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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差旅費報銷制度

        時間:2022-12-11 14:00:26 制度 我要投稿

        差旅費報銷制度15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差旅費報銷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差旅費報銷制度15篇

        差旅費報銷制度1

          為保證出差人員的工作和生活需要,加強費用管理,控制支出,避免浪費,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一、所有工程人員因公出差超過一晝夜的,相關事項均依本規定執行。

          二、員工因公出差,均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按要求填寫出差目的、時間、費用預算等情況,經項目總監審核批準后方可出差(否則差旅費不予報銷),遇特殊情況亦須事先口頭報告,且返回后應及時補辦手續。

          三、出差人員返回后一周內按公司規定辦理報銷手續。超過一個月不辦理報銷手續,又沒有合理理由的,財務部有權按照財務部相關管理規定給予一定經濟處罰。

          四、前款未清的,不予再次借款。

          五、關于住宿的規定和費用標準:

          1)出差外埠時一律應住在公司辦事處或其他指定住所,但長期出差在外的,應在報項目總監批準后按1000元/月/人標準租住工作地附近民居。租住民居的費用實報實銷,超支自負。

          2)不具備上述條件的,經批準后可住宿在公司指定的協議賓館,住宿費用按如下標準實報實銷,超支自負。

          3)住宿費憑正式發票報銷,并在發票上注明住宿人姓名、住宿地點、起止日期,并出具費用明細。

          六、關于伙食的規定和費用標準:

          1)出差期間伙食費按40元/人/天標準包干。

          2)出差期間不享受公司10元/人/天的午餐補助。

          七、關于交通工具的規定和費用標準:

          1)長途和跨區域中短途出差應乘坐火車硬坐、輪船二等艙、長途公共汽車,費用實報

          實銷。因公務緊急須乘坐飛機的,必須事先請示主管副總及以上領導批準后方可。未經批準超標乘坐交通工具的,其超標部分的差價自行承擔。

          2)晚19點至次日早6點之間乘車超過6小時的,可乘坐火車硬臥,符合此條件而乘坐硬座的,按乘車人硬座票價的50%補貼給本人。

          3)在出差期間因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包括中巴和小巴),費用實報實銷。

          4)項目總監、項目經理因公可乘坐出租車輛,費用按如下限額實報實銷:項目總監30元/人/天;項目經理20元/人/天;

          5)其他工作人員未經允許乘坐出租交通工具的,費用自負。特殊情況須事先申請,經主管副總及以上級領導批準后,費用可實報實銷。

          6)出差期間因攜帶公司貴重設備或物品須包租汽車的,必須事先提出申請,否則不予報銷:一次或一天租車費在200元(含)以內的,須經項目總監書面簽批方可。超過200元的,經主管副總及以上級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

          八、關于通訊費用的管理規定和費用標準:

          1)鑒于直放站項目部的工作性質,員工無論是否出差,均按月以如下標準限額實報手機費;超支部分由部門主管領導根據部門預算處理,但公司承擔一般不超過50%。

          九、其他說明及注意事項:

          1)本規定所指特區為廣州、深圳、上海、北京(外地招聘的本地化員工出差北京的,按特區標準執行);除此之外的地區均為一般地區。

          2)員工自出差當天起享受出差待遇,以機票、火車票顯示時間為參考依據:

          12:00(含)之前出發的當天差補=100%(日伙食包干標準+日交通包干標準);

          12:00之后出發的當天差補=50%(日伙食包干標準+日交通包干標準)。

          3)返回原出發地之日以機票、火車票顯示時間為參考依據,按如下標準享受餐補和交通補貼:

          12:00(含)之前返回的當天差補=50%(日伙食包干標準+日交通包干標準);

          12:00之后返回的當天差補=100%(日伙食包干標準+日交通包干標準);

          4)因會議出差的,經請示主管副總同意后可由會務組統一安排食宿,但同時出差期間伙食和交通補貼取消,不得另外報銷住宿費。

          5)出差到關聯單位進行工作、學習等,由對方單位出資安排食宿的,住宿費和伙食補貼取消。但可以按標準報銷交通費。

          6)乘坐公司車輛出差的,出差期間出租車票不予報銷,其他費用按規定執行。

          7)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8)自本規定生效之日起,公司原相關制度中與本規定內容沖突的,以本規定為準。但在本規定生效前發生的費用按原相關規定執行。

          9)本規定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差旅費報銷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差旅費報銷制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本著節約的原則,制定公司差旅費報銷管理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出差費用報銷。

          第二章標準及內容

          第三條出差人員交通費用開支標準

          (一)乘坐車、船、飛機標準:

         。ǘ┕S出差人員出差期間,每人每天外地交通費控制在30元以內,憑票報銷。夜間(指當天22:00—次日6:00)出發或返回徐州的可報銷本市出租車費往返各一次,不包含在交通費標準之內。

          (三)乘坐火車從晚8時至次日晨7時之間,乘車時間超過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超過12小時的可購硬席臥鋪票。

         。ㄋ模┏霾钊藛T乘坐飛機應從嚴控制,確因出差任務緊急、路途較遠需要乘坐的,出差當事人必須事前報告分管領導,由分管領導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乘坐單程飛機。

         。ㄎ澹┫铝谐霾钊藛T只報銷兩天外地交通費:

          1、參加各種會議、適應性培訓及由歸口部門批準公費學歷和專業證書學習的人員;

          2、工傷住院、療養等人員。

        差旅費報銷制度3

          為進一步規范學校財務管理,保障教師完成學校安排的各項學習培訓、外差等工作任務,現對教職工差旅費報銷標準作出如下規定:

          一、差旅原則

          1、全體教職員工必須服從學校外差工作安排,學校安排后方為因公出差。

          2、因公出差享受學校差旅費用報銷。

          3、凡因公務、學習、培訓、會務等出差必須報校長批準。

          4、出差人員的差旅費,按交通費限額憑票據報銷,住宿費限額憑票據報銷。

          5、因公出差,學習,培訓等公務活動必須完成相關工作,否則不予報銷。

          二、差旅報銷標準

          1、所有差旅報銷必須使用規范票據,否則不予報銷。

          2、交通費一律據實限額報銷,目的地為宜城市,交通費按乘坐公共

          汽車票價據實報銷,市內交通費(的士費用)包干10元;鄉鎮內,鄉鎮間交通費以乘坐公共汽車票價據實報銷,無的士費用;目的地為襄陽市及以上城市,交通以乘坐公共汽車票價據實報銷,市內交通主要以乘坐公交車為主,若需要乘坐的士需以直線距離打表計程計時票據為準。

          3、本校教職工多人同去同一目的地,市內交通費據實報銷,不按人頭重復計算。

          4、出差人員未按審批出差路線繞道出差的,其繞道期間多開支的交通費和住宿費一切由個人自理。

          5、出差人員出差期間因游覽或非工作需要參觀、走親訪友而開支的,一切由個人自理。

          6、所有外出學習憑上級文件通知,并報校長審批后方可外出。學校只報銷文件通知的金額,一切自費項目不予報銷。

          7、到襄陽市以外參加長期會議或被學校委派長期學習培訓的人員與會或培訓期間按教體局有關文件執行。

          8、因職務評聘、學歷培訓、個人考證等為目的的各類學習培訓外出,學校原則上不報銷任何費用。

          9、出差回校后一周內報銷,每次填一張差旅單。出差前需預借現金要填好借條,經校長簽字后領取。

          10、自帶交通工具的按公共汽車標準報銷交通費,沒有經過校長同意的,安全自己負責。

          11、因特殊情況租用交通工具的參照教體局租用車輛規定執行。

          12、教職工乘坐學校租用車輛進城的,不再單獨報銷個人任何交通費。

          三、住宿費報銷標準

          1、宜城市內出差、學習、培訓、會務一天內能來回的不報銷住宿費,因連續多天確需住宿的按最高限額每天50元,依據票據限額報銷,超過最高限額標準部分費用自理。

          2、襄陽市內確因時間原因需提前或推遲一天到或回而住宿的,應提前向校長申請。按最高限額每天80元,依據票據限額報銷,超過最高限額標準部分費用自理。

          3、國培、省培、襄陽市培訓、大學生頂崗教師培訓以教體局文件為標準。國家包吃包住包交通,學校只報銷培訓人員從學校到集中點的交通費。對于培訓時間超過一月的補助交通費,補助標準為一月100元包干(包括開學報道以及培訓結束回校)。

          4、教師因參加教研室組織大比武,大講賽,說課等活動,若是學校集體活動已組織包車就餐等,不報銷單獨個人交通費住宿費。一人單獨參與活動的交通費參照以上標準執行,住宿費參照以上標準執行,制作課件、購買相關材料費用必須事先匯報校長批準后方可執行,無批準者費用自理。

          四、報銷程序:

          由出差人填好差旅報銷單,粘貼好票據及文件通知,由年級負責人簽字證明,再由校長審批簽字后到財務處報銷。

          五.說明:

          1、出差均無伙食補助通訊費補助,此制度從討論制定后執行。

          2、制定本制度是為以后有制度可依,公正、公開、公平。

          3、本校差旅費住宿費只為本校教職工服務。

          4、此制度從XXXX年3月1日執行。

        差旅費報銷制度4

          根據新的經濟環境,為完善公司管理需要,加強財務監督與控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修訂《差旅費報銷制度》。

          一、適用范圍和試用原則

          本規定適用于集團公司全體員工。

          二、出差申請

          1、所有人員出差需提前填寫《出差申請單》,在公司OA系統上發起并審批;

          2、部門主管審批意見時,必須注明對出差天數的約定,員工必須在規定的時間返程,禁止以出差為理由外出旅游及辦理私事;

          3、如果中途行程更改或者延長出差時間,需再次發起《出差申請單》;

          4、可單獨發起《出差申請單》,也可一人發起,并注明共同出差人員;

          5、多人出行,盡量安排標準間;

          6、機票根據《出差申請單》由公司統一預定,盡量選擇折扣低的航班;火車票由員工自行購買,火車票或動車組車票按照普通座位購買,不能購買頭等艙、商務艙、軟臥、一等座位等需要支付費用的車票,超過標準部分自理。

          三、出差的定義

          1、總部:因公到廣州市以外的地區(包括從化、花都、番禺)處理公司事務;

          2、分公司:因公到分公司所在城市以外的地區處理公司事務;

          3、只要出差到上述地方,無論是否住宿,統一納入差旅費范疇;

          4、公司員工應本著合理、節約、高效的原則使用差旅費,

          四、報銷標準

          1、差旅費包括往返路費、交通費、住宿費、餐費補助構成,差旅費報銷時必須提供各項原始發票,各項費用分開填寫,超標及超范圍費用不予報銷;

          2、差旅費標準

          1)往返路費:出差往返城市的機票、火車票、長途客車票及附加費、機場巴士、訂票、改退票手續費、保險費、行李托運費;

          2)交通費:乘坐出租車、大巴、地鐵等公用交通工具費用,按實報銷,能乘大巴、地鐵的不乘坐出租車(特別是機場-市區),否則不予報銷;

          3)住宿費

          職級

          職務描述

          國內住宿標準

          境外住宿標準

          集團高管

          WPP簽約酒店一類

          WPP簽約酒店一類

          各事業部總經理、分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

          WPP簽約酒店二類

          WPP簽約酒店二類

          各部門群總監、總監、見習總監、組總監、助理總監、副總監、總督導、見習副總監

          450元/天

          800元/天

          300元/天

          800元/天

          —A1、A2必須入住WPP簽約酒店;

          —此費用標準為報銷上限,標準內實報實銷,超標不補;

          —員工報銷住宿費,必須同時提交消費清單方可報銷,沒有消費清單的,按照80%報銷;

          —除住宿費以外的其他費用(比如客房電話費、洗衣費、客房餐費、房間飲料、洗漱用品及其他額外支付的費用)由個人承擔,公司不報銷。

          4)餐費補助

          職級

          職務描述

          餐補標準

          境外餐補標準

          集團高管

          100元/天

          香港300港幣/天;

          東南亞、澳大利亞30美元/天;

          英國、美國50美元/天;

          日本65美元/天

          各事業部總經理、分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

          100元/天

          各部門群總監、總監、見習總監、組總監、助理總監、副總監、總督導、見習副總監

          50元/天

          50元/天

          所有員工(當天跨市往返出差、未發生業務宴請)

          30元/天

          3、其他

          1)住宿費按照實際住宿天數計算,餐費補助按照實際出差天數計算。

          例如:員工6月5日到一類城市出差,6月7日返回,其住宿費標準為:2天x300元=600元;餐費補助為:3天x50元=150元。

          2)出差回來,一周內必須發起《差旅費報銷單》。

          3)全體員工報銷必須提交原始票據,如因原始發票丟失,不能提供合理憑證,財務有權不予報銷。

          4)如在出差期間宴請客戶或者團建,每個參與人員每張發票扣除當天40%比例餐費補助。

          5)如向客戶實報實銷的差旅費,費用標準在報價范圍內報銷。

          五、出席會議、培訓學習

          1、對于出席會議、培訓學習時,在申請《出差申請單》應提交相關文件或郵件備查;

          2、若會務費/培訓費中已經包含食宿費用,則不再另行報銷住宿和餐費補助,往來路費和交通費參照出差費用標準執行;

          3、若會務費/培訓費中不包含食宿費用,則按照出差標準報表;

          4、出席會議、培訓學習時,如由舉辦方指定酒店,參加人提供證明文件后,按照統一的酒店費用實報實銷;

          5、由接待方邀請并由對方承擔費用的人員,各項費用已由對方承擔,不再報銷差旅費及補助;

          6、本制度不適用外地人員到總部培訓的差旅費報銷。

        差旅費報銷制度5

          為了更好地調動業務人員的極積性。保證公司出差人員在外工作與生活的基本需要,提高各類業務人員的辦事效率,有效控制差旅費用的支出,根據目前運行中存在的實際情況。特作部份適當調整,修定本辦法。從頻布之日起生效。原規定同時廢止

          一、費用開支范圍和標準

          1、總體原則:對出差人員的補助費、差旅費實行“包干使用,節約歸己,超支不補”的原則。

          2、開支范圍:包括出差地點的市內交通費、住宿費用、伙食費用、電話費用及其他零星費用開支。實行包干制

          3、執行標準:

          (1)十堰市內及城區以及周邊五縣一市銷售出差補助15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過者(0銷售業績)扣發1次補助。

          (2)十堰市區以外城市18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過者(0銷售業績)扣發1次補助。

         。3)上海、廣東、北京地區銷售補助23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過者(0銷售業績)扣發1次補助。

         。4)公司報銷異地往返火車票、長途客車票,并以車票時間計算實際出差補助天數。

         。5)招待客戶招待費用5個人以上不能超過500元,5人以下不能超過300元。特殊客戶需報董事長事前批準方可超標。不能先斬后奏

          二、辦理程序及報銷辦法

          1、省內(不含十堰城區)、省外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差旅費(備用金)借款單”,注明出差地點、事由、預計天數、所需資金,經部門主管審核簽字,及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差旅費借款。

          2、財務審核人員根據簽有領導審批意見的差旅費報銷單,附有效出差單據,按費用包干標準規定,經審核后報銷差旅費。

          3、凡與原出差規定的地點、天數、人數、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天數、人數、交通工具的,需經領導簽署意見后方可報銷。

          4、出差返回公司應在三天內報賬,超過三天報銷差費,每超過一天考核一天補助,一星期以上,不予報銷,后果自負。

          5、出差借款,本著“前賬不清、后賬不借”的原則,延誤工作責任自負,(特殊情況由公司領導特批),對違反規定給予借款而造成賬務混亂的,追究財務經辦人的責任。

          6、中午12時前離開本市按全天補助;中午12時后離開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前抵達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補助。

          7、出差人員應按最簡便快捷的線路乘坐車船,不得繞行。出差期間經領導批準順道回家探親、辦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參觀、游覽,其繞行期間多支付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期間按事假考勤。

          三、其他規定

          1、十堰市內經營、或在出差過程中因業務工作需要使用業務招待費,應事先經部長同意,并由公司領導簽署核準金額意見,方可執行。財務部依據報銷程序(原始單據注明:單位名稱及準確的日期、金額)審核報銷。

          2、出差人員應保留完整車票、住宿、招待費等費用票據作為核銷費用的依據。

          3、隨公司領導一同出差人員費用由公司領導統一到財務核銷。

          4、外出參加會議,會議費用中包括食宿時不再實行包干辦法。會議費用中不含食宿時,按標準予以補助。

          5、出差人員預借差旅費最高限額x元/次。

          6、售后服務出差補助比照上述標準同級執行(發生的運費及安裝調試費用應計入銷售計價當中)。

          四、本辦法自董事會通過之日起開始施行。

        差旅費報銷制度6

          一、總則

          1、為了規范出差員工的差旅費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出差,指一天以上,當天不能往返的出差。

          3、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的所有人員。

          二、報銷標準

          崗位職務

          出差工資

          住宿費

          交通費

          生活補助

          電話補助

          出差補貼

          1

          總經理

          出勤工資

          據實

          據實

          據實

          ——

          100元/天

          2

          辦公人員

          出勤工資

          25元/天

          據實

          15元/天

          10

          40元/天

          3

          施工領隊

          出勤工資

          25元/天

          據實

          15元/天

          10

          40元/天

          4

          施工隊員

          出勤工資

          25元/天

          據實

          15元/天

          5

          25元/天

          說明:

          1、出差工資

          按正常出勤工資計算,出差日期不計算在出勤日期中,出差無假日加班雙倍工資。

          2、出差住宿費

          (1)住宿費憑住宿發票,按實際自理住宿天數,按25元/天計算報銷,超標準的,超出部分自理?蛻魡挝惶峁┳∷薜,無住宿補助。

          3、交通費:

          (1)乘坐火車,按硬臥(含硬臥)以下標準報銷。

          (2)出租車不能報銷,各種保險費、茶座候車費不能保銷,特殊情況下,經總經理批準方可報銷。

          (3)市內公交、長途汽車、輪船三等倉以下及其他合理交通費用,寫明行程及行程目的,可據實報銷。

          (4)乘飛機需事前申請,得到總經理許可方可報銷。

          4、生活補助

          客戶單位提供生活的,無生活補助?蛻魡挝徊惶峁┥,按15元/天補助。

          5、電話補助:領隊按10元每天補助,普通施工人員按5元/天補助,當月有話費補助的,需提供話費發票。

          6、出差補貼:領隊按40元/天補助,普通隊員按25元/天補助。

          7、陪同賓客出差的人員,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費者,均不再享受食宿補助。

          8、行政、采購、辦公人員出差:

          按領隊標準報銷差旅費。

          9、總經理出差:交通、住宿、生活、招待費實報實銷,出差按100元/天補助。

          三、差旅費報銷程序

          1、所有報銷由返回日起10日內應報銷完畢,超過報銷期限,按所報金額10%罰款,如超過2個月未報銷的公司將不予再報銷。

          2、出差人員如有上次預支費用未結清者,本次預支財務部不予辦理。

          3、施工及售后完成后,必須征得客戶單位同意,由客戶在工程服務表上簽字,與客戶交接清楚,所有借用工具交還完畢后方可離開,

          4、出差人員返回公司后,應憑車票日期返回第一天到辦公室報到登記,將當次出差工作內容與現場情況如實上報辦公室,注銷出差。辦公室記錄人員作書面登記,并與客戶核實情況屬實后,在工程服務表上簽字。

          5、嚴禁先休假再報到、先報賬再報到,對回公司不立即報到的員工,按曠工處理。

          6、員工返回公司后,憑辦公室已經登記、客戶簽收的驗收單報銷差費。

          7、整體報賬程序:施工單位簽收《工程服務驗收表》→辦公室登記簽字銷差、倉庫驗收入庫→財務室報賬

          四、差旅費票據要求

          1、報銷原始憑證以正式發票為準,如遇有特殊情況,只能收據代替的,應在收據上蓋業務單位公章和聯系電話號碼,以及開票人以備核查。

          2、有往返車票以外的交通票據時,應列出行程詳單,填寫《票據清單》,對每一張交通票據做出說明。

          3、發生零星采購,需取得正式發票,如遇有特殊情況只能收據代替的,應在收據上蓋供應單位公章和聯系電話號碼,以及開票人,以備核查。采購需要一人采購,一人驗收,在票據上同時簽名,并注明用途。工具及未用完物品,出差完成時,由報銷人負責帶回公司倉庫驗收。

          五、其他要求

          1、工程服務領隊人員出差,要求保持電話暢通,出差前應自己交足電話費,確保電話無故障。有電話停機、關機及其他不暢通情況,取消當日電話費補助,并按次罰款10元/次。

          2、報銷應遵循實事求是,嚴禁弄虛作假,如有發現,取消報銷資格,并處以虛假報銷額兩倍罰款,直至辭退。

          3、現場施工、售后、技術指導等現場服務人員在工作時間內,必須著本公司工作服,工作鞋。

          4、當天往返的短途出差視同出勤,鄭州及其下轄縣市以外的短途出差,可享受每天15元生活補助。

          5、員工近地出差,應事先做好行程安排,在工作完成的情況下,應當日往返,不得無故逗留,一

          經發現,取消其所有津貼。

          6、出差的行程路線須符合近路與經濟原則,合理安排路線,不得繞行。違反規定的,其超出標準的金額,自行承擔,并扣減多行走天數已計列的費用,且多行走的天數按曠工處理。

          7、出差期間,若發生招待費,須事先征得總經理允許。報銷時須單獨填報,要求寫明發生費用原因,被招待對象及其聯系電話和就餐金額。

          8、出差途中,征得允許中途請假回家的員工,請假回家路費本人承擔,請假期間無差旅費。其他費用按正常出差報銷;未經允許中途回家的員工,當次出差往返路費全部由該員工本人承擔。

          9、所有票據,由經手的員工本人報銷,他人不得代報。

          10、出差期間,若需向客戶單位借領工具物品,必須填寫《物品支領單》,注明用途及結算方式,完工離開時,交接清理完畢方能離開。

          11、出差途中,不得離開施工單位做私事探訪私客,若有特殊需要,需征得總經理同意后請假方可離開,請假時間不計入差旅費計算日期。未經允許做私事,按曠工處理。

          12、施工及售后服務出差人員,除客戶提供的正常食宿安排外,未經總經理允許,不得接受客戶單位請吃請喝,不得接受客戶單位禮物紅包、小費等一切饋贈。有違反者,給予收受物5倍罰款。

          13、出差員工出差期間如遇工資調整時,結算工資時分時段計算。

          14、員工出差期間,違反本單位或客戶單位制度,及其他原因受到客戶單位投訴,查核屬實,罰款200元/次,直至辭退。

          15、與本制度配套表格有《工程服務驗收表》、《物品支領單》、《票據清單》。

        差旅費報銷制度7

          為保障和鼓勵我校教職工外出學習考察,提高我校職工的業務能力和教學水平,拓寬教職工學習渠道,對于學校公派出去學習、考察、培訓等與學校有關的教職工,將參照以下標準給予報銷費用:

          1、往返路費

          市內出行可以選擇打車軟件打車或的士出行,以實際消費金額報銷;

          湖南省內憑汽車或火車票報銷(高鐵按照二等座票價);

          湖南省外優先考慮火車出行(高鐵按照二等座票價);校級領導因時間關系可以選擇飛機出行(標準為經濟艙),若超出部分則由個人承當。

          2、餐費補足

          湖南省內為50元/人/天;湖南省外為60元/人/天。

          3、出差補助

          市內出差不補助;

          省內出差補助為60元/人/天;

          省外出差補助為80元/人/天。

          4、住宿

          市內原則上不提供住宿,若是會議有要求則按文件執行;

          省內的原則上不超過150元/天,超出部分由個人自己承擔;

          省外的原則上不超過180元/天,超出部分有個人自己承擔;經濟發達地區的則已當地商務快捷酒店的實際價格為標準(參照7天連鎖、速8或同等酒店)。

          未盡事宜請提供意見和建議。最終解釋全歸辦公室。

          一、報銷范圍:

          本細則適用于因工作需要出差報銷的人員。

          二、出差審批辦法:

          1、出差申請程序:因工作需要出差,無論是否借款,出差前均應填寫"出差申請單"明確出差任務、出行路線、逗留時間及隨行人員等相關事宜,出差申請單應由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審核簽字。若同次出差任務涉及多部門員工的,應按部門分別填制出差申請單。未經過審批的,不予借支和報銷差旅費。出差申請單由財務部留存,并作為部門費用考核依據。

          如要借款,應填寫"領款單",根據出差申請單確定借款金額。領款單憑出差申請單經廠長審核批準方可執行。同時財務部實行"前帳不清、后帳不借"的原則。

          2、差旅費報銷程序:經批準出差辦事人員,應如實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并列明事由、時間、線路后交廠長審核簽字,再交財務部審核簽字,按《差旅費費用報銷程序》予以報銷,按規定可報出租車費的人員外的其他人員如要乘座出租車,應事前向廠長請示同意,報帳時由廠長簽字認可。

          三、差旅費報銷原則

         。1)市區內出差不論時間長短,均不發給出差補助費。由于工作原因不能回家或公司食堂就餐的,可發給誤餐補助費,超出市區范圍的,發出差補助費六十元每天。

         。2)住宿費報銷條件:按出差的實際天數憑正式發票計算報銷,沒有正式發票的均不給報銷。

         。3)車費報銷條件:超出市區范圍的憑正式發票給予報銷,沒有正式發票均不給報銷。

          (4)出差人員應在回公司后15天內報帳,需延期報銷的應有書面申請并有部門領導和分管領導審批。

         。5)差人出員隨車(包括因工作需要隨貨車)乘坐到目的地,未發生車船票;只按規定報銷出差各項補貼。

          (6)出差人員一般不得乘坐飛機,經批準才能乘坐飛機,其乘坐往返機場的專線客車費用可憑票報銷,不在市內交通費包干的范圍。

          四、差旅費報銷有關注意事項

          1、報帳人須在報銷單上填寫清楚出差人數、姓名和職稱、出差事由、起訖時間及地點。

          2、差旅報銷按財事字[1997]第011號文件規定辦理,出差人員不準超標準住宿和坐飛機,因公確需乘坐飛機、軟席臥鋪或高標準住宿的,須持有經廠長在機票、軟席臥鋪及住宿發票背面簽審后方可報銷。否則一律按火車票價或住宿基本標準執行。

          3、出租車票按規定一般不予報銷;特殊情況確需乘坐出租車的需寫出情況說明并由廠長在情況說明書上簽字后方可報銷。

          4、出差參加會議的須將會議通知附于報銷單后,電話通知的須在出差事由中注明。

          5、一事一單,不得將數次出差合并一單報銷。

          6、出差期間購買的物品、資料等,需加填費用報銷單報銷,不得合并在差旅費中報銷。

          7、訂票手續費不得超過車船等票價的15%,退票費不予報銷。

          8、車票遺失的須書面說明情況(注明乘坐的交通工具、起迄地點、時間、票價等)并由審批廠長簽字證實,由會計人員按照乘坐最低交通工具的票價予以核定金額。

          五、本規定從20xx年7月1日起執行。本廠應參照本制度,制定本廠差旅費管理辦法,并報廠長批準后執行。

        差旅費報銷制度8

          1、出差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標準

          職火輪飛其他交通住宿標準市內伙食補助費

          工具(不包一般特殊 一般特殊

          務車船機括出租汽車)地區地區交通費地區地區

          董事長軟一公按實 按實

          總經理臥等務報銷 200 350 報銷80 100

          董事 艙艙

          副總經理軟二公按實 按實

          總工程師臥等務報銷 200 350報銷60 80

          艙艙

          部門經理硬三普按實 按實

          高級工程師臥等通報銷 150 250報銷50 60

          總經理助理艙艙

          其他工作硬四 按實 按實

          人員 臥等 報銷 50 150報銷20 50

          艙

          2、出差住宿費和交通費實行限額控制、節約獎勵的辦法,特殊情況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能實報實銷;市內交通費和伙食補助費實行包干的辦法,個人不得另報餐費;

         。1)住宿費憑住宿發票,在規定標準范圍內按實際住宿天數計算報銷,超標準的,超出部分自理。

          (2)乘坐火車,晚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連續乘坐時間超過12小時的,可按第四條標準購臥鋪票。符合此條款規定,而不買臥鋪票的,按慢車和直快列車座位票價的60%獎勵給個人,乘坐特快的,按特快列車座位票價的50%獎勵(另外加收空調費用不計入座位票價之內)。乘坐新型空調特快或新型直快列車的,按其座位票價的30%獎勵個人。

         。3)符合乘坐飛機條件的出差人員到省內有班機通航的地方出差,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改乘坐火車(硬臥和座位)、普通汽車或輪船的,按飛機票價或減去相應的火車、普通汽車或輪船票價的差額,提取30%獎給個人。

         。4)夜間乘坐長途汽車、輪船統艙超過六小時,每人每夜另增發一天的伙食補助費。

         。5)符合乘坐飛機條件的出差人員改乘火車的,連續乘車超過12小時(含12小時)的,每滿12小時,加發50元伙食補助。

          3、差旅費報銷的其他規定

         。1)隨同公司領導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與領導分不開的人員,按特殊情況處理。

         。2)出差人員到達目的地至住地往返可乘出租車,憑據按實報銷。

          (3)自帶交通工具或接待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員不發市內交通費。

          (4)趁出差或調動工作之便,回家探親辦事的,其有關費用均由個人自理。其繞道和在家期間一律不報銷出差伙食補助費、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

         。5)凡不符合乘坐飛機條件的人員,因公事緊急乘坐飛機的,應事前經有關領導批準,否則超出規定的費用個人自理。

          (6)凡因公事支付的電話、電報費均予報銷。

         。7)凡屬正副總經理指定陪客前往外地考察參觀者,其各項開支不受上述規定限制,陪同賓客出差的人員,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費者,均不再享受住勤及途中補助。

         。8)凡被外單位和個人邀請外地考察參觀,或業務跟單的人員,其食宿費已由對方負擔的,均不再享受包干費或補助費。

         。9)出差天數的計算,原則為:當天12時以前出發,12時以后返回的按一天計算;當天12時以后出發,12時以前返回的,按半天計算;

         。10)實行差旅費制度后,各部門人員出差,原則上要定任務、定時間、定地點、定人數,實際出差天數超過原計劃天數的費用,需經總經理批準,否則,財務室不報銷。

          (11)外單位人員為我公司臨時辦事,其費用開支,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可實報實銷。

          表頭因為是由表格改變而寫,略顯有一些亂,希望你能明白,也希望上述制度能夠對你有所幫助.

        差旅費報銷制度9

          為進一步加強對差旅費的管理,適應當前的物價水平,根據省財政廳文件精神,結合我公司具體情況,重新修訂公出人員差旅費標準:

          一、公出人員交通費

          1、公司各部門經理可乘坐火車軟席、輪船二等艙、飛機普通艙,其他人員可乘坐火車硬席、輪船三等艙,長途汽車憑據報銷。

          2、嚴格控制公出人員乘坐飛機,需乘坐飛機的應事先經總經理同意批準。

          3、乘火車從晚八點至次日凌晨七點之間,在火車上過夜六小時以上或連續乘坐超過十二小時,可購買同席臥鋪票。符合本規定而不買臥鋪票,可依據實際乘坐火車票價按以下比例發給個人補貼;直快的按票價60%;特快以及新型空調直達特快列車分別按其硬坐席位票價的30%發給個人,另外加收的空調費不計入座位票價之內。

          二、公出人員宿費、市內交通費、補助費、雜費按實際天數計算包干限額,超出部分自理。公出人員往返旅程期間按實際天數每日補助15元。宿費、市內交通費、補助費、雜費等包干標準:

          人員:

          部門經理以上人員

          副科長以上人員、高級職稱人員

          其他人員

          地區:

          直轄市、計劃單列市:

          實報實銷150 100

          省會城市:

          實報實銷120 80

          其他地區:

          實報實銷100 60

          1、自帶交通工具的從其包干費中每人每天扣減交通費20元。

          2、在本市區公出需在外就餐者,每日補助10元(含交通費),其他城市當日往返補助15元。

          3、歡迎您訪問 公司外派的技術服務人員,食宿由公司負責解決,補助費每人每天40元。

          4、公司員工陪同部門經理外出的,隨部門經理的標準報銷。

          5、因工作需要超出差旅費包干標準的,需總經理事先批準方可實報實銷。

          6、旅途期間,在非工作地不許滯留。

          7、財務嚴格按照公出人員申請公出目的地及合理的行車線路予以審核報銷。如中途有變化的需事先請示領導批準,否則發生費用自理。

          三、報銷票據:公出人員報銷票據必須符合國家有關票據報銷規定,否則不予報銷,各種票據丟失一律不予報銷。

          四、報銷時間:公出人員回來后一周之內,到財務部門報銷,如有故意拖欠不及時報銷的,適情節給予50元以上的處罰。

          五、本規定自8月1日起執行,以前有關規定與本規定有抵觸的,均按本規定執行。

        差旅費報銷制度10

          為進一步加強對差旅費的管理,適應當前的物價水平,根據省財政廳文件精神,結合我公司具體情況,重新修訂公出人員差旅費標準:一、公出人員交通費

          1、公司各部門經理可乘坐火車軟席、輪船二等艙、飛機普通艙,其他人員可乘坐火車硬席、輪船三等艙,長途汽車憑據報銷。

          2、嚴格控制公出人員乘坐飛機,需乘坐飛機的應事先經總經理同意

          批準。

          3、乘火車從晚八點至次日凌晨七點之間,在火車上過夜六小時以上或連續乘坐超過十二小時,可購買同席臥鋪票。符合本規定而不買臥鋪票,可依據實際乘坐火車票價按以下比例發給個人補貼;直快的按票價60;特快以及新型空調直達特快列車分別按其硬坐席位票價的30發給個人,另外加收的空調費不計入座位票價之內。

          二、公出人員宿費、市內交通費、補助費、雜費按實際天數計算包干限額,超出部分自理。公出人員往返旅程期間按實際天數每日補助15元。宿費、市內交通費、補助費、雜費等包干標準:

          人員

          地區

          部門經理以上人員

          副科長以上人員、高級職稱人員

          其他人員

          直轄市、計劃單列市

          實報實銷

          150

          100

          省會城市

          實報實銷

          120

          80

          其他地區

          實報實銷

          100

          60

          1、自帶交通工具的從其包干費中每人每天扣減交通費20元。

          2、在本市區公出需在外就餐者,每日補助10元(含交通費),其他城市當日往返補助15元。

          3、公司外派的技術服務人員,食宿由公司負責解決,補助費每人每天40元。

          4、公司員工陪同部門經理外出的,隨部門經理的標準報銷。

          5、因工作需要超出差旅費包干標準的,需總經理事先批準方可實報實銷。

          6、旅途期間,在非工作地不許滯留。

          7、財務嚴格按照公出人員申請公出目的地及合理的行車線路予以審核報銷。如中途有變化的需事先請示領導批準,否則發生費用自理。

          三、報銷票據:公出人員報銷票據必須符合國家有關票據報銷規定,否則不予報銷,各種票據丟失一律不予報銷。

          四、報銷時間:公出人員回來后一周之內,到財務部門報銷,如有故意拖欠不及時報銷的,適情節給予50元以上的處罰。

          五、本規定自8月1日起執行,以前有關規定與本規定有抵觸的,均按本規定執行。

        差旅費報銷制度11

          為壓縮管理費用的支出,提高各類業務人員的辦事效率,使企業各項管理規范化、制度化,根據財政部財文字(20xx)313號文件精神,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因公出差的辦理程序

          1、因公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出差審批單”,注明出差地點、事由、天數、所需資金,經公司領導簽署意見并批準后方可出差。“出差審批單”為借款和報銷的依據。

          2、出差人借款需持“出差審批單”填寫“公司專用借款單”,經公司領導簽批,財務部門核準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員返回公司后,應在“出差審批單”中情況匯報一欄填寫出差完成情況、并向分管領導匯報,由分管領導考核結果,并在“出差審批單”任務完成情況欄中簽署考核意見。

          4、財務審核人員根據簽有公司領導考核意見的“出差審批單”和有效出差單據,按費用包干標準規定,經審核后方可報銷差旅費。

          5、凡與原出差審批單規定的地點、天數、人數、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增加天數、人數、改乘交通工具需經公司領導簽署意見后方可報銷。

          二、費用標準

          1、對出差人員的差旅費報銷,除往返的車、船、飛機票費用外,補助費、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實行“包干使用,超支不補,勤儉節約”的原則;

          2、對住宿費、市內交通費等實行按出差性質和人員級別分別制定標準(扣除在途時間以每天為標準計算)為:

          (1)副總經理(包括總經理助理)可乘坐火車軟臥或飛機;

          (2)部門經理及高級職稱人員可乘坐火車軟臥;

         。3)其他人員出差,一般應乘坐火車硬臥(硬座)、或長途客車。特殊情況需乘“軟臥”或“飛機”應事先經總經理批準。在外地市區交通可乘“公交車”或“出租車”。乘“出租車”單程超過30元時,原則上不予以報銷,應改乘長途汽車或火車。如攜帶所需工具及配件20公斤以上的,可乘坐“出租車”;

          (4)長期駐礦(七天以上)從事技術服務人員(指直接從事勞務性服務,如地面驗收、修理、較長時間內的下井服務)實行出差包干——即住宿費、伙食補助、本地市內交通費,共計130天。如另行報銷長途車或出租車費時,扣減交通費20元天。如遇特殊情況,包干費不足時,應向總經理特殊申請,經核定后予以適當調整;

         。5)其他因公出差人員(從事非勞務性服務),一般應本著節約、實用,能保證正常生活條件的原則,提倡住業務對口單位的招待所。

          (6)住宿費在規定額度內實報實銷,副總經理150元天、部門經理及高級職稱人員120元天、其他人員100元天。因特殊情況住宿費超過規定額度時,應事先向總經理請示;锸逞a助30元天。如陪同用戶、外國人及公司領導帶隊多人集體出差并集體用餐,由公司報銷餐費,不予以報銷伙食補助。

         。7)公司員工到本市遠郊區縣出差,如工作需要在當地住宿,給予餐補30元天,住宿費實報實銷,標準參照第6條執行;如當天返回,餐費補助15元天。如要招待用戶或協作單位人員共同用餐,應事前請示公司領導,憑票報銷。

          3、對于自帶車輛人員,交通補助費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車辦事需經總經理同意);

          4、去往本市遠郊區辦事出差的人員,出差途中時間超過8小時,伙食補助費按餐費30元天標準補助。

          5、外出參加會議,會議費用中包括食宿時不再享受食、住費用,只享受市內交通費。會議費用中不含食宿時,住宿費用按實列支,伙食補助、市內交通費按前述標準予以補助。

          6、出差人員的住宿費、伙食費、市內交通費,公司實行按天數包干,但必須取得實際有效發票,超標準的住宿費,超出部分由本人自理。

          三、幾點具體規定:

          1、旅途中未住宿,不享受住宿費包干,只享受伙食,市內交通補助費。

          2、

         。1)、中午12時前離開本市按全天補助伙食費;

         。2)、中午12時后離開本市按半天補助伙食費。

          (3)、中午12時前抵達本市按半天補助伙食費;

         。4)、中午12時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補助伙食費。

          3、旅途中符合乘臥“硬臥”,(從晚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而未乘座臥鋪,特快按票價50%,其它列車票價60%予以補助。

          4、出差人員乘坐長途汽車的,票價一般不得超過同目的地火車直快硬座票價的2倍,超過部分自理。

          5、在出差過程中因業務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費應先征得總經理同意,須經公司領導核準并簽署意見后財務部方可審核報銷。

          6、出差人員應保留完整車(船)票時間、車次、住宿發票作為計算費用的依據,財務部門簽證時要加強對票據的審核,不是出差途中的費用不予簽報。

          7、乘坐交通工具的規定:公司領導(總經理、副總經理)可乘飛機,火車軟臥(或軟席)、輪船二等艙、出租車。其余人員可乘火車、輪船三等艙以下艙位,如因工作需要乘飛機,火車軟臥或乘輪船二等艙位需經公司領導批準,方可報銷。

          8、出差人員乘座直達列車,沒有鋪位區別的,允許乘座軟臥(或軟席)。

          9、駕駛員出差補助標準;司機外出按xx元/百公里補助,司機按車同領導及工作人員住同檔次賓館,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說明情況經公司領導簽署意見后,扣除2天往返時間、等候時間按每天==元給予伙食補助。

          10、駕駛員外出行車途中的違章罰款一律不準報銷。確需報銷的,經公司領導簽署意見批準后準予報銷。

          11、出差回公司應及時報帳或還款,出差時所借款項,前帳不清、后帳不借,延誤工作責任自負,特殊情況由公司領導特批,對于沒有公司領導批準財務人員擅自預借款項或報銷的,追究財務經辦人及負責人的責任。

          1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差旅費報銷制度12

          為加強差旅費用管理,在保證出差人員工作和生活需要的前提下,本著勤儉節約、艱苦奮斗的原則,結合VN項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交通費等級標準和住宿費及出差補助標準

          出差人員交通費實行按乘坐標準憑據報銷;住宿費實行限額內憑據報銷的辦法,按出差的實際住宿天數計算報銷;锸逞a助費和市內交通費實行包干的辦法,按出差的自然(日歷)天數計發;通訊費憑據按實報銷。

          二、交通費開支辦法

          1、員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標準必須嚴格按附表1相關規定執行,實行憑據按實報銷的辦法。因超過乘坐標準而增加的'部分自理,不予報銷。

          2、乘坐火車,連續乘車時間超過4小時的,可購同席臥鋪票。

          3、員工出差乘坐飛機要從嚴控制,出差路途較遠或出差任務緊急的,經審批人批準方可乘坐飛機。

          4、員工長途出差,原則上不得乘坐出租車,如有特殊情況需乘坐出租車時,需經審批人批準后,方可報銷。長途汽車票盡量用電腦打印的汽車票,少用定額汽車票。

          5、出差人員自行降低乘坐標準的,其差價不獎勵給個人。

          6、交通費有超過標準的應事先向審批人報告,報銷時應書面說明超標金額及原因,并經審批人簽字同意,否則不予報銷。

          三、市內交通費包干辦法

          1、員工出差期間,市內交通費按每人每天發10元包干使用,不再憑據報銷市內交通費。

          2、外地出差期間,若遇特殊緊急情況,并經審批人批準后可乘坐出租車。凡發生出租車費用時不再實行市內交通費包干辦法,憑據報銷。

          3、出差到本市各縣區鎮鄉的交通費不實行包干,憑據報銷;原則上在本市內出差,只報銷公交車票,公交車票除二人及以上同行外均不得連號。無特殊情況,不得報銷出租車票。

          4、自帶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員不報銷市內交通費,也不實行包干辦法。

          四、住宿費開支辦法

          1、員工出差期間的住宿費按附表1所規定的限額內憑據報銷。實際住宿費超過規定的限額標準部分自理,不予報銷。出差期間無住宿發票的,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2、同一次出差期間同類地區(住宿費標準相同的地區)可以平均計算日住宿費。

          3、出差到公司設有辦事處的目的地不再報銷住宿費用(特殊情況除外)。

          4、員工外出開會,由會議主辦單位統一安排住宿的,憑據報銷住宿費。

          5、隨住宿發票收取的取暖費、空調費、治安費、城市建設費、教育附加費、人身保險費等住宿費以外的費用,與住宿費一并計算。

          6、員工出差由接待單位免費接待的,不予報銷住宿費。

          7、住宿費有超過標準的應事先向審批人報告,報銷時應書面說明超標金額及原因,并經審批人簽批同意,否則不予報銷。

          五、出差人員的伙食補助

          1、按表1所規定的定額標準,以出差自然(日歷)天數計算,計發員工出差期間的伙食補助,不再報銷相關的費用。

          2、員工出差過程中由公司負責吃住的,不再報銷伙食補助費。

          3、在出差期間,若有參與宴請客戶的,則根據實際情況不再給予或減半給予伙食補助。

          六、項目建設期間的生活補助費

          在VN項目建設期間,公司可租用民房作為臨時生活辦公用房,在此期間,可給予相關項目管理人員一定額度的生活補助費,具體額度結合當地生活水平并參照出差人員伙食補助標準確定,并經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七、出差審批和差旅費報銷審批流程

          1、員工出差由總經理審批,相關差旅費報銷的簽批手續按《VN項目籌建期間開辦費管理制度》中的審批流程和核銷流程條款執行。

          2、因工出差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并按規定程序批準后,到財務部門預借差旅費。

          3、員工出差返回后,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出差明細清單”和“出差日志”,按規定的時間及審批手續到財務部門報銷,無“出差明細清單”和“出差日志”的財務不予報銷。

          八、差旅費管理

          (一)加強對備用金和預借款項的管理和監督。

          公司員工因公借款,必須辦理借款申請單。會計根據內容填寫齊全,完整的經審批人簽批的借款申請單,編制會計憑證,會計、出納、收款人必須在付款憑證上簽字。原則上借款上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借款人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憑費用支出單據到財務部門核銷。對無正當理由超過規定期限,未能報銷而又沒還款的備用金,若超期時間在三個月內的收取資金占用費日息的萬分之二;三個月以上一年之內的收取資金占用費日息萬分之三。在次月工資中扣回本息。

          (二)加強差旅費核銷管理。

          1、員工出差返回后于5個工作日內報銷,未按規定時間報銷的,財務部可從借款人的當月工資中扣回預借的差旅費,待報銷時再行支付。

          2、對違反規定用途和不符合開支標準的支出以及超過1個月以上的出差單據、假票據或不符合規則的票據,財務部不予報銷,并有權對原始單據涉及的員工出差居住地酒店進行直接查詢,如發現有虛假行為,公司將按情節輕重處罰。

          (三)加強原始憑證的審核。

          1、原始憑證應具備的內容:(1)、憑證名稱;(2)、填制憑證的日期;(3)、填制憑證單位的名稱或填制人的姓名;(4)、經辦人的簽名或蓋單;(5)、接受憑證的單位名稱;(6)、經濟業務的內容;(7)、數量、單價和金額;(8)、各種的發票、收據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的規定。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從個人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有填制人員的簽名或蓋單;對外開出的原始憑證,必須加蓋單位公章,其中辦理收款

          業務的要加蓋本單位財務專用單。

          2、對原始憑證的技術性要求:

          (1)、凡填有大小寫金額的原始憑證,大寫與小寫必須相符。

          (2)、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手續完備的驗收證明。需入庫的物資,必須填寫出入庫驗收單,由實物保管人員按計劃或合同驗收后,在驗收單上填寫實收數額并簽章。不需入庫的物資,除經辦人在憑證上簽章外,必須交給實物保管人員或使用人員進行驗收,并在憑證上簽章。

          (3)、支付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收款單位或個人的收款證明以及簽字,有審批人簽字,并有付款的依據。

          (4)、職工因公出差借款的借據,必須附在記賬憑證上。收回款項時應另開收據,不得退還原借款借據。

          (5)、凡憑證內容不全、字跡模糊不清、與經濟業務本身內容不符者,應予退回或重新補正。

          九、差旅費的核算

          差旅費在長期待攤費用--開辦費的三級科目差旅費中列支。

          十、報告與監督檢查

          差旅費的報告與監督制度按《VN項目籌建期間開辦費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其他

          1、本辦法經總經理批準,上報董事會備案后,于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2、本辦法解釋權屬VN項目籌建部。

        差旅費報銷制度13

          一、凡經幼兒園園務會討論決定,屬于幼兒園指派的教師外出學習所產生的會務費、車旅費等方能納入報銷范圍。

          二、經費報銷實報實銷,對于超出學習范圍的教師個人活動所產生的費用由個人自行承擔。

          三、教師公派外出學習的學習時間嚴格按照幼兒園規定執行,超出允許的時間范圍而無正當的理由將按照考勤制度扣發當事人相應的結構工資。

          四、幼兒園為公派教師外出學習報銷以下項目的經費:會務費、經幼兒園允許購買的資料費、住宿費、餐費、出發點至學習點之間乘坐火車、輪船、公共汽車等交通工具所產生的交通費。教師游玩期間所產生的住宿費、餐費、交通費、景點門票費由單位報銷50﹪。

          五、乘坐交通工具限制:乘坐火車只報銷硬臥及以下標準的火車票;乘坐輪船只報銷三等艙及以下標準的輪船票,乘坐其它交通工具的費用視情況由園務會研究決定。

          六、市區范圍內舉辦的各類研討會、培訓及觀摩活動幼兒園只報銷會務費、資料費、車費,特殊情況所產生的費用由園領導決定是否予以報銷。

          七、公派外出學習的教師在經費使用上自覺堅持厲行節約的原則。

          八、外派學習的教師須遵守幼兒園的相關規定、園務會的相關規定和各種法律法規的規定,如因違反規定造成的經濟損失幼兒園不予承擔,如外出學習的教師有違法、違紀行為,幼兒園將不予報銷任何費用,同時將根據相關條例給予嚴厲的處罰。

        差旅費報銷制度14

          一、辦理程序

          1、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 出差申請單 ,注明出差地點、事由、天數、所需資金,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員借款需持批準后的 出差申請單 ,填寫 用款申請單 ,列明用款計劃,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擔保后,經財務負責人審核,分管領導審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員回公司后,應形成出差完成情況書面報告,并向分管領導匯報,由分管領導考核結果,簽署考核意見。

          4、審核人員根據簽有分管領導考核意見的 出差申請單 和有效出差單據,按費用包干標準規定,經審核后方可報銷差旅費。公司差旅費報銷制度。

          5、凡與原出差申請單規定的地點、天數、人數、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天數、人數、交通工具的需經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后方可報銷。

          6、出差回公司應在一星期內報賬,超過一星期報銷差費,每一天按30元罰款,若遲報時間超過一個月以上,每一張單據按每月30元累積加罰(發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門擔保人責任。

          7、出差時借款,本著 前賬不清、后賬不借 的原則,延誤工作責任自負,特殊情況由總經理特批,對各部門違反規定給予借款而造成賬務混亂的,追究財務經辦人及負責人的責任。

          二、費用標準

          總體原則:對出差人員的補助費、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實行 包干使用,節約歸己,超支不補 。

          三、報銷辦法

          (一)住宿費報銷辦法

          1、出差人員的住宿費實行限額憑據報銷的辦法,按實際住宿的天數計算報銷。

          2、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或住在親友家的,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3、出差人員住宿費報銷標準原則上按規定標準執行,有新聞媒介采訪、會見地方政府官員和知名人士或影響公司整體形象的特殊業務情況,在分管領導允許的前提下,可按實報銷。公司差旅費報銷制度。

          4、住宿費標準一般指每天每間,若為同性二人同時出差,按一個房間標準報支,副總以上人員出差,可單獨住宿。

          (二)伙食補助費報銷辦法

          中午12時前離開本市按全天補助;中午12時后離開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前抵達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補助。

          (三)交通費報銷辦法

          1、旅途中符合乘臥(從晚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而未乘座臥鋪,特快按票價50%,其它列車票價60%予以補助。訂票費、退票費原則上不予報銷,如遇特殊情況需寫書面匯報,報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報銷。

          2、對于自帶車輛人員,交通補助費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車辦事需經主管領導同意)。

          3、出差人員原則上不得乘左出租車,但下列情況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遠,沒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攜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須確保安全的;

          (3)收、發貨物笨重,搬運困難或時間緊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執行特殊業務或夜間辦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況須請示部門主管同意后方可報銷。

          4、出差人員應按最簡便快捷的線路乘坐車船,不得饒行。出差期間經領導批準順道回家探親、辦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參觀、游覽,其饒線多支付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期間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況的,如春運無法購票的,在請示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報銷。

          (四)通訊費報銷辦法

          除外出學習和駐廠人員外的出差人員,每天補助10元通訊費,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批準。

          (五)其他

          1、在出差過程中因業務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費應先征得分管領導同意,并經安排領導核準并簽署意見后財務部方可審核報銷。

          2、出差人員應保留完整車(船)票時間、車次、住宿發票作為計算費用的依據,對于公司代為訂票的,應保留復印件作為審核依據。

          3、駕駛員外出按15元/百公里補助,行車途中的違章罰款一律不準報銷。

          四、補充規定

          1、兩人以上出差人員,在請示主管領導允許后,可就隨行高一級人員標準執行。

          2、去往集團辦事處的人員,出差途中享受伙食補助費。抵達后食宿由辦事處承擔,不享受伙食及住宿包干,如因辦理業務路途較遠,而中途無法返回辦事處就餐,可享受伙食補助費,但需持有辦事處負責人的簽字確認證明。

          3、外出參加會議,會議費用中包括食宿時不再享受食住費用,只享受市內交通費。會議費用中不含食宿時,按前述標準予以補助。

          4、外出學習、駐廠人員,伙食補助每天16元,期間不享受市內交通費、住宿費包干,途中可享受交通、伙食補助費。

          五、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差旅費報銷制度15

          為控制費用,提高效率,規范出差人員的審批及報銷程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差旅費開支范圍:

          適用于公司員工出差期間的住宿費、車船費(含乘飛機費用)、伙食補助費、交通補助費以及零星雜支。

          1、交通補助費和伙食補助費按出差的自然天數計算,住宿費按實際出差住宿天數計算。

          2、車船費在規定的標準范圍內按憑據據實報銷,零星雜支在規定范圍內按憑據報銷,各分廠部門必須嚴格控制。

          3、出差期間發生的招待費不在差旅費開支范圍內,按招待費用管理規定報銷。

          4、出差應選擇價格較低的交通工具,需乘坐飛機時,經董事長事先批準,可坐普通艙。需乘坐輪船的,公司副總經理以上領導可乘坐二等艙外,其他人員只允許乘坐三等以下艙。出入機場據實報銷機場大巴車費,經董事長特別批準可報銷的士費。

          二、出差借款審批程序:

          各分廠、部室出差人員借款時,必須填寫借款單并注明出差地點,由部門負責人及公司分管領導簽字,方能到財務部門辦理借款手續,財務部門按照“前帳不清、后帳不借”的原則,認真審核后方能借款。

          三、差旅費報銷程序:

          經批準出差辦事人員,回廠一周之內必須辦理報銷手續,應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并列明事由、時間、線路后交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如實際報銷與借款地點不符時應由公司分管領導簽字,再交財務部門審核簽字后,按差旅費報銷制度執行。

          四、出差費用標準:

          1、工作人員區外出差:

          1.1住宿費限額內憑票報銷,限額如下:

          總經理每天70元。

          副總及銷售人員每天60元。

          其他人員每天50元。

          限額之內節約歸己,超限額的,超出部分自理。

          1.2市內交通費憑票報銷,每人每天15元。限額之內節約歸己,超限額的,超出部分自理。

          1.3伙食費補助標準

          上海、深圳、珠海、廈門、汕頭、廣州、海南等城市每人每天補助30元,其余地區每人每天補助15元。

          1.4長途汽車、高速大巴、臥輔汽車符合出差目的地可憑票報銷。

          1.5乘坐列車報銷標準:

          將火車硬座票、臥輔票、空調費、寄存費、不坐臥輔的補助費、夜間坐車的補助費、訂票費合并為綜合旅費。凡出差500公里以上者憑火車票以每公里0.24元計發綜合旅費,不再另外報銷上述費用。500公里以內乘坐火車出差人員,按車票記載金額報銷。

          1.6會務費:

         。1)工作人員外出參加會議,應嚴格控制參會人數,凡需開支會務費須持

          會議通知或參會申請,經部門主管簽字批準方可開支。

          (2)參會出差途中按規定標準報銷。會議期間凡交納(含食宿)會務費的,其會議期間伙食補助費、住宿費不予報銷,會議期間食宿費用自理或未交納會務費的,按本規定對應報銷標準報銷。

          1.7駕公司車輛區外出差比照1、1、1、3支報。

          1.8工作人員赴港、澳地區出差,按自治區出境(出國)管理辦法支報。

          2 、工作人員自治區內出差:

          實際發生的住宿、交通費均憑票報銷,無補助。

          3 、公司員工探親假旅費報銷標準:

          3.1享受一年一次探親假的員工經綜合管理部審批,凡在500公里以上者,憑火車票以每公里0、20元計發綜合旅費,中轉住宿費比照1、1支報,超限不報。中轉市內交通費比照1、2支報,超限不報;500公里以下的按車票面額計報,包括長途汽車、高速大巴、各類火車硬座。

          3.2享受四年一次探親的員工,經綜合管理部審批。探親地在500公里以上者比照3、1執行,并扣除本人基礎工資的30%(自理);500公里以內員工的四年一次探親比照3、1標準計報,但不扣本人基礎工資的30%。

          報銷中如有作弊行為,一經發現予以虛報金額10倍的處罰;再次作弊者,當次所有報銷票據全部不予報銷,給予當事人必要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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