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長沙工傷保險賠償標準
工傷保險賠償標準,向來是大家關注的焦點,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長沙工傷保險賠償標準吧!
一、醫療費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超出目錄及服務標準的醫藥費該工傷職工還是用人單位承擔,目前實踐中各地處理存在不同做法,多數地區的做法是用人單位不承擔。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食宿費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三、護理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如果單位未安排護理,則由單位支付護理費。(計算標準可以由護理人員的收入情況確定)
四、停工留薪期工資(誤工費)
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注:實踐中主流做法是按照工傷前12個月平均工資確定。
五、評殘后的護理費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社平工資×50%;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資×40%;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資×30%。
六、1-10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全國統一的標準)
1、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規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十級傷殘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如下:
一級傷殘:本人工資×27;
二級傷殘:本人工資×25;
三級傷殘:本人工資×23;
四級傷殘:本人工資×21;
五級傷殘:本人工資×18;
六級傷殘:本人工資×16;
七級傷殘:本人工資×13;
八級傷殘:本人工資×11;
九級傷殘:本人工資×9;
十級傷殘:本人工資×7。
七、1-6級傷殘津貼(按月享受)
(一至四級傷殘,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傷殘津貼;五至六級傷殘,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才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和就業補助)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規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六級傷殘的,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如下:
一級傷殘:本人工資×90%;
二級傷殘:本人工資×85%;
三級傷殘:本人工資×80%;
四級傷殘:本人工資×75%;
五級傷殘:本人工資×70%;
六級傷殘:本人工資×60%。
說明:
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八、5-10級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每個省、直轄市、自治區標準各不一)
湖南省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標準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五級傷殘:本人工資×24;
六級傷殘:本人工資×18;
七級傷殘:本人工資×15;
八級傷殘:本人工資×10;
九級傷殘:本人工資×8;
十級傷殘:本人工資×6。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五級傷殘:本人工資×36;
六級傷殘:本人工資×30;
七級傷殘:本人工資×15;
八級傷殘:本人工資×10;
九級傷殘:本人工資×8;
十級傷殘:本人工資×6。
終止勞動關系或者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時,工傷職工本人工資低于本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本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和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五級至十級傷殘工傷職工自愿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上(含5年)的,應當按照本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不足5年的,每少一年減除20%,但最高減除額不得超過全額的90%。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的,不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九、因工死亡待遇標準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1、喪葬補助金:統籌地區上年度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湖南省每個地級市標準不一);
2、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延伸閱讀:長沙工傷保險繳費時間: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條的規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
長沙工傷保險繳費比例:
一般用人單位工傷保險繳費標準及比例:
繳費基數:本單位職工工資
基礎繳費費率:一類行業0.5%、二類行業1%、三類行業2%
浮動繳費費率:
1、一類行業:不實行浮動;
2、二類行業:0.5%、0.8%、1%、1.2%、1.5%
3、三類行業:1%、1.6%、2%、2.4%、3%
【溫馨提示】:工傷保險繳費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個人無需繳納。
【長沙工傷保險賠償標準】相關文章:
工傷保險賠償標準12-11
安徽工傷保險賠償標準03-15
工傷保險賠償標準解讀03-15
西藏工傷保險賠償標準03-19
商丘工傷保險賠償標準11-26
武漢工傷保險賠償標準04-03
工傷保險賠償標準大全12-12
廈門工傷保險賠償標準09-29
沈陽的工傷保險賠償標準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