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中學進出校門管理規定
DG中學進出校門管理規定1
為創建“平安校園”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學校門衛制度如下:
一、我校師生員工出入校門須佩戴校牌。
二、上課時間學生不得會客,特殊情況必須憑班主任老師開據的有效假條到門衛處登記方可出校。
三、外單位集體到校參觀學習,參加有關活動,需事先經學校相關部門同意,并在辦公室備案后方可按預定時間集中進入。
四、禁止一切閑雜人員進入校園。
五、外單位機動車輛不得進入教學區行駛,自行車出入校門一律下車推行。
六、門衛對非本單位來訪辦事人員要主動詢問,登記有效證件,或讓其出示臨時出入證,未經允許不得讓其進入校園。
七、對危害學校安全的人和事,保安人員有權采取相應措施加以制止,迅速報告學校領導。
八、凡違反門衛制度、不服從門衛人員管理、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治安秩序者,送交行政值班人員或公安機關處理。
九、負責門前三包,禁止一切商販進入校內買賣,門前嚴禁擺設點,確保校門通道整潔暢通。
DG中學進出校門管理規定2
為了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嚴肅勞動紀律和學習紀律,確保師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有效地防止意外安全事故的`發生,結合我校校門定時封閉式管理的實際,特制定師生外出請假登記制度。
一、出入校門登記的時段:
正常學校工作日或學習日,即早晨師生到校時間至下午師生放學或退班時間止。以當時學校的作息時間表為準,中午午休時間除外。
二、出入校門登記的流程:
1、教職工除受學校領導臨時委派因公外出以外,因私臨時外出都必須到副校長室請假登記,并告知當日值日領導,歸校后主動銷假。
2、在校學生因病、因事必須請假者,要據實寫出《請假條》交給班主任老師(情況緊急的,可直接口頭請假),待班主任核實批準后,填寫《學生請假離校憑證》及《存根》,然后到值班室找值班保安,交上《學生請假離校憑證》,再由值班保安登記后開門放行。學生如遇班主任不在,可找其副班主任請假。
三、對相關責任人的要求:
1、副校長在登記教師臨時請假外出時,要在當天的《教師簽到簿》“備注”一欄內,注明請假事由及離校、歸校時間。將其作為教師考勤的一部分,計入出勤統計中。
2、班主任老師是班級學生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一定要對學生的外出請假登記制度提高認識,高度重視,將其納入班級安全管理工作中,并作為重要的組成部分。要嚴格規范班級學生外出請假制度,有效地預防和控制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
3、總務主任是學校校門定時封閉式管理的直接責任人,要監管安保人員忠于職守,按時開鎖校門。要嚴格執行學校的有關規定,不經過學校相關領導批準,不得隨意開鎖校門。對教師、學生的外出,必須嚴格執行登記手續,切不可隨意簡化程序,以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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