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2016養老金上調細則
導語:南京2016養老金上調細則具體如何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南京2016養老金上調細則
記者昨天從市人社局獲悉,根據省統一部署,參加我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并在2015年12月31日前辦理了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從今年1月1日起調整養老金。目前,全市退休人員調整后補發的養老金將在9月30日前發放到位,10月起將按增加后的養老金標準正常發放。
此次基本養老金調整,全省實行統一辦法并與往年基本一致,分為固定額增加、與繳費年限掛鉤增加和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增加,同時對高齡人員適當傾斜。據市人社局養老保險處負責人介紹,固定額增加部分為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統一按照每人每月45元增加;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增加部分為統一按本人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2.4元,月增加額不足36元的,按36元增加;
與本人養老金掛鉤增加部分為企業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按本人調整前的月基本養老金乘以2.3%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按本人調整前的月基本養老金乘以1.8%增加,在此基礎上,再按全省同類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的一定比例增加;適當傾斜為對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統一每月分別增發30元、40元、50元;退職和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月分別增發20元、30元、40元。這也是我市企業退休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首次實行同步調整。
此外,對2016年上半年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則從2016年7月1日起,分別參照上述規定相應調整基本養老金或生活費;在此期間到達70、75、80周歲的`高齡人員,則從2016年7月1日起,比照上述高齡人員增發基本養老金的相關規定補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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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人員基本養老金有哪幾部分組成?
由基礎養老金、繳費年限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三部分組成。
退休工資普調計算方法
1、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3元,不足45元的按45元增加
3、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乘4%
4、按上述3項增加養老金低于240元的,再按繳費每滿1年增3元,但增加總額不超240元。
養老金該怎么算?
1.基礎養老金
(退休前一年社平工資+退休前一年社平工資×平均指數);2×繳費年限×1%
平均指數是自1994年起參加養老保險的歷年繳費工資占當年社平工資的平均值
繳費年限指所有的工齡
2.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儲存額和計發月數
個人賬戶儲存額與繳費基數有關,繳費基數=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資。在個人賬戶儲存額不變的情況下,一名職工退休越早,作為分母的計發月數就越大,養老金也就越低。
計發月數是根據職工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統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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