重大事故2起,死亡46人,同比起數持平,死亡人數增加19人。其中:內蒙古包頭市壕賴溝鐵礦“1.17”重大透水事故死亡29人;遼寧省鞍山市海城西洋鼎洋礦業有限公司選礦廠尾礦庫“11.25”潰壩事故死亡17人。
三、事故原因分析
1、中西部地區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基礎薄弱
從事故總量、事故地區分布情況看,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主要集中在中西部經濟欠發達地區。這些地區多數還依靠礦產資源發展經濟。同時,又存在著礦山企業規模小、數量多、安全投入不足、技術裝備水平低、生產工藝落后、對從業者培訓不到位、專業人員匱乏、監管缺位等問題,這是造成事故總量偏大的重要原因。
2、礦業秩序還沒有得到根本改善
近年來各類礦產品價格上漲,礦業開采利潤空間很大,在高額利潤的驅動下,一些不法分子和非法企業鋌而走險,在沒有安全保障的`情況下,盜采礦產資源或無證非法開采時有發生,造成多起重大事故。
3、企業違法、違規生產現象嚴重
業主法律意識淡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短期行為嚴重,違反設計組織施工生產,導致了重大事故的多發。采石場重大事故多發就說明了這個問題,尤其是邊坡坍塌、山體滑坡事故,多是由于企業沒有按照規定分臺階開采或者開采臺階過高造成的。
4、企業應急處置不當,導致次生事故多發
尤其是一些地下礦山企業,對炮煙中毒的危害性認識不足,沒有制定應急預案或者雖然制定了應急預案但束之高閣,沒有對職工進行應急培訓,也沒有組織演練,職工缺乏應急救援常識,不熟悉救護的基本方法,致使發生炮煙中毒事故后由于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擴大的情況多發。
5、企業超能力生產,未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
從冶金、有色企業發生的重特大事故分析看,一些地方對項目立項審查把關不嚴,企業不嚴格執行關于設計、施工、監理、項目管理和竣工驗收、試車等相關規定,未能按照規定履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以致這些企業的安全生產先天不足,給日后生產留下了重大安全隱患,造成新建和在建項目發生重、特大事故。
6、安全監管工作缺位
有些地市、縣級安全監管力量相對薄弱,人員數量少,具備相關專業知識的人員更少,特別是機械通風、尾礦庫、冶金、有色方面的專業人員嚴重短缺,加上經費和裝備不足,現場監管缺位問題十分突出。由于安全監管力量與監管任務嚴重不匹配,工作中難免顧此失彼而出現問題,這種局面直接影響到安全監管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四、安全生產管理的對策
針對上述分析,我們必須從非煤礦山企業的實際出發,以《金屬與非金屬礦山安全質量標準化企業考評辦法及標準(試行)》為依據,把全面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與深入貫徹《安全生產法》結合起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因此,必須認真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1、認真學習,提高認識,增強工作的自覺性
由于一些非煤礦山企業基礎工作薄弱,安全管理水平低,安全投入不足,責任措施不到位,規章制度不健全,從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等,致使各類事故多發。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是加強安全生產“雙基”工作、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的一種有效方法。是新形勢下安全生產工作方式方法的創新和發展,使企業生產始終處于良好的安全運行狀態。要提高對開展這項活動重要性的認識,增強抓好企業安全質量工作的自覺性。
2、明確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的指導思想主要是認真落實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全面加強企業安全質量工作,促使企業建立自我約束、不斷完善的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提高本質安全水平,促進安全生產狀況的穩定好轉。按照這一指導思想,企業要依據規定,制定當前和今后一段時間的工作目標,使企業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安全生產基礎工作得到全面加強,安全生產面貌從根本上得到改善。
3、構建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體系
安全質量標準化是安全生產的重要基礎性工作,必須構建和完善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體系。要明確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目標;要分解落實安全質量標準化責任,把工作目標層層分解,落實到企業的各個崗位,形成層層把關負責全員參與的責任體系;要建立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網絡和監控機制,及時發現和處理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中遇到的各項問題,做到處處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使安全質量工作始終處于有效的監督控制狀態;要完善安全質量標準化考核制度,要建立每月檢查、每季考評、半年總結、全年評比的安全質量考核制度。
4、堅持“三個結合”促使各方面工作同步發展
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要與深入貫徹《安全生產法》相結合;要與深化安全專項整治相結合;要與實施“科技興安”戰略相結合,要采用科技含量較高、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推行安全質量標準化,提高企業本質安全水平。
五、結語
實踐經驗表明,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是加強安全生產“雙基”工作、建立起自我約束、持續改進的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的一種有效方法,是新形勢下安全生產工作方式方法的創新和發展。強化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促使企業加強安全質量工作,提高企業本質安全水平,最大限度降低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安全質量標準化就是保證企業各個生產崗位、生產環節的安全質量工作符合法律、法規、規章、規程等規定,以適應企業發展需要,滿足職工群眾安全、文明生產的愿望。
礦山管理制度2
第一條、本礦職工在工作時間內生產區域中所發生的和生產有關的傷亡事故(包括急性中毒),均按本制度認真執行。
第二條、工傷事故分類。
1、一般傷亡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較大傷亡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重大傷亡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特別重大傷亡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第三條、傷亡事故發生后,負傷者或最先發現的人,必須立即報告坑長及礦長等有關領導。發生一般傷亡事故以上,礦長必須在2小時內,上報告市安全生產監督局和勞動、工會、檢察等有關部門。
第四條、發生傷亡事故,應保護好現場,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傷亡事故現場,必須經安全生產監督局或事故調查組同意,才能清理。
第五條、輕傷事故發生后三天內,由坑口負責填報《職工傷亡事故登記表》給安全生產科。發生重傷事故后,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查明原因。明確性質(責任事故、自然事故、),分清責任,提出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和擬定防范措施,撰寫事故調查報告書,分別上報。
事故調查組的組成按事故的嚴重程度分級負責:
1、輕傷事故和一般未遂事故,由生產安全科負責組織。
2、重傷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由礦長負責組織。
3、一般傷亡事故以上,由市安全生產監督局會同當地勞動、檢察、工會共同調查。
第六條、全面開展事故的經濟損失統計工作。在調查事故時,應對事故所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按實際情況如實計算,不得遺漏,并填入事故“登記表”、“調查報告書”和“月報表”中及時上報。
第七條、在查清傷亡事故情況后,必須對事故進行責任分析。通過事故調查所確定的事實,根據事故發生的物質原因、人為原因和管理原因,按有關人員的職責、分工和在生產過程中的.作用,追究其所負的責任,并按事故所造成的影響和經濟損失大小,提出恰當的處理意見。
第八條、確定事故責任者的原則
1、因設計上的錯誤和缺陷而發生的事故或造成嚴重后果的,由設計者負責。
2、因施工、制造、安裝和檢修上的錯誤或缺陷而發生的事故或造成嚴重后果的,由施工、制造、安裝、檢修、檢驗者負責。
3、因工藝條件或技術操作確定上的錯誤或缺陷而發生的事故或造成嚴重后果者,由工藝條件或技術操作的確定者負責。
4、因官僚主義、違章指揮所造成的事故,由指揮者負責。
5、已發生事故未及時采取有效措施致使類似的事故重負發生的,由主管礦長負責。
6、因缺少安全規章制度而發生的事故,由生產組織者負責;因違反規定或操作錯誤的而造成事故的,由操作者負責;但未經學習,不懂安全操作知識而發生的事故,由指派者負責。
7、因缺少安全防護裝置而發生的事故或造成嚴重后果的,由生產組織者負責;因隨便拆除安全防護裝置而造成的事故由拆除者或決定拆除者負責。
8、對于已發現的事故隱患,坑口能解決但未及時解決或上報,而造成事故,由坑口主管坑長負責;坑口無力解決且已呈報礦部,未及時解決而造成事故,由主管礦長負責。
第九條、凡發生下述傷亡事故的,首先追究主管礦長的責任
1、由于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或操作規程不健全,職工無章可循的。
2、發布的指令、命令、決定、規章制度違反國家安全生產法規或違背本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違章指揮、強令職工或親自冒險作業造成傷亡事故的。
3、對職工不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未經考核合格就分配上崗操作造成傷亡事故的。
4、安全設施不齊全、設備失修或超負荷運行造成事故的。
5、勞動組織不合理,擅自加班加點作業,職工因過度疲勞而造成傷亡事故的。
6、發生事故后,不積極搶救或事后不認真采取防范措施,致使事故擴大、傷亡程度加劇或同類事故重復發生的。
7、新建、改建、擴建以及技術改造項目不執行“三同時”規定,不按規定提取或擅自挪用安全技術措施費用;對重大事故隱患不及時整改或整改不力而造成事故的。
8、在經濟體制改革和各種經濟承包責任制中,對安全生產條件審查不嚴造成傷亡事故或職業中毒的。
第十條、事故發生后,當有關部門已將事故調查清楚,對事故責任者進行了處理,擬定并落實了改進措施,該起事故應予結案,事故結案的審批權限如下:
1、輕傷事故由安全生產科審批。
2、重傷事故由礦長審批,礦安全生產科備案。
3、死亡一人以上的傷亡事故報市安全生產監督局審批。
第十一條、事故統計及數據處理。
1、及時準確報送傷亡事故統計月、季、年報表,按報表所列內容如實逐項填寫。
2、對本礦的大量事故資料和數據進行加工、整理、利用數據統計科學原理及事故控制原理,推行安全系統工程管理方法,預測控制事故,找出事故發生的原因規律及預防方法指導安全生產。
礦山管理制度3
為了防止礦山事故的發生,增強工作人員的安全意識,按照《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及其它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有效保護礦山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健康,特制定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重大危險源監控、檢測、評估、整改制度
一、根據國家標準和法規對企業的`危險源進行風險分析和安全評價,對每個重大危險源建立完善的安全技術措施和組織管理措施。
二、制定場地應急計劃,并對全體職工進行重大事故預防、事故應急的教育和訓練。
三、定期對重大危險源操作管理人員進行預防事故專業培訓。
四、定期向安監部門呈交危險源狀況安全評價報告。
五、發揮職工群眾監督力量,查隱患,堵漏洞,保障工人生產安全,發現生產和管理上有可能導致事故的反常情況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
六、單位一旦發現事故隱患,應立即報告主管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并申請對單位的事故隱患進行初步評估和分級。
七、單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時,應成立隱患管理小組,
小組由法定代表人負責,履行好隱患管理職責:
1、掌握本單位重大事故隱患的分布,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負責重大事故隱患的現場管理;
2、制定應急計劃,并報當地政府和安監部門備案;
3、進行安全教育,組織模擬重大事故發生時應采取的緊急處臵措施,必要時組織救援設施、設備配套和人員疏散演習;
4、隨時掌握重大事故隱患的動態變化;
5、保持消防器材、救護用品完好有效。
八、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應立即采取相應的整改措施,難以整改的要采取防范監控措施。整改完成后應報告安監主管部門并申請審查驗收。
九、對發現重大事故隱患,積極整改并有效防止事故發生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礦山管理制度4
第一條為了加強露天礦山的安全管理,規范露天礦山生產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和《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辦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關聯法規: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非煤露天礦山(以下簡稱采石場)開采的安全生產管理。
第三條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采石場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督促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采石場所在地鎮(鄉)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當根據實際,配備專(兼)職人員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采石場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第四條市和縣(市)、區有關部門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職責:
。ㄒ唬┌踩a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采石場的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
(二)國土資源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礦產資源的勘查、開發利用和保護的管理監督工作;
。ㄈ┕膊块T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采石場爆炸物品的確良安全管理監督工作;
(四)環境保護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采石場環境保護管理監督工作;
。ㄎ澹┝謽I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采石場林地使用和生態環境治理的管理監督工作。
第五條新建采石場的年產量一般應當在20萬噸以上。
單位和個人要求新建采石場的,應當先向當地縣(市)、區國土資源(礦產資源)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由國土資源(礦產資源)主管部門牽頭,聯合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公安、環境保護、林業等部門,對擬建采石場的地點進行實地踏勘,并對開采后可能會對周邊自然環境、居民、建筑物及重要設施造成的影響進行評估,聯合提出可行性意見。
第六條對經過實地踏勘認為可以新建采石場的,申請人應當提供《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礦山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專篇》、《開采礦產資源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使用林地現狀調查報告》或《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等材料,按照審批權限,對依法屬于市或縣(市)、區審批的采石場,由國土資源(礦產資源)主管部門牽頭,聯合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公安、環境保護、林業等部門,對有關材料進行會審,出具書面的評審意見。對符合新建采石場條件的,再由申請人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證件。
現有的采石場在礦產資源有償出讓后,受讓人應當提供前款規定的材料,方可從事采礦作業。
第七條為工程建設配套新建的采礦點,采礦權人應當將工程建設項目的石料需要量、
采礦點的開采期限、開采能力等情況向當地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八條采石場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是本礦場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采石場的'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
。ㄒ唬┙、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制定和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ǘ┙M織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ㄈ┍WC本單位安全生產需要的設備、設施有效的正常運行;
。ㄋ模┒酱、檢查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ㄎ澹┌l生生產安全事故應當及時、如實報告,并立即組織實施搶救工作。
第九條采石場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第十條采石場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采石場的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專職。
第十一條采石場的設備、設施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要求,進行經常性的維護、保養,并應當依法定期檢測。維護、保養、檢測應當作好記錄,并由有關人員簽名。采石場機械設備外露的傳動裝置必須安裝防護罩(防護欄)。
第十二條采石場配電線路、電氣設備的安裝使用必須符合國家用電安全規范。安全保護裝置應當依法定期檢查、檢測,確保可靠、有效。
第十三條采石場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教育、督促從業人員按規定使用。
進入作業現場的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
第十四條采石場從業人員使用安全繩必須符合以下規定:
。ㄒ唬┰诰嚯x地面超過3米或坡度超過30度的臺階坡面上從事作業的人員,必須使用安全繩;
。ǘ┌踩K必須拴在牢固地點,并在使用前認真檢查;
。ㄈ┌踩K的安全系數不得小于5(承重400公斤),尾繩長度不得大于1米;
。ㄋ模┓排跁r安全繩必須收起;
。ㄎ澹┎坏脙扇嘶騼扇艘陨贤瑫r使用一條安全繩。
第十五條采石場作業必須遵守自上而下開采的原則,嚴禁違反規定掏底開采作業和擴壺爆破作業。
逐步淘汰藥壺爆破法作業。至20xx年底止,所有采石場必須采用中深孔爆破法或淺眼爆破法(又稱淺孔排炮不規則臺階開采法)作業。
第十六條采石場采用中深孔爆破法作業的,在鉆孔作業前,應當先對宕面進行觀察,防止山體滑坡等事故的發生,確保作業安全。
采石場采用淺眼爆破法作業的,在鉆孔作業前,應當先對宕面進行全面清理,將險石、危石、浮石等容易墜落的石塊清除。從事排險作業時,同一宕面不得從事其他作業。
第十七條采石場應當嚴格控制宕面開采的高度與坡度,禁止超高度超坡度開采。
采用中深孔爆破法開采的,臺階的高度一般控制在12米至18米之間,最高不得超過20米;采用淺眼爆破法開采的,臺階的高度一般控制在4米至6米之間。宕面開采坡度最大不超過75度。
遇暴雨、大雪等惡劣天氣應當停止作業。在恢復作業前應當先對宕面進行檢查,防止塌方、滑坡等事故發生。
第十八條民用爆炸物品的購買、儲存、運輸、使用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嚴格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九條采石場的爆破作業必須由經過考核合格的爆破員擔任。爆破員必須持有縣(市)、區公安部門頒發的《爆破員作業證》。
爆破員從事中深孔爆破和淺眼爆破作業的,必須經過專門培訓。
第二十條爆破作業實行定時爆破制度,并應當明確警戒范圍;在危險區的邊界或通道上,應當設立警戒崗哨和標志。
爆破前應當發出信號,并采取相應的措施使危險區的人員及時撤至安全地點。信號分預告、爆破、解除警戒三種。
爆破結束15分鐘后,方能進入現場檢查,經確認爆破點安全后,才準許采石作業。禁止在雷雨天、七級以上大風天、夜間和霧天進行爆破作業。
第二十一條爆破時所有人員必須撤至個別飛石最小安全距離外,個別飛石最小安全距離分別為:
。ㄒ唬┲猩羁妆谱钚“踩嚯x按設計要求確定,但不得小于200米;
。ǘ\眼爆破法最小安全距離為300米;
。ㄈ┢扑榇髩K巖礦采用裸露藥包爆破法的,最小安全距離為400米。
第二十二條采石場采用中深孔爆破作業的,應當編制爆破設計書;采用淺眼爆破作業的,應當編制爆破說明書。爆破作業應當按照爆破設計書或爆破說明書進行。
采石場應當將爆破設計書或爆破說明書向當地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公安部門備案;實行循環爆破作業的,采石場應當在第一次爆破作業時將爆破設計書或爆破說明書備案。采石場采用中深孔爆破作業的,一次爆破炸藥用量一般控制在20xx公斤以下。
第二十三條采石場進行大型爆破作業,應當事先將爆破作業方案報縣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批準,并征得所在地縣或市公安部門同意后,方準爆破作業。大型爆破作業的定義按照《大爆破安全規程》(GB13533—92)的有關規定執行。
礦山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規范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有效保障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安全監管總局令第36號)等規定,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內蒙古自治區行政區域內非煤礦山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建設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是指非煤礦山企業在生產建設中用于預防生產安全事故而設置的設備、設施、裝置、構(建)筑物和其他技術措施的總稱,其中金屬非金屬礦山和尾礦庫按照《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目錄(試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75號)執行。
第四條建設單位是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建設的責任主體。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以下簡稱“三同時”)。 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
第五條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實行“分級審查,誰審查、誰負責”的原則。除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負責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監督核查的建設項目外,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自治區安全監管局)承擔自治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審批、核準或者備案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監督核查工作;盟市、旗縣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審批、核準或者備案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監督核查工作,由盟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盟市安全監管局)結合本地區實際作出規定,并報自治區安監局備案。
跨行政區域的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和竣工驗收監督核查工作,由其共同的上一級安全監管部門負責。
上一級安全監管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將其負責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監督核查工作委托下一級安全監管部門辦理,接受委托的安全監管部門不得再行委托。
第六條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的監督管理。按照屬地監管的原則,各旗縣安全監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的日常監管。
第二章安全設施設計審查
第七條建設項目在進行可行性研究時,建設單位應當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建設項目的安全生產條件進行安全預評價,并編制安全預評價報告。
第八條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等規定,評價結論應對建設項目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及可能導致的后果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對策措施。
安全評價機構應當向社會公開出具的安全預評價報告,對安全預評價報告及評價結果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九條建設項目初步設計階段,建設單位應當委托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同時進行設計,編制安全設施設計。初步設計與安全設施設計應由同一單位編制。尾礦庫建設項目勘察單位應具有相應資質。
第十條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必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范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有關規定,應當充分考慮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優先選用先進適用技術、工藝和設備、設施,注重規范化、標準化、機械化、信息化、科學化等科技創新成果和行業新技術的運用。
不具備開展初步設計條件的建設項目,設計單位不得承擔其安全設施設計任務。
設計人員、設計單位對其編制的安全設施設計負責。
第十一條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完成后,建設單位應按照本辦法第五條規定向相應安全監管部門提出審查申請,提交以下文件資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一)建設單位關于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申請書;
(二)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申請表(見附件1);
(三)建設項目審批、核準或者備案文件復印件;
(四)采礦許可證副本復印件;
(五)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六)設計單位的設計資質證書影印件;
(七)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及相關文件資料;
(八)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安全設施設計文本及相應圖紙;
(九)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資料。
尾礦庫建設項目不需要提交第(四)項規定的材料;尾礦庫回采、閉庫不需要提交第(三)、(四)項材料;第(三)、(四)、(五)、(六)、(七)項材料由建設單位具體承辦人員簽字確認并加蓋公章。
第十二條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由下一級安全監管部門對本辦法第十一條所列文件資料合規性、完整性初審合格后,報負責審查的安全監管部門進行審查。安全監管部門收到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申請后,對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應在收到申請后5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并書面或口頭告知申請人。
第十三條負責審查的安全監管部門對建設單位提交的文件資料合規性、完整性進行審查審核。審查人、審核人對審查審核結果負責。對建設單位提交的文件資料審查審核合格后,根據建設項目的生產規模、開采方式和生產工藝等情況,從本級專家庫中抽取3-7名具有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能力的人員組成專家組,主要采取會審、必要時輔以現場核查的方式,對其安全設施設計進行審查。負責審查的安全監管部門應指定審查人或審核人擔任組織審查負責人。建設單位主要(或分管)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設計單位有關負責人及主要設計人員、下級安全監管部門有關人員應參加審查會。專家組應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范及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有關規定對安全設施設計進行技術審查,形成《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專家組意見》(見附件2);需要設計單位補充修改完善的,設計單位按要求補充修改完善后交專家組組長復審,形成《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專家組組長復審意見》(見附件3)。專家組對技術審查結果負責,專家組組長負主要審查責任,專家組成員按專業和工作分工負相應審查責任。
第十四條經審查合格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家組長應在設計文本封面及圖紙標題欄予以簽字確認;根據專家組意見需補充修改完善的,經設計單位補充修改完善后交專家組組長復審,合格的專家組長應在設計文本封面及圖紙標題欄予以簽字確認。審查不合格的,經設計單位重新設計后,可重新提出審查申請。
經審查合格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外,在正式批復前應由負責審查的安全監管部門在相關網站信息平臺上向社會公布。
安全監管部門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不含設計單位補充修改完善時間)以書面形式批復申請人。20個工作日內不能批復的,經本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應將延長期限的理由以書面或口頭的方式告知申請人。
經專家組長簽字確認并經安全監管部門審查批準的安全設施設計文本應分別交審查部門、負責日常監管的安全監管部門、設計單位各1份存檔備查,2份交建設單位指導建設生產。
第十五條安全設施設計批復的建設期與初步設計和安全設施設計文本確定的建設期一致,因資金、市場等原因導致建設項目停建的,建設單位要及時向負責審查的安全監管部門和負責日常監管的安全監管部門書面告知,停建時間不計入項目建設期。
第十六條已批準的建設項目及其安全設施設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單位應報原批準部門審查同意,未經審查同意的不得開工建設:
(一)建設項目的規模、生產工藝、設備等發生重大變更的;
(二)改變安全設施設計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的;
(三)在施工期間重新設計的。
第(一)、(二)項由原設計單位編制安全設施設計變更文本,第(三)項由設計單位重新編制安全設施設計,由建設單位向原批準部門提出審查申請,原批準部門按照本辦法第十二條、十三條、十四條規定程序進行審查。
第十七條建設單位提出安全設施設計變更審查申請時,應提交下列文件資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一)建設單位關于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變更申請;
(二)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變更審查申請表(見附件4):
(三)采礦許可證副本復印件;
(四)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五)原設計單位的設計資質證書影印件;
(六)原初步設計、安全設施設計文本及相應圖紙;
(七)原安全設施設計的批準文件復印件;
(八)建設項目初步設計變更及安全設施設計變更文本及相應圖紙;
(九)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資料。
尾礦庫建設、回采、閉庫項目不需要提交第(三)項材料;第(三)、(四)、(五)項由建設單位具體承辦人員簽字確認并加蓋公章。
第十八條建設項目施工期間,已批準的安全設施設計發生本辦法第十六條以外變化的,由原設計單位出具安全設施設計變更單后,方可施工。
第三章安全設施施工
第十九條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施工單位應當具有礦山工程施工相應資質并取得非煤礦山采掘施工安全生產許可證,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具有礦山工程監理相應資質。
第二十條建設、勘察、施工、工程監理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規定,依法承擔建設項目安全生產相應責任。
第二十一條建設、施工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初步設計和安全設施設計確定的建設期組織施工,在建設期內不能完成建設的,建設單位應在建設期滿30日前向負責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批準的安全監管部門書面延期申請。申請主要包括未按期完成工程建設的原因、已完成設計建設工程量、未完成的建設工程量、需要延長施工的工期和完成建設工程的保障措施等內容。建設項目建設期經批準延期后,方可繼續施工。
負責審查的安全監管部門接到延期申請后,組織有關專業監管人員或聘請有關專家對施工現場進行核查,也可視情況委托下一級安全監管部門組織進行現場核查,形成《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施工現場核查意見》(見附件5)。按批準的安全設施設計施工的`,予以辦理延期手續,延期時間不得超過批準安全設施設計確定的建設期。發現有違法違規建設行為的,經依法處理后再辦理延期手續。
第二十二條盟市、旗縣安全監管部門要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建設項目逐一建檔,定期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施工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督促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切實落實安全責任,強化現場安全管理,監督企業嚴格在建設期內組織施工。
第四章安全設施竣工驗收
第二十三條建設項目竣工后,根據規定安全設施需要試運行的,應當在正式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前進行。試運行時間應當不少于1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尾礦庫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試運行應當向負責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的安全監管部門和負責日常監管的安全監管部門書面報告。
第二十四條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或試運行完成后,建設單位應當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安全設施進行驗收評價,編制建設項目安全驗收評價報告。建設項目的安全預評價報告和安全驗收評價報告不得由同一評價機構編制。
安全評價機構應當向社會公開出具的安全驗收評價報告,對評價報告及評價結果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二十五條建設單位負責組織對本企業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企業實行多級管理的,也可由其上級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或公司總部)負責組織驗收。
第二十六條建設單位組織竣工驗收前,應編制竣工驗收方案(編寫提綱見附件6),成立竣工驗收組,并聘請有關專業技術人員成立專家組,竣工驗收方案在竣工驗收前10日分別向批準安全設施設計的安全監管部門及負責日常監管的安全監管部門報告。
第二十七條驗收工作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經批準的安全設施設計逐項檢查驗收。金屬非金屬地下、露天礦山及尾礦庫應如實填寫竣工驗收表(安監總管一〔20xx〕14號文件附件)?⒐を炇战Y束后,應形成專家組書面意見。
第二十八條專家組驗收意見為“通過驗收”或“整改后通過驗收”的,專家組成員簽字確認。驗收組長綜合專家組及驗收組有關單位代表意見,提出竣工驗收意見(見附件7)。
需要“整改后通過驗收”的,建設單位應當對專家組提出的問題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應當編寫整改情況說明,由參加驗收的專家組長或委派專家組有關成員現場復驗,整改合格的由專家組長或委派的專家組有關成員和驗收組長簽字確認(見附件8)。
專家組驗收意見為“不通過驗收”的,建設單位應當對專家組提出的問題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組織驗收。
建設單位、驗收專家組對驗收結果負責。
第二十九條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單位不得通過竣工驗收,不得投入生產或者使用。違反相關規定的,由安全監管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嚴肅處理。
(一)未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施工的;
(二)未按照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或安全設施設計變更文件施工或者施工質量未達到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或安全設施設計變更文件要求的;
(三)安全設施設計重大變更未報原批準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部門審查同意的;
(四)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施工不符合國家有關施工技術標準的;
(五)未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進行安全驗收評價或者安全驗收評價不合格的;
(六)安全設施和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范規定的;
(七)發現建設項目試運行期間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未整改的;
(八)未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
(九)從業人員未經過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或者不具備相應資格的;
(十)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的。
第三十條建設單位竣工驗收通過后,應形成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報告(編寫提綱見附件9),建設單位對竣工驗收報告的真實性負責。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外,竣工驗收報告應由建設單位報負責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的安全監管部門在相關網站信息平臺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一條負責審查安全設施設計的安全監管部門責成專人對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報告進行書面審查,形成竣工驗收報告審查意見(見附件10)。對竣工驗收報告實質內容存在疑問,需要到現場核查的,應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員現場核查,并當場提出核查意見,記錄在案;重要項目可以直接或委托下一級安全監管部門派2名以上工作人員赴竣工驗收現場對建設單位驗收工作進行監督核查,形成現場監督核查意見(見附件11)。
第三十二條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通過后,建設單位應及時向相應發證許可機關申辦安全生產許可證,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后方可正式投入生產。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金屬非金屬礦山選礦廠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由建設單位按照《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36號)有關規定組織審查,形成書面報告備查。
第三十四條與煤共(伴)生的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由煤礦設計單位和煤礦安全評價單位按照煤礦開采的相關法規、標準和有關規定進行安全設施設計和安全評價,按照煤礦建設開采的相關法規、標準和有關規定進行安全監管。
第三十五條本辦法與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及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有關規定有抵觸的,從其規定。自治區、盟市、旗縣安全監管部門有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與本辦法規定有抵觸的,以本辦法為準。
第三十六條本辦法由自治區安全監管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礦山管理制度6
安全教育培訓是礦山安全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通過安全知識教育和技能培訓,使職工增強安全意識,熟悉和掌握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安全生產知識和專業技術技能,熟悉本崗位安全職責,提高安全素質和自我防護能力,控制和減少違章行為,做到安全生產。
一、思想教育。思想教育是安全教育的首要內容,包括思想認識教育和勞動紀律教育。思想認識教育主要是提高各級管理人員和職工群眾對安全生產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使其
懂得安全生產工作對促進經濟建設的意義,增強責任感。勞動紀律教育主要是使管理人員和職工懂得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對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性,提高遵守勞動紀律的自覺性,保障安全生產。
二、法規政策教育。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政策是安全生產方針的具體表現,要采取各種措施和形式大力宣傳,認真貫徹執行,以提高各級領導和廣大職工的政策水平,增強安全生產意識,減少傷亡事故和職業病。
三、安全知識和技能教育。安全知識和技能教育包括生產技術知識、安全技術知識和專業安全技能。
四、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典型事故案例是結合本企業或外企業的事故教訓進行教育,通過典型事故教育可以使各級領導和職工看到違章行為、違章指揮給人民生命和國家財產造成的損失,提高安全意識,從事故中吸取教訓,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五、新工人入礦的三級安全教育。新工人入礦三級安全教育是指礦、坑(車間)和班組三級安全教育。
礦山安全教育是礦部負責對新入礦的工人,在沒有分配至班組或工作地點之前進行的入礦安全教育。新進礦山的井下作業職工,接受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72小時;新進露天礦的職工接受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0小時。
坑口(車間)教育是坑口(車間)負責人對新分配到坑口(車間)的工人進行采場安全生產教育。
班組安全教育是工段長、班組長對新工人或調動工作的工人,到了固定崗位開始工作前的安全教育。新的下井作業職工,在接受了安全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必須有在安全工作經驗的師傅帶領下工作滿4個月,并再次經考核合格,方可獨立作業。
六、特種作業人員教育培訓。礦山企業必須組織特種作業人員參加由國家規定的部門進行的專業技術培訓,經過考核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證后,方準上崗操作。
礦山特種作業人員指爆破工、礦井通風工、信號工、泵工、擁罐(把鉤)工、絞車操作工、主提升機操作工、主扇風機操作工、輸送機操作工、礦山電工、金屬焊接(切割)工、礦內機動車司機、尾礦工、安全檢查工以及經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認定的其他危險工種的作業人員。
對于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教育有兩個方面:一是安全技術知識的教育。二是實際操作技能的訓練。對特種作業人員的教育,可采取脫產或半脫產方式,以及對口專業的定期培訓、論訓。已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的特種作業人員,每兩年復審一次。
七、日常安全教育。要使全體職工重視和真正實現安全生產,應對職工進行日常的經濟性安全生產教育。礦山企業每年應對職工進行不少于20小時的在職安全教育。
八、其他人員的安全教育。在采取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時,要進行新的操作方法、操作規程、安全管理制度和防護方法的教育。
九、各級管理干部、安全員安全教育。各級管理干部、安全員的安全教育由礦山企業負責進行。
十、礦長安全教育培訓。礦山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均須取得《礦長安全資格證》才能上崗。
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產辦公室是本單位安全生產檔案管理部門,公司安排專人負責安全記錄臺帳收集、整理、編目、歸檔、儲存和處理工作。
二、按照上級及公司的有關規定,制定安全記錄臺帳清單,確定安全記錄的具體內容、要求及表式和標識的規定。
三、安全記錄臺帳是用以證明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是否有效運行的`證實資料,必須妥善保存。
四、安全記錄臺帳要做到字跡清晰,能正確辨認,不得隨意涂改或更改。
五、安全記錄臺帳應做到及時完整。安全記錄臺帳分類裝訂保存,按檔案管理規定分類進行處理,不得擅自銷毀。
六、大力開展滅鼠防蟲活動,保證各類資料完好無損。
七、切實做好安全保密和防盜工作,做到借閱、調取、歸還有簽字,防止資料失竊。
頂幫管理制度
一、在開采過程中,要嚴格按照礦山開采設計進行開采。
二、巷道掘進要規范、頂幫管理要嚴格。
三、要嚴格執行安全嚴把‘四關’、建好‘五層安全防護網絡’、搞好‘六落實’的安全管理規定。
四、安全員、作業人員在進入礦硐時,必須執行敲幫問頂制度。
五、在開采過程中,對頂板不堅固要進行支護、邊幫不牢固的要進行堆砌,確保安全。
六、頂板、邊幫有安全隱患的必須首先消除隱患,再進行作業,不能及時消除的要上報,并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七、對違反頂幫管理制度的人員嚴格按照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交接班制度
一、交班人員要將當班時機械運轉情況、生產作業情況、礦硐頂板、邊幫等情況向接班人員書面交待清楚。
二、接班人員要對交班人員交代的具體情況進行實地查看,以便在當班過程中采取必要的措施。
三、交班人員要將當班時機械運轉情況、生產作業情況、礦硐頂板、邊幫等情況全部記錄清楚,簽字后交給接班人員。
四、接班人員要對交班人員交代的具體情況進行實地查看,確定后在交接班記錄上簽字。
五、交接班人員嚴禁隱瞞機械運轉情況、生產作業情況、礦硐頂板、邊幫等情況,否則出現問題將追究相關人的責任。
六、交班人員要做到隱患未整改、未說明不交班,頂板邊幫未排險或排險不徹底不交班,當班尾巴未煞好不交班。
七、接班人員要做到:無書面交班記錄不接班,無井口負責人(安全員)在場簽字不接班,排險不徹底,留有隱患不接班。
八、交接班原則:班交班、口交口、手交手、你不來我不走。
礦山管理制度7
為了明確公司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使得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到實處,確保公司各級人員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充分理解,保障公司安全生產順利進行,依據《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規范地下礦山實施指南》、《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評定標準》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
1、公司安委會負責建立所有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其中包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管理人員及各崗位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2、公司辦公室必須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下發安全生產責任制。
3、制定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必須具體、簡明,界定必須清晰,便于公司辦公室和安全生產科進行考核,做到考核時有據可依。
二、說明與培訓
1、公司安委會應就安全責任制內容對各單位、各部門負責人及5相關安全管理人員進行詳細說明和交流,確保所有員工能充分理解安全生產責任制。
2、公司安全生產科應就安全生產責任制內容向一般員工進行說明、培訓,讓所有員工明確自己的安全生產責任。
三、評審與更新
1、公司安全生產科應關注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實用性,定期進行評審,并根據需要及時更新,保持安全生產責任制的適宜性。
礦山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維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確保公司所屬礦山生產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安全進行,防止礦山事故,保護礦山職工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制訂。
第二條
公司利用一切能力完善保障安全生產的設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職工勞動條件,加強礦山安全管理工作,保證安全生產。
第二章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第三條
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為主任委員,主管生產副總經理為副主任委員,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委員的安全生產委員會,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并設立安全部為專職的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公司安全生產委員的日常工作。
第四條
公司運營部要對公司所屬礦山生產部門的礦山安全工作實施統一監督和管理。同時在生產過程中進行不定期檢查,對有嚴重隱患無法及時排除的要報告公司主管部門和領導并總經理,必要時要采取停產整改措施。
第三章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第五條
各部門在職工上崗前必須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未經安全教育、培訓的,不得上崗作業。
第六條
公司各部門安全生產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接受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書的,方可上崗作業。如爆破作業等。
第七條
公司對各選廠廠長、坑長、工段長、部門經理以上公司領導和管理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知識培訓,必須經過考核,具備安全專業知識,具有領導安全生產和處理礦山事故的能力。
第八條
公司礦山企業安全工作人員必須具備必要的安全專業知識和礦山安全工作經驗。
第九條
公司鼓勵技術人員和廣大職工在生產實踐中開展礦山安全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先進技術,改進安全設施,提高礦山安全生產水平。
第四章安全生產管理措施
第十條
公司所屬礦山建設工程的安全設施必須和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第十一條公司礦山建設工程的設計文件,必須符合礦山安全規程和行業技術規范,并按照國家規定經管理礦山企業的主管部門批準;不符合礦山安全規程和行業技術規范的,不得批準開工生產。對已經在進行生產的,要進行安全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第十二條礦山建設工程必許按照管理礦山企業的主管部門批準的設計文件施工。礦山建設工程安全設施竣工后,由管理礦山企業的主管部門驗收,并須有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參加;不符合礦山安全規程和行業技術規范的,不得驗收,不得投入生產。
第十三條各生產車間或作業面必須有與外界相通的、符合安全要求的運輸和通訊設施。每個礦井必須有兩個以上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出口之間的直線水平距離必須符合礦山安全規程和行業技術規范。第十四條各生產車間開采必須具備保障安全生產的條件,執行開采不同礦種
的礦山安全規程和行業技術規范。并在進入生產現場入口處醒目地樹立操作規程和安全要求。
第十五條各生產車間設計規定保留的礦柱、巖柱,在規定的期限內,應當予以保護,不得開采或者毀壞。
第十六條各生產車間使用的有特殊安全要求的設備、器材、防護用品和安全檢測儀器,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或者行業安全標準;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或者行業安全標準的,不得使用。
第十七條各生產車間必須對機電設備及其防護裝置、安全檢測儀器,定期檢查、維修,保證使用安全。
第十八條公司綜合管理部要會同各生產車間必須對作業場所中的有毒有害物質和井下空氣含氧量進行檢測,保證附合安全要求。
第十九條公司綜合管理部要會同各生產車間必須對下列危害安全的事故隱患采取預防措施:
。ㄒ唬┟绊敗⑵瑤、邊坡滑落和地表塌陷;
。ǘ┩咚贡ā⒚簤m爆炸;
(三)沖擊地壓、瓦斯突出、井噴;
(四)地面和井下的火災、水災;
(五)爆破器材和爆破作業發生的`危害;
(六)粉塵、有毒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害物質引起的危害;
。ㄆ撸┢渌:。
第二十條公司綜合管理部要會同各生產車間對使用機械、電氣設備,排土場、矸石山、尾礦庫和礦山閉坑后可能引起的危害,應當采取預防措施。
第二十一條公司綜合管理部要會同各生產車間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二十二條各生產車間廠長、主管副總對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公司綜合管理部對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公司總經理對全公司的安全生產負總的管理責任。
第二十三條公司定期向職工大會報告安全生產工作,發揮職工的監督作用。公司職工必須遵守有關礦山安全的法律、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職工有權對危害安全的行為,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二十四條公司工會依法維護職工生產安全的合法權益,組織職工對礦山安全工作進行監督。公司違反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工會有權要求企業行政方面或者有關部門認真處理。公司召開討論有關安全生產的會議,工會代表參加,工會有權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二十五條公司工會發現企業行政方面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或者生產過程中發現明顯重大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有權提出解決的建議;發現危機職工生命安全的情況時,有權向公司行政方面建議組織職工撤離危險現場,公司生產管理部匯報公司領導后必須及時作出處理決定。
第二十六條公司礦山生產車間必須向職工發放保障安全生產所需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七條公司各礦山生產車間不得錄用未成年人從事礦山井下勞動。
第二十八條公司礦山生產車間對女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實行特殊勞動保護,不得分配女職工從事礦山井下勞動。第二十九條公司綜合部負責組織各生產車間落實制定礦山事故防范措施,并組織落實。安全保衛部參與督促檢查。
第三十條公司建立由專職或者兼職人員組成的救護和醫療急救組織,配備必要的裝備、器材和藥物。在條件限制的情況下,充分與所屬地政府和醫療機構合作。
第三十一條公司必須從礦產品銷售額中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安全技術措施專項費用分配給各生產車間。安全技術措施專項費用必須全部用于改善礦山安全生產條件,不得挪作他用。由公司綜合部、安全保衛部會同財務部共同管理費用的使用。
第三十二條公司各生產車間要無條件接受政府安全生產堅督管理部門對礦山安全工作行使下列監督職責:
。ㄒ唬z查礦山企業和管理企業的主管部門貫徹執行礦山安全法律、法規的情況;
(二)參加礦山建設工程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ㄈz查礦山勞動條件和安全狀況;
(四)檢查礦山企業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ㄎ澹┍O督礦山企業提取和使用安全技術措施專項費用的情況;
。﹨⒓硬⒈O督礦山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ㄆ撸┓、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監督職責。
第三十三條勞動行政主管部門的礦山安全監督人員有權進入公司任何礦山生產車間,在現場檢查安全狀況發現有危機職工安全的緊急險情時,根據要求各礦山生產車間要立即處理。第三十四條如發生礦山事故,公司各部門必須立即組織和無條件地參與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對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如實報告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和管理礦山企業的主管部門。
第三十五條如發生一般礦山事故,由公司負責調查和處理。
第三十六條如發生重大礦山事故,公司所有人員必須無條件接受由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工會和礦山企業按照行政法規的規定進行調查和處理。
第三十七條公司對礦山事故中傷亡的職工按照國家規定給予撫恤或者補償。
第三十八條礦山事故發生后,應當盡快消除現場危險,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F場危險消除后,方可恢復生產。
第五章獎勵與懲罰
第三十九條公司各礦山生產車間主管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除公司進行經濟處罰外,將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條公司礦山生產車間主管人員對礦山事故隱患不采取措施,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除公司進行經濟處罰外,將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條的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一條公司礦山安全監督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給予行政處分和必要的經濟處罰。
第四十二條公司對堅持礦山安全生產,防止礦山事故,參加礦山搶險救護,進行礦山安全科學技術研究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部門和個人,公司將給予精神和物資獎勵。第四十三條公司每年年底組織全公司安全生產先進員工評比。評比結果作為發放獎金和其他獎勵的重要參考依據之一。
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四條本制度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相悖的,以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準,并將隨著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變化及時進行修改完善。
第四十五條本制度經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后施行。
第四十六條本制度由本公司綜合部、安全保衛部負責解釋。
礦山管理制度9
總經理崗位職責
一、總經理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企業的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直接領導本企業的所有機構和全體員工開展安全工作。
二、負責落實法律法規政策方針和規章制度以及技術標準的執行。
三、在股東會授權下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和安全工作。
四、監督制定、修訂和審批各項管理制度、獎罰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及長遠規劃。
五、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對查出的重大隱患要及時落實整改。
六、負責礦山內部經營、核算管理,按公司的要求,建立核算體系和指標體系,制定相關制度和實施細則。
七、負責落實股東會下發的各種任務。
生產及安全負責人崗位職責
1、負責礦業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礦山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制定礦山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礦山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督促安全生產產量。
2、檢查礦山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組織制定并實施礦山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推行安全管理一票否決制,堅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
3、負責礦山的生產、質量、安全、技術改造等全面工作。
4、負責落實公司下發的各種計劃,并及時報送相關統計報表。
5、負責礦業公司員工的安全意識、業務能力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工作,全面提高職工隊伍的整體素質。
6、積極組織礦山開展小改小革活動、修舊利廢、增收節支,加強各項費用的管理和控制,降低經營成本。
7、配合總經理做好公司生產經營活動。
辦公室文員崗位職責
一、
1.協助總經理對人員的招聘。(按招聘流程)
2.新進人員和離職人員的手續辦理。
3.協助主管對新進人員的培訓準備與后序工作。
4.全人員檔案的建立與管制。(電腦化)
5.對試用人員之試工與考核資料的收集。
6.負責公司人事變動工作的登記。
7.公司獎懲手續之辦理及公告。
8.對各類資料進行簽收,整理并分類歸檔。
9.對公司員工的考勤記錄工作,月底對考勤的整理并交于財務。
10.員工勞動合同及各類保險之辦理。
11.完成經理臨時交付的任務。
二、負責做好公司相關文書及報告的打字、復印等行政工作和磅房人員休假頂班。
三、負責公司辦公設備的管理,網絡、電話保障等工作。
四、負責低值易耗辦公用品的發放、使用登記和離職時的繳回。
五、負責各類辦公用品倉庫保管,每月清點,年終盤存統計,做到入庫有驗收、出庫有手續,保證帳實相符。
七、按標準定額,做好添購辦公用品的計劃編制和申購手續工作,做到既不脫檔又是不長期積存。
八、完成各項勤雜、采購工作。
九、負責公司辦公場所的室內外綠化、盆景狀況的檢查監督,保證舒適良好的工作氛圍。
十、負責下班時對整個辦公區的巡視,查看門窗、電燈電源、電腦電源等、關閉情況并做記錄。
十一、完成經理臨時交辦的其他任務
。、負責辦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負責辦理公司各項規定發放、員工簽收;
。场z查領導前臺工作;
。、督促行政檔案工作;
。、組織優化統一辦公文件排版;
。、管理使用復印機、傳真機及耗材,建立設備檢查清潔制度,掌握各種器材功能使用,確保故障24小時內修復;
后勤管理員(兼綜合管理員)崗位職責
一、負責食堂的各項管理工作,包括:衛生、成本、飯菜質量等具體工作,杜絕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二、負責公司生活區的衛生監督檢查工作,保持生活區的衛生。
三、做好內部職工和宿舍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督促內部職工的宿舍安全用電、防火安全和做好環境衛生工作。
四、做好食堂工作人員的思想工作,力促、保證為提供優質的后勤服務。
五、做好食堂工作人員食品安全、衛生知識的培訓工作。
六、做好食堂節約安全用電、用水工作,每天檢查用電、用水情況。
七.做好公司的監控系統正常使用和日常維護,損壞及時維修的原則,定期清理監控鏡頭保證圖像的清晰;做好場內稱重地磅系統的正常使用,及時清理灰塵和定期檢查維護。
八.安排石場后勤保安值班輪崗和門崗注意事項,來訪車輛需登記和來訪原因,不可隨意放陌生人進入石場。
九.管理安監局下發的安全生產管理臺賬,每日定時登記,發現隱患及時登記和告知相關部門主管整改隱患,做好有患必查,有患必改的原則。
保安人員(兼雜工)崗位職責
一、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規章管理制度,工作中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做到令行禁止,按章辦事。負責石場內外的守衛、巡邏、檢查設施等任務。防范治安、防止事故的發生。
二、執行門衛制度,實施二十四小時崗位執勤制度,對進出人員、車輛與貨物要嚴格檢查,處理石場廢物要執行出門辦理放行條手續制度。
三、執行24小時巡查制度,巡查區域應覆蓋石場及生活轄區全范圍。對檢查、巡邏期間發生和發現的問題及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要及時做好登記和上報。
四、白班執勤人員日班6:30——18:30晚班18:30——6:30高峰時間不得私自脫崗,執行兩人輪換制。兩人負責石場內巡視和負責來訪人員的登記及電話聯系,晚班同上。
五、修補場內所有建筑房屋、屋頂砌墻工作;雜工負責排水溝順暢的日常維護、道路的清理修補。
六、夜班巡邏執行定時、定點或不定時、不定點制度,嚴格檢查石場內人員、機械設備和固定設備情況。詳細可以分為幾小點:
1.所有外來車輛(不包含拉料車)進場需要登記來訪信息,出場時保安人員需要檢查外來車輛,檢查完畢后方可放行。
2.做好來訪人員登記手續,禁止不明人員上山,進場得發放安全帽,如有特殊緊急情況請聯系辦公室(對講機)如無人應答;拔電話:xx。
3.放炮時間保安檢查好人員情況及時警告吹哨子和清場,正式起爆前
4.禁止車輛進入堆場內,同時在堆場車也要告知他們迅速撤離到安全范圍內,確保放炮安全。
5.一定要穿好反光衣,帶好安全帽。政府監管部門隨時會突擊檢查。
財務人員崗位職責
會計崗位職責
1、根據國家財務會計法規和行業會計規定,結合公司特點,負責擬訂公司會計核算的有關工作細則和具體規定,報經領導批準后組織實施。根據規定的成本、費用開支范圍和標準,審核原始憑證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實性,審核費用發生的審批手續是否符合公司規定;
2、根據會計制度規定,設置科目明細賬和使用對應的賬簿,認真、準確地登錄各類明細賬,要求做到賬目清楚、數字正確、登記及時、賬證相符,發現問題及時更正;
3、及時了解、審核公司原材料、設備、產品的進出情況,并建立明細賬和明細核算,了解經濟合同履約情況,催促經辦人員及時辦理結算和出入庫手續,進行應收應付款項的催收及清算工作;
4、準確、及時地做好公司本部及各項目賬務和結算工作,正確進行會計核算,填制和審核會計憑證,登記明細賬和總賬,對款項的收付,財物的收發、增減和使用,資產增減和經費收支進行核算;
5、正確計算收入、費用、成本,利潤等經營成果,具體負責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及稅務報表和公司內部要求報送的報表。
6、負責固定資產的會計明細核算工作,建立固定資產輔助明細賬,及時辦理記賬登記手續,按月正確計提固定資產折舊,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清查固定資產工作;
7、負責公司稅金的計算、申報和解繳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財務審計和年檢工作;
8、及時做好會計原始憑證、會計記賬憑證、賬冊、報表及各類對賬單、內部單據等財會資料的收集、匯編、歸檔。
9、對出納工作進行督促和監督,加強對其收付款的監督,及時進行賬務處理,保證資金的正確性,安全性;月末與出納核對《銀行存款日記賬》、《現金日記賬》,定期對出納的庫存現金進行盤點,并出具《庫存現金盤點表》,保證賬實相符、賬賬相符;
10、每月末了,與各供應商及客戶函對往來賬目,出具《客戶對賬確認單》(往來單位出具《往來單位對賬確認函》),保證賬實相符、賬賬相符;
11、協助總經理做好部門工作,完成上級臨時交辦的其他任務。
出納崗位職責
1、認真執行現金、銀行票據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出納各種賬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做到日清月結。對企業及個人間的往來,做到及時填寫票據;
2、建立健全各種現金賬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對借出款項應及時跟蹤收回,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制度。
3、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賬工作;
4、及時傳遞單據,配合會計做好各種賬務處理和納稅申報工作;
5、負責員工工資的發放;
6、每天向主管副總及財務經理報送公司資金收支明細表;
7、按《財務安全管理制度》要求保管各類票據、存折、私章印鑒、U盾等財務物品,銀行印鑒與票據分開保管,以確保安全性。
8、負責所有現金的支出,每項支出必須符合公司的審批程序,才能安排支出。如果申請支出文件審批流程未按規定辦理,出納有權一概不予支付。出納應確定客戶的身份方可付款,對于不能確定身份的客戶,應及時與相關部門聯系幫助確定身份,否則,出納有權拒絕付款;
9、款項收支后,需在收據、費用報銷單或支付證明單上蓋現金收訖、銀行收訖或現金付訖、銀行付訖章等;
10、仔細識別所收錢款及票據,對于不能判斷真偽的錢幣或不符合銀行規定入賬的票據,應拒絕收取。否則,一旦出現假鈔或票據不能入賬造成的損失,則由出納經手人負責賠償;
11、月末,與會計、銀行對賬,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如有未達賬的要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現金、銀行賬戶存款余額明細表》,并把銀行流水對賬單及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裝訂成冊保管。
⑴、收款流程:
、、客戶交現金或支票;
②、出納清點核對正確無誤后,告知會計;
③、會計按出納告知的客戶名稱、款項來源及金額填寫收據;
④、出納在填寫好的收據上簽名確認,并交財務部經理蓋章;
、、將收據交給付款人在經手人處簽名確認并將客戶聯交付款客戶,記賬聯交會計據以記賬,存根聯留存備查。
⑵、付款流程
①、客戶或報銷人將按審批程序審批完成的單據交給出納;
、、出納核對單據及確認客戶身份,無誤后按規定支付款項;
、邸⒖蛻艋驁箐N人領款后及時簽收確認。
統計崗位職責
。1)、銷售統計
、、負責對所有單據按客戶名稱、品種、重量、金額、運費明細、收現、記賬等進行分類統計,要求仔細認真,做到數字準確;
②、工作期間根據相關操作流程,將磅房數據及時上傳至系統;
、、月末,按客戶名稱、品種、車數、重量、單價、金額、運費等出具《客戶銷售匯總統計表》交業務部經、會計核對并簽名確認后據以記賬(單價需以業務部門提供的按流程審批完善的報價單為準)。
、、運石統計
、、負責對公司所有的移動機械工作量進行統計,每天按機械類別、編號進行分類統計,要求仔細認真,做到數字準確;
②、每天向主管副總及財務經理報送相關表格,月末將《汽車工程款匯總表》、《鉤機工程款匯總表》,《鉆機工程款匯總表》(按機械類別、編號、數量、金額)交會計審核。
鏟車司機崗位職責
一、本崗位上崗員工必須具備有兩年年以上鏟車操作經驗。
二、鏟車作業實行交接班制度,并按規定做機械設備上班必檢工作,鏟車的黃油保養由當班司機完成。
三、鏟車司機必須愛護鏟車及一切相關公司財產。
四、按時交接班,接班人員要認真聽取交班司機的工作說明,做好銜接工作。
五、每次鏟車發動前應先檢查油(包括機油)、水、電、輪胎氣壓及外觀狀況,再檢查打黃油情況,檢查無誤后才能起動發動機。冬天較冷時應的速運轉1-2分鐘,夏天低速運轉30秒后再起步行走(熱機時可不用怠速)。未按此操作程序執行,給予30元/次罰款,多次違反取消上崗資格。
六、油、水應足量,原則上不允許中途返回加油。鏟車電瓶應每周檢查一次,若因缺少電瓶液而燒壞電瓶,該車鏟車司機負責賠償?諝鉃V清器必須每兩天清灰一次,操作程序為:交班司機交班時拆下空氣濾清器,放到指定地點由修理工人吹灰,接班司機將備用干凈的空氣濾清器裝上使用,如此循環。未按此操作程序執行,給予30元/次罰款。
七、司機要謹慎駕駛,若因路線錯誤造成石頭劃破輪胎,由當班司機負責賠償,賠償額度視輪胎已使用時間長短而定。由于個人因素造成鏟車損壞的,當班司機應酌情賠償損失。
八、司機要負責鏟車的基本保養:對轉動螺栓應經常進行緊固。對儲氣罐及時排水及沉淀物,清洗油箱進口濾網等簡單維護工作。
九、未經允許,禁止將鏟車交給其他人駕駛。違者重罰,若產生嚴重后果由司機承擔全部責任。
十、鏟車除當班司機外禁止搭乘任何人,發生意外由當班司機承擔全部責任。
十一、司機借用修理工具應及時歸還。禁止私人拿出場外謀取私人利益,發現將重罰并做開除處理。
十二、鏟車司機裝料要嚴格按照要求,做到滿而不溢。
十三、禁止鏟車司機向拉貨司機收取小費,違者從重處罰并辭退。
十七、司機如在場內駕駛不當、失誤造成撞(碰)車或其他事故,罰款50元/次,并視車輛損壞情況及損失大小另行處罰。
十八、上班遲到在10分鐘之內,扣10元;10分鐘以上半小時以內扣20元;遲到半小時以上扣半天工資。
十九、司機有出勤怠工或睡崗行為的,每發現一次,罰款30元。
二十、因事請假的`司機,先寫好請假條,經主管和經理、副總批準后,,審批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不得休假。司機每請假一天按工資總額÷30天計算扣工資(每月最多請假4天),超過4天的,每天扣兩倍的工資,特殊情況核實后特殊處理。未經批準而擅自休假的作自動離職處理。
二十一、司機辭職需提前15天告知,待聘到司機接班后方可辦理辭職手續和結付工資。如司機擅自離職,尚未結付的工資公司不再支付。
二十二、嚴格遵守場內其他各項規章制度,服從部門主管的工作安排。
挖掘機司機(兼炮機)崗位職責
一、本崗位員工必須有三年以上挖掘機操作經驗才能上崗作業。
二、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交班司機要向接班司機說明清楚已經或可能出現的一些工作中問題。并按規定做機械設備上班必檢工作,挖掘機的黃油保養由當班司機完成。
三、服從部門主管的工作安排。
四、嚴格遵守《挖掘機安全操作規程》,上班時間要精神高度集中,下班時候要合理休息,避免事故的發生。
五、挖掘機必須在接觸面穩定的情況下才能開始裝填石塊。
六、認真做好給汽車裝料的工作。石料不應裝的過多以免司機運輸途中石頭因顛簸掉落砸傷行人或砸壞路面,也不能裝填太少影響運石效率,否則每次罰款50元。
七、不允許給汽車挖裝太大的石頭,必須等炮機破開到一定規格后才能裝車,否則每次罰款30元
八、使用時愛護挖掘機。使用合理的方式挖料,避免因牙仔或牙王磨損太快而造成浪費,掉壓仔或牙王的要及時報生產部帶班查找。對于惡意損壞挖掘機的公司將給予嚴懲,追究經濟賠償并送公安機關處理。
九、未經公司主管領導同意,除工作司機外,禁止任何人操作挖機設備,違者將做開除處理,造成嚴重事故的由當事司機承擔全部責任。
十、炮機安全操作方法參照《挖掘機安全操作規程》。黃油保養由當班司機負責,并按規定做機械設備上班必檢工作。炮機與挖掘機的機械裝置區別僅在于連接器連接的作業設備不同:區別炮頭和挖掘斗。
十一、上班時間要精神高度集中,下班時候要合理休息。避免作業時因疲勞發生操作事故。
十二、炮機必須在接觸面穩定的情況下才能鑿擊大石塊。
十三、認真做好破碎大石的工作。石塊要盡量破開的小一些。以免生產破碎設備負荷太重。
十四、嚴格遵守場內其他各項規章制度。
潛孔鉆崗位職責
一、本崗位員工必須有一年以上潛孔鉆及空壓機操作經驗方能上崗作業。上崗前還應接受關于使用潛孔鉆在爆破行業應用的一些知識培訓。
二、使用空壓機時應嚴格遵守《空壓機安全操作規程》,黃油保養由當班司機負責,并按規定做機械設備上班必檢工作。
三、根據上下班時間合理安排自己的作息內容。避免作業時因疲勞發生操作事故。
四、上班作業必須戴好防塵口罩。
五、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交班司機要向接班司機說明清楚已經或可能出現的一些工作中問題。
六、服從部門主管的工作安排。
七、嚴格根據爆破公司的具體要求打孔,填藥孔的深淺應嚴格符合標準。
八、扶桿人員要盡量使鉆桿保持垂直。
九、注意打孔的技術操作方法,要愛護使用炮桿、炮頭,如果因為操作失誤造成損壞的,操作人員應承擔一定的賠償。
十、炮孔打好以后應用適當的物件蓋住孔口,避免有其他雜物落入孔內造成堵塞。
十一、未經公司主管領導同意,除作業人員外,禁止任何人操作潛孔鉆和空壓機。違者將做開除處理,造成嚴重事故的由當事司機承擔全部責任。
十二、做好日常的潛孔鉆、空壓機維護、保養工作。出現故障應及時向部門主管匯報,避免耽誤工時。
十三、開動潛孔鉆、空壓機時要盡量行走路面寬闊、安全的路線,開車人員應認真操作,避免出現事故造成人身、財產損失。
十四、上班遲到在10分鐘之內,扣10元;10分鐘以上半小時以內扣20元;遲到半小時以上扣半天工資。
十五、出勤怠工或睡崗行為的,每發現一次,罰款30元。
十六、工作天數包括因機械故障與石場原因停工的天數。
十七、因事請假的機手及扶桿,須先寫好請假條,經主管和經理、副總批準后,審批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不得休假。機手及扶桿每請假一天按工資總額÷30天計算扣工資(每月最多請假4天),超過4天的,每天扣兩倍的工資,特殊情況核實后特殊處理。未經批準而擅自休假的作自動離職處理。
十八、機手及扶桿辭職需提前15天告知主管和經理、副總,招聘到人員后方可辦理辭職手續和結付工資。如擅自離職,尚未結付的工資公司不再支付。
十九、嚴格遵守場內其他各項規章制度。
灑水工(兼加油)崗位職責
1.負責公司的場內外道路的灑水降塵工作,針對季節和天氣的不同,不定時進行灑水工作,保證灰塵不會過大。
2.負責公司的移動設備的加油補給工作
3.日班、夜班,加油工必須上班前全部加好油保證移動設備的正常使用。
機修工(兼電焊、氣焊)崗位職責
職責:負責完成生產設備的維護保養,對設備進行定期檢修、保養,排除隱患,確保設備正常使用,保障生產計劃任務的順利完成。
1、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執行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責。
2、熟悉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規范和有關操作規程。
3、掌握設備的運行情況,技術狀況和缺陷情況。
4、做好所轄設備的運行維護,巡回檢查和監視調整工作。
5、按時準確地做好檢修、保養記錄以及儀器、儀表效驗工作。
6、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對他人違章行為要加以勸告和制止。
7、負責設備、工具的使用保管以及設備備品、備件的管理。
8、負責日常生產設備的維修及零件的申購工作,技術要全面(指設備維修、焊接等方面)。
9、協助做好有關設備方面的工作事項;
10、謙虛好學,精益求精,不斷學習專業技術,耐心服務。
11、與員工溝通,傳授員工使用設備安全操作知識,指導督促員工保養設備,對專機人員必須先培訓后上崗。
12、負責公司機械設備管理及設備故障的維修;
13、負責設備大中修計劃的檢修和實施;
14、對新設備的安裝、調試協助工作;
15、工作要有條理,分清輕、重、緩、急來做事;判斷能力要強,能做到手到病除,不能出現故障反彈的現象,維修后及時清潔維修現場。
16、嚴格服從公司領導的統一指揮,執行其工作指令,一切管理行為向公司負責;必須保證工作區域的整潔,垃圾入簍,及時處理不用的物品,待用物料必須擺放整齊,必須節約用電,人走燈滅、設備停。 17.崗位性質:全面負責公司的所有生產線設備,機器的安裝、管理、維護、保養、修理、改進工作,以確保其正常運行。
18.管理權限:對職責范圍內的工作有培訓、指導、監督的權力
19.管理責任:對所承擔的工作全面負責
20、堅決服從指揮,認真執行工作指令,一切管理行為向生產負責人負責;
21、嚴格執行公司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其工作職責;
電工崗位職責
一、負責公司電力設施的安全、維護、保養、電氣線路合理設計、安裝、調試,并按操作規程規定使用。
二、及時做好電氣零配件材料申報計劃,電量的統計工作,電房電氣的定期保養、消防和衛生工作。
三、負責定期檢查,排除隱患,及時更換老化電氣線路,防止腐蝕老化線路引起的漏電短路,并做好臺賬登記工作。發現私自亂接、亂拉電線、損毀電器設備,及時向公司領導匯報。
四、對接觸使用電線,開關、保險、插銷、照明燈具、電動機等電氣設備的員工,要加強安全用電知識教育,避免因使用不當引起觸電和火災事故的發生。
五、做好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臨時性工作。
爆破崗位職責爆破員崗位職責
a)保管所領取的民用爆炸物品;
b)按照爆破作業設計施工方案,進行裝藥、聯網、起爆等爆破作業;
c)爆破后檢查工作面,發現盲炮或其他安全隱患及時報告;
d)在項目技術負責人的指導下,配合爆破工程技術人員處理盲炮或其他安全隱患;
e)爆破作業結束后,將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清退回庫。
安全員的崗位職責
a)監督爆破員按照操作規程作業,糾正違章作業;
b)檢查爆破作業現場安全管理情況,及時發現、處理、報告安全隱患;
c)監督民用爆炸物品領取、發放、清退情況;
d)制止無爆破作業資格的人員從事爆破作業。
保管員的崗位職責
a)驗收、保管、發放、回收民用爆破物品;
b)如實記載收存、發放民用爆破物品的品種、數量、編號及領取人員的姓名;
c)發現、報告變質或過期的民用爆炸物品。
倉庫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入庫手續,材料入庫時,倉管人員要核實數量、規格、種類是否與貨單、材料計劃一致。
2、入庫材料應分類堆放整齊,杜絕不安全因素;并標識清楚。材料入庫后應及時入賬,準確登記。領用材料部門應開具領料單,若需配套領料時,應配套領用;倉管人員應按審核無誤的領料單和先進先出的原則發料。
3、材料出庫按領料單發貨,手續不全不予發貨;如遇特殊情況,則須獲得領料部門主管同意后方可發貨,事后由領料人補領料單。
4、領用材料發貨后應及時登記臺賬。倉管人員應堅持日清月結,憑單下賬,不跨月記賬,做到帳物一致。
5、為使倉庫庫存貨帳相符,必須做好日常盤點和月末盤點工作。隨時了解倉庫儲備情況,有無儲備不足或超儲積壓、呆滯和不需要現象發生,并及時上報。
6、倉管人員入庫驗收要檢查其質量數量,對不合格產品堅決不收或予以退貨;材料入庫后應及時出具臨時收料單交予供貨方。
7、做好防火、防盜、防爆工作并保持庫內及庫外整潔、整齊;定期檢查存貨,防止存貨不能使用。
8、嚴禁在倉庫內吸煙、用火和亂接使用電器。
9、上下班前應做好門、窗、電、水開關工作;倉管人員要按時上下班,遵守公司各項制度,嚴禁脫崗;如遇工作忙需延長時間,倉管人員要無條件服從。
10、倉管人員要妥善保管好原始憑證,賬本以及各類文件,要保守商業秘密;如不履行自己的職責,對公司財產造成的損失,公司有權追究其經濟責任;情況嚴重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11、倉管人員調動或離職前,首先辦理賬目移交,必須逐項點收;如有短缺,必須限期清查,方可移交,移交雙方及上級主管人員簽字確認。
礦山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礦山消防安全管理,貫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障人身和財產的安全,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著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負其責的基本原則,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此規定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條消防管理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防火檢查巡查;安全疏散設施;消防安全值班;火災隱患整改;易然、易爆物品;義務消防隊;燃氣和電器設備的檢查管理等。
第二章消防安全責任
第四條分廠廠長是中心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分別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和實施、組織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條各班組長為本班組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對本班組的消防安全負責,履行下列職責:
。ㄒ唬⿲⑸a、檢修工作和消防安全統籌安排,逐級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明確各崗位的安全職責和責任人,指定各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簡稱安全員),安全員應對各單位負責人負責;
(二)教育員工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屬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應按有關規定嚴格管理;
。ㄈ┙Y合實際,建立健全保障本單位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四)進行消防安全巡查,制止違章行為,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對一時不能消除的隱患,應采取有效的措施,確保安全,發現重大隱患應及時報告;
(五)完成單位上級領導和本單位領導交給的的其它有關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條各單位與員工簽訂的消防安全責任書由各單位留存備查,第七條公司員工(員工、實習人員、臨時工、施工人員等)應遵守安全行為規范,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八條設立消防安全管理機構,在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開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監督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實。
第九條各班組指定的消防安全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條下列部位是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應當按照本規定,實行嚴格管理:
炸藥庫、變電站、油庫以及其它發生火災可能性較大或造成較大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部位。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管理
第十一條單位應經常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第十二條各單位應對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教育;
第十三條特種作業的員工,依照規定應接受培訓,持證上崗。
第十四條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內容包括:
。ㄒ唬┯嘘P消防法規、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ǘ┯嘘P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ㄈ﹫缶、撲救初火災和逃生自救的知識、技能;
(四)明確本崗位消防安全職責、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第四章防火巡查和檢查
第十五條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應當由各單位指定的安全員進行每日防火巡查,非重點部位每月巡查一次,巡查的內容包括:
。ㄒ唬┯没、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ǘ┫涝O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ㄈ┌踩隹、疏散通道是否暢通;
。ㄋ模┤藛T在崗情況;
六、其它消防安全檢查
第十六條各單位應當保障疏散暢通、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下列行為:
(一)占用疏散通道;
。ǘ┰诎踩隹诨蚴枭⑼ǖ郎习惭b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ㄈ┫腊踩枭酥颈徽趽酢⒏采w;
。ㄋ模┢渌绊懓踩枭⒌男袨。
第十五條員工應愛護消防設施,保障消防栓和滅火器不被遮擋圈占,消防器材不被挪作他用;安全員發現消防器材有損壞和丟失的應及時向主管各單位報告。
第五章火災隱患整改
第十六條各單位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及時予以消除。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主管各單位或安全員應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ㄒ唬┻`章進入生產、存儲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的;
。ǘ┻`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ㄈ⿲踩隹谏湘i、遮擋或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通道暢通的;
(四)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ㄎ澹┏i]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ㄆ撸┫涝O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第十七條各單位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應逐級上報,提出整改方案,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各單位、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第十八條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單位應當落實消防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存在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止作業進行整改。
第十九條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各單位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案。
礦山管理制度11
一、日常安全檢查:
1、安全員、生產管理員嚴格履行交接班檢查和作業過程中巡回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2、安全員每天必須對礦區安全生產現場檢查一次,發現隱患,規定時間督促整改。
3、安全員檢查過程中發現隱患書面通知,限期整改。
二、定期安全檢查(專業性):
1、每月應對空壓機、拖拉機、裝載機、礦倉、電器設備、電線、管道、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工作進行全面檢查。
2、根據上級要求隨時進行單項檢查或全面檢查。
3、對檢查出來的事故隱患,重大險情作好記錄,登好臺帳,拿出整改意見,寫出書面情況,交礦部或上級主管部門。
4、檢查人員必須2人以上,在安全領導小組指揮下,對礦內不漏礦點(井口),不留盲區地進行檢查。
三、季節性檢查,根據各季節氣候的不同特點進行全面檢查的督查,主要檢查車、管、線、路、房、水、火、雷、凍、毒等,防止突發性事故和隱形違章事故發生。
四、月、季、半年、年終全面檢查,檢查后,對發現的事故隱患,重大險情要進行徹底的整改,達到一、二、三、四、五的要求:
1、每次檢查后召開一次全員安全教育、安全培訓或事故整改現場會。
2、始終堅持學習二個法律:《礦山安全法》、《安全生產法》。
3、實施三項硬措施,對重大險情、安全隱患制定周密地整改方案,定專人負責、定經費投入、定期改時限。
4、做到四個不交:班組能解決的不交科室;科室能解決的不交礦部(公司);礦部(公司)能解決的不交主管部門;礦部(公司)配合上級主管部門能解決的不越級上交。
5、達到五不放過:違章作業不罰款不放過;小型事故不受到教育(處罰)不放過;中型事故不賠償經濟損失不放過;重大事故不追究責任不放過;礦區內的事故隱患、事故苗頭、重大險情不消除不放過,安全事故實現零報告。
五、安全檢查人員在安全檢查過程中必須做到四、五、六。嚴把四關、檢查五層安全防護網、認真貫徹六落實,即進人關、合格關、素質關、培訓關;自我防護避險層、爆破排險層、查險壓頂排險層、檢查限時排險層、查險排險層;做到思想、時間、措施、責任、制度、行動六落實。
事故及重大隱患分析管理制度
一、處理生產安全事故必須首先搶救傷員,后轉移物資,保護好現場,須移動的物品,必須做好標記,并派人監視險情,防止事故蔓延,立即向單位法人匯報。
二、礦山發生輕傷事故,報公司由公司組織人員調查處理解決。
三、礦山發生重傷事故以上的事故,必須在24小時內向企業主管部門報告。
四、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各班組長、當事人必須積極協助主管部門的工作,如實匯報和反映事故的真象,分析事故原因,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制定整改方案,并監督執行(四不放過內容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職工未受到教育不放過,責任人未受到處理不放過)。
五、企業所發生的一切事故,要登記建檔。
職業危害預防制度
一、為防止職業危害因素對生產勞動過程中的職工安全健康造成危害,預防職業病發生,制定以下預防措施。
二、有效地控制或盡量消除粉塵、有毒有害物質的發生,即消除或減少職業危害源。
三、降低生產過程中粉塵、有毒有害物質的濃度,使之達到規定標準。
四、采用低毒或無毒物質代替有毒物質。
五、建立健全符合衛生標準的生產衛生設施。
六、做好衛生健康標準統計和作業環境監測工作。
七、開展經常性安全工作教育,提高職工職業安全衛生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八、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衛生制度。
九、加強個體防護,及時正確佩戴各種防護用品。
安全獎懲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力度,強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班組長責任意識,切實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努力實現安全生產零事故目標,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遵照集團公司有關精神,特制定本辦法。
一、安全科長、安全員考核制度
(一)考核制度
1、堅持跟班作業,監督班組長隨班制度。認真開展隱患排查,狠抓三超三違行為。上班期間不得與所屬單位民工或他人賭博、酗酒以及干其他與本質工作無關的事。
2、認真填寫安全檢查記錄、安全隱患檢查臺帳、工作總結,每天以文字形式向安全科匯報。
3、認真搞好新工人崗前年齡、培訓考核、監督健康體檢、簽訂責任書、簽訂勞動合同、入保、勞保發放、辭退勞動關系、嚴格執行持證上崗制度、出入井管理登記制度、隱患整改通知、隱患整改驗收、人員變更等軟件管理,確保有證可查,有據可依。
4、監督分管礦點搞好勞動保護、質量控制、環境衛生、確保各崗位證件齊全。
5、加強交接班制度的管理,以及各作業人員執行《操作規程》情況。
6、監督巷道內的排險工作。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如頂板、邊幫、炸材、爆破、勞動保護等)并做好記錄,現場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責令其作業人員限期整改,對重大隱患要書面向安全科報告。因隱患檢查、發現不及時或無記錄、無整改方案、無整改措施、無整改驗收的,造成損失由本人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7、堅守崗位,履行職責,嚴格執行爆破技術標準,監督、檢查爆破員證件情況,做到持證上崗。
8、嚴格監督爆破員在爆破過程中的全部程序,必須由安全員、爆破員同時簽字在倉庫領取炸材,建立炸材領用、消耗臺賬。
9、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本單位制定的各項制度。
10、對隱患、危險源要定人、定責、定措施、定整改期限,下隱患整改通知書,整改驗收后下達復工通知書。
11、制定管理措施,爆破時,提前做好警戒,布好崗,確認安全無誤后再通知爆破員進行爆破。
12、對爆破員有監督、管理、處罰權。
13、組織所在班組學習培訓,并有學習內容、學習記錄、學習考核記錄。
14、按技術指令施工。
15、參加落實公司安全大檢查和安全列會制度!
16、對生產現場在緊急情況下有下達人員撤退的指揮權和決策權。
17、分管礦點嚴把礦石質量關。
18、發生事故按程序申報。
19、搞好班組計生工作。 20、臨時工作必須服從安排。
。ǘ┆剳娃k法
對地下開采的礦山企業的'一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實行月度安全獎勵,獎勵標準按級別確定,按考核成績兌現。
各企業按3:4:3比例對現有安全管理人員確定級別,一級400元,二級500元,三級600元,新進安全員和上年考核不合格的安全員一律定為最低級別(一級)。
根據每月考核成績兌現安全生產獎,考核為95分以上者兌現100%獎勵;考核為90分以上者兌現80%獎勵;考核為85分以上者兌現60%獎勵;考核為80分以上者兌現40%獎勵;考核為80分以下者取消當月安全生產獎勵,發生輕傷以上事故,取消當月安全生產獎勵。
二、班組長考核制度
(一)管理制度
1、認真執行和落實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履行生產班組長崗位職責。
2、強化勞動紀律,班長離開礦井必須履行請銷假手續,請假半天由安全科審批,一天由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審批,并且以委托書的形式委托本班組跟班安全員代理跟班,并且明確安全責任,否則不得批假。一天以上的本井口停止生產。
3、每班必經跟班作業,與生產工人同進出巡回檢查,發現隱患及時報告,配合當日帶班領導搞好日常安全管理工
作。對不跟班作業,遙控指揮的班長按馬橋鎮政府處罰公約進行處罰。
4、認真搞好本班組的隱患排查與治理工作對排查出的隱患整改治理不及時、不徹底或拒不整改發生安全事故的除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外,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5、嚴格加強從業人員管理,凡進入本班務工的人員由班組長或委派專人陪同進行職業健康崗前和離崗檢查,防止弄虛作假,讓不健康的人員流入本班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加強本班治安防范和計劃生育管理。
6、炸材管理不當,造成流失,發生一切后果的除公安機關處罰外,公司根據事態發展后果進行處罰,一切經濟損失由班組自己承擔。觸犯法律的追究法律責任。
(二)考核辦法
1、實行年度考核的方式,逐月由安全生產督查科負責對班長進行督查,違反本制度的下達督查通知書,登記匯總年度考核。
2、班長違反本管理制度任何一款,合同約定的獎勵實行一票否決,不予兌現。
3、未跟班作業、離崗不履行請銷假、違章指揮,隱患整改治理不及時、不徹底或拒不整改,發生安全事故的,班長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經濟損失從交納的安全保證金中扣除。
4、不加強從業人員管理,職業健康弄虛作假,患有職業病的人員進入公司務工后,班長承擔80%責任,所發生的費用從安全保證金中支付,保證金不足支付的從開采費中扣除。
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一、機械設備要逐一進行登記,建立礦山機械設備管理檔案。機械設備實行專人管理、專人負責。安裝、調試要有專業人員按照機械設備的安裝規定進行。
二、不準酒后操作。不準無證操作。
三、不準在配電房、空壓機房、變壓器房周圍(30米以內)及礦山運輸車輛內存放爆炸器材和易爆物品。
四、不準轉運礦車輛(拖拉機、汽車等)開英雄車、賭氣車,嚴禁礦區機動車輛客貨混裝。
五、對機電設備及防護裝臵、安全檢測儀器定期檢查、維修,并建立技術檔案,保證使用安全。每個季度檢查配電系統繼電保護裝臵的整定情況和主要電氣設備絕緣電阻情況,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變壓器等電器設備使用的絕緣油的理化性能及耐壓實驗。
六、不準私拉亂接,擅自搭火接線,明閘刀明接頭送電,以保證線路及配電設施的安全,杜絕超負荷運行。不準用鐵絲、銅絲、鋁線代替溶斷絲或保險絲使用,以防突發事故。
七、不準非工作人員進入配電房或空壓機房。機修工和電工必須持證上崗,堅守崗位。工作期間要認真觀察機械運行的負荷承載出現的故障,對于人為造成的機械損壞,一切損失由責任人全部賠償。
八、不準在各種安全閥及附件或手上、工具上沾有油脂時操作氣瓶。
九、機械設備維修要在停止作業的情況下進行,嚴禁在機械設備非停止狀態下進行檢修,特別是電器設備的維修要先停電后檢修,并在閘刀旁掛有人檢修,嚴禁合閘的警示牌。
十、礦山使用的下列設備、器材、防護用品和安全檢查儀器,應當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或者行業安全標準;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或者行業安全標準的,不得使用。
1、采據、支護、裝載、運輸、提升、通風、排水、壓縮空氣和起重設備。
2、電動機、變壓器、配電柜、電器開關、電控裝臵。
3、爆破器材、通訊器材、礦燈、電纜、鋼絲繩、支護材料、防火材料。
4、各種安全衛生檢測儀器儀表。
5、自救器、安全帽、防塵防毒口罩或口罩、防護服、防護鞋等防護用品和救護設備。
6、經有關主管部門認定的其他有特殊安全要求的設備和器材。
礦山管理制度12
一、副總(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企業的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直接領導本企業的安全機構和全體員工開展安全工作。
二、負責落實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方針和規章制度以及技術標準的執行。
三、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四、監督制定、修訂和審批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獎罰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及長遠規劃。
五、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機構和組織,配備專(兼)職安全人員。批準落實檢查安全技術措施經費。
六、組織全礦性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組織員工學習安全學習方針、政策和業務知識。
七、嚴格執行《企業職工傷亡事做報告和處理規定》的管理程序,協助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
八、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對查出的重大隱患要及時研究并落實整改。
九、負責礦山內部經營、核算管理,按公司的要求,建立核算體系和指標體系,制定相關制度和實施細則。
十、負責落實總公司下發的各種任務,并及時報送相關統計報表。
礦山管理制度13
一、目的和作用:
為了科學地管理好公司的各類設備,使設備的維護管理工作有組織、有計劃、有原則、有標準、有規程的進行,以達到設備完好,提高設備完好率及利用率為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職責
1、公司機動處負責對全公司范圍內設備維護的監督指導。
2、各設備使用單位要嚴格按照“設備維護保養方針”,對本單位設備維護人員、操作人員進行嚴格培訓,強化考核制度。
三、設備維護基本原則
1、設備維護工作應貫徹“預防為主”的原則,應把設備故障消滅在萌芽狀態,其主要任務是防止連接件松動、防止設備事故的`發生,延長設備使用壽命和檢修周期,保證設備的安全運行,為生產提供最佳狀態。
2、堅持使用和維護相結合原則,操作人員在日常維護工作中做到“三好”(管好、用好、維護好)、“四會”,(會使用、會維護、會檢修、會排除故障)。
3、堅持合理規劃,科學維護的原則。設備維護工作重點,體現在提高維修工作質量;減少故障停機時間;提高設備完好率及利用率。
四、設備維護要點
1、操作工作實行設備維護保養負責制。
2、設備維護實行“三定”(定人、定機、定職責)。
3、設備潤滑實行“五定”(定人、定機、定質、定量、定時)。
4、無固定人員操作的設備,由設備使用單位的設備段長安排專人維護保養。
5、大、中型設備在維護保養的同時,要設維護保養記錄(維護保養時間、人員、使用備件等等)。
礦山管理制度14
一、編制目的
由于井下巷道的展開及井下機動車車輛的增加,為了加強井下車輛的安全管理,使井下車輛能夠更好的服務于生產,減少和消除因為行車帶來的安全隱患和違章行為,現根據項目部實際情況特制定井下車輛管理制度。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項目部井下機動車輛(包括裝載機、四不象、耙渣機、三輪車、排渣車、及其他在巷道內駕駛的機動車輛)駕駛安全的管理。
三、權責
本制度的制定、修訂和解釋權均歸屬于大賈莊項目部。
四、管理內容
1)對井下車輛駕駛員規定
1、對于井下車輛駕駛員必須做到定點、定崗、定車,嚴禁交給他人駕駛。裝載機、耙渣機司機必須持有有效特殊工種操作證。
2、井下駕駛員必須經過安全部組織的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下井。 3、井下駕駛員必須遵守項目部各項井下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識。
4、嚴禁酒后駕駛和疲勞駕駛車輛,嚴禁睡崗或做與工作崗位無關的事情。
5、愛護車輛,井下行車前認真檢查車輛,尤其剎車的檢查要作為重點檢查項目,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禁任何車輛帶病作業。
6、行車時靠右側通行,但嚴禁靠邊尤其拐角靠邊倒車,當心車輛碰、撞、拉、掛電纜、管路、設備和行人。
7、在車輛啟動、倒車以及卸放物料時必須觀測周圍環境,并鳴笛,以免造成電纜、管路、設備損壞和人員傷亡。
8、裝載機在進行井下作業時必須嚴格按照指揮人員指揮進行操作,進行轉彎或者傾倒作業時必須觀察傾倒物料半徑內的人員動向。
9、駕駛員離開車輛必須做到熄火、拉手剎、做好擋車,嚴禁將車輛停放在坡路溜井邊緣、靠近井筒或光滑路面上。
10、駕駛員負責所駕駛車輛的排煙慮水箱加水問題,對于未及時加水的司機給以處罰和教育。
11、駕駛員必須隨身佩戴安全帽、自救器、礦燈等項目部規定必須正確佩戴的勞保用品,并按照規程操作。
12、必須熟悉設備的結構、性能、參數及完好標準,并會進行一般性的檢查、維修、保養及故障處理。
13、必須熟悉行駛路線范圍、巷道參數支護形式,掌握各種安全標志和信號的有關規定。
14、必須能正確使用通訊設施,正確使用一氧化碳自動報警儀與滅火器。
15、進入或離開駕駛室時,不得把方向盤當作扶手。嚴禁在手剎起作用時掛檔起步,不準越級換檔。
2)對井下車輛的規定
1、井下車輛必須確保剎車系統、燈光系統、安全防護設施等安全可靠,駕駛員、維修人員必須定期對井下車輛進行檢查維修保養。
2、車輛上的剎車系統必須靈活可靠,手動、腳動都能用,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要求。
3、裝載貨物必須按照核定載重量裝車,不準超載。禁止拉運超長、超寬、超高的物料。特殊情況時,必須制定專項措施。
4、運送物料車輛駕駛室除駕駛員外只限乘坐一人,嚴禁人貨混裝。拉運物料尤其是零散物料和設備時,必須捆綁牢固。
5、嚴禁在巷道中交錯會車,會車時一車必須進入倒車硐內。
6、車輛下坡行駛時應提前換檔減速慢行,不得中途換檔,下坡嚴禁空檔滑行。
7、行車時前方有人必須鳴笛慢行,當在小巷內車遇人必須先停下,行人通過,在大巷內車遇人時,人員要注意躲避車輛,使車輛先通過。
8、車輛相遇時空車避讓重車,入巷車輛避讓出巷車輛,大巷避讓小巷,小巷會車,避讓車輛必須進入倒車硐內,待通行車輛完全通過后避讓車輛方可動車通過。
9、運料車運送物料時,物料高度不得超過車欄;四不象出渣時渣堆不得高過圍欄,不得裝渣過滿,行駛過程中不得有掉渣現象。
10、車輛停放嚴禁在爆破警戒區域內,防止爆破飛石砸壞車輛。
11、運送物料的車輛安全保護措施齊全,捆綁結實,準備完畢后方可鳴笛開車。
12、維修、檢查車輛時必須做好周圍的警戒工作。
13、井下車輛不得長時間在主要通行巷道內停留。
14、裝載機出渣期間周圍人員避讓,出渣機后頭不得站人拉拽扒渣機電纜人員必須戴合格絕緣手套。
15、井下裝載機及時加水,耙渣機定期檢查電路系統、液壓系統。
16、井下車輛不得帶病運行,不得先工作后維修,發現問題必須及時處理。
17、排渣車行車遵循靠右通行原則,嚴禁超速行駛;在主要運輸巷道內行駛速度不得超過20km/h,其它巷道車速不得超過15km/h,會車速度不得超過5km/h, 兩車同向行駛間距不得小于50米,行駛到巷道交叉點,轉彎及前方有車輛、人員或視線有障礙時,應提前20米減速鳴笛,速度不得超過10km/h,并變換燈光;經過巷道施工地段或遇有行人時,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在施工人員指揮下或靠巷道右側停車,確認安全后方可通行。
18、機動車通過泥濘路面時,必須低速行駛,不得急剎車。車輛涉水時,應事先查明行車路線,并需有人引車;如水深超過排氣管時,不得強行通過。如防爆膠輪車陷入坑內,如用車牽引,應有專人指揮,互相配合。
19、卸料時,首先檢查車上方和周圍有無障礙物及行人。卸料后,車斗及時復位,不得邊走邊落。向坑洼地卸料時,必須和坑邊保持適當安全距離,防止坍塌。
20、工作結束后,清理車輛,做到整潔有序,將車開到指定地點,并做好記錄后方可離崗。
3)車輛維修保養規定
1、車輛維修必須在硐室內進行,嚴禁在主要運輸大巷內修理。
2、必須照明充足,車輛修理時不得單人操作。
3、修車時必須通風良好,需要動火時,必須配備有砂箱,滅火器等消防器材。
4、懸空車箱或機頭件下5m以內嚴禁站人,并且在車箱或機頭升起時用木料臨時支撐,確保牢固可靠,無關人員不得靠近。
4)車輛檢查規定:
啟動前的檢查:
1、外觀檢查,查看機殼、輪胎等有無損壞;
2、消焰器清潔檢查,清理現有的消焰器或者更換消焰器;
3、發動機油位檢查,用油尺查油位,如油位低,可補入合格的油到油尺標注的位置;
4、通過高、低位可視窗檢查液壓油位;
5、用油尺檢查傳動齒輪箱油位;
6、用油量表檢查油箱油位;
7、用高、低位可視窗檢查機器冷卻水位,如需要,則加入清潔水到高位可視窗的中間位;
8、清理空氣過濾器中積存的灰塵,必要時則更換;
9、檢查一氧化碳報警儀和滅火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10、檢查輪胎和輪轂螺栓的緊固狀況;
11、檢查啟動氣壓表的讀數,應顯示為規定值。
啟動后的檢查:
1、用油尺檢查傳動油箱位,如偏低,則補加合格的油到油尺標注的位置;
2、檢查方向指示燈工作情況,將方向選擇手柄前推或后拉,車行方向指示燈為白光,反向為紅光;
3、觀察各油壓表顯示壓力是否符合規定及檢查各油溫表所示溫度否符合規定;
4、檢查喇叭;
5、檢查工作制動閘及停車閘的操作;
6、檢查機車轉向系統的操作;
7、通過目測、耳聽,檢查柴油機工作是否正常,如有不正常情況,需及時處理;
8、檢查各系統有無滲漏、松動或異響;
9、確認機車無問題后方可準予進入運行狀態;
10、檢查前進/后退操縱桿是否靈活可靠。
5)操作程序
經檢查車況良好后,進行以下啟動操作:
(1)、電啟動防爆膠輪車的起動步驟如下:
1、逆時針轉動電路總開關,打開總電源
2、向右撥動駕駛室側儀表板上的起動開關到能夠聽到報警的聲音后約3秒,阻風門和柴油斷油缸已打開。再繼續向右撥打起動按鈕,此時應能聽到發動機“轟隆”的聲音,說明發動機已起動,松開起動按鈕,發動機起動完畢。
3、若此次起動不成功,待2min后可按上述步驟重新起動發動機。
(2)、氣啟動車輛的起動步驟如下
1、逆時針轉動氣路總開關,打開總氣源。
2、撥動駕駛室側儀表板上的起動開關到“開”的位置,觀察駕駛室儀表板上起動氣壓表,顯示值應大于0.7mpa,若氣壓低于0.7mpa時,應進行補氣。補氣操作:起動前打開氣保壓開關后,氣壓低于0.7mpa時需進行補氣。把外界氣源接到補氣口,打開球閥充氣,當系統氣壓達到0.7mpa,關閉球閥。
3、撥動駕駛室側儀表板上的起動開關到“開”的位置。
4、按下升壓按鈕,此時應能聽到“嗤”的聲音,阻風門和柴油斷油缸打開。再按下起動按鈕,此時應能聽到發動機“轟隆”的聲音,說明發動機已起動,(持續時間大約3秒),松開起動按鈕,觀察駕駛室儀表板上的發動機機油壓力表,當壓力顯示超過0.25mpa時,發動機起動完畢。
5、若此次起動不成功,觀察主駕駛室側儀表板上起動氣壓表,顯示值應大于0.7mpa,此時可按上述步驟重新起動發動機,若氣壓低于0.7mpa時,應進行充氣。在完成啟動程序后,發動機運行后按以下步驟進行操作:
1、選擇前進擋或后退擋;
2、選擇第一擋傳動;
3、對腳制動施加輕壓,并松開緊急剎車制動閘;
4、踩油門以增大發動機速度,同時放松腳閘;
5、當選擇高檔時短暫釋放加速器踏板上的腳踏壓力。當選擇低檔時,稍微增加加速器上的腳踏壓力;
6、只有機車完全停止時,才能改變其運行方向。
司機操作中應做到:
1、根據運輸任務的性質來選擇相應的車輛及車廂;
2、加強封車與人車運行前的檢查;
3、嚴格執行本規程對各類膠輪車行駛速度的限制;
4、車輛上坡不準曲線行駛,下坡時不準脫檔滑行。
膠輪車故障停車時,按下列內容檢查,并及時向值班領導匯報處理:
1、發動機冷卻水溫度是否過高;
2、機油壓力失壓;
3、發動機溫度過高;
4、液壓油溫過高;
5、液壓油油位過低;
6、尾氣排放溫度過高。
當操作自卸車箱時,現將操作手柄的鎖緊裝置解除,再按需要操作。
停車時要確保停在安全地區,在不阻礙其他車輛運行的前提下從事以下操作:
1、停機前使用停車閘停車,并通過操作前進/后退操縱桿使發動機空轉,緩慢地冷卻;
2、檢查啟動壓力表讀數為規定值,如低于規定值,必須向系統充壓;
3、停止柴油機運行;
4、在關掉發動機后,應擺動方向盤釋放液壓系統的壓力,直到轉向壓力表顯示讀數為零;
5、駕駛員在變速桿未打到空擋位、機器未制動、發動機未停轉、轉向壓力表未返零位之前不得離開機器。
6)安全注意事項
行駛中的安全注意事項
1、柴油機啟動后應怠速預熱,待柴油機水溫達到55℃以上才允許開車行駛。
2、在車輛行駛過程中,應注意觀察儀表指示是否正常。柴油機正常運轉的水溫應保持在80℃5℃的范圍內。
3、行駛過程中因注意車輛各部工作狀況,若發現不正常聲響,應及時檢查和排出。
4、重載上坡和遇到故障情況下需用低速行駛時,應用低速一、二檔,但在正常行駛中使用一、二檔的時間不宜過長。
5、在井下巷道中行駛時,車速應按照相關規定的速度行駛,嚴禁超速。
6、下坡行駛時,不允許熄火或換入空擋滑行,下陡坡應換入較低檔,利用柴油機來制動,并通過間斷踩制動板使下坡速度不致過快。
7、需換入倒檔時,應待車完全停止后,并觀察車后和周圍情況下以緩慢速度倒車。
8、當車輛行駛時出現異常響動,應及時停車檢查,在車輛恢復后才可繼續行駛。
9、若井下巷道中積水深度超過400mm時,車輛不需涉水通過。
停車時的安全注意事項
1、膠輪車在停車時應逐步減少負荷并降低轉速。
2、停駛柴油機熄火前,應低速運轉2min,使,柴油機均勻冷卻。
3、停車時應將氣罐中的氣壓充到0.7mpa以上。
4、停車時,應拉起手制動手柄,確保駐車制動,在下坡道和平路上停車時應將換擋手柄置入倒檔,在上坡道停車時還應同時將換擋手柄置入一檔。
5、司機在下車后應關閉氣罐的'總開關。
6、每班下班時,要求用高壓水清洗排氣柵欄。
7、每隔兩天吹一次空濾濾芯。
7)膠輪車輛安全管理五條規定
(一)一般安全管理規定
1、膠輪車司機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并獲得司機駕駛證,否則不允許駕駛膠輪車。
2、膠輪車司機在啟動車輛前必須檢查車輛各部件,在確保所有部件完整有效后方可駕駛。
3、車輛在行駛過程中必須前有照明,后有紅尾燈,滅火器,嚴禁在沒有照明,紅尾燈的情況啟動車輛。
4、開車前必須按響喇叭,提醒其它人員,嚴禁在喇叭未鳴的情況下啟動車輛。
5、正常行駛時,不得背對前進方向行駛,確實無法做到時,必須有跟車工指揮。
6、在同一巷道中行駛的兩輛膠輪車之間的距離至少保持在50米以上。
7、車輛的制動距離,每年至少測定一次,并符合操作說明書的要求。
8、必須正確執行調度指令,保持運輸中的通訊聯絡,不得隨意關閉通訊裝置。
9、巷道中所有的信號標志與調度指令均為車輛安全行駛的依據,所有車輛的運行不得違反。
10、所有在井底車場行駛的膠輪車,其運行速度都不得超過5km/h。
(二)行車安全管理規定
1、膠輪車在巷道口、坡度段,噪聲大的地段或遇行人,以及前方有障礙物或視線有障礙時,都必須減速鳴笛,確認安全后,方可通過。
2、當行駛途中因故障停車,需用其它膠輪車拖車時,必須執行專項措施,并采用專用的拖車裝置。
3、膠輪車載人時,所有乘員均需坐在客廂座位上,嚴禁坐在其它設備上,無客座車輛嚴禁載人。
4、上坡或者下坡應采用低擋緩慢行駛。
5、嚴禁用膠輪車頂拉其它物體。
6、膠輪車司機操作時應保持坐在駕駛椅上、目視前方、雙手握住方向盤(操作手把)的正確姿勢,嚴禁將身體任何部位露出車外,嚴禁站在車下開車。
7、司機上崗后,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嚴禁在車輛未停穩時離開司機室。司機暫時離開崗位時必須做好機車制動,依次做好工作制動、手閘制動、脫離離合器、柴油機怠速運轉、停機、鎖車等步驟。
8、司機必須按信號指令開車,開車前首先鳴笛示警,檢查確認周圍無人時,方可啟動。
9、司機停車離開駕駛室前,必須按規定釋放停車制動回路和方向盤控制回路的壓力,避免突然釋放。
(三)停車安全管理規定
1、在井下裝卸貨物時必須制動鎖車,但不熄滅車燈。
2、運輸途中除會讓車外,一般不容許停車,必須停車時應事先匯報調度或車隊,通知其它車輛并制動鎖車、亮燈,斜巷還需采取掩車措施。
3、停車時,要確保停在安全地段,并停靠在距人行側幫部20cm以外,確保行人通行暢通的地方。
4、停車時,應將車的駐車制動手柄拉到有效位置、換擋手柄處于空擋和柴油機停轉后司機才可離開駕駛室。
5、若在上下坡停車時,一定要在輪胎后加楔墊楔住或把車輛開進停車硐室。
6、在下坡、平路停車時,合理操作制動閥,確保能夠有效制動。
7、當司機進入或離開駕駛室時,不要把操縱閥桿當扶手。
(四)裝卸車安全管理規定
1、膠輪車在裝料運輸時,要確保貨物綁扎牢固,嚴禁超寬、超高、超載運輸,嚴禁人貨混裝。
2、膠輪車在裝卸材料或其它貨物時,必須制動鎖車,不得熄滅車燈。
3、在運送大件、重型設備材料時應充分考慮以下因素:裝載重量的均勻分布;裝卸地點的工作條件;運輸線路狀況;裝卸順序與安裝順序等。
4、運送大型設備(如液壓支架等)或車輛倒行,影響司機視線時,必須制定專門措施,并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后實施。
5、裝大件物料時,應先在頂板施工兩根以上的專用起吊錨桿。用手動葫蘆進行起吊時,必須首先對起吊錨桿牢固情況進行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進行起吊。
6、卸大件物料時,應使用專用起吊錨桿,用手動葫蘆進行起吊。
7、運送爆破材料時,必須嚴格執行《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與《爆破安全規程》有關規定。
8、卸料地點距工作面需大于50m。
9、翻渣車在溜井口倒車翻渣作業時,車輛必須有專人指揮。
(五)車輛會車安全管理規定
1、必須在指定的會車硐室(地點)會車,非會車地點嚴禁會車;
2、車輛會車速度限制在5km/h內;
3、會車時車與車、車與兩幫的距離都不得少于0.5米;
4、膠輪車在指定地點內會車時,應遵守空車讓重車、下坡車讓上坡車的原則;
5、無會車硐室(地點)的巷道,禁止對面有行駛的車輛。
8)、附 則
1、駕駛員定期接受安全培訓,交接班必須明確車輛的狀態,井下的安全狀況等。
2、裝載機等車輛上必須配備不小于4kg的合格滅火器。
3、各水平必須遵守車輛管理制度,并切實履行本崗位職責。
4、車檢后車輛完好狀況,由檢查人員負責,井隊長、設備物資部與安全部監督檢查。不完好車輛一律不得運行。
5、大型車輛下放入井或提升時必須進行安全交底并由機修隊、技術部、安全部、井隊開會討論審批后方可實施,作業期間各部門現場監督。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如有與國家法律或行業標準相抵觸的,按照國家法律執行。
礦山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一、為了更好地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國家安全生產方針,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法》,適應國家不斷發展的安全生產形勢的需要,確保公司安全生產持續進行,擬定公司的安全生產方針。
二、為了加強公司安全生產方針的規范化管理,確保公司安全生產方針的制定、傳達、評審與修訂等環節的科學性,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十堰罕王德山礦業有限公司。
第二章實施
三、成立安委會領導下的安全生產方針工作小組,小組成員必須有三分之一的一般員工;安全生產科科長任安全生產方針工作小組組長,負責安全生產方針各環節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本制度指的方針即為公司擬定的安全生產方針的簡稱。
五、制定方針時,制定方針人員必須充分考慮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方針的內容應體現出企業的風險特點與核心業務;所制定的方針應簡明扼要,易于理解,并能充分體現公司安全生產方針的總目標以及對持續改進安全績效的承諾。
六、方針工作小組所起草的`方針草案交由公司廣大員工討論、溝通后定稿,并以文件化形式由總經理簽發。
七、公司各部門、各車間及班組負責人要通過班前會、崗前培訓與再教育等方式認真組織廣大員工學習,了解方針其內容及含義。公司領
1導及各部門負責人對安全生產承諾,履行各自的職責,并簽訂責任狀,逐級進行考核。
八、制定和完善有關保證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從制度層面上保證安全生產方針的落實。
九、方針工作小組要定期通過問卷調查、座談等方式對方針的適應性進行評定,對不適應的部分要及時進行修訂。
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
1、企業結合實情,每年都設立文件化的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制訂《年度安全生產責任狀》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向各車間班組分解,并參與績效考核。
2、制定實現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的實施計劃,對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的實施計劃執行情況進行監測或評價,在需要時對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進行及時的修正或更新。
3、礦山企業應確保全年工亡事故為零,重傷事故為零,職業病發生為零,輕傷負傷率≤3‰;主要設備設施檢測到位,平均無故障時間達到85%以上;企業安全教育和培訓率為100%;危險源監控有措施、監測到位,隱患整改率為100%。
4、企業制定《實現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的實施計劃》對各級管理層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的完成情況要求每年進行一次評價,每季度進行一次小結;
5、建立各類安全生產臺帳,依據《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考核辦法》
2對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的實施計劃執行情況進行監測。
6、為實現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提供人力、財力、物力和技術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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