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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司差旅費報銷制度

        時間:2024-07-23 08:42:20 雪桃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差旅費報銷制度(通用11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差旅費報銷制度集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公司差旅費報銷制度(通用11篇)

          公司差旅費報銷制度 1

          一、總則

          1、為了規范出差員工的差旅費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出差,指一天以上,當天不能往返的出差。

          3、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的所有人員。

          二、報銷標準

          1、出差工資

          按正常出勤工資計算,出差日期不計算在出勤日期中,出差無假日加班雙倍工資。

          2、出差住宿費

          (1)住宿費憑住宿發票,按實際自理住宿天數,按25元/天計算報銷,超標準的,超出部分自理。客戶單位提供住宿的,無住宿補助。

          3、交通費:

          (1)乘坐火車,按硬臥(含硬臥)以下標準報銷。

          (2)出租車不能報銷,各種保險費、茶座候車費不能保銷,特殊情況下,經總經理批準方可報銷。

          (3)市內公交、長途汽車、輪船三等倉以下及其他合理交通費用,寫明行程及行程目的,可據實報銷。

          (4)乘飛機需事前申請,得到總經理許可方可報銷。

          4、生活補助

          客戶單位提供生活的,無生活補助?蛻魡挝徊惶峁┥睿15元/天補助。

          5、電話補助:領隊按10元每天補助,普通施工人員按5元/天補助,當月有話費補助的,需提供話費發票。

          6、出差補貼:領隊按40元/天補助,普通隊員按25元/天補助。

          7、陪同賓客出差的人員,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費者,均不再享受食宿補助。

          8、行政、采購、辦公人員出差:

          按領隊標準報銷差旅費。

          9、總經理出差:交通、住宿、生活、招待費實報實銷,出差按100元/天補助。

          三、差旅費報銷程序

          1、所有報銷由返回日起10日內應報銷完畢,超過報銷期限,按所報金額10%罰款,如超過2個月未報銷的公司將不予再報銷。

          2、出差人員如有上次預支費用未結清者,本次預支財務部不予辦理。

          3、施工及售后完成后,必須征得客戶單位同意,由客戶在工程服務表上簽字,與客戶交接清楚,所有借用工具交還完畢后方可離開,4、出差人員返回公司后,應憑車票日期返回第一天到辦公室報到登記,將當次出差工作內容與現場情況如實上報辦公室,注銷出差。辦公室記錄人員作書面登記,并與客戶核實情況屬實后,在工程服務表上簽字。

          5、嚴禁先休假再報到、先報賬再報到,對回公司不立即報到的員工,按曠工處理。

          6、員工返回公司后,憑辦公室已經登記、客戶簽收的驗收單報銷差費。

          7、整體報賬程序:施工單位簽收《工程服務驗收表》→辦公室登記簽字銷差、倉庫驗收入庫→財務室報賬。

          四、差旅費票據要求

          1、報銷原始憑證以正式發票為準,如遇有特殊情況,只能收據代替的`,應在收據上蓋業務單位公章和聯系電話號碼,以及開票人以備核查。

          2、有往返車票以外的交通票據時,應列出行程詳單,填寫《票據清單》,對每一張交通票據做出說明。

          3、發生零星采購,需取得正式發票,如遇有特殊情況只能收據代替的,應在收據上蓋供應單位公章和聯系電話號碼,以及開票人,以備核查。采購需要一人采購,一人驗收,在票據上同時簽名,并注明用途。工具及未用完物品,出差完成時,由報銷人負責帶回公司倉庫驗收。

          五、其他要求

          1、工程服務領隊人員出差,要求保持電話暢通,出差前應自己交足電話費,確保電話無故障。有電話停機、關機及其他不暢通情況,取消當日電話費補助,并按次罰款10元/次。

          2、報銷應遵循實事求是,嚴禁弄虛作假,如有發現,取消報銷資格,并處以虛假報銷額兩倍罰款,直至辭退。

          3、現場施工、售后、技術指導等現場服務人員在工作時間內,必須著本公司工作服,工作鞋。

          4、當天往返的短途出差視同出勤,鄭州及其下轄縣市以外的短途出差,可享受每天15元生活補助。

          5、員工近地出差,應事先做好行程安排,在工作完成的情況下,應當日往返,不得無故逗留,一經發現,取消其所有津貼。

          6、出差的行程路線須符合近路與經濟原則,合理安排路線,不得繞行。違反規定的,其超出標準的金額,自行承擔,并扣減多行走天數已計列的費用,且多行走的天數按曠工處理。

          7、出差期間,若發生招待費,須事先征得總經理允許。報銷時須單獨填報,要求寫明發生費用原因,被招待對象及其聯系電話和就餐金額。

          8、出差途中,征得允許中途請假回家的員工,請假回家路費本人承擔,請假期間無差旅費。其他費用按正常出差報銷;未經允許中途回家的員工,當次出差往返路費全部由該員工本人承擔。

          9、所有票據,由經手的員工本人報銷,他人不得代報。

          10、出差期間,若需向客戶單位借領工具物品,必須填寫《物品支領單》,注明用途及結算方式,完工離開時,交接清理完畢方能離開。

          11、出差途中,不得離開施工單位做私事探訪私客,若有特殊需要,需征得總經理同意后請假方可離開,請假時間不計入差旅費計算日期。未經允許做私事,按曠工處理。

          12、施工及售后服務出差人員,除客戶提供的正常食宿安排外,未經總經理允許,不得接受客戶單位請吃請喝,不得接受客戶單位禮物紅包、小費等一切饋贈。有違反者,給予收受物5倍罰款。

          13、出差員工出差期間如遇工資調整時,結算工資時分時段計算。

          14、員工出差期間,違反本單位或客戶單位制度,及其他原因受到客戶單位投訴,查核屬實,罰款200元/次,直至辭退。

          15、與本制度配套表格有《工程服務驗收表》、《物品支領單》、《票據清單》。

          公司差旅費報銷制度 2

          1、總則

          為規范公司出差行為,提高工作效率,加強差旅費及有關費用開支的控制與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出差管理

          2.1出差的申請、登記及報銷時限

          2.1.1員工出差應填寫出差申請表,出差申請表必須詳細填寫出差任務、出差地點,公司特別委派的出差及參觀學習還應填寫出差所要達到的目的。

          2.1.2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業務需要安排,由分管領導核定。

          2.1.3出差人員憑核準的出差申請表向財務部借支相應數額的備用金,按審批流程簽批后支取。

          2.1.4員工出差以及返回公司,應到綜合部辦理登記。

          2.1.5員工出差返回公司后應在3個工作日內(本市業務)及5個工作日內(市外業務)限時報銷。凡超過報銷時限的',按日加收0.05%的罰息并由經辦人寫出書面說明,報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簽署意見后給予報銷。

          2.2出差審批權限

          2.2.1一般員工出差由分管領導審核,派遣長期駐外人員應報總經理或董事長審批。

          2.2.2部門經理助理以上人員出差由總經理或董事長審批。

          2.2.3銷售人員異地出差,應電話向銷售經理申請,并由經理安排行政人員代辦出差申請和出差審批。

          2.3出差交通工具

          2.3.1公司領導出差可使用公司車輛,其他人員在發生緊急、重要事務時可申請使用本公司車輛。

          2.3.2員工出差以乘坐火車、汽車、輪船為主,一般員工不得乘坐飛機,公司領導在事務緊急或路程較遠情況下,經總經理審批后可乘坐飛機。

          3.差旅費管理辦法

          3.1臨時出差

          3.1.1出差紀律

          3.1.1.1臨時出差一般指出差地在合肥市以外,如出差地在長豐、肥東、肥西,且當日不能回合肥市的也可視為臨時出差。

          3.1.1.2員工出差未按規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費用超支部分由個人承擔。

          3.1.1.3出差路線的選擇以最佳路線為準,如出差人員繞道到旅游地或回家,繞道部分的車船費由個人承擔。

          3.1.1.4出差途中,出差人員因病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期回公司,應電話申請延期,不得因私事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除不報銷差旅費外,同時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3.1.2差旅費補助

          3.1.2.1員工出差,除車、船、飛機等交通費外,住宿費、誤餐費、市內交通費和其它雜費實行包干制,補助標準詳見表二《員工差旅費補助標準一覽表》。

          3.1.2.2上述3.1.2.1條款中市內交通費指出差地市內交通車票費,在第3條款差旅費管理辦法中,市內交通費含義相同。

          3.1.3差旅費報銷的有效憑證

          3.1.3.1乘坐火車、汽車、輪船應出具鐵路局、汽車公司、輪船公司印制的車船發票。

          3.1.3.2住宿應有賓館填制的服務業發票,收據不得作為報銷憑證。

          3.1.3.3車船及住宿發票要與出差時間、出差地點相吻合。

          3.1.3.4車船及住宿發票丟失,應由個人寫出書面說明,經部門領導或同行人證明后方可報銷,否則個人負擔丟失部分的費用。

          3.1.4住宿費包干管理

          3.1.4.1住宿費按出差人員實際住宿天數發放補助,補助標準見《員工差旅費補助標準一覽表》。連續乘車超過8小時并在車上過夜,乘坐火車硬座按以下標準發放補貼:特快補助10元/夜,直快補助20元/夜,慢車補助30元/夜;乘坐硬臥按乘坐硬坐的60%發放;乘坐汽車按照慢車補助30元/夜的標準發放。銷售人員不執行此項規定。

          3.1.4.2住親戚朋友家或其它方式自行解決住宿的,按住宿標準的60%發放。

          3.1.4.3出差參觀、學習、考察,由主辦單位或受訪單位統一安排住宿的,如果收取費用可據實報銷,如不收取費用則不再補助、報銷住宿費。

          3.1.5誤餐費包干管理

          3.1.5.1員工出差誤餐費按實際天數計發,不滿一天按半天計算。

          3.1.5.2員工如已享受出差誤餐費,不再享受正常上班誤餐費(按出差天數扣除)。

          3.1.5.3員工出差期間繞道回家不計發誤餐費(繞道時間超過1天以上的,耽擱時間按事假處理,期間內的所有費用在報銷時扣除)。

          3.1.5.4外出學習、培訓,誤餐費按50%執行。

          3.1.5.5出差期間如因業務原因需要招待業務單位,須事先電話請示有關領導;毓竞笤傺a辦審批手續,同時按每百元業務招待費扣減個人誤餐補助10元。否則,財務不予報銷。

          3.1.6市內交通費及其他雜費包干管理

          3.1.6.1出差期間市內交通費及其它雜費按實際天數計發,不滿一天按半天計算。

          3.1.6.2自帶公司車輛出差,不補助市內交通費及其它雜費。

          3.1.6.3員工出差繞道回家不補助市內交通費及其它雜費。

          3.1.6.4外出參觀、學習按標準的50%執行。

          3.1.7其他規定

          3.1.7.1公司領導一人單獨出差,住宿費可在規定標準的基礎上提高50%。

          3.1.7.2一般員工與公司領導隨行,有一人可按公司領導標準享受補助。

          3.1.7.3一般員工出差如住宿費實報實銷,誤餐費、市內交通費及其它雜費按對應標準的50%執行。

          3.1.7.4因工作需要全程陪同外單位人員出差,經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批準后可據實報銷,但陪同人員不再享受各種補助。

          本規定由綜合部制定,報總經理審批后生效執行。修正時亦同。

          公司差旅費報銷制度 3

          一、辦理程序

          1、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注明出差地點、事由、天數、所需資金,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員借款需持批準后的出差申請單,填寫用款申請單,列明用款計劃,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擔保后,經財務負責人審核,分管領導審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員回公司后,應形成出差完成情況書面報告,并向分管領導匯報,由分管領導考核結果,簽署考核意見。

          4、審核人員根據簽有分管領導考核意見的出差申請單和有效出差單據,按費用包干標準規定,經審核后方可報銷差旅費。公司差旅費報銷制度。

          5、凡與原出差申請單規定的地點、天數、人數、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天數、人數、交通工具的需經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后方可報銷。

          6、出差回公司應在一星期內報賬,超過一星期報銷差費,每一天按30元罰款,若遲報時間超過一個月以上,每一張單據按每月30元累積加罰(發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門擔保人責任。

          7、出差時借款,本著前賬不清、后賬不借的原則,延誤工作責任自負,特殊情況由總經理特批,對各部門違反規定給予借款而造成賬務混亂的,追究財務經辦人及負責人的責任。

          二、費用標準

          總體原則:對出差人員的補助費、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實行包干使用,節約歸己,超支不補。

          三、報銷辦法

          (一)住宿費報銷辦法

          1、出差人員的住宿費實行限額憑據報銷的辦法,按實際住宿的天數計算報銷。

          2、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或住在親友家的,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3、出差人員住宿費報銷標準原則上按規定標準執行,有新聞媒介采訪、會見地方政府官員和知名人士或影響公司整體形象的特殊業務情況,在分管領導允許的前提下,可按實報銷。公司差旅費報銷制度。

          4、住宿費標準一般指每天每間,若為同性二人同時出差,按一個房間標準報支,副總以上人員出差,可單獨住宿。

          (二)伙食補助費報銷辦法

          中午12時前離開本市按全天補助;中午12時后離開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前抵達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補助。

          (三)交通費報銷辦法

          1、旅途中符合乘臥(從晚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而未乘座臥鋪,特快按票價50%,其它列車票價60%予以補助。訂票費、退票費原則上不予報銷,如遇特殊情況需寫書面匯報,報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報銷。

          2、對于自帶車輛人員,交通補助費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車辦事需經主管領導同意)。

          3、出差人員原則上不得乘左出租車,但下列情況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遠,沒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攜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須確保安全的;

          (3)收、發貨物笨重,搬運困難或時間緊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執行特殊業務或夜間辦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況須請示部門主管同意后方可報銷。

          4、出差人員應按最簡便快捷的`線路乘坐車船,不得饒行。出差期間經領導批準順道回家探親、辦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參觀、游覽,其饒線多支付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期間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況的,如春運無法購票的,在請示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報銷。

          (四)通訊費報銷辦法

          除外出學習和駐廠人員外的出差人員,每天補助10元通訊費,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批準。

          (五)其他

          1、在出差過程中因業務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費應先征得分管領導同意,并經安排領導核準并簽署意見后財務部方可審核報銷。

          2、出差人員應保留完整車(船)票時間、車次、住宿發票作為計算費用的依據,對于公司代為訂票的,應保留復印件作為審核依據。

          3、駕駛員外出按15元/百公里補助,行車途中的違章罰款一律不準報銷。

          四、補充規定

          1、兩人以上出差人員,在請示主管領導允許后,可就隨行高一級人員標準執行。

          2、去往集團辦事處的人員,出差途中享受伙食補助費。抵達后食宿由辦事處承擔,不享受伙食及住宿包干,如因辦理業務路途較遠,而中途無法返回辦事處就餐,可享受伙食補助費,但需持有辦事處負責人的簽字確認證明。

          3、外出參加會議,會議費用中包括食宿時不再享受食住費用,只享受市內交通費。會議費用中不含食宿時,按前述標準予以補助。

          4、外出學習、駐廠人員,伙食補助每天16元,期間不享受市內交通費、住宿費包干,途中可享受交通、伙食補助費。

          五、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差旅費報銷制度 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的實際需要,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現行物價水平,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差旅費借款規定

          第二條 公司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確需出差,應持有關會議通知或申請,注明出差人數、事由、地點、預計天數,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出差。

          第三條 出差人員借款須填寫《現金借款單》(一式兩聯),附主管副總經理同意出差的批件,按《西安曲江文化產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財務支出管理辦法》中關于“借款程序”的規定辦理借款。

          第四條 出差人員返回后,應于返回后5個工作日內辦理報銷手續,清理借款。

          第三章 差旅費報銷標準及辦法

          第五條 差旅費報銷標準:

          1.出差人員差旅費報銷辦法實行:住宿費限額內實報實銷,伙食補助、市內交通費補助按出差自然天數總額包干。

          1.1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以及到外地參加包食宿的會議或各種培訓班、學習班的人員不實行此辦法。

          1.2公司副總經理以上職務的人員出差,因工作需要,隨行人員可以隨副總經理級別以上職務人員享有相同報銷規定和標準。

          2.差旅費報銷標準如下表(費用金額單位:元/每人,每天): 差旅費標準 住宿費 伙食補助 市內交通補助 中層 員工 中層 員工 中層 員工 特殊地區 300 220 80 65 50 50 其他地區 200 150 60 50 50 50

          注:特殊地區指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市,海南省等地區。

          第六條 住宿費報銷辦法:

          出差期間住宿費實行按住宿費標準憑票限額內報銷,超額部分不予報銷。

          第七條 交通費報銷辦法:

          1.乘坐交通工具憑票實報實銷,具體標準為:

          1.1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出差可乘坐飛機頭等艙、火車軟臥席、輪船頭等艙。

          1.2中層管理人員出差可乘坐飛機普通艙、火車硬臥席、輪船二等艙。

          1.3其他人員出差可乘坐火車硬臥席、輪船三等艙。如遇特殊情況確需乘坐飛機、火車軟臥席、輪船二等艙的',必須經部門負責人審核,由主管副總經理特批后方可報銷。

          2. 出差乘坐火車硬座,連續12小時或夜間(20:00—6:00)連續8小時以上,或需累計換乘12小時以上者,按硬座票價的50%給予補助。

          3.出差乘坐長途汽車,報銷時需提供長途汽車票,實報實銷。夜間(20:00—6:00)乘坐長途汽車、輪船最低一級艙位超過6小時的,每人每夜補助30元。

          4.出差期間每人每天按市內交通費補助標準包干使用,不需提供票據。

          5.以下情況不享受市內交通費補助:

          5.1公司派車出差的。

          5.2參加西安市內的會議或各種培訓班的。

          第八條 出差期間每人每天按伙食補助標準包干使用,不需提供票據。

          第九條 關于各種會議、培訓等差旅費報銷辦法:

          1.報銷各種會議及培訓等費用時需附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的會議通知或邀請。

          2.會議通知或邀請中注明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期間憑會議發票實報實銷,會議期外經主管副總批準出差的,按差旅費報銷辦法執行。

          3.到外地參加會議、培訓或學習的人員,凡會議、培訓班、學習班不包食宿的,按照差旅費標準報銷住宿費、交通費和伙食補助。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條 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原《xxx差旅費報銷辦法》同時廢止。

          公司差旅費報銷制度 5

          一、總則

          1、為加強公司差旅費管理,規范差旅費報銷程序和標準,提高工作效率, 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差旅費報銷制度》。

          2、本制度規定的出差是指公司員工因公,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的需要。本制度適用公司所有員工。

          二、出差審批

          1、出差人員應填寫《出差審批單》,報經部門負責人或總經理批準后執行。出差超過核準天數時,應請示批準人核準,否則超期部分不予補貼。臨時出差不能及時填寫《出差審批單》時,可在費用報銷單粘貼單上注明“臨時出差”。

          2、出差審批權限:

          (a) 副總經理出差由總經理審批;

          (b) 部門負責人出差由分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

          (c) 其他員工出差,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核準,分管副總經理審批。

          三、差旅費支出內容及標準

          (一)差旅費報銷內容:公司員工出差報銷的差旅費包括在途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補助、通訊費等。

          (二)往返出差地點交通費標準

          1、乘坐交通工具:員工往返出差地點一般乘坐火車或汽車,需乘坐飛機時,應在出差審批表中注明,經批準后方可乘坐。未經批準,乘坐者超出部分由自己負擔。

          2、在途交通費:出差人員乘坐火車,從當日晚8時至次日晨7時乘坐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坐8小時以上的,應乘臥鋪。

          工作人員出差,事先經領導批準就近探親辦事者,其繞道車、船、住宿等費用自理,同時不發放繞道和在家期間的出差補貼。

          3、出差人在當地所乘坐的公交、打車費用據實報銷,乘坐出租車時需在票據背面

          注明起止地點和情況說明,核實后予以報銷。

          (三)住宿及補貼標準

          1、出差天數。出差天數以往返車、船票或飛機票時間為準,所乘交通工具晚點時,以實際出發或往返時間為準。出差天數以中午12:00為界限,以車、船票的時間為準。出發時間在12:00以前的,出差天數為一天,反之為半天。出差返回時間在22:00前的(以票面時間為準),第二天照常上班;出差返回時間超過22:00而未超過次日6:00的,第二天休息半天。

          2、住宿費:住宿費參照地區標準給予報銷,住宿費按實際住宿天數平均計算,以車、船票時間為準。

          3、出差補貼:出差補貼為員工在出差地的就餐補助。

          餐費計算方法為:

          一天按三餐計算,早餐按標準補貼的20%,午餐和晚餐各按標準補貼的40%。

          早晨8:00前出差補貼早餐;

          中午13:00以后回單位補貼午餐;

          下午19:00后回單位補貼晚餐(以車票、機票載明的時間為準)。

          出差補貼、住宿費標準參見下表:

          差旅費標準 住宿費 伙食補助

          市內交通補助 中層 員工 中層 員工 中層 員工

          特殊地區 500 320 80 65 50 50 其他地區 400 250 60 50 50 50

          四、報銷程序

          1、報銷人把與差旅費相關的所有票據全部粘貼在差旅費報銷單的`后面,所有票據應整潔、無涂改、粘貼整齊,報銷內容填寫正確。

          2、報銷人持《出差審批單》和粘貼、計算完整的報銷單據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到財務部由財務人員按公司有關規定進行復核,《出差審批單》粘貼于報銷單后面,作為報銷的附件。

          3、持財務人員審核完畢后的有關單據交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審批;

          4、報銷人全部審核完畢后到出納人員進行報銷。

          五、其他情況

          1、外出 學習 統一安排食宿的,據實報銷,不再領取出差補貼(科研人員外出工藝交接除外)。

          2、本制度解釋權在財務部。

          公司差旅費報銷制度 6

          為有效控制差旅費用的支出,提高各類業務人員的辦事效率,使企業各項管理構成規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因公出差的辦理程序

          1、因公出差人員務必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注明出差地點、事由、天數、所需資金,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借款需持批準后的“出差申請單”填寫“用款申請單”,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擔保后,經領導簽批,財務部門負責人核準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員回公司應在“出差申請單”中狀況匯報一欄填寫出差完成狀況并書面匯報出差工作狀況,向分管領導匯報,由分管領導考核結果,并在“出差申請單”任務完成狀況欄中簽署考核意見。

          4、凡與原出差申請單規定的地點、天數、人數、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狀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增加天數、人數、改乘交通工具需經派出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后方可報銷。

          二、費用標準

          1、公司職員出差實行住宿費、伙食補助費(伙食費補助)、市內交通費等費用包干,其標準如下:

         。1)集團公司領導:按出差所在地區不一樣,本著節約的原則可住3—5星級賓館,誤餐津貼60元/天。因工作需要請客戶用餐可實報實銷,不再列支誤餐津貼。

         。2)所屬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和集團公司部門經理以上人員:可住3—4星級賓館,誤餐津貼40元/天。因工作需要請客戶用餐可實報實銷,不再列支誤餐津貼。

         。3)公司中層干部:住宿標準省會180元以內,非省會120元以內;锸逞a助40元/天。

         。4)一般工作人員:住宿標準省會80元以內,非省會60元以內;锸逞a助40元/天。

         。5)市內交通費:公司職工出差途中市內公交車費實報實銷。如乘車時間為夜間(晚九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可乘出租車,并注明乘車區間。如遇特殊狀況,事后應寫書面匯報,經經主管部門領導批準后,方可報銷。

          2、去集團公司的分支機構或辦事處如:沈陽、長春、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出差人員務必住辦事處,食宿由辦事處承擔,不享受伙食及住宿補助,如因辦理業務路途較遠,而中途無法回到辦事處就餐,可按每一天10元補助,但需持有辦事處負責人的簽字確認證明。

          3、(1)外出參加會議經分管領導批準不實行費用包干,采取分項計算的方法,會議費用中包括食宿時不再享受食住費用,只享受10元/天市內交通費和公雜費。會議費用中不含食宿時,住宿費用按標準列支,伙食補助、公雜費,市內交通費按前述標準予以補助。

          (2)外出學習人員,住宿費實行包干標準,伙食補助每一天20元,外出學習途中可享受伙食補助費,學習期間可享受公雜費、市內交通費。

          4、出差特區(深圳、珠海、海南、廈門、汕頭),費用本著節約的原則伙食費60元/天。

          三、幾點具體規定:

          1、旅途中未住宿,不享受住宿費包干,只享受伙食、市內交通二項補助費。

          2、出差當日往返可享受全額補助(包括次日晨抵達本市)。

         。1)中午12時前離開本市按全天補助標準。

         。2)中午12時后離開本市按半天補助15元。

         。3)中午12時前抵達本市按半天補助15元。

          (4)中午12時后抵達本市按全天補助30元。

          3、訂票費、退票費原則上不予報銷,如遇特殊狀況需寫書面匯報,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

          4、乘坐交通工具的規定:

         。1)、公司領導(總經理、副總經理)可乘飛機,火車軟臥(或軟席)、輪船二等艙、出租車。如因工作需要乘飛機,火車軟臥或乘輪船二等艙位需經董事長或總裁批準,方可報銷。

         。2)、旅途中貼合乘臥(從晚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過夜4小時以上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而未乘座臥鋪,特快按票價50%,其它列車票價60%予以補助。白天乘坐火車軟座、軟、硬臥不予報銷。

         。3)、去集團公司設有辦事處的地區,連續乘車16小時以上,另外予以30元伙食補貼。

          (4)、夜間乘坐長途汽車、輪船統艙,超過六小時發給夜間乘車(船)補助費30元。

         。5)、帶車輛外出,隨車送貨扣除包干費中交通補助費。如隨車送貨后還需辦理其他業務可享受交通補助費(需分管領導或部門負責人批準)。

          5、在出差過程中因業務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費應先征得總經理同意,須經安排領導核準并簽署意見后財務部方可審核報銷,并不再享受當天伙食補助。凡同領導一齊就餐,餐費已報銷者均不再享受伙食補助。

          6、駕駛員出差補助標準;司機外出按15元/百公里補助,貨車如二名司機按25元/百公里補助。貨車司機住宿費以50元/天標準支付,小車司機按同車領導及工作人員住同檔次賓館,因特殊狀況不能按時回到,應說明狀況經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后,扣除2天往返時間、等候時間按每一天20元給予伙食補助。

          7、駕駛員外出行車途中的違章罰一律不準報銷。

          8、出差人員應保留完整車(船)票時間、趟次、住宿發票作為計算費用的.依據,部門負責人審批時要加強對票據的審核,不是出差途中的費用不予報銷。

          9、出差時借款,前帳(賬)不清、后帳(賬)不借,延誤工作職責自負,特殊狀況由總經理特批,對各部門違反規定給予借款而造成帳(賬)務混亂的,追究財務經辦人及負責人的職責。

          10、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差旅費報銷制度 7

          第一章 總則

          一、為了加強公司內部管理,規范公司財務報銷行為,倡導一切以業務為重的指導思想,合理控制費用支出,結合本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借款報銷程序

          一、借款報銷的審批權限

          1.公司人員出差費用及日常費用支出須經總經理簽字;

          2.各部門所有報銷單據必須經總經理審批。

          三、借款流程

          1.借款人員因公需要領用現金或支票時,應按規定填寫《借款單》,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現金。經總經理審核簽字。

          2.借款人員執審批后的“借款單”到財務部,財務負責人根據公司的資金狀況確定是否予以支付。若支付,經會計制單、審核,由出納按照批準金額予以支付;

          四、借款管理規定

          1.出差借款:借款人員借款后必須及時報銷。差旅費借款必須在返回公司上班之日起3天內辦理報銷及還款手續。

          2.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周轉金等,借款人員應及時報帳,除周轉金外其他借款原則上不允許跨月借支。

          3.各項借款金額超過5000元應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備款。

          五、報銷管理程序

          1.借款銷賬時應以借款申請單為依據,據實報銷,超出申請單范圍使用的,須經主管領導批準,否則財務人員有權拒絕銷帳;借款人員在任務完成之后要及時報銷,原則是前賬不清,后賬不借;

          2.報銷時,報銷單上應注明所辦事由和用途,并附原始單據和發票,經總經理批準后到財務部報賬;

          3.會計人員對報銷憑據的合法性、真實性、合理性予以復核;

          第三章 差旅費報銷程序

          一、費用標準:

          1.直轄市

          2.省會城市

          3.縣級及以下

          二、費用標準的補充說明

          1.住宿費報銷時必須提供住宿發票,實際發生額未達到住宿標準金額,不予補償;超出住宿標準部分由員工自行承擔。

          2.實際出差天數的計算以所乘交通工具出發時間到返京時間為準,12:00以后出發(或12:00以前到達)以半天計,12:00以前出發(或12:00以后到達)以一天計。

          3.伙食標準、交通費用標準實行包干制,依據實際出差天數結算,原則上采用額度內據實報銷形式,特殊情況無相關票據時可按標準領取補貼。

          4.宴請客戶需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招待費,同時按比例(早餐20%、午餐或晚餐40%)扣減出差人當天的伙食補貼。

          5.出差時由對方接待單位提供餐飲、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將不予報銷相關費用。

          6.關于私事繞道的報銷規定:趁出差或調動工作之便,事先經公司領導批準就近回家省親、辦事,所發生的車票,一律按直線距離報銷,多開支的`部分由個人自理,不發放繞道和在家期間的一切補助費;

          7.出差期間市內交通費及業務招待費經公司領導審批財務審核后報銷;

          8.其他費用報銷標準按照有關規定審核報銷。

          第四章 交通費、通訊費報銷程序

          一、交通費報銷管理規定

          (一)費用標準:

          1.員工因公需要用車可根據公司相關規定申請公司派車,在沒有車的情況下經行政部車輛管理人員同意后可以乘坐出租車

          2.市內因公公交車費應保存相應車票報銷。

         。ǘ﹫箐N辦法:

          1、旅途中符合乘臥(從晚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而未乘坐臥鋪,特快按票價50%,其它列車票價60%予以補助。訂票費、退票費原則上不予報銷,如遇特殊情況需寫書面匯報,報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報銷。

          2、對于自帶車輛人員,交通補助費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車辦事需經主管領導同意)。

          3、乘坐的出租車費用不在報銷范圍之內,但下列情況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遠,沒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攜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須確保安全的;

         。3)收、發貨物笨重,搬運困難或時間緊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執行特殊業務或夜間辦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況須請示部門主管同意后方可報銷。

          2、通訊費報銷管理的規定

         。1)為了兼顧效率與公平的原則,員工的手機費用的報銷采用與崗位相關制,即依據不同崗位,根據員工工作性質和職位不同設定不同的報銷標準,員工通訊費每人每月不得超過100元;銷售人員通訊費每人每月不得超過200元。

         。2)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核定報銷金額。

          第五章 報銷辦法

          1.本人填寫好報銷單,經公司領導批準后由專人匯總統一交到財務部;

          2.財務部按照規定核審后予以報銷。

          第六章 附則

          一、本規定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二、本制度經總經理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并由董事長或其授權人簽字后生效。

          三、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差旅費報銷制度 8

          一、目的:

          為了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的需要,規范公司經費開支管理,根據我公司具體情況制訂本制度。

          二、內容:

         。ㄒ唬┕究偨浝怼⒏笨偨浝沓霾罡黜椯M用據實報銷。

          (二)除總經理、副總經理外,其他員工出差費用按以下標準報銷。

          1、交通費:員工出差的'火車票(硬座、軟座、硬臥),長途汽車票、公共汽車票據實報銷。

          2、住宿費:一般地區150元/天,經濟特區(省會城市、直轄市)200元/天。上述標準范圍內憑發票據實報銷,超過部份自理。

          3、伙食補助費:實行包干辦法,每人每天30元,按出差的實際天數計發,不足一天的按全天計算。大市范圍內公出中午確實無法趕回單位就餐的情況,按次補助午餐費10元。

          三、其他有關事宜:

          1、員工出差前及返回公司上班當天均應去公司行政部登記。

          2、員工出差路途遙遠或任務緊急的,經總經理批準可乘坐飛機,并據實報銷往返機場間的專線客車費或出租車費。

          3、員工公出原則上不能乘坐出租車,確因工作需要或攜帶貴重物品的,經總經理批準方可據實報銷出租車票。

          4、總經理、副總經理出差,隨行人員因工作需要,可以按總經理、副總經理標準據實報銷交通費及住宿費。

          5、參加會議的出差人員在報銷時必須提供會議通知原件或復印件,會議期間由主持召開會議單位統一安排食宿的,與會人員不準再支報伙食補助費。

          6、員工在出差的同時發生業務招待費的,另行報銷。

          7、出差人員應在回公司后七日內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報銷時應根據“差旅費報銷單”上規定項目認真填寫,伙食補助費無票據,直接在報銷單上填寫,交通費、住宿費等有關票據整齊粘帖在差旅費報銷單背面,由部門主管簽字、財務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

          8、本制度自批準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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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的需要,規范差旅費管理,完善公務活動接待制度,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中央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包括中央駐北京市以外地區的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

          第三條 差旅費開支范圍包括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

          第四條 城市間交通費和住宿費在規定標準內憑據報銷,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實行定額包干。

          第五條 各單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審批管理制度,嚴格控制出差人數和天數。嚴肅財經紀律,加強廉政建設,不得向下級單位或其他單位轉嫁差旅費。

          第二章 城市間交通費

          第六條 出差人員要按照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憑據報銷城市間交通費。未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ㄒ唬┏霾钊藛T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級見下表:

          (二)出差人員乘坐飛機要從嚴控制,出差路途較遠或出差任務緊急的,經單位司局以上領導批準方可乘坐飛機。單位級別在司局級以下的,需經本單位領導批準方可乘坐飛機。

         。ㄈ└辈块L以及相當職務的人員出差,因工作需要,隨行一人可以乘坐火車軟席或輪船一等艙、飛機頭等艙。

          第七條 乘坐火車,從當日晚8時至次日晨7時乘車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超過12小時的,可購同席臥鋪票。符合規定而未購買臥鋪票的,按實際乘坐的硬座票價的80%給予補助?梢猿俗浥P而改乘硬臥的,不再給予補助。

          第八條 乘坐飛機,往返機場的專線客車費用、民航機場管理建設費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限每人每次一份),憑據報銷。

          第三章 住宿費

          第九條 財政部根據各地的經濟發展水平和物價水平,分別確定各級別人員的住宿費開支標準上限。

          第十條 中央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出差實行定點住宿。住宿標準:副部長級人員住套間,司局級人員住標準間,處級以下人員兩人住一個標準間。

          出差人員必須到定點飯店住宿,住宿費按照定點飯店的收費標準憑據報銷。因特殊情況未到定點飯店住宿的,在出差地住宿費開支標準上限以內憑據報銷。

          出差到沒有定點飯店的地方,住宿費在所在地、市、州住宿費開支標準上限以內憑據報銷。

          定點飯店通過招標、協商方式確定,名單另行公布。

          第十一條 中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出差暫不實行定點住宿,其住宿費在出差地住宿費開支標準上限以內憑據報銷。

          第十二條 出差人員無住宿費發票,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第四章 伙食補助費

          第十三條 出差人員的伙食補助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定額包干,每人每天50元。

          第十四條 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伙食的,不實行包干辦法。出差人員應向接待單位交納伙食費,回所在單位如實申報,每人每天在50元以內憑接待單位收據據實報銷。接待單位收取的伙食費用于抵頂招待費開支。

          第五章 公雜費

          第十五條 出差人員的公雜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定額包干,每人每天30元,用于補助市內交通、通訊等支出。

          第十六條 出差人員由所在單位、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免費提供交通工具的,應如實申報,公雜費減半發放。

          第六章 參加會議等的差旅費

          第十七條 工作人員外出參加會議,會議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由會議主辦單位按會議費規定統一開支,在途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回所在單位按照差旅費規定報銷。小型調查研究會等不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期間和在途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均回所在單位按照差旅費規定報銷。

          第十八條 到基層單位實(見)習、工作鍛煉、支援工作以及各種工作隊等人員,在途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按照差旅費開支規定執行;在基層單位工作期間,每人每天發放伙食補助費15元,不報銷住宿費和公雜費。

          第七章 調動、搬遷的差旅費

          第十九條 工作人員因調動工作所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按出差的有關規定執行。

          工作人員調動工作,一般不得乘坐飛機。

          工作人員因調動工作所發生的行李、家具等托運費,在每人每公里1元以內憑據報銷,超過部分自理。

          以上發生的各項費用,由調入單位報銷。

          第二十條 與工作人員同住的家屬(父母、配偶、未滿16周歲的子女和必須贍養的家屬),如果隨同調動,其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以及行李、家具托運費等,由調入單位按被調動人員的標準報銷。已滿16周歲的子女隨同被調動人員調動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按一般工作人員標準報銷。

          被調動人員的同住家屬,應與被調動人員同行。暫時不能同行的,經調入單位同意,可暫留原地。其以后遷移時的旅費,以及被調動人員的非同住家屬,經批準遷到被調動人員的工作單位所在地的旅費,均由被調動人員的調入單位報銷。

          第二十一條 職工搬遷家屬的路費。按有關規定,并經組織批準,將原未隨同本人居住的配偶(非就業人員)及其同住親屬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的.。由工作人員所在單位按第二十條規定報銷旅費。

          第二十二條 由部隊轉業到地方工作的干部,其差旅費按照解放軍總后勤部的有關規定,由所在部隊按合理路線、規定標準計算發給,到達調入單位后結算,多退少補,作為增加或減少單位的差旅費處理。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工作人員出差或調動工作期間,事先經單位領導批準就近回家省親辦事的,其繞道交通費,扣除出差直線單程交通費,多開支的部分由個人自理。繞道和在家期間不予報銷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

          第二十四條 工作人員出差期間,因游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出差人員不準接受違反規定用公款支付的請客、送禮、游覽。各接待單位要根據各類出差人員住宿費限額標準和伙食補助費包干標準適當安排,不得以任何名義免收或少收食宿費。對弄虛作假,虛報冒領,違反規定的,應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二十五條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可根據本辦法制定補充辦法,并報財政部備案。各單位可根據本辦法,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具體規定。實行垂直管理體制的部門可根據本辦法,結合本部門實際情況制定具體規定,報財政部備案。

          第二十六條中國共產黨、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直屬機關,參照本辦法執行;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差旅費管理辦法,由總后勤部參照本辦法另行規定。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2015年1月1日起實行。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差旅費開支的規定>的通知》(財文字[1996]2號)同時廢止。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由財政部負責解釋。

          公司差旅費報銷制度 10

          為了更好地調動業務人員的極積性.保證公司出差人員在外工作與生活的基本需要,提高各類業務人員的辦事效率,有效控制差旅費用的支出,根據目前運行中存在的實際情況.特作部份適當調整,修定本辦法.從頻布之日起生效.原規定同時廢止

          一、費用開支范圍和標準

          1、總體原則:對出差人員的補助費、差旅費實行“包干使用,節約歸己,超支不補”的原則。

          2、開支范圍:包括出差地點的市內交通費、住宿費用、伙食費用、電話費用及其他零星費用開支.實行包干制

          3、執行標準:

          (1)十堰市內及城區以及周邊五縣一市銷售出差補助15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過者(0銷售業績)扣發1次補助。

          (2)十堰市區以外城市18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過者(0銷售業績)扣發1次補助。

          (3)上海、廣東、北京地區銷售補助23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過者(0銷售業績)扣發1次補助。

          (4)公司報銷異地往返火車票、長途客車票,并以車票時間計算實際出差補助天數。

          (5)招待客戶招待費用5個人以上不能超過500元,5人以下不能超過300元。特殊客戶需報董事長事前批準方可超標.不能先斬后奏

          二、辦理程序及報銷辦法

          1、省內(不含十堰城區)、省外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差旅費(備用金)借款單”,注明出差地點、事由、預計天數、所需資金,經部門主管審核簽字,及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差旅費借款。

          2、財務審核人員根據簽有領導審批意見的差旅費報銷單,附有效出差單據,按費用包干標準規定,經審核后報銷差旅費。

          3、凡與原出差規定的地點、天數、人數、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天數、人數、交通工具的',需經領導簽署意見后方可報銷。

          4、出差返回公司應在三天內報賬,超過三天報銷差費,每超過一天考核一天補助,一星期以上,不予報銷,后果自負。

          5、出差借款,本著“前賬不清、后賬不借”的原則,延誤工作責任自負,(特殊情況由公司領導特批),對違反規定給予借款而造成賬務混亂的,追究財務經辦人的責任。

          6、中午12時前離開本市按全天補助;中午12時后離開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前抵達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補助。

          7、出差人員應按最簡便快捷的線路乘坐車船,不得繞行。出差期間經領導批準順道回家探親、辦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參觀、游覽,其繞行期間多支付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期間按事假考勤。

          三、其他規定

          1、十堰市內經營、或在出差過程中因業務工作需要使用業務招待費,應事先經部長同意,并由公司領導簽署核準金額意見,方可執行。財務部依據報銷程序(原始單據注明:單位名稱及準確的日期、金額)審核報銷。

          2、出差人員應保留完整車票、住宿、招待費等費用票據作為核銷費用的依據。

          3、隨公司領導一同出差人員費用由公司領導統一到財務核銷。

          4、外出參加會議,會議費用中包括食宿時不再實行包干辦法。會議費用中不含食宿時,按標準予以補助。

          5、出差人員預借差旅費最高限額2000元/次。

          6、售后服務出差補助比照上述標準同級執行(發生的運費及安裝調試費用應計入銷售計價當中)。

          四、本辦法自董事會通過之日起開始施行。

          公司差旅費報銷制度 11

          為進一步加強對差旅費的管理,適應當前的物價水平,根據省財政廳文件精神,結合我公司具體狀況,重新修訂公出人員差旅費標準:

          一、公出人員交通費

          1、公司各部門經理可乘坐火車軟席、輪船二等艙、飛機普通艙,其他人員可乘坐火車硬席、輪船三等艙,長途汽車憑據報銷。

          2、嚴格控制公出人員乘坐飛機,需乘坐飛機的應事先經總經理同意批準。

          3、乘火車從晚八點至次日凌晨七點之間,在火車上過夜六小時以上或連續乘坐超過十二小時,可購買同席臥鋪票。貼合本規定而不買臥鋪票,可依據實際乘坐火車票價按以下比例發給個人補貼;直快的按票價60%;特快以及新型空調直達特快列車分別按其硬坐席位票價的30%發給個人,另外加收的空調費不計入座位票價之內。

          二、公出人員宿費、市內交通費、補助費、雜費,按實際天數計算包干限額,超出部分自理。公出人員往返旅程期間按實際天數每日補助15元。

          宿費、市內交通費、補助費、雜費等包干標準:

          1、自帶交通工具的從其包干費中每人每一天扣減交通費20元。

          2、在本市區公出需在外就餐者,每日補助10元(含交通費),其他城市當日往返補助15元。

          3、公司外派的技術服務人員,食宿由公司負責解決,補助費每人每一天40元。

          4、公司員工陪同部門經理外出的,隨部門經理的標準報銷。

          5、因工作需要超出差旅費包干標準的.,需總經理事先批準方可實報實銷。

          6、旅途期間,在非工作地不許滯留。

          7、財務嚴格按照公出人員申請公出目的地及合理的行車線路予以審核報銷。如中途有變化的需事先請示領導批準,否則發生費用自理。

          三、報銷票據:

          公出人員報銷票據務必貼合國家有關票據報銷規定,否則不予報銷,各種票據丟失一律不予報銷。

          四、報銷時間:

          公出人員回來后一周之內,到財務部門報銷,如有故意拖欠不及時報銷的,適情節給予50元以上的處罰。

          五、本規定自8月1日起執行,以前有關規定與本規定有抵觸的,均按本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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