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賬”是怎么形成的?
這或許和現行制度有關。中國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結構,本質上是創建了一個前所未有的混合型部分積累制,也就是“現收現付制加個人積累制”的模式,其初衷是將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的優勢發揮出來,目的是實現預期穩定和多繳多得。
在制度的實際執行中,由于沒人承擔從現收現付制向部分積累制的轉制成本,個人賬戶繳費不得不用于保障當期養老金的發放,從而形成了“空賬”。
“統賬結合”制度是中國的一個創舉,這個制度表面上看起來是和世界銀行建議的“三支柱”模式類似,實際上卻有根本的不同。
但是,中國的養老保險制度與世界銀行“三支柱”不同的是,將第一支柱和第二支柱捆綁在一起,形成了一個混合制度。
李珍認為,基本養老保險中設置強制性的個人賬戶引發了許多問題,從理論上來說,個人賬戶強調的是精算公平,而作為統籌的社會保險強調的是社會公平,將個人賬戶內置于社會保險之內,導致社會保險的價值觀和運行機理都是沖突的。
不少受訪人士認為,雖然20多年過去了,當年的預警都已經成為現實——養老費率居高難降,企業不堪重負;個人賬戶大規模空賬運行,由于是空賬,個人賬戶基金不得不以最低利率來計息,這成為退休人員收入不斷降低的主要原因之一。
對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空賬”問題的思考
我國實行以“統賬結合”為主要特征的養老保險制度后,有些地方出現了個人養老金賬戶入不敷出的“空賬”現象。在不發達地區,因為企業效益普遍差,退休人員增長快,養老保險負擔重,下崗轉制人員多,“空賬”問題更加突出,研究“空賬”解決途徑十分迫切。
“空賬”問題的產生有著深刻的歷史背景。我國的養老保險是在已經存在近3000萬離退休人員的背景下進行改革的。在職職工既要為上一代養老付出代價,又要為自己將來養老進行積累,雙重負擔之下,搞完全積累是不可有的,只能搞部分積累,而且部分積累達到個人賬戶規模,而不僅僅是一個記賬憑證通過個人賬戶形成的積累,以改變現收現付制的代際贍養關系,提高自我保障能力,渡過因人口老齡化造成的支付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