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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差旅費報銷制度

        時間:2023-02-21 17:01:01 如意 制度 我要投稿

        差旅費報銷制度(通用22篇)

          現如今,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差旅費報銷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差旅費報銷制度(通用22篇)

          差旅費報銷制度 篇1

          參照國家近期差旅費報銷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制度及規定:

          一、長途報銷標準:

          1、原則上出差的員工須先填寫出差申請表,注明出差地點、時間、出差人員、事由、日程按排及費用預算。申請表先由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再交總經理簽批,最后交行政辦備檔。若因特殊情況來不及填出差申請表的,應電話告之行政辦,行政辦進行登記,員工出差回公司后再補填。

          2、出差過程中涉及宴請的應事先填寫宴請申請單,出差過程中需要臨時宴請的`須電話請示公司領導,否則公司將不予報銷。交納會務費及乘坐高鐵、軟臥、飛機須事先特別報告,末經事先審批不予報銷。

          3、員工出差期間,每天必須以郵件或手機短信的形式將當日工作向公司匯報,出差回公司后整理成出差報告,作為差旅費報銷的依據。

          4、員工出差期間的費用標準如下:

          a、部門經理以上級別的員工出差縣市級以下地區,住宿費按100元/夜報銷,餐費補貼30元;地市級以上地區,按90元/夜報銷,餐費補貼30元。

          b、普通員工出差到縣市級以下地區,按90元/夜報銷,餐費補貼20元;地市級以上地區,按80元/夜報銷,餐費補貼20元。

          出差回公司三天之內,出差人員應對出差事務完成情況作出詳細的說明和分析,寫出出差報告,憑出差報告和出差申請表及相關費的原始有效票據(相關的車船、住宿費及其他手續費等),報銷出差費用。超出時間不予以報銷。

          二、短途報銷標準:

          1、市內不分職級,統一標準執行:公交車費實報實銷,一般市內不報誤餐費,特殊情況市內的士費經總經理書面批準后再報銷。

          三、電話費用

          公司原則上不報銷手機費用,因公出差的可報銷當月電話費用,實報實銷,須出具發票。

          四、本規定自XXXX年2月1日起試行。

          差旅費報銷制度 篇2

          一、差旅原則

          1.全體職工員工必須服從上級及本單位外差工作安排,單位同意后方為因公出差。

          2.因公出差享受差旅費用報銷。

          3.凡因公務、學習、培訓、會務等出差必須填寫派差審批單,報分管院長、院長批準后方可離院。

          4.出差人員的差旅費,按交通費限額憑票據報銷,住宿費限額憑票據報銷。

          5.因公出差,學習,培訓等公務活動必須完成相關工作,否則不予報銷。

          二、差旅報銷標準

          1.所有差旅報銷必須使用規范票據,否則不予報銷。

          2.交通費一律據實限額報銷(到省外出差需乘坐火車的,根據文件要求予以報銷)。

          3、中途伙食補助:鄉級到村級出差的,補助伙食補助10元/每天;到縣級出差的,補助伙食補助30元/每天;到市級及以上地區出差的,補助伙食補助100元/每天(對提供食宿的只補助會議兩頭兩天的伙食補助)。

          4、市內交通費:縣內出差(往返)20元/每人每天,省內交通費40元20元/每人每天;省外交通費80/每人每天。

          5.職工多人同去同一目的地,市內交通費據實報銷,不按人頭重復計算。

          6.出差人員未按審批出差路線繞道出差的,其繞道期間多開支的交通費和住宿費一切由個人自理。

          7.出差人員出差期間因游覽或非工作需要參觀、走親訪友而開支的,一切由個人自理。

          8.所有外出學習憑上級文件通知,并報院長審批后方可外出。只報銷文件通知的金額,一切自費項目不予報銷。

          9.到平涼市以外參加長期會議或被學校委派長期學習培訓的`人員與會或培訓期間按教體局有關文件執行。

          10.因職務評聘、學歷培訓、個人考證等為目的的各類學習培訓外出,原則上不報銷任何費用。

          11.出差回后一周內報銷,出差時需攜帶公務員卡,每次填一張差旅單,經院長簽字后報銷。

          12.自帶交通工具的按公共汽車標準報銷交通費,沒有經過院長同意的,安全自己負責。

          13.因特殊情況租用交通工具的參照租用車輛規定執行。

          14.職工乘坐單位租用車輛的,不再單獨報銷個人任何交通費。

          三、住宿費報銷標準

          1、縣級(四類地區、三類地區)出差、學習、培訓、會務一天內能來回的不報銷住宿費,因連續多天確需住宿的按最高限額每天280元,依據票據限額報銷,超過最高限額標準部分費用自理。

          2.市級(二類地區)按最高限額每天310元,依據票據限額報銷,超過最高限額標準部分費用自理。

          3.省級(一類地區)按最高限額每天330元,依據票據限額報銷,超過最高限額標準部分費用自理。

          四、報銷程序:

          由出差人填好差旅報銷單,粘貼好票據及文件通知,由分管領導簽字后,再由校長審批簽字后到財務處報銷。

          五、說明:

          1、制定本制度是為以后有制度可依,公正、公開、公平。

          2、本院差旅費報銷只為本院教職工服務。

          3、此制度從20xx年1月1日執行。

          差旅費報銷制度 篇3

          一、報銷范圍:

          本細則適用于因工作需要出差報銷的人員。

          二、出差審批辦法:

          1、出差申請程序:因工作需要出差,無論是否借款,出差前均應填寫"出差申請單"明確出差任務、出行路線、逗留時間及隨行人員等相關事宜,出差申請單應由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審核簽字。若同次出差任務涉及多部門員工的,應按部門分別填制出差申請單。未經過審批的,不予借支和報銷差旅費。出差申請單由財務部留存,并作為部門費用考核依據。

          如要借款,應填寫"領款單",根據出差申請單確定借款金額。領款單憑出差申請單經廠長審核批準方可執行。同時財務部實行"前帳不清、后帳不借"的原則。

          2、差旅費報銷程序:經批準出差辦事人員,應如實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并列明事由、時間、線路后交廠長審核簽字,再交財務部審核簽字,按《差旅費費用報銷程序》予以報銷,按規定可報出租車費的人員外的其他人員如要乘座出租車,應事前向廠長請示同意,報帳時由廠長簽字認可。

          三、差旅費報銷原則

         。1)市區內出差不論時間長短,均不發給出差補助費。由于工作原因不能回家或公司食堂就餐的,可發給誤餐補助費,超出市區范圍的,發出差補助費六十元每天。

         。2)住宿費報銷條件:按出差的實際天數憑正式發票計算報銷,沒有正式發票的均不給報銷。

          (3)車費報銷條件:超出市區范圍的憑正式發票給予報銷,沒有正式發票均不給報銷。

          (4)出差人員應在回公司后15天內報帳,需延期報銷的應有書面申請并有部門領導和分管領導審批。

         。5)差人出員隨車(包括因工作需要隨貨車)乘坐到目的地,未發生車船票;只按規定報銷出差各項補貼。

          (6)出差人員一般不得乘坐飛機,經批準才能乘坐飛機,其乘坐往返機場的`專線客車費用可憑票報銷,不在市內交通費包干的范圍。

          四、差旅費報銷有關注意事項

          1、報帳人須在報銷單上填寫清楚出差人數、姓名和職稱、出差事由、起訖時間及地點。

          2、差旅報銷按財事字[1997]第011號文件規定辦理,出差人員不準超標準住宿和坐飛機,因公確需乘坐飛機、軟席臥鋪或高標準住宿的,須持有經廠長在機票、軟席臥鋪及住宿發票背面簽審后方可報銷。否則一律按火車票價或住宿基本標準執行。

          3、出租車票按規定一般不予報銷;特殊情況確需乘坐出租車的需寫出情況說明并由廠長在情況說明書上簽字后方可報銷。

          4、出差參加會議的須將會議通知附于報銷單后,電話通知的須在出差事由中注明。

          5、一事一單,不得將數次出差合并一單報銷。

          6、出差期間購買的物品、資料等,需加填費用報銷單報銷,不得合并在差旅費中報銷。

          7、訂票手續費不得超過車船等票價的15%,退票費不予報銷。

          8、車票遺失的須書面說明情況(注明乘坐的交通工具、起迄地點、時間、票價等)并由審批廠長簽字證實,由會計人員按照乘坐最低交通工具的票價予以核定金額。

          五、本規定從20xx年7月1日起執行。本廠應參照本制度,制定本廠差旅費管理辦法,并報廠長批準后執行。

          差旅費報銷制度 篇4

         。1)由出差人填寫《借款單》,寫清出差事由、目的地、人數、預計天數等內容,經部門主管審核,報總經理簽字認可后,方可到財務部領款。

         。2)出差交通方式包括:一般出差人員為長途汽車、火車硬臥費用實報實銷;特殊情況需乘坐飛機或火車軟臥的,需提前向部門經理說明原因并征得同意,否則不予報銷。

         。3)借口額度一般員工借款金額在1000—20xx元之間,部門主管以上人員借款金額在20xx—3000元這間。

         。4)差旅費用標準,出差地點區分為一類區、二類區、三類區三種。

          一類城市如: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珠海、廈門等。每人每天出差補助230元。(包括:食宿,市內交通費)。

          二類城市:除A類城市以外的各省市及自治區省會以及天津、重慶等其他直轄市等。每人每天出差補助180元(包括:食宿,市內交通等)。

          三類城市:A、B類地區以外的其他城市每人每天出差補助130元(包括:食宿,市內交通費)。

          因參加會議出差者,按通知書上規定包括食宿的'公司不再報銷出差補助,只負擔交通費實報實銷。業務人員出差的交際應酬費用由業務員自己解決,公司不再負擔。出差費用超出標準的需向部門經理說明原因并征得同意,否則超標部分(以總額計)不予報銷,由報銷人自理。出差歸來報銷時,應提供費用清單否則不予報銷。

         。5)出差住宿由對方安排解決的,公司不予再報銷及補貼。

         。6)統計補助日期,出發時間在0:00—12:00的,當日以一天計;出

          發時間在12:00—24:00的,當日以半天計;返回到達時間在0:00—12:00的,當日以半天計;返回到達時間在12:00—24:00的,當日以一天計。

         。7)出差人員在到達出差地后,應及時向部門經理報告,并同時告知住宿賓館電話和房間號;出差期間,應每日向部門經理電話匯報一次。

          出差期間不得另外報加班費。下屬與上級領導一起出差的,下屬要扣除出差補助。

         。8)出差歸來后5個工作日內應向部門經理提交出差相應的任務工作報告和文件,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將出差期間發生的相關費用,仔細填列清楚,由財務審核、總經理審批后,再到財務部報銷,沖減以前借款,多退少補。

          差旅費報銷制度 篇5

          為有效控制和壓縮差旅費用的支出,提高各類業務人員的辦事效率,使企業各項管理形成規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辦理程序

          1、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注明出差地點、事由、天數、所需資金,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員借款需持批準后的“出差申請單”,填寫“用款申請單”,列明用款計劃,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擔保后,經財務負責人審核,分管領導審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員回公司后,應形成出差完成情況書面報告、并向分管領導匯報,由分管領導考核結果,簽署考核意見。

          4、審核人員根據簽有分管領導考核意見的“出差申請單”和有效出差單據,按費用包干標準規定,經審核后方可報銷差旅費。

          5、凡與原出差申請單規定的地點、天數、人數、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天數、人數、交通工具的,需經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后方可報銷。

          6、出差回公司應在一星期內報賬,超過一星期報銷差費,每一天按30元罰款,若遲報時間超過一個月以上,每一張單據按每月30元累積加罰(發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門擔保人責任。

          7、出差時借款,本著“前賬不清、后賬不借”的原則,延誤工作責任自負,特殊情況由總經理特批,對各部門違反規定給予借款而造成賬務混亂的,追究財務經辦人及負責人的責任。

          二、報銷流程

          整理原始憑證

          (如發票、車票)

          ↓

          填寫報銷單

          (院自制)→報銷單有:

          差旅費報銷單、領款單、借款單等

          ↓

          審批簽字

          實物:分管院領導、部門負責人、經辦人、驗收人三人簽字、構成固定資產的.要經固定資產管理部門登記、簽字。

          圖書資料:分管院領導、部門負責人、資料員、經辦人三人簽字

          差旅:分管院領導、部門負責人、經辦人兩人簽字

          其他:分管院領導、部門負責人、經辦人兩人簽字

          ↓

          財務處長審核

          ↓

          分管財務院長審批

          ↓

          出納報銷

          三、辦理報銷手續

          任何經費的報銷必須由兩人以上簽字即經辦人、審批人(由分管院長審批)等,涉及到實物(如辦公用品、材料、元器件、配件、低值易耗品、耐用品、資料、設備等)需三人簽字,即經辦人、驗收人和審批人。經辦人、驗收人需簽在發票后面,若發票較多,審批人可只在報銷單(匯總)上簽字。圖書資料費由圖書館負責人驗收登記。符合固定資產條件的實物報銷時需填制一式三聯的固定資產卡片,一聯交保管人,一聯交固定資產管理部門,一聯交財務處。支出應嚴格控制,新增的臨時工工資要經院長會議研究決定。

          四、原始憑證(如發票)的有關要求

          1、《會計法》規定: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不予接受,并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更正、補充。

          2、《會計法》規定:原始憑證記載的各項內容均不得涂改;原始憑證有錯誤的,應當加蓋出具單位印章;原始憑證金額錯誤的,應由出具單位重開,不得在原始憑證上更正。

          3、發票應當具有稅務監制章,出票單位公章,發票上的內容要真實、完整、填寫清楚。例如開票日期、購物名稱、單價、數量等,購貨單位及個人欄內,除出差住宿發票填寫個人姓名外,其余報銷發票均應寫“臺州科技職業學院”。購物名稱不要籠統填寫(“禮品”、“辦公品”、“食品”、“文具”、“日用品”等字樣);購物品較多,發票無法一一寫明,可附電腦小票或購物清單,清單應加蓋出票單位公章。

          4、發票上的任何一欄內容均不能任意涂改,若有錯誤,應要求開票部門重開或在發票上更正;更正過的發票應在更正處加蓋開票單位印章,發票大小寫金額應一致;金額有差錯,不得更改,必須重新開具發票。

          五、差旅費報銷規定

          1、出差要經批準。出差要事先填寫出差單,出差回來后憑出差單報銷差旅費。若遇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出差手續,事后及時補辦。凡省內因公出差三天以內由處室負責人同意后報分管院長審批即可,處室負責人出差由分管院長審批,院級領導由院長審批。三天以上的除了辦理上述手續后尚需院長審批;凡到省外因公出差經分管院長同意后由院長審批。任何人員因公出國需由黨委會研究同意。

          2、出差人員的差旅費嚴格按照規定報銷,住宿費按出差的實際住宿天數計算報銷。臺州市三區內出差,院級領導有特殊情況可乘坐出租車,其他教職工一般情況乘坐公共汽車,確因工作需要,非得乘坐出租車的,要事先征求分管院長同意后方可乘坐。臺州市三區內一般不報銷住宿費,如確需住宿的,限報/夜。若未留宿的人員,其往返車費按實報銷。

          差旅費報銷制度 篇6

          一、辦理程序

          1、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 出差申請單 ,注明出差地點、事由、天數、所需資金,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員借款需持批準后的 出差申請單 ,填寫 用款申請單 ,列明用款計劃,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擔保后,經財務負責人審核,分管領導審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員回公司后,應形成出差完成情況書面報告,并向分管領導匯報,由分管領導考核結果,簽署考核意見。

          4、審核人員根據簽有分管領導考核意見的 出差申請單 和有效出差單據,按費用包干標準規定,經審核后方可報銷差旅費。公司差旅費報銷制度。

          5、凡與原出差申請單規定的地點、天數、人數、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天數、人數、交通工具的需經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后方可報銷。

          6、出差回公司應在一星期內報賬,超過一星期報銷差費,每一天按30元罰款,若遲報時間超過一個月以上,每一張單據按每月30元累積加罰(發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門擔保人責任。

          7、出差時借款,本著 前賬不清、后賬不借 的原則,延誤工作責任自負,特殊情況由總經理特批,對各部門違反規定給予借款而造成賬務混亂的,追究財務經辦人及負責人的責任。

          二、費用標準

          總體原則:對出差人員的補助費、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實行 包干使用,節約歸己,超支不補 。

          三、報銷辦法

          (一)住宿費報銷辦法

          1、出差人員的住宿費實行限額憑據報銷的辦法,按實際住宿的天數計算報銷。

          2、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或住在親友家的,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3、出差人員住宿費報銷標準原則上按規定標準執行,有新聞媒介采訪、會見地方政府官員和知名人士或影響公司整體形象的特殊業務情況,在分管領導允許的前提下,可按實報銷。公司差旅費報銷制度。

          4、住宿費標準一般指每天每間,若為同性二人同時出差,按一個房間標準報支,副總以上人員出差,可單獨住宿。

          (二)伙食補助費報銷辦法

          中午12時前離開本市按全天補助;中午12時后離開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前抵達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補助。

          (三)交通費報銷辦法

          1、旅途中符合乘臥(從晚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而未乘座臥鋪,特快按票價50%,其它列車票價60%予以補助。訂票費、退票費原則上不予報銷,如遇特殊情況需寫書面匯報,報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報銷。

          2、對于自帶車輛人員,交通補助費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車辦事需經主管領導同意)。

          3、出差人員原則上不得乘左出租車,但下列情況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遠,沒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攜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須確保安全的.;

          (3)收、發貨物笨重,搬運困難或時間緊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執行特殊業務或夜間辦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況須請示部門主管同意后方可報銷。

          4、出差人員應按最簡便快捷的線路乘坐車船,不得饒行。出差期間經領導批準順道回家探親、辦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參觀、游覽,其饒線多支付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期間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況的,如春運無法購票的,在請示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報銷。

          (四)通訊費報銷辦法

          除外出學習和駐廠人員外的出差人員,每天補助10元通訊費,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批準。

          (五)其他

          1、在出差過程中因業務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費應先征得分管領導同意,并經安排領導核準并簽署意見后財務部方可審核報銷。

          2、出差人員應保留完整車(船)票時間、車次、住宿發票作為計算費用的依據,對于公司代為訂票的,應保留復印件作為審核依據。

          3、駕駛員外出按15元/百公里補助,行車途中的違章罰款一律不準報銷。

          四、補充規定

          1、兩人以上出差人員,在請示主管領導允許后,可就隨行高一級人員標準執行。

          2、去往集團辦事處的人員,出差途中享受伙食補助費。抵達后食宿由辦事處承擔,不享受伙食及住宿包干,如因辦理業務路途較遠,而中途無法返回辦事處就餐,可享受伙食補助費,但需持有辦事處負責人的簽字確認證明。

          3、外出參加會議,會議費用中包括食宿時不再享受食住費用,只享受市內交通費。會議費用中不含食宿時,按前述標準予以補助。

          4、外出學習、駐廠人員,伙食補助每天16元,期間不享受市內交通費、住宿費包干,途中可享受交通、伙食補助費。

          五、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差旅費報銷制度 篇7

          為了更好地調動業務人員的極積性.保證公司出差人員在外工作與生活的基本需要,提高各類業務人員的辦事效率,有效控制差旅費用的支出,根據目前運行中存在的實際情況.特作部份適當調整,修定本辦法.從頻布之日起生效.原規定同時廢止

          一、費用開支范圍和標準

          1、總體原則:對出差人員的'補助費、差旅費實行“包干使用,節約歸己,超支不補”的原則。

          2、開支范圍:包括出差地點的市內交通費、住宿費用、伙食費用、電話費用及其他零星費用開支.實行包干制

          3、執行標準:

          (1)十堰市內及城區以及周邊五縣一市銷售出差補助15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過者(0銷售業績)扣發1次補助。

          (2)十堰市區以外城市18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過者(0銷售業績)扣發1次補助。

          (3)上海、廣東、北京地區銷售補助23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過者(0銷售業績)扣發1次補助。

          (4)公司報銷異地往返火車票、長途客車票,并以車票時間計算實際出差補助天數。

          (5)招待客戶招待費用5個人以上不能超過500元,5人以下不能超過300元。特殊客戶需報董事長事前批準方可超標.不能先斬后奏

          二、辦理程序及報銷辦法

          1、省內(不含十堰城區)、省外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差旅費(備用金)借款單”,注明出差地點、事由、預計天數、所需資金,經部門主管審核簽字,及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差旅費借款。

          2、財務審核人員根據簽有領導審批意見的差旅費報銷單,附有效出差單據,按費用包干標準規定,經審核后報銷差旅費。

          3、凡與原出差規定的地點、天數、人數、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天數、人數、交通工具的,需經領導簽署意見后方可報銷。

          4、出差返回公司應在三天內報賬,超過三天報銷差費,每超過一天考核一天補助,一星期以上,不予報銷,后果自負。

          5、出差借款,本著“前賬不清、后賬不借”的原則,延誤工作責任自負,(特殊情況由公司領導特批),對違反規定給予借款而造成賬務混亂的,追究財務經辦人的責任。

          6、中午12時前離開本市按全天補助;中午12時后離開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前抵達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補助。

          7、出差人員應按最簡便快捷的線路乘坐車船,不得繞行。出差期間經領導批準順道回家探親、辦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參觀、游覽,其繞行期間多支付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期間按事假考勤。

          三、其他規定

          1、十堰市內經營、或在出差過程中因業務工作需要使用業務招待費,應事先經部長同意,并由公司領導簽署核準金額意見,方可執行。財務部依據報銷程序(原始單據注明:單位名稱及準確的日期、金額)審核報銷。

          2、出差人員應保留完整車票、住宿、招待費等費用票據作為核銷費用的依據。

          3、隨公司領導一同出差人員費用由公司領導統一到財務核銷。

          4、外出參加會議,會議費用中包括食宿時不再實行包干辦法。會議費用中不含食宿時,按標準予以補助。

          5、出差人員預借差旅費最高限額20xx元/次。

          6、售后服務出差補助比照上述標準同級執行(發生的運費及安裝調試費用應計入銷售計價當中)。

          四、本辦法自董事會通過之日起開始施行。

          湖北京漢動力科技有限公司

          20xx年4月6日

          差旅費報銷制度 篇8

          為進一步規范學校財務管理,保障教師完成學校安排的各項學習培訓、外差等工作任務,現對教職工差旅費報銷標準作出如下規定:

          一、差旅原則

          1、全體教職員工必須服從學校外差工作安排,學校安排后方為因公出差。

          2、因公出差享受學校差旅費用報銷。

          3、凡因公務、學習、培訓、會務等出差必須報校長批準。

          4、出差人員的差旅費,按交通費限額憑票據報銷,住宿費限額憑票據報銷。

          5、因公出差,學習,培訓等公務活動必須完成相關工作,否則不予報銷。

          二、差旅報銷標準

          1、所有差旅報銷必須使用規范票據,否則不予報銷。

          2、交通費一律據實限額報銷,目的地為宜城市,交通費按乘坐公共

          汽車票價據實報銷,市內交通費(的士費用)包干10元;鄉鎮內,鄉鎮間交通費以乘坐公共汽車票價據實報銷,無的士費用;目的地為襄陽市及以上城市,交通以乘坐公共汽車票價據實報銷,市內交通主要以乘坐公交車為主,若需要乘坐的士需以直線距離打表計程計時票據為準。

          3、本校教職工多人同去同一目的地,市內交通費據實報銷,不按人頭重復計算。

          4、出差人員未按審批出差路線繞道出差的,其繞道期間多開支的交通費和住宿費一切由個人自理。

          5、出差人員出差期間因游覽或非工作需要參觀、走親訪友而開支的,一切由個人自理。

          6、所有外出學習憑上級文件通知,并報校長審批后方可外出。學校只報銷文件通知的金額,一切自費項目不予報銷。

          7、到襄陽市以外參加長期會議或被學校委派長期學習培訓的人員與會或培訓期間按教體局有關文件執行。

          8、因職務評聘、學歷培訓、個人考證等為目的的各類學習培訓外出,學校原則上不報銷任何費用。

          9、出差回校后一周內報銷,每次填一張差旅單。出差前需預借現金要填好借條,經校長簽字后領取。

          10、自帶交通工具的按公共汽車標準報銷交通費,沒有經過校長同意的',安全自己負責。

          11、因特殊情況租用交通工具的參照教體局租用車輛規定執行。

          12、教職工乘坐學校租用車輛進城的,不再單獨報銷個人任何交通費。

          三、住宿費報銷標準

          1、宜城市內出差、學習、培訓、會務一天內能來回的不報銷住宿費,因連續多天確需住宿的按最高限額每天50元,依據票據限額報銷,超過最高限額標準部分費用自理。

          2、襄陽市內確因時間原因需提前或推遲一天到或回而住宿的,應提前向校長申請。按最高限額每天80元,依據票據限額報銷,超過最高限額標準部分費用自理。

          3、國培、省培、襄陽市培訓、大學生頂崗教師培訓以教體局文件為標準。國家包吃包住包交通,學校只報銷培訓人員從學校到集中點的交通費。對于培訓時間超過一月的補助交通費,補助標準為一月100元包干(包括開學報道以及培訓結束回校)。

          4、教師因參加教研室組織大比武,大講賽,說課等活動,若是學校集體活動已組織包車就餐等,不報銷單獨個人交通費住宿費。一人單獨參與活動的交通費參照以上標準執行,住宿費參照以上標準執行,制作課件、購買相關材料費用必須事先匯報校長批準后方可執行,無批準者費用自理。

          四、報銷程序:

          由出差人填好差旅報銷單,粘貼好票據及文件通知,由年級負責人簽字證明,再由校長審批簽字后到財務處報銷。

          五.說明:

          1、出差均無伙食補助通訊費補助,此制度從討論制定后執行。

          2、制定本制度是為以后有制度可依,公正、公開、公平。

          3、本校差旅費住宿費只為本校教職工服務。

          4、此制度從XXXX年3月1日執行。

          差旅費報銷制度 篇9

          一、總則

          1、為加強公司差旅費管理,規范差旅費報銷程序和標準,提高工作效率,

          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差旅費報銷制度》。

          2、本制度規定的出差是指公司員工因公,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的需要。本制度適用公司所有員工。

          二、出差審批

          1、出差人員應填寫《出差審批單》,報經部門負責人或總經理批準后執行。出差超過核準天數時,應請示批準人核準,否則超期部分不予補貼。臨時出差不能及時填寫《出差審批單》時,可在費用報銷單粘貼單上注明“臨時出差”。

          2、出差審批權限:

         。╝)

          分管經理出差由總經理審批;

         。╞)

          部門負責人出差由分管經理或總經理審批;

         。╟)

          其他員工出差,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核準,分管經理審批。

          三、差旅費支出內容及標準

         。ㄒ唬┎盥觅M報銷內容:公司員工出差報銷的差旅費包括在途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補助、通訊費等。

          (二)往返出差地點交通費標準

          1、乘坐交通工具:員工往返出差地點一般乘坐火車、汽車、動車,需乘坐飛機時,應在出差審批表中注明,經批準后方可乘坐。未經批準,乘坐者超出部分由自己負擔。

          2、在途交通費:出差人員乘坐火車,從當日晚8時至次日晨7時乘坐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坐8小時以上的,應乘臥鋪。

          3、出差人在當地所乘坐的公交、打車費用據實報銷,乘坐出租車時需在票據背面注明起止地點和情況說明,核實后予以報銷。

         。ㄈ┳∷藜把a貼標準

          1、出差天數。出差天數以往返車、船票或飛機票時間為準,所乘交通工具晚點時,以實際出發或往返時間為準。出差天數以中午12:00為界限,以車、船票的時間為準。出發時間在12:00以前的,出差天數為一天,反之為半天。出差返回時間在22:00前的(以票面時間為準),第二天照常上班;出差返回時間超過22:00而未超過次日6:00的,第二天休息半天。

          2、住宿費:住宿費參照地區標準給予報銷,住宿費按實際住宿天數平均計算,以車、船票時間為準。

          3、出差補貼:餐費及住宿費160元/天,乘坐交通工具憑票報銷;自己開車憑公里數0。9元/公里。

          四、報銷程序

          1、報銷人把與差旅費相關的所有票據全部粘貼在《差旅費報銷單》的`后面,所有票據應整潔、無涂改、粘貼整齊,報銷內容填寫正確。

          2、報銷人持《差旅報銷單》和粘貼、計算完整的報銷單據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到財務部由財務人員按公司有關規定進行復核。

          3、持財務人員審核完畢后的有關單據交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審批;

          4、報銷人全部審核完畢后到出納人員進行報銷。

          差旅費報銷制度 篇10

          各部門:

          為保障和鼓勵我校教職工外出學習考察,提高我校職工的業務能力和教學水平,拓寬教職工學習渠道,對于學校公派出去學習、考察、培訓等與學校有關的教職工,將參照以下標準給予報銷費用:

          1、往返路費

          市內出行可以選擇打車軟件打車或的士出行,以實際消費金額報銷;

          湖南省內憑汽車或火車票報銷(高鐵按照二等座票價);

          湖南省外優先考慮火車出行(高鐵按照二等座票價);校級領導因時間關系可以選擇飛機出行(標準為經濟艙),若超出部分則由個人承當。

          2、餐費補足

          湖南省內為50元/人/天;湖南省外為60元/人/天。

          3、出差補助

          市內出差不補助;

          省內出差補助為60元/人/天;

          省外出差補助為80元/人/天。

          4、住宿

          市內原則上不提供住宿,若是會議有要求則按文件執行;

          省內的原則上不超過150元/天,超出部分由個人自己承擔;

          省外的`原則上不超過180元/天,超出部分有個人自己承擔;經濟發達地區的則已當地商務快捷酒店的實際價格為標準(參照7天連鎖、速8或同等酒店)。

          未盡事宜請提供意見和建議。最終解釋全歸辦公室。

          差旅費報銷制度 篇11

          為進一步加強對差旅費的管理,適應當前的物價水平,根據省財政廳文件精神,結合我公司具體情況,重新修訂公出人員差旅費標準:一、公出人員交通費

          1、公司各部門經理可乘坐火車軟席、輪船二等艙、飛機普通艙,其他人員可乘坐火車硬席、輪船三等艙,長途汽車憑據報銷。

          2、嚴格控制公出人員乘坐飛機,需乘坐飛機的應事先經總經理同意

          批準。

          3、乘火車從晚八點至次日凌晨七點之間,在火車上過夜六小時以上或連續乘坐超過十二小時,可購買同席臥鋪票。符合本規定而不買臥鋪票,可依據實際乘坐火車票價按以下比例發給個人補貼;直快的按票價60;特快以及新型空調直達特快列車分別按其硬坐席位票價的30發給個人,另外加收的.空調費不計入座位票價之內。

          二、公出人員宿費、市內交通費、補助費、雜費按實際天數計算包干限額,超出部分自理。公出人員往返旅程期間按實際天數每日補助15元。宿費、市內交通費、補助費、雜費等包干標準:

          人員

          地區

          部門經理以上人員

          副科長以上人員、高級職稱人員

          其他人員

          直轄市、計劃單列市

          實報實銷

          150

          100

          省會城市

          實報實銷

          120

          80

          其他地區

          實報實銷

          100

          60

          1、自帶交通工具的從其包干費中每人每天扣減交通費20元。

          2、在本市區公出需在外就餐者,每日補助10元(含交通費),其他城市當日往返補助15元。

          3、公司外派的技術服務人員,食宿由公司負責解決,補助費每人每天40元。

          4、公司員工陪同部門經理外出的,隨部門經理的標準報銷。

          5、因工作需要超出差旅費包干標準的,需總經理事先批準方可實報實銷。

          6、旅途期間,在非工作地不許滯留。

          7、財務嚴格按照公出人員申請公出目的地及合理的行車線路予以審核報銷。如中途有變化的需事先請示領導批準,否則發生費用自理。

          三、報銷票據:公出人員報銷票據必須符合國家有關票據報銷規定,否則不予報銷,各種票據丟失一律不予報銷。

          四、報銷時間:公出人員回來后一周之內,到財務部門報銷,如有故意拖欠不及時報銷的,適情節給予50元以上的處罰。

          五、本規定自8月1日起執行,以前有關規定與本規定有抵觸的,均按本規定執行。

          差旅費報銷制度 篇12

          為加強差旅費用管理,在保證出差人員工作和生活需要的前提下,本著勤儉節約、艱苦奮斗的原則,結合VN項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交通費等級標準和住宿費及出差補助標準

          出差人員交通費實行按乘坐標準憑據報銷;住宿費實行限額內憑據報銷的辦法,按出差的實際住宿天數計算報銷;锸逞a助費和市內交通費實行包干的辦法,按出差的自然(日歷)天數計發;通訊費憑據按實報銷。

          二、交通費開支辦法

          1、員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標準必須嚴格按附表1相關規定執行,實行憑據按實報銷的辦法。因超過乘坐標準而增加的部分自理,不予報銷。

          2、乘坐火車,連續乘車時間超過4小時的,可購同席臥鋪票。

          3、員工出差乘坐飛機要從嚴控制,出差路途較遠或出差任務緊急的,經審批人批準方可乘坐飛機。

          4、員工長途出差,原則上不得乘坐出租車,如有特殊情況需乘坐出租車時,需經審批人批準后,方可報銷。長途汽車票盡量用電腦打印的汽車票,少用定額汽車票。

          5、出差人員自行降低乘坐標準的,其差價不獎勵給個人。

          6、交通費有超過標準的應事先向審批人報告,報銷時應書面說明超標金額及原因,并經審批人簽字同意,否則不予報銷。

          三、市內交通費包干辦法

          1、員工出差期間,市內交通費按每人每天發10元包干使用,不再憑據報銷市內交通費。

          2、外地出差期間,若遇特殊緊急情況,并經審批人批準后可乘坐出租車。凡發生出租車費用時不再實行市內交通費包干辦法,憑據報銷。

          3、出差到本市各縣區鎮鄉的交通費不實行包干,憑據報銷;原則上在本市內出差,只報銷公交車票,公交車票除二人及以上同行外均不得連號。無特殊情況,不得報銷出租車票。

          4、自帶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員不報銷市內交通費,也不實行包干辦法。

          四、住宿費開支辦法

          1、員工出差期間的住宿費按附表1所規定的限額內憑據報銷。實際住宿費超過規定的限額標準部分自理,不予報銷。出差期間無住宿發票的,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2、同一次出差期間同類地區(住宿費標準相同的地區)可以平均計算日住宿費。

          3、出差到公司設有辦事處的目的地不再報銷住宿費用(特殊情況除外)。

          4、員工外出開會,由會議主辦單位統一安排住宿的,憑據報銷住宿費。

          5、隨住宿發票收取的取暖費、空調費、治安費、城市建設費、教育附加費、人身保險費等住宿費以外的費用,與住宿費一并計算。

          6、員工出差由接待單位免費接待的,不予報銷住宿費。

          7、住宿費有超過標準的應事先向審批人報告,報銷時應書面說明超標金額及原因,并經審批人簽批同意,否則不予報銷。

          五、出差人員的伙食補助

          1、按表1所規定的定額標準,以出差自然(日歷)天數計算,計發員工出差期間的伙食補助,不再報銷相關的費用。

          2、員工出差過程中由公司負責吃住的,不再報銷伙食補助費。

          3、在出差期間,若有參與宴請客戶的,則根據實際情況不再給予或減半給予伙食補助。

          六、項目建設期間的生活補助費

          在VN項目建設期間,公司可租用民房作為臨時生活辦公用房,在此期間,可給予相關項目管理人員一定額度的生活補助費,具體額度結合當地生活水平并參照出差人員伙食補助標準確定,并經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七、出差審批和差旅費報銷審批流程

          1、員工出差由總經理審批,相關差旅費報銷的簽批手續按《VN項目籌建期間開辦費管理制度》中的審批流程和核銷流程條款執行。

          2、因工出差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并按規定程序批準后,到財務部門預借差旅費。

          3、員工出差返回后,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出差明細清單”和“出差日志”,按規定的時間及審批手續到財務部門報銷,無“出差明細清單”和“出差日志”的`財務不予報銷。

          八、差旅費管理

          (一)加強對備用金和預借款項的管理和監督。

          公司員工因公借款,必須辦理借款申請單。會計根據內容填寫齊全,完整的經審批人簽批的借款申請單,編制會計憑證,會計、出納、收款人必須在付款憑證上簽字。原則上借款上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借款人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憑費用支出單據到財務部門核銷。對無正當理由超過規定期限,未能報銷而又沒還款的備用金,若超期時間在三個月內的收取資金占用費日息的萬分之二;三個月以上一年之內的收取資金占用費日息萬分之三。在次月工資中扣回本息。

          (二)加強差旅費核銷管理。

          1、員工出差返回后于5個工作日內報銷,未按規定時間報銷的,財務部可從借款人的當月工資中扣回預借的差旅費,待報銷時再行支付。

          2、對違反規定用途和不符合開支標準的支出以及超過1個月以上的出差單據、假票據或不符合規則的票據,財務部不予報銷,并有權對原始單據涉及的員工出差居住地酒店進行直接查詢,如發現有虛假行為,公司將按情節輕重處罰。

          (三)加強原始憑證的審核。

          1、原始憑證應具備的內容:(1)、憑證名稱;(2)、填制憑證的日期;(3)、填制憑證單位的名稱或填制人的姓名;(4)、經辦人的簽名或蓋單;(5)、接受憑證的單位名稱;(6)、經濟業務的內容;(7)、數量、單價和金額;(8)、各種的發票、收據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的規定。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從個人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有填制人員的簽名或蓋單;對外開出的原始憑證,必須加蓋單位公章,其中辦理收款

          業務的要加蓋本單位財務專用單。

          2、對原始憑證的技術性要求:

          (1)、凡填有大小寫金額的原始憑證,大寫與小寫必須相符。

          (2)、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手續完備的驗收證明。需入庫的物資,必須填寫出入庫驗收單,由實物保管人員按計劃或合同驗收后,在驗收單上填寫實收數額并簽章。不需入庫的物資,除經辦人在憑證上簽章外,必須交給實物保管人員或使用人員進行驗收,并在憑證上簽章。

          (3)、支付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收款單位或個人的收款證明以及簽字,有審批人簽字,并有付款的依據。

          (4)、職工因公出差借款的借據,必須附在記賬憑證上。收回款項時應另開收據,不得退還原借款借據。

          (5)、凡憑證內容不全、字跡模糊不清、與經濟業務本身內容不符者,應予退回或重新補正。

          九、差旅費的核算

          差旅費在長期待攤費用--開辦費的三級科目差旅費中列支。

          十、報告與監督檢查

          差旅費的報告與監督制度按《VN項目籌建期間開辦費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其他

          1、本辦法經總經理批準,上報董事會備案后,于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2、本辦法解釋權屬VN項目籌建部。

          差旅費報銷制度 篇13

          1、為保證全校教職員工因公出差的實際需要,進一步規范差旅費開支的項目及標準,特制定本制度。

          2、教職員工應充分利用現代通訊網絡技術辦理外地公務,盡量控制公務出差,縮短出差時間,減少出差次數。確需因公務出差須經分管校領導同意,報校長批準,否則,不報銷差旅費。

          3、出差人員的差旅費,按“交通費憑票據實報銷,住宿費限額憑據報銷,伙食補助費、市內交通費、通訊費包干使用”的辦法報銷。

          4、住宿費報銷辦法

          ①住宿費限額控制標準:直轄市、省會城市80元/晚/人;地州市及外縣60元/晚/人。一人出差和因特殊情況需要突破標準的須經校長批準,然后據實報銷。

         、诔霾钭∷拶M在規定的限額標準內憑據報銷,實際住宿費超過限額標準的部分自理,不予報銷。

         、鄢霾钊藛T由接待單位免費提供住宿或住在親友家的,不予報銷住宿費。

          ④學校委派外出學習、培訓人員的住宿費以學習、培訓舉辦單位出示的發票為準報銷,但不得超出第4條第①款的規定,若舉辦單位免費提供住宿的,按第4條③款執行。

          5、交通費報銷辦法

         、俪霾钊藛T乘坐火車、汽車、輪船、飛機或其它交通工具(不含租用出租車)的交通費據實報銷。出差人員未經校長批準一律不得乘坐飛機、火車軟臥、輪船頭等艙,也不得租用出租車。

         、诔霾钇陂g市內交通費按直轄市、省會城市每人每天30元,地縣每人每天15元包干使用。

         、鄣酵獾貐⒓訒h和被學校委派學習培訓的人員在會期和學習培訓期間不報市內交通費。

         、茏詭Ы煌üぞ呋蛴山哟龁挝惶峁┙煌üぞ叩某霾钊藛T不報市內交通費。

         、莩俗疖嚨陌磳嶋H乘坐火車硬臥座位票價(隨票加收的其他費用不計入座位票價之內)的10%計發個人補助費。乘坐硬座按票價(隨票加收的其他費用不計入座位票價之內)的30%計發個人補助費。

          ⑥經批準乘坐飛機的,如遇航班打折,一律按打折后票價據實報銷。

          6、出差人員的伙食費補助辦法

         、倏h城外出差伙食補助(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補助標準為:本省地州市及以下每天每人20元,省會每天每人30元,省外每天每人40元。

         、诮泴W校研究,校長同意參加各種短期學習的培訓人員,不分區域,學習期間每人每天補助生活費8元。

         、坌I學生外出培訓和學生實習就業的帶隊駐點教師,往返培訓點和實習就業點的`旅差費按學校旅差費標準報銷,駐點期間的各種補助按每人每天100元包干。駐點住宿由學校與培訓點和實習就業單位聯系解決。

          7、出差人員通訊費補助辦法

         、俦臼袃瘸霾畈谎a通訊費,本市外省內出差每天補助15元,省外每天補助25元。

         、趨⒓痈鞣N短期學習和培訓的人員,除補助往返學習和培訓地點兩天的通訊費外,學習期間不補通訊費。

          8、出差人員未按審批出差路線繞道出差的,其繞道期間多開支的交通費和住宿費用由個人自理,且不發繞道期間的出差伙食補助費、市內交通費和通訊補助費。

          9、出差人員出差期間因游覽或非工作需要參觀而開支的一切費用均由個人自理。

          10、外出處理公務確需開支公關費用的,必須事前報校長批準,然后憑據在相關專項經費中報銷。

          差旅費報銷制度 篇14

          為控制費用,提高效率,規范出差人員的審批及報銷程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差旅費開支范圍:

          適用于公司員工出差期間的住宿費、車船費(含乘飛機費用)、伙食補助費、交通補助費以及零星雜支。

          1、交通補助費和伙食補助費按出差的自然天數計算,住宿費按實際出差住宿天數計算。

          2、車船費在規定的標準范圍內按憑據據實報銷,零星雜支在規定范圍內按憑據報銷,各分廠部門必須嚴格控制。

          3、出差期間發生的招待費不在差旅費開支范圍內,按招待費用管理規定報銷。

          4、出差應選擇價格較低的交通工具,需乘坐飛機時,經董事長事先批準,可坐普通艙。需乘坐輪船的.,公司副總經理以上領導可乘坐二等艙外,其他人員只允許乘坐三等以下艙。出入機場據實報銷機場大巴車費,經董事長特別批準可報銷的士費。

          二、出差借款審批程序:

          各分廠、部室出差人員借款時,必須填寫借款單并注明出差地點,由部門負責人及公司分管領導簽字,方能到財務部門辦理借款手續,財務部門按照“前帳不清、后帳不借”的原則,認真審核后方能借款。

          三、差旅費報銷程序:

          經批準出差辦事人員,回廠一周之內必須辦理報銷手續,應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并列明事由、時間、線路后交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如實際報銷與借款地點不符時應由公司分管領導簽字,再交財務部門審核簽字后,按差旅費報銷制度執行。

          四、出差費用標準:

          1、工作人員區外出差:

          1.1住宿費限額內憑票報銷,限額如下:

          總經理每天70元。

          副總及銷售人員每天60元。

          其他人員每天50元。

          限額之內節約歸己,超限額的,超出部分自理。

          1.2市內交通費憑票報銷,每人每天15元。限額之內節約歸己,超限額的,超出部分自理。

          1.3伙食費補助標準

          上海、深圳、珠海、廈門、汕頭、廣州、海南等城市每人每天補助30元,其余地區每人每天補助15元。

          1.4長途汽車、高速大巴、臥輔汽車符合出差目的地可憑票報銷。

          1.5乘坐列車報銷標準:

          將火車硬座票、臥輔票、空調費、寄存費、不坐臥輔的補助費、夜間坐車的補助費、訂票費合并為綜合旅費。凡出差500公里以上者憑火車票以每公里0.24元計發綜合旅費,不再另外報銷上述費用。500公里以內乘坐火車出差人員,按車票記載金額報銷。

          1.6會務費:

         。1)工作人員外出參加會議,應嚴格控制參會人數,凡需開支會務費須持

          會議通知或參會申請,經部門主管簽字批準方可開支。

          (2)參會出差途中按規定標準報銷。會議期間凡交納(含食宿)會務費的,其會議期間伙食補助費、住宿費不予報銷,會議期間食宿費用自理或未交納會務費的,按本規定對應報銷標準報銷。

          1.7駕公司車輛區外出差比照1.1、1.3支報。

          1.8工作人員赴港、澳地區出差,按自治區出境(出國)管理辦法支報。

          2 、工作人員自治區內出差:

          實際發生的住宿、交通費均憑票報銷,無補助。

          3 、公司員工探親假旅費報銷標準:

          3.1享受一年一次探親假的員工經綜合管理部審批,凡在500公里以上者,憑火車票以每公里0.0元計發綜合旅費,中轉住宿費比照1.1支報,超限不報。中轉市內交通費比照1.2支報,超限不報;500公里以下的按車票面額計報,包括長途汽車、高速大巴、各類火車硬座。

          3.2享受四年一次探親的員工,經綜合管理部審批。探親地在500公里以上者比照3.1執行,并扣除本人基礎工資的30%(自理);500公里以內員工的四年一次探親比照3.1標準計報,但不扣本人基礎工資的30%。

          報銷中如有作弊行為,一經發現予以虛報金額10倍的處罰;再次作弊者,當次所有報銷票據全部不予報銷,給予當事人必要的處理。

          差旅費報銷制度 篇15

          第一條

          為了保證公司正常經營活動,加強公司差旅費報銷的管理,在使之符合合理、節約的原則下,同時保障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的需要,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規定了公司出差、審批、費用報銷等工作的管理和考核。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各部門。

          第四條

          綜合辦是公司員工出差考核的管理和費用控制部門,財務部是差旅費的監控部門,其它各部門是費用控制實施的直接責任部門。

          第五條

          出差辦理程序

          1、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注明出差地點、事由、天數、所需資金,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出差。

          審批說明:

          員工因公出差時,一般員工省內出差由本部門經理審批,省外出差須經總經理批準;部門負責人和公司副總經理出差,均需總經理批準。

          2、出差人員借款需持批準后的“出差申請單”,填寫“借支單”,寫清借款人、部門、用途、金額等事項,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后,經財務負責人審核,總經理審

          批后方可借款。出差時借款,以“前賬不清、后賬不借”為原則,對各部門違反規定給予借款而造成賬務混亂的,追究財務經辦人及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借支單》格式:

          第六條

          差旅費報銷程序

          1、差旅費報銷流程圖

          (1)凡與原出差申請單規定的地點、天數、人數、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天數、人數、交通工具的,需經分管

          領導簽署意見后方可報銷。

          (3)出差回公司應在三天內報賬,超過三天報銷差費,按總費用的xxx%扣罰。

          2、《差旅費報銷單》格式:

          第七條

          差旅費報銷標準

          差旅費是指工作人員辦理公務出差期間產生的住宿費、車船費(含乘飛機費用)、伙食補助費、交通補助費等各種費用。住宿費按出差實際天數在規定的標準內憑據報銷;車船費在規定的等級標準內憑據報銷;伙食補助費和交通補助費一般按出差的自然天數計算包干使用。

          1、住宿標準(金額單位:元):

          (1)如遇特殊情況超以上標準規定的,需由本人申請說明情況,由分管部門領導同意證明,報總經理核準同意后方可報銷。

          (2)出差人員的住宿費實行限額憑據報銷的辦法,按實際住宿的天數計算報銷。

          (3)與公司領導一起出差,由公司統一支付的,個人不再報銷。

          (4)晚上乘車,在車上過夜的不予計算住宿天數,不能報銷住宿費。

          2、伙食補助標準:

          (1)出差當天往返的,上午7:xx時至下午5:xx時為一餐,下午5:xx時至晚上10:00為二餐。晚上10:xx時以后至次日凌晨7:xx時的'可增加一餐補貼。

          (2)常住外地的營銷人員、駐廠人員(指非當地人員),每人每天伙食補助費xxx元。

          (3)與公司領導一起出差,由公司統一支付的,個人不再享受伙食補助費。

          (4)出差其他地區的(不包括金華大市),在出差期間不享受公司工作餐的補貼。

          3、市內交通費:

          市內交通費在標準內憑據報銷,如遇特殊情況超標準的,需由本人申請說明情況,由分管部門領導同意證明,方可報銷。

          4、交通工具標準:

          (1)確因工作特殊需要乘飛機,需事先報總經理批準同意方可給予報銷,但一般情況下,不允許乘飛機。

          (2)因需要乘坐出租車、微型車需說明特殊情況,需經分管領導及總經理核準,方可報銷;一般情況不允許報銷。

          (3)乘坐火車連續超過xxx小時者,而不乘臥鋪的可憑所乘車票的差價xxx%加發補貼。

          (4)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報支交通費。

          5、通訊費報銷辦法

          除外出學習和駐廠人員外的出差人員,按實際通話清單,經審核后屬公司業務的按實報銷。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批準。公司已有通訊費補貼的人員不享受此規定。

          第八條

          補充規定

          1、在出差過程中因業務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費應先征得分管領導同意,經領導核準并簽署意見后財務部方可審核報銷。

          2、外出參加會議,會議費用中包括食宿時不再享受食住費用,只享受市內交通費。會議費用中不含食宿時,按前述標準予以補助。

          3、另行聘用或有協議的人員,按其規定或協議考核的,不享受以上報銷制度和補貼待遇。

          差旅費報銷制度 篇16

          為有效控制差旅費用的支出,提高各類業務人員的辦事效率,使企業各項管理構成規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因公出差的辦理程序

          1、因公出差人員務必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注明出差地點、事由、天數、所需資金,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借款需持批準后的“出差申請單”填寫“用款申請單”,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擔保后,經領導簽批,財務部門負責人核準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員回公司應在“出差申請單”中狀況匯報一欄填寫出差完成狀況并書面匯報出差工作狀況,向分管領導匯報,由分管領導考核結果,并在“出差申請單”任務完成狀況欄中簽署考核意見。

          4、凡與原出差申請單規定的地點、天數、人數、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狀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增加天數、人數、改乘交通工具需經派出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后方可報銷。

          二、費用標準

          1、公司職員出差實行住宿費、伙食補助費(伙食費補助)、市內交通費等費用包干,其標準如下:

         。1)集團公司領導:按出差所在地區不一樣,本著節約的'原則可住3—5星級賓館,誤餐津貼60元/天。因工作需要請客戶用餐可實報實銷,不再列支誤餐津貼。

         。2)所屬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和集團公司部門經理以上人員:可住3—4星級賓館,誤餐津貼40元/天。因工作需要請客戶用餐可實報實銷,不再列支誤餐津貼。

         。3)公司中層干部:住宿標準省會180元以內,非省會120元以內;锸逞a助40元/天。

          (4)一般工作人員:住宿標準省會80元以內,非省會60元以內;锸逞a助40元/天。

          (5)市內交通費:公司職工出差途中市內公交車費實報實銷。如乘車時間為夜間(晚九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可乘出租車,并注明乘車區間。如遇特殊狀況,事后應寫書面匯報,經經主管部門領導批準后,方可報銷。

          2、去集團公司的分支機構或辦事處如:沈陽、長春、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出差人員務必住辦事處,食宿由辦事處承擔,不享受伙食及住宿補助,如因辦理業務路途較遠,而中途無法回到辦事處就餐,可按每一天10元補助,但需持有辦事處負責人的簽字確認證明。

          3、(1)外出參加會議經分管領導批準不實行費用包干,采取分項計算的方法,會議費用中包括食宿時不再享受食住費用,只享受10元/天市內交通費和公雜費。會議費用中不含食宿時,住宿費用按標準列支,伙食補助、公雜費,市內交通費按前述標準予以補助。

          (2)外出學習人員,住宿費實行包干標準,伙食補助每一天20元,外出學習途中可享受伙食補助費,學習期間可享受公雜費、市內交通費。

          4、出差特區(深圳、珠海、海南、廈門、汕頭),費用本著節約的原則伙食費60元/天。

          三、幾點具體規定:

          1、旅途中未住宿,不享受住宿費包干,只享受伙食、市內交通二項補助費。

          2、出差當日往返可享受全額補助(包括次日晨抵達本市)。

         。1)中午12時前離開本市按全天補助標準。

         。2)中午12時后離開本市按半天補助15元。

         。3)中午12時前抵達本市按半天補助15元。

         。4)中午12時后抵達本市按全天補助30元。

          3、訂票費、退票費原則上不予報銷,如遇特殊狀況需寫書面匯報,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

          4、乘坐交通工具的規定:

         。1)、公司領導(總經理、副總經理)可乘飛機,火車軟臥(或軟席)、輪船二等艙、出租車。如因工作需要乘飛機,火車軟臥或乘輪船二等艙位需經董事長或總裁批準,方可報銷。

          (2)、旅途中貼合乘臥(從晚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過夜4小時以上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而未乘座臥鋪,特快按票價50%,其它列車票價60%予以補助。白天乘坐火車軟座、軟、硬臥不予報銷。

         。3)、去集團公司設有辦事處的地區,連續乘車16小時以上,另外予以30元伙食補貼。

         。4)、夜間乘坐長途汽車、輪船統艙,超過六小時發給夜間乘車(船)補助費30元。

         。5)、帶車輛外出,隨車送貨扣除包干費中交通補助費。如隨車送貨后還需辦理其他業務可享受交通補助費(需分管領導或部門負責人批準)。

          5、在出差過程中因業務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費應先征得總經理同意,須經安排領導核準并簽署意見后財務部方可審核報銷,并不再享受當天伙食補助。凡同領導一齊就餐,餐費已報銷者均不再享受伙食補助。

          6、駕駛員出差補助標準;司機外出按15元/百公里補助,貨車如二名司機按25元/百公里補助。貨車司機住宿費以50元/天標準支付,小車司機按同車領導及工作人員住同檔次賓館,因特殊狀況不能按時回到,應說明狀況經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后,扣除2天往返時間、等候時間按每一天20元給予伙食補助。

          7、駕駛員外出行車途中的違章罰一律不準報銷。

          8、出差人員應保留完整車(船)票時間、趟次、住宿發票作為計算費用的依據,部門負責人審批時要加強對票據的審核,不是出差途中的費用不予報銷。

          9、出差時借款,前帳(賬)不清、后帳(賬)不借,延誤工作職責自負,特殊狀況由總經理特批,對各部門違反規定給予借款而造成帳(賬)務混亂的,追究財務經辦人及負責人的職責。

          10、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差旅費報銷制度 篇17

          一、凡經幼兒園園務會討論決定,屬于幼兒園指派的教師外出學習所產生的會務費、車旅費等方能納入報銷范圍。

          二、經費報銷實報實銷,對于超出學習范圍的教師個人活動所產生的費用由個人自行承擔。

          三、教師公派外出學習的學習時間嚴格按照幼兒園規定執行,超出允許的時間范圍而無正當的理由將按照考勤制度扣發當事人相應的結構工資。

          四、幼兒園為公派教師外出學習報銷以下項目的經費:會務費、經幼兒園允許購買的`資料費、住宿費、餐費、出發點至學習點之間乘坐火車、輪船、公共汽車等交通工具所產生的交通費。教師游玩期間所產生的住宿費、餐費、交通費、景點門票費由單位報銷50﹪。

          五、乘坐交通工具限制:乘坐火車只報銷硬臥及以下標準的火車票;乘坐輪船只報銷三等艙及以下標準的輪船票,乘坐其它交通工具的費用視情況由園務會研究決定。

          六、市區范圍內舉辦的各類研討會、培訓及觀摩活動幼兒園只報銷會務費、資料費、車費,特殊情況所產生的費用由園領導決定是否予以報銷。

          七、公派外出學習的教師在經費使用上自覺堅持厲行節約的原則。

          八、外派學習的教師須遵守幼兒園的相關規定、園務會的相關規定和各種法律法規的規定,如因違反規定造成的經濟損失幼兒園不予承擔,如外出學習的教師有違法、違紀行為,幼兒園將不予報銷任何費用,同時將根據相關條例給予嚴厲的處罰。

          差旅費報銷制度 篇18

          為保證出差人員的工作和生活需要,加強費用管理,控制支出,避免浪費,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一、所有工程人員因公出差超過一晝夜的,相關事項均依本規定執行。

          二、員工因公出差,均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按要求填寫出差目的、時間、費用預算等情況,經項目總監審核批準后方可出差(否則差旅費不予報銷),遇特殊情況亦須事先口頭報告,且返回后應及時補辦手續。

          三、出差人員返回后一周內按公司規定辦理報銷手續。超過一個月不辦理報銷手續,又沒有合理理由的,財務部有權按照財務部相關管理規定給予一定經濟處罰。

          四、前款未清的,不予再次借款。

          五、關于住宿的規定和費用標準:

          1)出差外埠時一律應住在公司辦事處或其他指定住所,但長期出差在外的,應在報項目總監批準后按1000元/月/人標準租住工作地附近民居。租住民居的費用實報實銷,超支自負。

          2)不具備上述條件的,經批準后可住宿在公司指定的協議賓館,住宿費用按如下標準實報實銷,超支自負。

          3)住宿費憑正式發票報銷,并在發票上注明住宿人姓名、住宿地點、起止日期,并出具費用明細。

          六、關于伙食的規定和費用標準:

          1)出差期間伙食費按40元/人/天標準包干。

          2)出差期間不享受公司10元/人/天的午餐補助。

          七、關于交通工具的規定和費用標準:

          1)長途和跨區域中短途出差應乘坐火車硬坐、輪船二等艙、長途公共汽車,費用實報

          實銷。因公務緊急須乘坐飛機的.,必須事先請示主管副總及以上領導批準后方可。未經批準超標乘坐交通工具的,其超標部分的差價自行承擔。

          2)晚19點至次日早6點之間乘車超過6小時的,可乘坐火車硬臥,符合此條件而乘坐硬座的,按乘車人硬座票價的50%補貼給本人。

          3)在出差期間因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包括中巴和小巴),費用實報實銷。

          4)項目總監、項目經理因公可乘坐出租車輛,費用按如下限額實報實銷:項目總監30元/人/天;項目經理20元/人/天;

          5)其他工作人員未經允許乘坐出租交通工具的,費用自負。特殊情況須事先申請,經主管副總及以上級領導批準后,費用可實報實銷。

          6)出差期間因攜帶公司貴重設備或物品須包租汽車的,必須事先提出申請,否則不予報銷:一次或一天租車費在200元(含)以內的,須經項目總監書面簽批方可。超過200元的,經主管副總及以上級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

          八、關于通訊費用的管理規定和費用標準:

          1)鑒于直放站項目部的工作性質,員工無論是否出差,均按月以如下標準限額實報手機費;超支部分由部門主管領導根據部門預算處理,但公司承擔一般不超過50%。

          九、其他說明及注意事項:

          1)本規定所指特區為廣州、深圳、上海、北京(外地招聘的本地化員工出差北京的,按特區標準執行);除此之外的地區均為一般地區。

          2)員工自出差當天起享受出差待遇,以機票、火車票顯示時間為參考依據:

          12:00(含)之前出發的當天差補=100%(日伙食包干標準+日交通包干標準);

          12:00之后出發的當天差補=50%(日伙食包干標準+日交通包干標準)。

          3)返回原出發地之日以機票、火車票顯示時間為參考依據,按如下標準享受餐補和交通補貼:

          12:00(含)之前返回的當天差補=50%(日伙食包干標準+日交通包干標準);

          12:00之后返回的當天差補=100%(日伙食包干標準+日交通包干標準);

          4)因會議出差的,經請示主管副總同意后可由會務組統一安排食宿,但同時出差期間伙食和交通補貼取消,不得另外報銷住宿費。

          5)出差到關聯單位進行工作、學習等,由對方單位出資安排食宿的,住宿費和伙食補貼取消。但可以按標準報銷交通費。

          6)乘坐公司車輛出差的,出差期間出租車票不予報銷,其他費用按規定執行。

          7)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8)自本規定生效之日起,公司原相關制度中與本規定內容沖突的,以本規定為準。但在本規定生效前發生的費用按原相關規定執行。

          9)本規定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差旅費報銷制度 篇19

          第一條制定目的

          為有效的控制費用支出,進一步完善財務管理,打造節約型企業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基本原則

          公司及各部門應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合理安排出差人員數量及次數。凡能通過函電辦理的事宜,不允許安排出差;凡能一人出差辦理的事宜,不派多人出差;所有需出差辦理的事宜,盡可能在最少的出差次數內辦理妥當。公司杜絕以出差為由的變相旅游活動。

          第三條差旅費管理內容

          1、差旅費的批準和借款

         。1)出差人員須填寫《出差計劃申請表》(附件1),確定出差人員、職務、事由、時間、路線及出差任務等;需預借出差款的,持運營總監簽字的《出差計劃申請表》和《借款單》(附件2),按借款流程經相關人員簽字后由財務出納審核后辦理借款。

         。2)差旅費的'借支要及時清賬,堅持前清方可后借的原則,若前次借款尚未清賬,則不允許再次借款;回差后一周內到財務報賬,但除特殊情況不得跨月報銷;如因出差時間延長須在差旅費報銷單上注明原因;無任何理由逾期不報的,財務部門有權從借款人工資中扣回。

         。3)兩人及兩人以上協同出差的,需由主辦業務部門或人員填寫上述申請表和借款單。

          (4)因公務緊急,未能履行出差審批手續的,須在出差前或出差途中通過電話

          方式知曉給相關負責人,出差后補辦手續。

          2、差旅費的報銷

         。1)報銷單的處理:差旅費報銷時需填制《差旅費報銷單》(附件3),按報銷流程經相關負責人簽字后財務出納才能辦理,并根據《出差計劃申請表》確定的出差事項據實報銷;無合理原因而超時、超額的差旅費開支由個人承擔。

          (2)火車票、飛機票、汽車票、船票等票據要按出差行程順序整齊排列粘貼,為便于歸檔管理,凡粘貼不合格的,財務部門有權要求經辦人按要求重新粘貼。

         。3)工作人員出差期間,除有公司特別批準外,不得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用公款進行游覽;未經同意的游覽開支,財務部不予報銷。

         。4)出差人員的住宿費、市內交通費實行限額、憑據報銷的辦法,伙食補助費實行包干辦法;伙食補助費、市內交通費按出差的自然(日歷)天數計算。

          3、交通費標準

          (1)為節約開支,出差人員應選擇汽車、火車為主要交通工具,但機票價格不高于同距離火車硬臥票價的視同火車,乘坐火車動車組的,只限于乘坐二等座。

         。2)連續乘火車時間超過8小時的可購硬臥車票,若未買硬臥車票的,按乘坐列車硬席坐位的50%計發臥鋪補助費,乘坐動車組不予補助費。

         。3)乘坐飛機要從嚴控制,因任務重、時間緊且路途遠需乘坐飛機時,須由公司總經理批準,凡未經批準私自乘坐飛機者一律按相應路段火車硬臥車票報銷,超額部分由個人承擔。

         。4)市內交通費按限額、憑票報銷,超支部分自理;出差人員經批準乘坐飛機的,其乘坐往返機場的專線客車費用在市內交通費包干的范圍之外憑票報銷。

         。5)凡公司配備車輛公出或參加會議的,不計發市內交通費。

          差旅費報銷制度 篇2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明確省局機關差旅費開支范圍,統一開支標準,規范差旅費管理,根據財政部印發的《中央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和《中央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有關問題解答》,結合機關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省局機關及直屬機構、事業單位。

          第三條差旅費開支范圍包括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

          第四條城市間交通費和住宿費在規定標準內憑據報銷,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實行定額包干。

          第二章城市間交通費

          第五條出差人員要按照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憑據報銷城市間交通費。未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員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級見下表:

          交通工具

          級別

          火車

          輪船

          (不包括旅游)

          飛機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車)

          中央國家機關正副司(局)長,以及相當職務人員

          軟席(軟座、軟臥)

          二等艙

          普通艙

          憑據報銷

          其余人員

          硬席(硬座、硬臥)

          三等艙

          普通艙

          憑據報銷

          (二)出差人員乘坐交通工具應遵循以下原則:

          處級以下人員出差路途較遠或出差任務緊急,需乘坐飛機的,應事先填寫《安徽省國稅局工作人員出差乘飛機審批單》,經部門負責人及分管局領導同意,由分管機關服務中心局領導批準,方可辦理報銷手續。

          一般人員與處級以上人員一起出差的,可參照處級以上人員乘坐飛機普通艙或其他同種交通工具。

          出差人員能夠證明乘坐飛機票價低于按規定乘坐其他交通工具票價的,可自主選擇乘坐飛機。

          到北京出差的人員可乘坐特快火車軟席。

          第六條乘坐火車,從當日晚8時至次日晨7時乘車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超過12小時的,可購同席臥鋪票。符合規定而未購買臥鋪票的,按實際乘坐的硬座票價的80%給予補助。可以乘坐軟臥而改乘硬臥的,不再給予補助。

          第七條出差人員往返機場的專線客車費用、民航機場管理建設費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限每人每次一份),憑據報銷,不在公雜費定額包干之內。出差人員前往火車、汽車車站的交通費用,在公雜費定額包干范圍之內,不予報銷。

          第八條自帶車輛因違反交通法規被處罰款不予報銷。

          第三章住宿費

          第九條工作人員出差實行定點住宿。住宿標準:廳局級人員每人每天300元;處級以下人員(含處級)每人每天150元。

          處級以下出差人員(含處級)為單數,或異性人員出差的,可以單人住宿,每人每天300元以內,財務部門根據出差的人數和性別的實際情況,予以報銷。

          住宿費實際開支如有差異,最高不得超過規定標準的上限,標準以內的據實報銷。

          第十條出差人員出差期間應選擇定點飯店住宿,定點飯店因故不能接待或當地沒有定點飯店的,可選擇到非定點飯店住宿,標準同前。

          第十一條出差人員無住宿-費-發-票,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第四章伙食補助費

          第十二條出差人員的伙食補助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定額包干,每人每天50元。

          第十三條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伙食的,不實行包干辦法。出差人員應向接待單位交納伙食費,回所在單位如實申報,每人每天在50元以內憑接待單位票據據實報銷。接待單位收取的伙食費用于抵頂招待費開支。

          省局機關工作人員到省內或省外出差,由相關單位按標準安排接待的,出差人員應如實申報,不享受伙食補助。

          第五章公雜費

          第十四條出差人員的公雜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定額包干,每人每天30元,用于補助市內交通、通訊等支出。

          第十五條出差人員由所在單位、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免費提供交通工具的,應如實申報,公雜費減半發放。

          第六章參加會議、培訓等的差旅費

          第十六條工作人員外出參加會議(含各類報表匯審會議、小型調研會等)或經單位批準參加各類非學歷、學位的業務學習、培訓或以會代訓等,在途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回所在單位按照差旅費規定報銷。會議或培訓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視不同情況規定如下:

          1.承辦單位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或培訓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由會議主辦單位按會議費規定統一開支,憑承辦單位統一開據的會議、培訓費等憑據報銷,會議或培訓期間不享受伙食費、公雜費補助。

          2.承辦單位未安排食宿的.,會議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均回所在單位按照差旅費規定報銷。

          第十七條到不在同一城市的基層單位實(見)習、工作鍛煉、支援工作以及各種工作隊等人員,在途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按照差旅費開支規定執行;在基層單位工作期間,每人每天發放伙食補助費15元,不報銷住宿費和公雜費。

          第七章調動、搬遷的差旅費

          第十八條工作人員因調動工作所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按出差的有關規定執行。

          工作人員調動工作,一般不得乘坐飛機。

          工作人員因調動工作所發生的行李、家具等托運費,在每人每公里1元以內憑據報銷,超過部分自理。

          以上發生的各項費用,由調入單位報銷。

          第十九條與工作人員同住的家屬(父母、配偶、未滿16周歲的子女和必須贍養的家屬),如果隨同調動,其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以及行李、家具托運費等,由調入單位按被調動人員的標準報銷。已滿16周歲的子女隨同被調動人員調動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按一般工作人員標準報銷。

          被調動人員的同住家屬,應與被調動人員同行。暫時不能同行的,經調入單位同意,可暫留原地。其以后遷移時的旅費,以及被調動人員的非同住家屬,經批準遷到被調動人員的工作單位所在地的旅費,均由被調動人員的調入單位報銷。

          第二十條職工搬遷家屬的路費。按有關規定,并經組織批準,將原未隨同本人居住的配偶(非就業人員)及其同住親屬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的,由工作人員所在單位按第二十條規定報銷旅費。

          第二十一條由部隊轉業到地方工作的干部,其差旅費按照解放軍總后勤部的有關規定,由所在部隊按合理路線、規定標準計算發給,到達調入單位后結算,多退少補,作為增加或減少單位的差旅費處理。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工作人員出差或調動工作期間,事先經單位領導批準就近回家省親辦事的,其繞道交通費,扣除出差直線單程交通費,多開支的部分由個人自理。繞道和在家期間不予報銷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

          第二十三條工作人員出差期間,因游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出差人員不準接受違反規定用公款支付的請客、送禮、游覽。各接待單位要根據各類出差人員住宿費限額標準和伙食補助費包干標準適當安排,不得以任何名義免收或少收食宿費。對弄虛作假,虛報冒領,違反規定的,應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二十四條工作人員出差期間,應按本辦法規定標準自覺向接待單位交納住宿費和伙食補助費,不得轉嫁到其他單位。各接待單位要根據各類出差人員住宿費限定標準和伙食補助費標準予以安排,不得以任何名義免收或少收食宿費。出差人員無有效住宿發票、有效城市間交通費憑據,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城市間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及公雜費。

          第二十五條工作人員參加經單位批準的各類學歷學位教育,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和省局有關學歷學位教育管理辦法執行,不享受伙食補助、公雜費補助。

          第二十六條非公務活動(如職工經批準外出就醫等)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不屬于差旅費開支范圍,費用自理。

          第二十七條因保管不當丟失出差期間交通票據的,必須由本人寫出書面材料,提供有效證明,經本處室負責人和分管機關服務中心局領導審批后按有關規定報銷。

          第二十八條工作人員出差返回單位后,應在5個工作日內報銷差旅費,并采取一事一單報銷制。報銷單采用省局統一格式。

          第二十九條本規定由局機關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原有關差旅費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差旅費報銷制度 篇2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差旅費報銷制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本著節約的原則,制定公司差旅費報銷管理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出差費用報銷。

          第二章標準及內容

          第三條出差人員交通費用開支標準

         。ㄒ唬┏俗嚒⒋、飛機標準:

          (二)工廠出差人員出差期間,每人每天外地交通費控制在30元以內,憑票報銷。夜間(指當天22:00—次日6:00)出發或返回徐州的可報銷本市出租車費往返各一次,不包含在交通費標準之內。

          (三)乘坐火車從晚8時至次日晨7時之間,乘車時間超過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超過12小時的可購硬席臥鋪票。

         。ㄋ模┏霾钊藛T乘坐飛機應從嚴控制,確因出差任務緊急、路途較遠需要乘坐的,出差當事人必須事前報告分管領導,由分管領導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乘坐單程飛機。

         。ㄎ澹┫铝谐霾钊藛T只報銷兩天外地交通費:

          1、參加各種會議、適應性培訓及由歸口部門批準公費學歷和專業證書學習的人員;

          2、工傷住院、療養等人員。

          差旅費報銷制度 篇22

          為壓縮管理費用的支出,提高各類業務人員的辦事效率,使企業各項管理規范化、制度化,根據財政部財文字(20xx)313號文件精神,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因公出差的辦理程序

          1、因公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出差審批單”,注明出差地點、事由、天數、所需資金,經公司領導簽署意見并批準后方可出差!俺霾顚徟鷨巍睘榻杩詈蛨箐N的依據。

          2、出差人借款需持“出差審批單”填寫“公司專用借款單”,經公司領導簽批,財務部門核準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員返回公司后,應在“出差審批單”中情況匯報一欄填寫出差完成情況、并向分管領導匯報,由分管領導考核結果,并在“出差審批單”任務完成情況欄中簽署考核意見。

          4、財務審核人員根據簽有公司領導考核意見的“出差審批單”和有效出差單據,按費用包干標準規定,經審核后方可報銷差旅費。

          5、凡與原出差審批單規定的地點、天數、人數、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增加天數、人數、改乘交通工具需經公司領導簽署意見后方可報銷。

          二、費用標準

          1、對出差人員的差旅費報銷,除往返的車、船、飛機票費用外,補助費、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實行“包干使用,超支不補,勤儉節約”的原則;

          2、對住宿費、市內交通費等實行按出差性質和人員級別分別制定標準(扣除在途時間以每天為標準計算)為:

          (1)副總經理(包括總經理助理)可乘坐火車軟臥或飛機;

         。2)部門經理及高級職稱人員可乘坐火車軟臥;

         。3)其他人員出差,一般應乘坐火車硬臥(硬座)、或長途客車。特殊情況需乘“軟臥”或“飛機”應事先經總經理批準。在外地市區交通可乘“公交車”或“出租車”。乘“出租車”單程超過30元時,原則上不予以報銷,應改乘長途汽車或火車。如攜帶所需工具及配件20公斤以上的,可乘坐“出租車”;

         。4)長期駐礦(七天以上)從事技術服務人員(指直接從事勞務性服務,如地面驗收、修理、較長時間內的下井服務)實行出差包干——即住宿費、伙食補助、本地市內交通費,共計130天。如另行報銷長途車或出租車費時,扣減交通費20元天。如遇特殊情況,包干費不足時,應向總經理特殊申請,經核定后予以適當調整;

          (5)其他因公出差人員(從事非勞務性服務),一般應本著節約、實用,能保證正常生活條件的原則,提倡住業務對口單位的`招待所。

         。6)住宿費在規定額度內實報實銷,副總經理150元天、部門經理及高級職稱人員120元天、其他人員100元天。因特殊情況住宿費超過規定額度時,應事先向總經理請示;锸逞a助30元天。如陪同用戶、外國人及公司領導帶隊多人集體出差并集體用餐,由公司報銷餐費,不予以報銷伙食補助。

         。7)公司員工到本市遠郊區縣出差,如工作需要在當地住宿,給予餐補30元天,住宿費實報實銷,標準參照第6條執行;如當天返回,餐費補助15元天。如要招待用戶或協作單位人員共同用餐,應事前請示公司領導,憑票報銷。

          3、對于自帶車輛人員,交通補助費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車辦事需經總經理同意);

          4、去往本市遠郊區辦事出差的人員,出差途中時間超過8小時,伙食補助費按餐費30元天標準補助。

          5、外出參加會議,會議費用中包括食宿時不再享受食、住費用,只享受市內交通費。會議費用中不含食宿時,住宿費用按實列支,伙食補助、市內交通費按前述標準予以補助。

          6、出差人員的住宿費、伙食費、市內交通費,公司實行按天數包干,但必須取得實際有效發票,超標準的住宿費,超出部分由本人自理。

          三、幾點具體規定:

          1、旅途中未住宿,不享受住宿費包干,只享受伙食,市內交通補助費。

          2、

          (1)、中午12時前離開本市按全天補助伙食費;

         。2)、中午12時后離開本市按半天補助伙食費。

         。3)、中午12時前抵達本市按半天補助伙食費;

          (4)、中午12時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補助伙食費。

          3、旅途中符合乘臥“硬臥”,(從晚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而未乘座臥鋪,特快按票價50%,其它列車票價60%予以補助。

          4、出差人員乘坐長途汽車的,票價一般不得超過同目的地火車直快硬座票價的2倍,超過部分自理。

          5、在出差過程中因業務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費應先征得總經理同意,須經公司領導核準并簽署意見后財務部方可審核報銷。

          6、出差人員應保留完整車(船)票時間、車次、住宿發票作為計算費用的依據,財務部門簽證時要加強對票據的審核,不是出差途中的費用不予簽報。

          7、乘坐交通工具的規定:公司領導(總經理、副總經理)可乘飛機,火車軟臥(或軟席)、輪船二等艙、出租車。其余人員可乘火車、輪船三等艙以下艙位,如因工作需要乘飛機,火車軟臥或乘輪船二等艙位需經公司領導批準,方可報銷。

          8、出差人員乘座直達列車,沒有鋪位區別的,允許乘座軟臥(或軟席)。

          9、駕駛員出差補助標準;司機外出按xx元/百公里補助,司機按車同領導及工作人員住同檔次賓館,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說明情況經公司領導簽署意見后,扣除2天往返時間、等候時間按每天==元給予伙食補助。

          10、駕駛員外出行車途中的違章罰款一律不準報銷。確需報銷的,經公司領導簽署意見批準后準予報銷。

          11、出差回公司應及時報帳或還款,出差時所借款項,前帳不清、后帳不借,延誤工作責任自負,特殊情況由公司領導特批,對于沒有公司領導批準財務人員擅自預借款項或報銷的,追究財務經辦人及負責人的責任。

          1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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