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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病救助政策規定
河南的大病救助政策有何規定呢?大家對此是否了解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相關內容吧!
特定保障對象包括3類人群
困難群眾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制度是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制度的基礎上,對困難群眾的大病患者發生的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一項醫療保障制度。
困難群眾大病補充保險保障對象為參加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對象、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困難群眾大病補充保險年度人均籌資標準為60元,由各級財政承擔。
困難群眾住院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一個參保年度內個人累計負擔的合規自付醫療費用,在大病保險起付線以內(含)的部分,直接進入困難群眾大病補充保險分段按比例報銷;超過大病保險起付線的部分,首先由大病保險報銷,剩余部分由困難群眾大病補充保險按政策報銷。
5萬元以上報銷90%,不設封頂線
困難群眾大病補充保險與大病保險的合規自付醫療費用范圍一致,運行年度一致,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困難群眾大病補充保險的起付線為3000元,起付線以上分段按比例報銷:3000~5000元(含5000元)報銷30%;5000元至1萬元(含1萬元)報銷40%;1萬~1.5萬元(含1.5萬元)報銷50%;1.5萬~5萬元(含5萬元)報銷80%;5萬元以上報銷90%,不設封頂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將根據籌資標準、保障對象、保障水平、醫療費用的變化等,對困難群眾大病補充保險報銷待遇實行動態調整。
全省734萬困難群眾納入“保障網”
據了解,重大疾病的治療費用,不僅讓困難群眾加劇貧困,還讓部分脫貧人群因病返貧。我省全面建立覆蓋所有困難群眾的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制度以后,將為困難群眾構建起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大病補充保險、醫療救助、慈善救助等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
根據省扶貧、民政部門提供的困難群眾人員名單及相關信息,截至目前,全省已經確認有734萬人符合享受困難群眾大病補充保險政策的條件。
就醫費用實行一站式即時結算
我省目前已經實現了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困難群眾大病補充保險的一站式即時結算。困難群眾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累計發生的合規自付醫療費用超過困難群眾大病補充保險起付線的,在定點醫療機構實行直接結算。
困難群眾經批準在暫不具備即時結算條件醫療機構就醫,且醫療費用達到大病補充保險支付標準的,由困難群眾本人(或委托人)提供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轉診轉院或異地就醫證明復印件、城鄉居民住院報銷費用結算票據原件(或加蓋原件保存處紅章的復印件)、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或)大病保險信息系統的結算單,以及社會保障卡(參保證/卡)復印件、銀行卡(折)復印件等,到承辦地大病補充保險服務窗口辦理報銷手續,工作人員將其信息錄入大病補充保險信息系統,在20個工作日內審核報銷完畢,并將相關報銷款項支付給困難群眾。
延伸閱讀:鄭州取消9種重大疾病提取公積金政策
在河南鄭州,過去有一種“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積金”制度,是指職工本人或家庭成員之一患有規定內的,如癌癥、尿毒癥等重大疾病,可以提取公積金用來支付醫療費用。依據要求,鄭州市從5月2日起將叫停這項政策,取消九種重大疾病使用公積金。
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歸集管理處處長郭春華介紹,《鄭州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是借鑒沿海城市經驗出臺的,實施10年,累計為患9種重大疾病的職工及直系親屬提取住房公積金2703筆,提取金額6499.55萬元,確實起到了減輕患病職工經濟壓力、保障民生方面的作用。
依據國家日前出臺的文件,河南省住建廳在今年住房公積金監管工作要點中提出“強化住房公積金保障功能,支持基本住房消費,大病提取與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功能定位不符,應逐步取消”。
河南科技通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勇軍認為,大病救助應該劃歸醫保和保險門類,公積金就應該回歸住房保障功能本位,新政策合理合法。但是公積金提取過程中不夠便利,有待改進:“住房公積金屬于職工個人的財產,應該給提取的程序、額度的調整,應該有更多的自主度,職工個人應當非常便利地提取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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