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中山2016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
如果你并非中山本地人,但是卻在中山工作并繳存公積金,那么將來你不再繼續留在中山發展,而是想要回家置業,是否可以辦理公積金離職提取呢?《中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告訴你,不可以!
外來工將不能辦理公積金離職提取
今年7月1日,《中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將正式實施。根據規定,非中山戶籍的公積金繳存職工若是想要辦理離職提取公積金,只能提取7月1日之前繳存的金額,而7月1日之后繳存的公積金將暫時不能提取。
不過,“7月1日之后繳存的公積金不能辦理離職提取”并不是指職工繳存的公積金一直都無法提取出來,而是由公積金中心統一進行暫時封存管理,直到職工具備了轉移、提取的條件之后,再為其辦理相關手續。
公積金提取
發生哪些情況可以提取公積金?
1、建造、購買、大修或翻建自住住房的,前提是職工需是房屋的所有權人;
2、辦理了房屋貸款,可提取公積金償還貸款本息;
3、完全喪失了勞動能力,并與所在單位終止了勞動關系;
4、離休、退休或達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齡;
5、租房自住,且房租超出了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
6、非中山市戶口,并與單位終止了勞動關系;
7、出境定居;
8、戶口遷出了本市,并與所在單位終止了勞動關系;
9、下崗、失業達到了12個月以上;
10、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申請提取該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
相關新聞
中山2016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和基數調整
7月1日起,中山將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和基數。從下月開始,我市住房公積金單位以及個人繳存上限從20%降低至12%,超過繳存比例上限的單位在2016年7月1日后將不能繳存。此外,住房公積金月繳存最高限額為5878元。
繳存比例最高不得超過12%
據了解,此前中山公積金繳存比例為5%-20%,最高繳存比例為20%,《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18條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的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后,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而2005年建設部、財政部和人民銀行發布的《關于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第二條規定,“單位和職工繳存比例不應低于5%,原則上不高于12%”,在具體執行上,每個省市的繳存比例有所差異,廣東省規定的上限比例高達20%。
今年3月初,省政府發布的2016年—2018年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一系列方案中提出,將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繳存上限從20%降至12%,中山每年根據匯繳年度調整公積金繳存比例、繳存基數及繳存額度調整工作。“已開戶并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應當在2016年7-9月份完成2016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繳存基數以及繳存額的調整工作。”市公積金中心負責人介紹,2016年繳存年度指的是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也就是從2016年匯繳年度起,中山繳存公積金個人和單位比例最高均不得超過12%。
月繳存最高限額為5878元
據介紹,2016年匯繳年度計算單位和職工每月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2015年全年工資總額(包括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等)的月平均數。在一個匯繳年度內單位和職工個人按核定后的繳存基數、繳存比例和繳存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在本匯繳年度內不得變更。市直和鎮區機關、事業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按市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市公積金中心負責人介紹,月繳存金額=月繳存基數×單位繳存比例+月繳存基數×個人繳存比例,2016年匯繳年度我市住房公積金最高月繳存基數暫定為24490元,住房公積金月繳存最高限額為5878元。“月均工資未超過以上限額的,以實際工資額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計算月繳存額;月均工資超過以上限額的,最高以上述限額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
據了解,2015年匯繳年度中山住房公積金最高月繳存基數為22135元,月繳存最高限額為8854元,2016年匯繳年度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比上一匯繳年度降低2976元,“主要原因就是繳存比例上限從20%降為12%,另外,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和比例的調整需經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審核,已經辦理CA數字證書的單位可直接在公積金中心網廳進行調整申請并掃描提交調整說明,未辦理CA數字證書的單位需要提供住房公積金繳存額調整說明和住房公積金職工繳存調整核對清冊材料到公積金中心辦事大廳或者各辦事處前臺辦理。”
【中山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相關文章:
中山住房公積金怎么提取條件06-20
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07-02
淄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全文06-29
吉林省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07-03
2017淄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07-01
淄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201707-01
《濟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全文09-17
亳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08-23
寶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細則07-03
中山公積金繳存比例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