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馬上要到了,工薪族最想聽到的好消息,莫過于漲!工!資!這不,來了!
12月21日,記者從蘇州市人社局獲悉,從2016年1月1日起,調整蘇州市最低工資標準:
蘇州市區、張家港市、常熟市、太倉市、昆山市、吳江區月最低工資標準與省一類地區同步上調140元,由原1680元/月調整為182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執行省一類地區標準,由原14.5元/小時調整為15.5元/小時。
工資漲了,
不過,
可別高興太早!
因為
生活用水階梯價格調整
明年1月1日實施
階梯水量
階梯用量設置為三級,第一、二級階梯水量按照覆蓋89%、96%居民家庭用戶的年均用水量確定,即由原每戶每年240立方米、420立方米(含420立方米),現調整為216、300立方米(含300立方米),第三級水量由原每戶每年420立方米以上,現調整為300立方米以上。
階梯價格
按照不同階梯的保障功能,第一和第二級保持適當價差,第三級反映水資源稀缺程度,拉大價差,抑制不合理消費。市區階梯水價由原來按照終端水價1:1.5:2的比例計算,調整為按基本水價1:1.5:3的比例安排。調整后,市區居民生活用水第一、二、三級到戶價分別每立方米3.2元、4元和6.42元。
市區對不實行“一戶一表” 合表居民用戶,以及執行居民水價的非居民用戶,如學校、福利院、養老院,社區服務設施等,在第一階梯價格水平基礎上每立方米提高0.2元,按每立方米3.40元執行。
此次市區居民生活用自來水階梯價格制度,實施范圍為市區(不含吳江區)。實施時間從2016年1月1日起執行。除市自來水公司由市定價外,其他相關區按照同城同價、同質同價原則由價格主管部門報經當地區政府(管委會)同意后同步組織實施。
落實困難群體優惠政策,對市區持有總工會頒發的《蘇州市區特困職工救助證》、民政部門頒發的《蘇州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的對象以及持有城鄉“五保供養證”的散居五保人員,實行每戶每月7立方米用水補貼。
生活用氣階梯價格調整
明年1月1日起實施
市區居民用氣階梯氣量與階梯價格,將從原來的2個檔次調整為3個檔次,第一階梯價格為每立方米2.48元,第二階梯價格為每立方米2.97元,第三階梯價格為每立方米3.72元。市區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氣階梯價格改革,將從明年1月1日起執行。
階梯氣量按照滿足不同用氣需求,將居民用氣量分為三檔,其中:
第一檔年用氣量0-300(含)立方米,覆蓋區域內89.83%居民家庭用戶,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氣需求;
第二檔年用氣量300-600(含)立方米,覆蓋區域內99.05%居民家庭用戶,體現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質量的合理用氣需求;
第三檔年用氣量600立方米以上。
階梯氣價各檔氣量價格按照1:1.2:1.5比例安排。第一階梯價格為每立方米2.48元,第二階梯價格為每立方米2.97元,第三階梯價格為每立方米3.72元。
執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戶價格,對學校、養老福利機構等執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戶,氣價水平按居民第一、二檔氣價的平均水平確定,銷售價格為每立方米2.72元。
此次改革實施范圍為市區各區,實施時間從2016年1月1日起執行。除蘇州燃氣集團有限公司由市定價外,其他相關區由價格主管部門報經當地區政府(管委會)同意后同步組織實施。
落實困難群體優惠政策,為確保低收入群體基本生活水平不因天然氣價格改革而降低,對市區持有總工會頒發的《蘇州市區特困職工救助證》、民政部門頒發的《蘇州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的對象以及持有城鄉“五保供養證”的散居五保人員,實行用氣補貼政策,每戶每年補貼60立方米用氣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