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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量設備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測量設備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測量設備管理制度 1
根據生產安全的需要,公司的重點崗位和要害部位裝了安全監控和測量設備,以便對這些崗位和部位實施有效的安全監控和測量,達到及早發現問題、隨時處理問題的目的。為加強安全監視和測量設備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監視和測量設備的安裝
1、凡是生產、使用、儲存、充裝易燃易爆易中毒危險化學品的重點崗位和要害部位,都必須安裝適宜的安全監視和測量設備,需對重要的壓力、溫度等指標進行監控和測量的,同時安裝壓力、溫度監控和測量裝置。
2、安全監視和測量設備的選型要合理,確保監視和測量的準確度和精確度滿足使用要求,同時供貨安裝單位要有相應資質。
3、安全監視和測量設備的安裝位置要合理,能夠起到有效的監視和測量作用。
4、新安裝的安全監視和測量設備,要經過鑒定和校準方可投入使用。
二、安全監視和測量設備的鑒定和校準
1、安全監視和測量設備的鑒定和校準同期,以相應的國家標準為準。
2、安全監視和測量設備偏離校準狀態時,應按有關國家標準進行鑒定和校準。
3、安全監視和測量設備的鑒定和校準記錄由公司設備安全處保存。
三、安全監視和測量設備的.使用
1、使用單位保證安全監視和測量設備在適宜的環境條件下使用。
2、安全監視和測量設備應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并保持其準確度。
3、安全監視和測量設備應在鑒定或校準的有效期內使用,嚴禁超期使用,使用中如發現損壞或處于可疑的校準狀態時,應對其重新進行校準。
4、對使用安全監視和測量設備的人員,視設備的繁簡和操作難易程度進行必要的培訓,使用人員應熟練掌握操作使用步驟和方法以及維護和保養知識。
5、使用人員要隨時觀察安全和測量設備的狀態,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上報和處理。
四、安全監視和測量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1、使用單位應對安全監視和測量設備進行維護和保養,以便保證監視和測量設備處于良好狀態,并做好維護保養記錄。
2、設備安全處應對安全監視和測量設備建立臺帳,包括:名稱、設備類型、購進日期、使用期限、現存位置、檢定期限、目前狀況。
五、安全監視和測量設備的失效處理
1、安全監視和測量設備在檢定有效期內,若發現損壞或處于可疑狀態時,應由聯系有資格的單位或人員維修檢定。
2、安全監視和測量設備的報廢經使用單位設備安全處確認,按報廢處理程序進行報廢。
測量設備管理制度 2
測量設備使用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1.0目的
確保測量設備的能力滿足使用的要求。
2.0適用范圍
適用與物業管理公司對測量設備從配置、校準、使用至管理各個環節的控制。
3.0職責
3.1總經理負責批準測量設備的采購計劃。
3.2管理處經理負責審核測量設備的采購計劃。
3.3管理處機電維修部負責提出測量設備的采購計劃或申請;負責測量設備的使用、校準修和管理。
4.0程序要點
4.1測量設備的范圍
4.1.1按用途可分為向顧客計費用的;維護和檢修設備用的;對設備運行參數進行監視用的。
4.1.2按裝置可分為安裝于固定管道、設備上的;移動使用的。
4.1.3按來源可分為公司原來已有的、新采購的、借用的。
4.1.4按形式可分為儀器、儀表、磅秤、天平、量具、測試軟件。
4.2測量設備配置的要求
4.2.1數量滿足使用需要。
4.2.2最大量程、最小分值和精度等級滿足被測對象精密度、準確度的要求。
4.3測量設備的采購
4.3.1機電維修部主管應根據測量設備的現狀和需要,提出采購計劃或申請,經管理處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按《分供方評審與管理標準作業規程》和《采購管理標準作業規程》規定進行采購。
4.3.2采購計劃或申請應詳列所需采購測量設備的下列資料:
a)名稱、型號或型號、規格、最大量程、最小分度值、精度等級;
b)數量、該產品的標準代號(盡可能做到)、用途、參考生產廠家或供應商名稱。
4.3.3采購人員應嚴格按采購資料進行采購,如有變動,應事先征詢機電維修部主管的意見。
4.3.4測量設備采購進公司后,應按公司相關規定辦理交接手續。機電維修部主主管應核對實物是否與所申報采購資料相符,并檢查驗證包裝、外觀及所帶證明、證件。
4.4測量設備的管理
4.4.1機電維修部主管應指定專人負責管理測量設備,其職責為:
a)建立測量設備臺帳,其內容包括:出廠編號、公司編號、名稱、型式或型號、量程參數、精度等級、生產廠家、數量、使用部門或使用人、開始使用日期等唯一性標識和可追溯性資料,并隨測量設備的變化而保持臺帳的可用性和可追溯性;
b)對測量設備逐一進行編號標識,其要求為:
--采用符號和順序進行編號,示例如下:
ch-01
該類測試設備的順序號,用阿拉伯整數
移動使用測量設備(裝置符號)
測量尺寸用(類型符號)
--符號規則如表一:
裝置符號h移動使用測量設備
g固定裝置上的測量設備
類型符號c測量尺寸的測量設備
d測量電參數(如電壓、電流、電阻、電功率)
z測量重量用測量設備
p測量壓力、真空度用測量設備
本表未作規定的,由專職管理人員依據上述原則予以規定;
--標識方法應按方便、適用、可行、易于觀察的原則進行,一般采用帶色彩(如紅、黃色)的不干膠紙編號后粘貼于測量設備適宜部位的方法實施。
c)規定測量設備的校準周期。測量設備的校準周期根據其使用頻率及測量設備精度等級確定,如表二:
測量尺寸的校準周期為二年
測量點參數的校準周期為二年
測量重量的校準周期為二年
測量壓力的校準周期為一年
裝于設備上,但不能拆卸的測量設備隨設備大修時進行校準
法規或國家行政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測量設備
按法規或國家行政主管部門規定校準周期進行校準
c)按確定或規定的校準周期將測量設備委托國家授權的計量監督檢查單位進行校準,并辦理相關委托手續;
d)對測量設備的使用、停用、報廢及校準標識的保持進行檢查、監督或辦理相關手續。
4.5測量設備的使用
4.5.1測量設備管理人員應確保測量設備(原安裝于機械、電氣設備上的除外)在使用前(含采購進入公司的`)均經過了校準,且校準結論滿足使用要求。
4.5.2使用人員應熟悉測量設備的使用,正確、合理、按規定選擇和使用測量設備,并確保在校準的有效期內使用。
4.5.3使用人員在調整測量設備時,應防止由于調整不當,而使校準狀態失準。
4.5.4當發現測量設備失準時,應對已測量或計量的結果進行復查,消除由于失準可能造成的影響。
4.5.5測量設備的保管防靜環境應適當,不應與工具、刀具、原材料和零配件混放,防止丟失、碰磕、損壞、失準、銹蝕。
4.6測量設備的限制使用和報廢
測量設備經校準后判定為不合格的區段范圍,測量設備管理人員應限制不得在不合格區段或不合格范圍內使用,這種限制應以適當的形式通知到所有使用該測量設備的人員,并在設備的適當部位或存放處或包裝物上明確予以標識。無法限定區段和范圍的,可送有關單位檢修,檢修后經校準合格方允許使用,無檢修價值的予以報廢。報廢應辦理相關手續,并報總經理批準。
4.7校準的委托
4.7.1如公司無校準設備、標準物及專業人員,及無能力進行校準,凡需校準的測量設備一律委托國家授權校準單位進行校準。
4.7.2機電維修部測量設備管理人員在委托校準時,應將送校準設備的使用量值范圍列入委托中,并請校準單位在校準報告/記錄中列出所使用校準設備型號、環境溫度、校準判定依據的國家標準代號。
4.8機電維修部測量設備管理人員應長期保存測量設備臺帳、校準記錄、限制使用或報廢測量設備的審批單。
4.9本規程執行情況作為相關員工績效考評的依據之一。
5.0記錄
5.1《測量設備臺帳》
5.2《測量設備校準動態記錄》
5.3《測量設備報廢審批單》
5.4《測量設備限制使用記錄》
6.0相關支持文件
測量設備管理制度 3
為了更好的對監視和測量裝置進行有效控制,為質量體系認證提供準確資料,確保監視和測量設備的精密度和準確度控制在允許范圍內,特制定本制度。
1、機電科設備組設專職人員對全礦的監視和測量設備進行綜合管理;并且建立全礦監視和測量設備管理臺帳;負責向質量體系認證辦公室提供相關的監視和測量設備檔案和資料;負責通知監視和測量設備的使用單位按期檢測鑒定;否則考核責任人100元。
2、監視和測量設備的分類:工程技術用設備(經緯儀、測距儀、游標卡尺);安全用儀表(風速表、光學瓦斯檢定儀)。
3、監視和測量設備的購置。使用單位根據檢測工作的`需要,確定適用的能滿足其準確度或精密度要求的監視和測量設備,編制設備需用計劃報材料科、機電科設備組。
4、監視和測量設備的使用。各使用單位設專人負責所用監視和測量設備的日常使用、維護、保養、檢測鑒定、臺帳的管理。(建立臺帳需包括:設備名稱、編號、規格型號、測量范圍、制造廠家、出廠編號、配備單位/位置、使用日期、檢定要求、檢定周期、備案要求、檢定單位、檢定人、檢定日期、報廢項目、報廢原因等)各單位所用監視和測量設備的臺帳必須與設備組的管理臺帳相一致。未建立設備管理使用臺帳考核單位負責人100元。
5、監視和測量設備的檢測。機電科設備組依據礦《監視和測量裝置管理臺帳》中規定的檢定周期,提前一個月通知使用單位進行周檢;在設備檢定合格后,使用單位將檢定證書復印件一式兩份,原件由使用單位保管,復印件交機電科設備組備案;設備到期未進行檢測鑒定和未提供復印件考核單位負責人200元。
6、監視和測量設備的報廢。經檢定、修理不合格而需報廢的監視和測量設備,使用單位填寫報廢申請,經主管礦領導和機運副礦長審批后交機電科設備組辦理相關手續。
測量設備管理制度 4
1目的
對檢驗、測量設備進行有效控制,確保檢驗、測量設備滿足規定要求。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使用的所有檢驗、測量設備。
3職責
3.1 技術部負責檢驗、測量設備管理。
3.2 使用部門負責檢驗、測量設備的使用、維護保養。
4采購
4.1 使用部門需增添檢驗、測量設備時,填寫申購單交技術部審查后報總經理批準。
4.2 檢驗、測量設備由市場部組織人員進行采購。
4.3 檢驗、測量設備購入后,技術部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
4.4 開箱驗收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1)包裝物是否完好無損;
(2)整機完整性與外觀檢查;
(3)主機、附件、隨機工具的數量與合同及裝箱單的一致性;
(4)使用說明書等技術資料是否齊全。
5質量驗收
5.1 根據采購文件規定的技術要求或相應的規程、規范、標準、使用說明書等,對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的性能及技術指標進行質量驗收。計量器具須經檢定/校準。
5.2 驗收合格的`檢驗、測量設備,方可報銷入庫;驗收不合格的檢驗、測量設備,由市場部負責向供方退貨/索賠。
6登記
技術部對檢驗、測量設備進行登記,建立檢驗、測量設備管理臺帳。
7發放
使用部門到技術部辦理領用檢驗、測量設備手續,明確保管人和放置地點。保管人因人事變動重新確定的、放置地點有變化的,使用部門應及時通知技術部進行變更。
8使用
8.1 使用檢驗、測量設備前,必須檢查其是否有合格或準用標志,是否在有效期內。
8.2 使用人員必須按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操作規程或使用說明書進行操作。
8.3 主要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使用后,使用人員應及時予以記錄。
9檢定/校準
9.1 技術部在每年制定檢驗、測量設備周期檢定/校準計劃,經總經理批準后,組織實施。
9.2 當檢驗、測量設備狀態發生變化(如停用、重新啟用、報廢)時,技術部對周期檢定/校準計劃進行更改。
9.3 檢驗、測量設備的檢定、校準周期,根據計量檢定規程、校準規范、制造廠建議、使用頻繁程度和嚴酷程度、使用環境的影響、測量準確度要求等由技術部確定。
9.4 周期檢定、校準周期可根據實際情況作相應調整。使用部門因工作需要確需修改周期的,由使用部門說明變更理由,技術部修改周期檢定、校準計劃。
9.5 對于因特殊情況不能按計劃進行檢定、校準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經技術部同意,可超周期使用。一經工作結束后,應立即組織檢定、校準,同時根據檢定、校準結果對此期間出具的數據的有效性作相應處理。
9.6 技術部根據周期檢定/校準計劃,提前一個月把即將到期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送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或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授權的計量檢定機構進行檢定、校準。
9.7 檢定、校準有關記錄、證書由技術部歸檔。
10標志管理
本公司對檢驗、測量設備實行標志管理,凡經過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或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授權的計量檢定機構進行檢定、校準合格的設備加貼標志;不合格的不加貼。
11維護保養
11.1 使用人員對檢驗、測量設備進行正常維護保養,每周進行一次。
11.2 精密、貴重、大型檢驗、測量設備和影響檢測結果的主要檢驗、測量設備應定期維護保養,應專人保管,專人維護保養。
12停用
暫不使用的檢驗、測量設備,使用部門通知技術部貼停用標志。
13不合格處理
13.1 檢驗、測量設備在使用時有誤操作、或顯示的結果可疑或通過檢定、校準或其他方式表明有缺陷或超出規定極限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立即通知技術部。
13.2 對由于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存在缺陷或偏離規定極限而對過去進行的檢測所造成的影響進行檢查、追溯,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予以糾正。
14修理
14.1 經檢定、校準不合格或使用過程中發現有問題的檢驗、測量設備,使用部門應報告技術部組織修理。
14.2 修復的檢驗、測量設備須經檢定、校準或檢查,證明滿足規定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15報廢
檢驗、測量設備經過多年使用或因事故損壞致使無法滿足檢定、校準要求而又無法修復者,標準物質超過有效期者,由使用部門向技術部提出申請,經技術部同意,報請總經理后,可給予報廢。
16技術檔案
16.1 技術部建立并保存主要檢驗、測量設備的技術檔案。
16.2 技術檔案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1)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的名稱;
(2)制造廠名稱、型號和編號,或其他唯一性標識;
(3)接受日期、啟用日期、接受時的狀態和驗收記錄;
(4)目前存放地點;
(5)制造廠提供的資料或使用說明書;
(6)歷次的檢定或校準證書和調試報告;
(7)設備的損壞、故障、改進或修理記錄。
16記錄
《檢驗、測量設備管理臺賬》
《檢驗、測量設備使用記錄》
《檢驗、測量設備維護保養計劃/記錄》
《設備報廢申請單》
測量設備管理制度 5
1、目的
為了使公司生產設施、生產服務、輔助及環境檢測等用到的所有監視和測量設備的購買、使用、校準、維修等符合安全標準化的要求,防止使用不合格或校準期外的監測設備,以及控制由于監測設備的失效造成不良影響或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對本公司所有用于監視和測量的設備的管理。
3、 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生產部。負責檢測設備的驗收、安裝、調試、校準、維修等工作,編制修訂有關監視和測量設備管理規定。
相關部門:各部門、車間。負責作業現場檢測設備的申報需求計劃、維護、保存和管理。
4 、內容與要求
4.1、 監視和測量設備的配備、采購
4.1.1、 由生產部協助使用部門選擇符合監測要求的設備,由使用部門提報監測設備的需用申請計劃,上報分管副總經理審批。
4.1.2、 采購部根據批準后的計劃購買,所購監測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要求。
4.1.3、 采購部門所購監測設備必須經計量部門組織相關人員檢定、校準、驗收合格后方可入庫。
4.2、 監視和測量設備的`管理
4.2.1、 生產部將本公司所有的監視和測量設備統一編號,建立總臺帳及部門分帳。
4.2.2、 生產部根據國家監視和測量檢定規程及具體使用情況制定監測設備檢定周期計劃,按規定周期對監視和測量設備進行檢定、校準,保證其受檢率。
4.2.3 、監視和測量設備必須由法定授權檢定機構檢定、校準,生產部將授權檢定機構檢定證書號、檢定時間登記在監視和測量設備臺帳上,將檢定標識粘貼在監視和測量設備的明顯部位。
4.2.4、 監視和測量設備按誰使用誰管理的原則進行使用、維護和保養。
4.2.5、 監視和測量設備必須做到反腐、防銹、保持清潔;具體使用人員必須了解和掌握其性能,按說明書正確使用,不得超越其監測范圍或超負荷使用,防止損壞或縮短使用壽命。
4.2.6、 大型、關鍵或貴重監測設備,生產部應結合其使用方法,制訂安全操作規程并審批備案;使用部門必須由專人按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和使用。
4.2.7、 監視和測量設備必須在檢定有效期內使用。對于強制檢定的監測設備要按周期檢定計劃進行檢定,除按規定周期檢定、校準外,在對其準確性產生懷疑或修理后進行重新校準。
4.2.8、 監視和測量設備調整時,要由專業技術人員或授權檢定機構進行調整,其它人員一律不可隨便操作;對于每次使用前均需調整的監測設備,使用人員可按使用說明書進行調整。
4.3 、監視和測量設備的報廢、核準
4.3.1、 新購買的監視和測量設備經檢定認為不合格的,由采購部負責退回廠家。
4.3.2、 在用監測設備經檢定認為不合格的,由生產部委托檢定單位進行修理,確因各種原因不能利用的,根據檢定部門出具的檢定證明,由生產部填寫“監視和測量設備報廢申請表”,報分管副總經理審批,做報廢處理;同時在臺帳上注銷,報廢的監測設備由生產部統一回收處理。
4.3.3、 對于失控和失準的監測設備,使用人員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同時填寫《監測設備失準情況報告》,對監測設備進行鑒別記錄。
4.4 、監視和測量設備預計6個月以上不使用時,使用單位應向生產部申請封存,經主管領導同意后,在該設備明顯處粘貼“封存”標識。
4.5 、生產部每月一次負責對公司所有的監視和測量設備做好巡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填寫“監視和測量設備巡檢情況表”。
4.6、 主管副總經理負責審批監視和測量設備的配置計劃及報廢申請。
5 、相關記錄
5.1、《監視和測量設備臺帳》
5.2、《監視和測量設備巡檢情況表》
5.3、《監測設備失準情況報告》
5.4、《監視和測量設備報廢申請表》
測量設備管理制度 6
1 目的
對檢驗監測設備和試驗設備進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保證所有檢驗監測和試驗設備符合技術要求,為各項質量活動提供可靠的科學依據,以確保產品質量合格。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所有與產品質量有關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
3 職責
3.1質檢部門對本公司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進行統一管理。
3.2各相關使用部門負責本部門檢測設備的維護和保養。
4 程序
4.1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的采購。
須添置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的.部門根據所需設備的用途和測量要求寫出申請報生產技術部,經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后進行采購。新購進的檢驗、測量、試驗設備必須經鑒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4.2所有檢驗、測量、試驗設備,由質檢部門建立臺帳,統一編號,按規定周期進行檢定、校準。本公司不能檢定校準的,應送交法定計量檢定部門檢定。
4.3屬于自校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質檢部應編制自校規程,包括設備型號、編號、地點、檢驗周期、檢驗方法、驗收準則及發現問題應采取的措施。
4.4所有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有校準狀態標識或經批準的識別記錄。
4.5如發現測量過程中失準或測量設備偏離校準狀態,相應部門應檢驗、測量的結束評定其有效性,并做記錄。
4.6對失準的檢測設備及時報質檢部,有質檢部組織維修,維修后需重新檢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4.7確保檢驗、測量、試驗及校準在適宜的環境條件下進行。
4.8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的報廢須經申請批準后報廢。
4.9使用部門應正確使用、維護和保養。
4.10為確保檢驗、測量、試驗設備的準確度和適用性,采購人員和試驗人員必須嚴格按要求搬運、防護和貯存。
測量設備管理制度 7
1 總則
為了規范監視和測量設備(包括安全生產過程監控設備設施、安全防護監測設備、驗證設備等)的管理,提高安全監控監測的準確性和可靠性,制定本制度。
2 引用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20xx.06.29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主席令第70號
《計量法》1985.09.06 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范》(gb/t28001-20xx)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通用規范》(aq3013-20xx)。
3 管理職責
3.1 動力分廠是公司監視和測量設備控制的主管處室,其職責如下:
3.1.1負責監視和測量設備的安裝、檢驗和定期維修;
3.1.2建立監視和測量設備臺帳,定期進行校準和維護,并保存校準和維護活動的記錄;
3.1.3組織對監視和測量設備的操作人員進行培訓、考核;
3.2 安全環保處
負責對監視和測量設備進行綜合安全監督,督促各管理處室和使用單位進行規范化安全管理和維護。
3.3 各使用單位職責如下:
3.3.1負責壓力表的安裝和日常維護;
3.3.2負責監視和測量設備的使用、日常維護和管理;
3.3.3建立本單位監視和測量設備臺帳,組織進行定期和日常性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動力分廠、安全環保處匯報。
4 安全管理要求
4.1 監視和測量設備的采購
4.1.1根據監視和測量的要求,由動力分廠和使用處室確定配備適宜的監視和測量設備,提出采購需求。
4.1.2根據采購需求,采購處室按要求采購監視和測量設備。采購處室必須從具備安全生產經營資質的單位購買,所采購的監視和測量設備質量合格證和安全技術資料等必須齊全。
4.2 監視和測量設備的驗收及入庫
采購回公司的監視和測量設備,由動力分廠進行驗收,檢定合格后,方準入庫。
4.3 監視和測量設備的安裝
4.3.1監視和測量設備的選型要合理,確保監視和測量的準確度和精確度滿足使用要求。
4.3.2監視和測量設備的安裝位置要合理,能夠起到有效的監視和測量作用。
4.3.3新監視和測量設備,在使用前,由使用單位提出檢定申請,由動力分廠組織進行檢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對合格品應在合適的位置貼上表明其狀態的`唯一性標識。
4.4 監視和測量設備的鑒定和校準
4.4.1動力分廠在年初,按國家有關檢定周期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檢定計劃通知單”,發到各單位,按期對監視和測量設備進行檢定和校準。
4.4.2對需進行內部校準的監視和測量設備,動力分廠按計量檢定規程或校準規范的要求,對其進行校準。對需進行外部檢定(校準)的監視和測量設備,動力分廠應負責聯系國家法定檢定處室進行檢定(校準),由檢定單位出具檢定(校準)報告。
4.4.3校準合格的測量設備,由檢定人員根據要求出具檢定合格證或合格封印;校準不合格的測量設備,根據情況作降級、停用或報廢等處理,并作相應標識。
4.4.4所有測量設備均應有表明其校準狀態的標識鑒定和校準記錄由能計處保存,保存期限為3年。
4.4.5使用單位在生產中發現監視和測量設備不符合要求,應對設備進行評價,做出記錄,并立即向動力分廠匯報,同時對該設備采取必要的措施(如校準、修理或更新等)。
4.4.6校準監視測量設備的標準設備,應由動力分廠安排專人負責管理、維護,標準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經培訓、取證。
4.5 監視和測量設備的使用
4.5.1使用單位保證監視和測量設備在適宜的環境條件下使用。
4.5.2監視和測量設備應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并保持其準確度。
4.5.3監視和測量設備應在鑒定或校準的有效期內使用,嚴禁超期使用,使用中如發現損壞或處于可疑的校準狀態時,應對其重新進行校準。
4.5.4監視和測量設備操作人員,應進行必要的培訓,熟練掌握操作使用步驟和方法以及維護和保養知識。
4.5.5操作人員要隨時觀察監視和測量設備的狀態,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上報和處理。
4.6 監視和測量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4.6.1使用單位應對監視和測量設備進行日常性維護和保養,建立本單位監視和測量設備臺帳,保證監視和測量設備處于良好狀態,并做好維護保養記錄。
4.6.2動力分廠建立監視和測量設備管理臺帳,包括:名稱、設備類型、購進日期、使用期限、現存位置、檢定期限、目前狀況等內容。
4.7 監視和測量設備的失效處理
4.7.1使用或維護人員發現監視和測量設備偏離校準狀態或者使用過程中發生損壞、過載或誤操作,致使監視測量值不正;蚬δ艹霈F可疑,應暫停或監護使用并立即通知動力分廠;動力分廠對該設備進行修理、調整、檢定或校準合格后,才能投入正常使用。
4.7.2動力分廠應組織對測量設備偏離校準狀態的故障進行分析,采取相應的糾正措施,同時應記錄并保存對以往檢測結果有效性的評價。
4.7.3對無法修復或無修理價值的監視和測量設備,經使用單位負責人確認,報動力分廠和機動能源處負責人批準,按報廢處理程序進行報廢。
5 附則
5.1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5.2 本制度解釋權屬安全環保處。
測量設備管理制度 8
1、目的
為加強對監視和測量設備的管理,確保其準確度、精密度和性能,提高生產監視測量的準確性和可靠性,確保安全生產,根據《安全生產法》、《計量法》、《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范》(gb/t28001-20xx)、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通用規范》(aq3013-20xx)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監視和測量設備中屬特種設備安全附件的,還應執行公司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與安全生產有關的測量和監控設備的配置、校準、使用、維修、偏離校準狀態的處置等內容。
3、職責
3.1、物資部負責對監視和測量設備進行采購。
3.2、安全部、生產部負責采購前的技術審查。
3.3、備件保管負責監視和測量設備的入庫和發放管理,及對報廢的監視和測量設備進行回收處理。
3.4、生產車間負責對監視和測量設備進行驗收、安裝、建檔、維修、保養、報廢拆除,并負責聯系質量監督部門進行定期校驗。
3.5、各使用車間負責對監視和測量設備進行衛生清理。
4、工作程序
4.1、監視和測量設備的采購與入庫
4.1.1、各車間需要購置或更新監視和測量設備及備品備件時,應事先提出計劃報設備部、安環部進行技術審查,由生產部、安環部部長簽字后交供應部進行采購。
4.1.1.2、未經生產部、安環部審核的監視和測量設備,不論由什么渠道,采購部門應拒絕采購,財務部門應拒絕付款。
4.1.1.3、監視和測量設備的選型要合理,確保監視和測量設備的準確度和精確度滿足使用要求,同時供貨安裝單位要有相應資質。
4.1.1.4、新購置的監視和測量設備,必須具有法定產品合格證、說明書、裝箱清單,否則不予入庫。
設備進廠后由公司電儀車間專業技術人員進行驗收,合格的監視和測量設備辦理入庫手續,不合格的監視和測量設備杜絕入庫發放使用。
4.2 、監視和測量設備的安裝
4.2 .1、凡是生產、使用、儲存、充裝易燃易爆易中毒危險化學品的重點崗位和要害部位,都必須安裝合適的監視和測量設備。4.2.2、監視和測量設備的安裝位置要合理,能夠起到有效的監視和測量作用。
4.3、監視和測量設備的校驗
4.3.1、監視和測量設備應按校驗周期要求進行校驗。
4.3.2、監視和測量設備的定期校驗要由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進行,檢測報告由檔案室統一保管。
4.3.3、監視和測量設備的一般校正,由電儀車間儀表崗位負責。
4.4、監視和測量設備的`使用
4.4.1、監視和測量設備應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并保持其準確度。
4.4.2、監視和測量設備應在校驗的有效期內使用,嚴禁超期使用,使用中如發現損壞或處于可疑的校準狀態時,應對其重新進行校準。
4.4.3、對使用監視和測量設備的人員,應熟練掌握操作使用步驟和方法。
4.4.4、使用車間應保證監視和測量設備在適宜的環境條件下使用,保證監視和測量設備表面清潔和完好。
4.4.5、使用人員要隨時觀察監視和測量設備的狀態,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通知儀表人員進行處理。
4.5、監視和測量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4.5.1、各單位要維護好自己單位的監視和測量設備,以便保證監視和測量設備處于良好狀態,如有顯示不正常的監視和測量設備立即通知儀表人員進行維修。
4.5.2、儀表人員每月要對監視和測量設備進行檢查,若發現有非正常性損壞或丟失的監視和測量設備,要及時上報生產部。
4.5.3 、生產車間儀表崗位要定期對監視和測量設備進行保養和檢查,并做好記錄。
4.5.4、生產車間負責建立監視和測量設備臺帳,并制定維護保養計劃,按計劃對監視和測量設備進行保養維護。
4.6、監視和測量設備的失效處理
4.6.1、監視和測量設備在檢定有效期內,若發現損壞或處于可疑狀態時,生產車間應及時聯系有資格的單位或人員進行維修、檢定。
4.6.2、監視和測量設備的報廢應經安全部、生產車間確認后,進行報廢處理。
4.6.3、報廢的監視和測量設備由電器儀表維修負責拆除,由備件倉庫負責收回統一保管。
測量設備管理制度 9
1、目的
對監視和測量設備進行有效控制,確保測量結果的準確性和有效性,為產品符合確定的要求提供證據。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用于檢驗的監視和測量設備的管理和控制。
3、職責
質檢部是監視和測量設備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監視和測量設備進行系統管理。
負責對質檢部及其它管理部室的測量設備進行管理,建立設備臺帳,確定檢定周期,編制檢定計劃并組織實施。
負責公司內扭力扳手的檢定/校準,負責扭力扳手檢定儀的計量標準考核。
負責對各部門的監測設備購置申請進行會簽。
負責對其它部門的監測設備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使用部門負責本單位監視和測量設備的管理。負責新購監測設備的開箱驗收。
負責編制本部門監視和測量設備的操作規程并按要求維護、保養。
負責本部門監視和測量設備的維修管理。采購及外協部負責監視和測量設備的采購工作。
4、工作要求
監視和測量設備的購置
各單位根據新產品技術要求或生產過程監視和測量設備的需求,對構成固定資產的監視和測量設備,在每年年底編制《質量提升投資計劃》,向質檢部提出監測設備需求申請。
質檢部進行可行性審核,確定所需的監視和測量設備,匯總形成公司的《質量提升投資計劃》,經分管領導審批后,納入公司的《綜合計劃》予以實施,具體執行集團公司《項目管理辦法》。
不屬固定資產的監視和測量設備,由使用單位填寫“監視和測量設備采購申請單”,經部門經理簽字確認。質檢部負責審核申請的監視和測量設備是否符合工作需要及工藝要求,如符合要求經質檢部經理批準后(審批權限2000元以內含2000元)轉采購及外協部采購(大型測量設備需經公司統一招標采購)。
各單位所需的專用量具,由各生產部自行設計并組織制造。確定校準/檢定周期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工藝要求,結合監視和測量設備的實際使用情況,將公司監視和測量設備分為A、B、C三類管理。具體分類按《測量設備分級管理規定》執行。
監視和測量設備的'檢定周期確定原則:
類監視和測量設備如計量標準和屬于強制檢定的監測設備等,校準/檢定周期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確定;國家無相關規定的,檢定周期不宜超過一年。
類監視和測量設備應定期檢定,檢定周期不能超出國家規程規定的最長時間。
類監視和測量設備,可根據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實行周期檢定、長周期檢定、一次性檢定或者有效期管理。用于產品測量和與生產工藝有關的參數監測的測量設備,檢定周期原則上不超過三年。d。專用檢具由使用部門依據頻次、使用部位等,確定自校準周期,并定期校準。校準周期原則上不超過一年。
質檢部根據使用頻度、使用環境條件、用途等,參照上述原則綜合評估后,確定校準/檢定周期,編制測量設備《周檢計劃》。對需要調整檢定周期的監測設備,使用單位提出申請,質檢部在保證測量準確度的前提下,根據以往校準結果,對檢定周期進行必要調整。
質檢部于每年1月份編制當年的測量設備《周檢計劃》。周期校準/檢定及監督管理
質檢部根據公司指定的計量檢定機構出具的檢定合格證日期,編制下發各部門、各生產部的周檢計劃,各部門、各生產部按各自的周檢計劃收集相應監視和測量設備(計量器具),由質檢部統一組織送驗。
對于公司指定的計量檢定機構沒有檢定、校準能力的設備,由質檢部送至有檢定能力的計量檢定機構進行檢定、校準。對于特定及非檢驗用設備,如無校準機構,可由原設備制造商實施校準,質檢部登記臺賬并發放準用證。
檢定、校準合格的設備,質檢部從計量檢定機構領取檢定合格證并發放至使用單位,校準合格后的設備,任何無校準資格的個人、部門不得隨意進行調整以防量值失效。具體按《測量設備標識/封印管理規定》執行。
當出現偏離校準狀態時,應停止使用并重新進行校準和調整,質檢部根據校準結果調整檢定周期。使用、維護、保養
監視和測量設備的使用人員應由具備相應資格、受過培訓、有能力、有經驗的人員來實施,使用人應根據有關技術文件要求對設備進行日常和定期維護保養。
質檢部負責組織實施監視和測量設備的操作規程和使用說明制定,使用人員應嚴格執行監視和測量設備的操作規程和使用說明規定。
監視和測量設備的環境條件應符合設備說明書的要求,達不到要求的應設法改善環境或更換適應環境的設備。保證監視和測量設備在受控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使用部門要遵守監視和測量設備的確認間隔,不得超周期使用。
不合格的測量設備長期閑置的測量設備封存報廢對長期閑置不用的監測設備可辦理封存。監測設備的封存由使用部門提出,填寫《測量設備封存(啟用)審批表》報質檢部審核同意后,建立《封存測量設備臺帳》。
使用單位對封存的監測設備進行明顯的標識后隔離存放,不得繼續用于生產,大型監測設備可就地存放。監測設備封存期間必須定期保養,以保持其狀態完好。
封存的監測設備經質檢部同意并經重新檢定后方可啟用。對損壞無法修復及檢定不合格的監測設備應進行報廢,使用單位填寫《監視和測量設備丟失、損壞處理單》,質檢部批準后,使用單位辦理消帳手續。
報廢的監測設備統一由原設備使用單位標識并隔離存放,不得繼續用于生產。大型監測設備可以就地存放,但必須有明顯的報廢或禁用標志。
質檢部負責建立《報廢測量設備臺帳》。測量系統分析計劃測量系統分析報告
質檢部根據控制計劃編制《測量系統分析計劃》,定期或者開發新產品時,質檢部組織各監測設備使用單位進行測量系統分析,出具《測量系統分析報告》。
附則
本制度由質檢部負責解釋。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測量設備管理制度 10
一、設備基礎技術管理制度
加強設備技術管理,為設備管理提供管理資料、技術信息和考核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設備的技術基礎管理主要包括設備標準化、設備管理定額、設備技術檔案、設備技術臺帳圖紙資料等工作。
二、設備標準
1.設備標準包括技術標準和管理標準。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維護、檢修和報廢等環節,我廠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
2.設備技術管理標準,應根據設備用、管、修、造的需要,制定出設備操作規程、設備維護保養規程設備檢修規程、設備制造工藝規程以及相應的'安全技術等規程。設備管理標準,應根據設備管理工作內容制定工作程序,并根據各級責任制,制定相應的工作標準。我廠制定標準時,應該認真總結我廠工人,技術人員的實踐與吸收國內先進經驗相結合,經過充分討論,最后交廠部批準頒發實施。
三 設備管理定額
1.設備管理定額主要有設備設備檢修周期定額、檢修工期定額、檢修工時定額、維修費用定額,流動資金定額和備品配件、材料的消耗、貯備定額。我廠應保持定額的嚴肅性,定額的制定和修改需嚴格執行有關審批程序。
2.我廠應建設執行定額和嚴格考核定額標準制度。對執行結果應有記載并定期進行綜合分析。
四 設備技術檔案
1.設備技術動力科要有全廠主要設備的技術的檔案,車間要有本車間全部的設備技術檔案。設備技術檔案內容包括:
(1)目錄
(2)安裝使用說明書。設備制造合格證及壓力容器質量證明書、設備調試記錄等。
(3)設備履歷卡片。設備編號、名稱、主要規格、安裝地點、投產日期、附屬設備的名稱與規格、操作運行條件、設備變動記錄等。
(4)設備結構及易損件圖紙。
(5)設備運行時間累計。
(6)設備檢修、試驗與鑒定記錄。
(7)歷年設備缺陷及設備事故記錄。
(8)設備評級記錄。
(9)設備潤滑記錄。
2.基礎建設、技術措施、安全措施等項目投產后,安裝試車記錄、說明書、檢驗證、試驗記錄等技術文件應歸入設備技術檔案。
3.技術檔案必須齊全、整潔、規格化,及時整理填寫。
五 設備技術臺帳
1.設備維修車間應健全全廠設備技術臺帳。設備技術臺帳是全廠設備的綜合技術資料,主要包括以下技術內容:
(1) 設備主要技術狀況匯總表(設備完好率,泄漏率和主要設備缺陷)。
(2) 主要設備運轉狀況匯總表(設備運轉時間、停機時間<計劃檢修停機、事故停機、備用停機、停機待料>)。
(3) 設備檢修狀況匯總表(大修項目、實際完成項目、計劃外項目、計劃檢修工時、維修費用支出等)。
(4) 設備事故匯總表(事故次數、停機累計時間、停機損失等)。
(5) 備品配件、材料消耗匯總表。
(6) 主要設備技術革新成果匯總表。
2.設備維修車間應設專人負責設備技術臺帳的匯總工作,并負責按國家有關規定填報設備動力工作季報。
六 圖紙資料保管
1.廠生產部負責保管和供應全廠設備的圖紙。
2.維修車間負責保管復制和供應全廠設備備品配件的圖紙。
3.設備遷移,調撥時,其檔案 均應隨設備調出,設備報廢后檔案致于廠生產部存查。
4.基礎建設、技術措施、安全措施項目的設備投產后,其竣工圖紙交 廠生產部保管。安裝試車記錄、說明書檢驗證、屏蔽工程、試驗記錄等技術文件由維修車間或設備所在車間保管。
5.維修車間還應復制鍋爐、壓力容器的有關圖紙、建立定期檢驗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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