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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學校差旅費報銷制度

        時間:2023-03-28 05:51:51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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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校差旅費報銷制度范本(通用7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差旅費報銷制度范本(通用7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校差旅費報銷制度范本(通用7篇)

          學校差旅費報銷制度1

        各部門:

          為保障和鼓勵我校教職工外出學習考察,提高我校職工的業務能力和教學水平,拓寬教職工學習渠道,對于學校公派出去學習、考察、培訓等與學校有關的教職工,將參照以下標準給予報銷費用:

          1、往返路費

          市內出行可以選擇打車軟件打車或的.士出行,以實際消費金額報銷;

          湖南省內憑汽車或火車票報銷(高鐵按照二等座票價);

          湖南省外優先考慮火車出行(高鐵按照二等座票價);校級領導因時間關系可以選擇飛機出行(標準為經濟艙),若超出部分則由個人承當。

          2、餐費補足

          湖南省內為50元/人/天;湖南省外為60元/人/天。

          3、出差補助

          市內出差不補助;

          省內出差補助為60元/人/天;

          省外出差補助為80元/人/天。

          4、住宿

          市內原則上不提供住宿,若是會議有要求則按文件執行;

          省內的原則上不超過150元/天,超出部分由個人自己承擔;

          省外的原則上不超過180元/天,超出部分有個人自己承擔;經濟發達地區的則已當地商務快捷酒店的實際價格為標準(參照7天連鎖、速8或同等酒店)。

          未盡事宜請提供意見和建議。最終解釋全歸辦公室。

          學校差旅費報銷制度2

          為了加強和規范市區差旅費管理,依據《關于印發〈南京市江北新區管委會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寧新區管發〔2017〕31號),結合揚子中學實際,制定本細則。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第一部分教研活動差旅費報銷

          一、本細則適用于揚子中學教師參加市區教研活動、市區培訓、市區教學交流和市區教育教學專題會議等,相關活動必須有上級有關部門的通知(公函)。

          二、差旅費報銷標準。

          1、區內(不含大廠街道、葛塘街道等原大廠地區范圍)包干50元/人/天;

          2、區外(市內)包干80元/人/天。

          三、出差時有公車安排的不再辦理報銷手續;市內住宿費原則上不予報銷,確有住宿需求的需提前報分管校長審批。

          四、每月由教學教研部負責統計,分管校長審批,確保差旅費報銷內容真實、手續齊全。

          第二部分其他公務活動差旅費報銷

          一、本細則適用于揚子中學教職工除教研活動外的'出差。

          二、差旅費報銷標準。

          1、區內(不含大廠街道、葛塘街道等原大廠地區范圍)包干30元/人/天;

          2、區外(市內)包干50元/人/天。

          三、出差時有公車安排的不再辦理報銷手續;市內住宿費原則上不予報銷,確有住宿需求的需提前報分管校長審批。

          四、每月由部門負責統計,分管校長審批,確保差旅費報銷內容真實、手續齊全。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行政管理部負責解釋。

          學校差旅費報銷制度3

          一、總則

          1、為了加強學校對教師值班、出差的管理,細化教師差旅費報銷標準,結合相關財務制度及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教師出差是指教師離開原工作地區,進行與學校業務相關的活動,根據出差目的地不同,分為縣內出差,縣外出差。

          3、教師值班分為大小班。值小班教師帶領學生上早晚自習課并負責學生課前課后紀律,保證學生安全在校。值大班教師負責在學生集體午休晚休時的紀律安全,要求值大班教師全天在校,提前到崗,有事請假必須向帶班領導請示,同時必須自行安排,找好替自己值班的教師,并報本組帶班領導。值大班教師同時根據學校安排,負責學生課間活動安全。代替值大班的教師,必須負起相應的'責任。

          二、部門職責

          1、財務負責差旅費報銷;

          2、各部門負責差旅證明協助報銷。

          三、出差及報銷程序

          1、在學校值班的教師,值小班的教師每人每天一次補貼五元,原則上一人盯一班,如果是有一人盯兩班的情況,學校按照每人每天一次補貼七元的標準執行。值大班的教師執行每人每天一次九元的補貼標準。

          2、團體出差,交通費用一律集體買單,用餐費用根據實際情況處理,報銷憑有效單據實報實銷;

          3、部分或單個教師出差期間,新樂市內一次性按每人每天15元標準,含交通及用餐;石家莊市內按每人每天50元標準執行,如果是兩天以上出差學習,根據實際情況,只負責本期次一次性來回費用,中間費用根據實際情況處理。

          4、教師出差期間的交通費用實報實銷;其他費用一般不計入報銷范圍。

          5、教師出差期間適逢國家法定節假日在交通旅途中度過,或上級有明確安排教師需在法定節假日工作時間,按加班計考勤,除此之外教師在出差期間一般不報計加班;

          6、教師出差必須提前申請,并填寫《出差預算申請表》(見附件一),經相關權責人員審核、批準后方可出差;

          7、教師出差歸來后,應在三天內進行費用報銷申請,所有費用按現有的費用報銷程序進行報銷;

          8、教師出差期間非因公需要參觀、游覽或因私事而繞道增加的一切費用均由個人承擔,額外增加的時間若非節假日或休息日,作為事假處理;

          9、教師因個人原因造成的退、改票費用不予報銷;

          10、所有因客觀原因無法提供發票的費用,需在報銷時解釋原因并經相關權限人員簽字審核后方可報銷;

          11、學校有權要求教師對任何有疑問的票據做出解釋,并決定是否報銷;

          12、凡教師出差時間在工作期間,須從學校出發,返程抵達時正在工作期間,須回學校上班。

          13、本制度由財務部和校辦室負責解釋;

          14、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執行,原《出差費用標準》同時作廢。

          學校差旅費報銷制度4

          為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需要,并堅持勤儉節約精神,根據《單縣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的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ú盥觅M實行憑據報銷與定額包干相結合的辦法,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和伙食補助費在規定標準內憑據報銷,公雜費實行定額包干。)

          一、教職工出差的交通費用標準

          1、出差人員要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憑據報銷城市間交通費。未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境俗煌üぞ叩牡燃墸撼俗疖囉蚕ㄓ沧、硬臥),輪船(不包括旅游船)三等艙,和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車)憑據報銷!

          2、乘坐火車,從晚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的可購買硬席臥鋪等。

          3、出差途中,因急事或特殊情況,乘坐出租車的,經校長審批同意,方可報銷。

          二、教職工出差住宿費限額標準:

          1、教職工出差住宿費的標準為20——50元。

          2、縣內不報銷住宿費,縣外、市內住宿費標準每人每天不超過30元。

          3、去菏澤市以外的市地出差的.按單財字【20xx】2號文執行。

          三、出差人員的伙食補助費

          1、出差人員的伙食補助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實行標準內憑據報銷的辦法,每人每天補助標準為省府駐地50元、市外其他區域40元、市內30元。出差人員回單位報銷時,須憑出差期間開具的合法餐飲費票據,在標準內報銷伙食補助費。

          2、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伙食的,應向接待單位交納伙食費,接待單位收取的伙食費用于抵頂招待費開支。

          3、教師進縣城參加培訓學習的,伙食費補助標準為10元/天。

          四、公雜費

          1、出差人員的公雜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定額包干。公雜費每人每天補助標準為:縣域外20元,縣域內10元,用于補助出差目的地市內交通、通訊等支出(憑坐車車票報銷)。

          2、出差人員由所在單位、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免費提供交通工具的,應如實申報,不再報銷公雜費。

          五、其他

          1、工作人員外出參加會議,會議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由會議主辦單位按會議規定統一開支;會議規定食宿自理又不交納會務費的,會議期間的食宿、公雜費按差旅費規定執行;會議規定交納會務費的,伙食補助費不再報銷,住宿、公雜費按差旅費的執行;外出參加會議在途期間的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回所在單位,憑會議通知按照差旅費規定報銷。

          2、凡經學校批準參加各類非學歷進修、培訓人員,在途期間(僅指首次前往和期滿返回)的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按照差旅費開支規定執行;在進修、培訓期間,進修、培訓單位不予伙食補助的,按實際進修、培訓天數每人每天發伙食補助費10元,進修、培訓單位給予伙食補助的,不再發給伙食補助費;向進修、培訓單位交納進修、培訓費的,也不再發給伙食補助費;進修和培訓期間不發給公雜費。

          學校差旅費報銷制度5

          1、科任教師及行政人員不得擅自出差,必須經校長及行政領導討論決定方可出差。

          2、凡出差人員必須遵守出差紀律,在規定時限內返回,不能延期曠工和請假。

          3、不經校長室同意擅自出差和不按時限返回的,均視為曠工;

          4、教導處要把出差教師的出差時限,日期、事由、人數及代課教師公布清楚。(注:出差前必須跟出差人員說清出差時限。)

          5、教師不得以公差之機謀取私利和占辦私事,多數教師反映強烈的扣考核勤項5分。

          6、出差時,對于上級攤派的交費,須經行政會討論決定。

          7、出差所購(或領)得公物應交回總務處(校產管理員)登記,然后再發放使用。

          8、出差時為學校采購辦公用品不得私占回扣和低帳高報,如有發現,一經查核,視采購和報銷為無效,并酌情給以必要的經濟罰款。

          9、出差往返有途中補貼,按文件規定執行,不得多報;

          10、出差期間非本單位已安排住宿和用餐的學校不再報銷;

          11、出差不設住勤費,報銷項目只有用餐費、住宿費、車費。費用限額為:

         。1)車費(按中巴價):雷山境內按實際車費報;凱里以上按當時巴車的`中檔價位報;本鄉境內(去)方祥15元;包面的車:按起始點算每人不得超過當地當時實際中巴車價位。

          (2)住宿:鄉內不報銷;縣及縣以上的按文件規定執行。(注:要有正式稅收制的`住宿發票。)

         。3)用餐:一般不報銷,特殊情況經全體教師商議如何報銷。

          12、個人自愿而不是單位委派參加的各種集會、培訓、競賽、活動不屬出差之列,其間所產生的費用由個人負責。上級文件指定必須參加的任務由學校委派,費用按縣局文件規定報銷。

          學校差旅費報銷制度6

          1、出差人員因工作需要到異地出差,應根據出行計劃填寫出差審批單,經校長批準后,方可出差。(如對方接待情況不確定可待出差結束后據實填寫)

          2、出差回來后填寫《孝都小學差旅費報銷單》,并附出差審批單、車船票、住宿發票、對方單位通知或邀請函等相關憑證并到所到承辦單位蓋章,在一個月內完成報銷手續。

          3、城市間交通費:學校教職工因公到常州市以外地區出差乘坐火車、輪船、飛機、客車等交通工具高鐵、動車限二等座、火車限(硬座、硬臥)如因出差路途較遠或任務緊急必須乘飛機需經領導批準方可乘坐飛機,憑票報銷。

          4、住宿費:以單間或標間為主,限額標準340元/天,憑票報銷(住宿費應在批準天數和規定限額之內憑發票據實報銷)

          5、市內交通費:憑票報銷,限額80元,如對方單位提供交通工具不得報銷。

          6、出差伙食補助:按每天每人100元補助(早餐20元、中餐40元。晚餐40元補貼),如對方單位提供伙食則不予補貼。

          7、到常州市內、武進、金壇、溧陽市參加活動及培訓且當天來回的,根據上述規定,視不同情況,原則上伙食費按50%報銷,交通費按公共交通費用標準報銷。

          8、出差人員應妥善保管出差時發票憑證,提供發票需真實有效,不得隨意替代。

          注:所有外出活動(含常州市內活動、聽課等外出一整天)需填寫審批單,從20xx年10月1日起執行。

          學校差旅費報銷制度7

          一、教職工因公出差,參加各種性質的會議、培訓、教學研究等活動發生的差旅費,須事先帶相關文件或會議通知找學校領導審批后,方可外出學習并報銷差旅費。

          二、教職工因開展公務活動出差,其差旅費包括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培訓費。

         。ㄒ唬┏鞘薪煌ㄙM。

          1、乘坐火車連續乘車24小時以上者,可購硬臥車票,憑據報銷。24時以內者購買硬座快車票。12小時之內不得購買動車組票。

          2、經學校領導同意批準,乘坐其他交通工具,憑據報銷。出差人員自行解決城市間交通工具的,根據實際情況予以報銷相關費用。

         。ǘ┳∷拶M開支辦法

          1、出差人員出差期間,不得住宿三星級及以上高檔飯店(賓館),不得住宿豪華房間。

          2、出差人員出差住宿費在規定限額標準內憑據報銷,會議組有統一規定的按規定執行,無統一規定的,規定限額標準為:省內每人每天50元,省外每人每天80元(指單人出差或男女出差人員為單數)。實際住宿費超過規定限額標準部分自理。

          3、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免費接待或住在親友家等無住宿費憑據的`,不予報銷住宿費。

          4、出差人員由于個人事情產生的會議或培訓規定時間以外住宿交通費用,學校不予報銷。

          三、伙食補助費開支辦法

          1、出差人員的伙食補助費,以城市間交通費票據和住宿費票據為憑據,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定額包干,憑據報銷規定伙食費。

          2、未經校領導批準,私自乘坐臥鋪、出租車等,不予報銷。無票據的經由校領導簽字批準后按規定報銷。

          3、不分途中和住勤,伙食補助費每人每天補助標準為縣內10元,縣外15元。一上午或一下午標準為縣內5元,縣外8元。

          4、由接待單位安排食宿的,出差人員不予報銷伙食補助費。

          四、與會外派培訓的差旅費開支辦法

          1、教職工外出參加會議(含培訓),會務費、資料費等會議費用憑合法票據報銷。

          2、會議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由會議主辦單位按會議費管理規定統一開支,學校不予報銷;在途期間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按上述三條差旅費規定報銷。

          3、會議通知明確不統一安排食宿的,在途期間和會議期間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憑會議通知參照上述三條差旅費規定報銷。

          五、教職工出差期間發生的相關費用,必須連同差旅費票據以及清單一起經校領導審核簽字后交由學校財務人員報銷,事后不得補報,不得與其他單據混在一起報銷。

          六、本辦法自文件下發之日起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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