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管理與安全協議書
為了強化校規校紀,加強學校依法治校力度,更好地維護學生合法權益,提高學生綜合素質,規范學生管理工作,增強學生的法紀觀念和自律、自護的安全意識,明確學生在校期間本人(及其家長)與學校各自的責任,根據教育部和教育廳的有關規定以及《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精神,(甲:****學校。乙:監護人****學校 部 級 班學生 的家長 ),雙方共同協商,就以下事宜達成共識并切實遵行。
一、學校尊重和保護學生享有憲法、法律賦予的各種權利,學生在校期間有義務刻苦鉆研,勤奮學習,全面學習,全面發展,奮發向上。
二、學生應愛國愛校,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各項政策,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服從學校管理。
三、學校根據國家頒布的教育法律、法規和有關文件政策對學生實施全方位的教育管理。
四、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事故或學生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失的,學校已經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并無不當的,校方免責:
(一)、地震、雷擊、臺風、洪水等不可抗拒、不能避免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的侵害造成的;
(三)、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損害或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
(四)、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識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害或者可能性危及他人的行為的;
(五)、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六)、學生或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七)、未成年人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八)、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
(九)、在學生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或中午自行離校發生的;
(十)、因家庭問題的誘因而引起或學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其它傷害的;
(十一)、在放學后、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蛘咦孕械叫0l生的`;
(十二)、在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十三)、構成犯罪或由于犯罪行為侵害的;
(十四)、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于知道的;
(十五)、學生自殺、自傷的;
(十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五、學校維護學生合法的合法權益。因學校重大過錯造成學生人身傷害或者損失的,學校承擔相應的責任,并按有關規定采取積極措施加以解決,處理的過程中學生和學生家長應積極配合。
六、學校有義務協助學生(及其監護人)處理因非校方原因的意外事件中學生的損失事宜。對由此發生的醫療、搶救、交通等臨時性費用,學生及其家長有義務支付和補償。
七、學生家長(監護人)有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教育和管理的權利和義務。
八、我校無住宿生,學生應當與監護人或者監護人委托的親友共同居住,監護人承擔該學生離校后以及非行課期間的安全、管理、教育等相關責任,教育學生不得參與非法出版組織,不得遲到、早退、曠課、酗酒、賭博、私自下河堰池塘洗澡、打架斗毆、拉幫結派、出入網吧等到有違公序良俗的行為。
九、學生參加學校組織或批準的集體活動,應遵守組織紀律及有關規章制度,否則,造成本人、他人或集體的人身、財產損害的同上該學生(及其監護人)承擔責任。學校禁止組織有可能發生危險和意外的活動。
十、學生非因學校事務離校外出,均視為個人行為,發生的一切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十一、學生參加教學實驗,包括微機課,應遵守操作規程和相關紀律。因學生違規違紀發生事故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由該學生(及其監護人)承擔責任。
十二、學生在校期間因突發性疾(傷)病、意外性傷病須立即搶救治療而家長不能及時趕到現場時,視為監護人委托學校有關部門負責人為其民事代理人,在搶救等到有關文書上簽字,其法律后果由學生本人(及其監護人)承擔。學生出現突發性疾(傷)病、意外性傷病時要及時組織搶救和治療并及時通知其家長。
十三、學生監護人電話: ,信函通訊地址: 。為其子女在****學校學習期間,監護人與學校間真實有效的聯系方式。
十四、本協議適用于*****學校在籍的學生。
十五、本協議一式二份。分別由學校、學生及其監護人各執一份,簽章后即行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其他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辦理。
十七、本協議書由****學校負責解釋。
甲方:****學校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學校 部 級 班學生:
監護人: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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