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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解讀
新《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和舊的有什么不同呢,下面YJBYS小編為大家搜集的一篇“新《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解讀”,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五取消”
一、取消部分前置審批材料核查。新《辦法》對生產許可申請需要提交的材料重新作了梳理,凡是與許可事項沒有直接關系的一律取消前置審批材料核查。
二、取消許可檢驗機構指定。新的《辦法》規定申請人可自行檢驗或者委托有資質的食品檢驗機構對其產品進行檢驗。
三、取消食品生產許可審查收費。新《辦法》取消了食品生產許可審查收費。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接受企業生產許可(換證)申請、實施生產許可審查、產品檢驗審查時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四、取消委托加工備案。新的《辦法》取消食品生產者向監管部門進行委托加工備案的規定。食品生產委托雙方只需要根據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真實標注委托方和被委托方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以及被委托方的食品生產許可證等信息即可。
五、取消企業年檢和年度報告制度。新的《辦法》取消了食品生產者年檢和年度報告的規定,不再要求其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提交年檢和生產許可年度自查報告。
(二)“四調整”
一、調整食品生產許可主體。實行一企一證,對每一家符合條件的食品生產企業發放一張食品生產許可證,生產多類別食品的,在生產許可證副本中予以注明。
二、調整許可證書有效期限。將食品生產許可證書由原來的3年有效期限延長至5年。
三、調整現場核查內容。獲證企業在許可食品類別范圍內增加生產新的食品品種明細,不再進行許可現場核查;申請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許可,在產品注冊時經過現場核查的,可以不再進行現場核查;增加新的食品類別,保健食品企業變更原料前處理、提取等受托企業的,許可審批機關僅對其生產工藝、生產場所及設備設施等進行現場補充核查。
四、調整審批權限。除嬰幼兒配方乳粉、特殊醫學用途食品、保健食品等重點食品原則上由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生產許可審查外,其余食品的生產許可審批權限可以下放到市、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具體辦法和目錄由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確定。
(三)“四加強”
一、加強許可檔案管理。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建立完善食品生產許可檔案,詳細記錄食品生產者許可信息及生產的食品品種、日常監督管理機構、日常監督管理人員等內容。
二、加強證后監督檢查。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監督檢查計劃加強對企業的日常監督檢查,公布監督檢查結果,并記入企業食品安全信用檔案。
三、加強審查員隊伍管理。食品生產許可審查人員由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統一培訓、統一考核、統一注冊、統一發證、統一管理。嚴肅食品生產許可審查工作工作紀律,加強審查人員考核管理,建立申請人評議制度,強化內部督查和社會監督。
四、加強信息化建設。建立生產許可信息化系統,鼓勵各地探索實行網絡申請、受理、審批、發證,推行電子證書,提高食品生產許可的信息化、透明化、規范化水平。
同時,新《辦法》規定,食品包括食品添加劑生產者在新《辦法》施行前已經取得的生產許可證在有效期內繼續有效。持有舊版證書的食品生產者可以提前申請換發新版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QS”標志將取消,新的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是字母“SC”加上14位阿拉伯數字組成,新獲證食品生產者應當在食品包裝或者標簽上標注新的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不再標注“QS”標志。為了避免生產者包裝材料和食品標簽浪費,給予了生產者最長不超過三年過渡期,即2018年10月1日及以后生產的食品一律不得繼續使用原包裝和標簽以及“QS”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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