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崗補貼是什么意思?下面是小編收集的2016年穩崗補貼政策解讀資訊,歡迎大家閱讀!
不裁員、少裁員,穩定就業崗位的企業,今起可申請穩定崗位補貼(以下簡稱“穩崗補貼”);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按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給予穩崗補貼。記者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昨天召開的新聞通氣會獲悉,我市出臺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補貼政策,預計2016年約30萬家企業符合申請條件,實際享受穩崗補貼政策的減負額度為20多億元。
“享受穩崗補貼的對象為企業,包括注冊登記未滿一年的企業。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城鎮個體經濟組織以及其他社會組織等用人單位,不適用穩崗補貼政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業促進與失業保險處處長吳軍軍介紹,企業申請穩崗補貼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在本市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且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于該年度本市城鎮登記失業率,財務制度健全、管理運行規范。
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按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給予穩崗補貼。穩崗補貼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主要用于該企業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相關支出。
統計顯示,截至2015年底,我市失業保險參保974.69萬人,2015年約17萬人次領取失業保險金。吳軍軍說,穩崗補貼政策向前追溯到2015年,執行至2020年底。也就是說現在企業可以一并申請2015年以及2016年的補貼,符合條件的一并撥付補貼。預計約30萬家企業符合申請條件。吳軍軍提醒,企業不申報則意味著自行放棄享受補貼。
符合條件的企業登錄市社保機構門戶網站(www。szsi.gov.cn)申報系統,進行穩崗補貼申報。每年申報截止時間為6月30日,2015年符合條件企業的申報截止時間為2016年6月30日。市社保機構自申報截止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通過后臺信息比對,完成對申報企業上年度繳納失業保險費、領取失業保險金情況的審核。因企業信息不準確導致系統無法自動比對審核的,企業需持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前往注冊地的社保機構修改信息,并再次進行申報。
經公示、審定后,于當年10月31日前,將補貼資金一次性撥付企業的社保繳費賬戶。2015年符合條件企業補貼資金的撥付時間為2016年10月31日前。
在強化基金管理方面,市、區人力資源部門將切實履行社保稽核、勞動監察職責,發現企業以欺詐、偽造材料或者其他違法手段騙取穩崗補貼,或未按照規定的用途使用的,將依法追回或責令改正,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將相關信息予以公告并報送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統;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據了解,我市近期連續出臺3項失業保險相關政策,為企業和參保人大幅減負。
第一項政策為下調我市失業保險繳費費率。從2015年12月1日起,我市失業保險費率由3%下調至1.5%,其中用人單位繳費費率由2%下調至1%,個人繳費費率由1%下調至0.5%。預計2016年可為用人單位和職工減負約30億元。
第二項政策為失業保險浮動費率政策。發布《深圳市失業保險浮動費率管理辦法》,對符合一定條件的用人單位,其失業保險費征收實行向下浮動,幅度不超過失業保險費繳費標準的40%,自2016年1月1日實施。據統計,2016年符合下浮條件的用人單位有35.8萬家,將從2016年2月至2017年1月按照下浮后的費率繳費。預計可為用人單位減負約3億元。
第三項政策為此次實施的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補貼政策。
關于做好2016年度企業穩崗補貼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開發區人社部門,失業保險西安鐵路局代辦中心,各失業保險參保單位:
為充分發揮失業保險穩定就業、預防失業的作用,切實做好2016年度企業穩崗補貼政策落實工作,根據市人社局、市財政局《關于做好新形勢下失業保險促進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市人社發〔2015〕208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現就做好2016年度企業穩崗補貼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企業穩崗補貼的實施范圍
根據市人社發〔2015〕208號文件規定,企業申請穩崗補貼應同時具備兩個條件:一是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繳納失業保險費(指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或按規定補繳歷史欠費);二是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于西安市城鎮登記失業率。在我市參加失業保險的事業單位、非企業單位,雖符合上述兩個條件,但由于單位性質不是企業,不在我市穩崗補貼實施范圍之內。根據就業部門提供的有關數據,2015年度西安市城鎮登記失業率為3.37%。
二、企業穩崗補貼受理和初審截止時間
根據我局失業保險工作的整體安排,2016年度企業穩崗補貼受理時間為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至8月31日,在此期間,凡符合穩崗補貼條件的企業可按照市人社發〔2015〕208號文件規定向企業穩崗補貼受理部門提出申請,超過申報期原則上不再受理。企業穩崗補貼在政府部門受理后,自受理批準時間開始,應在1個月內向初審部門提交其它相關申報資料,過期不提交相關申報資料,視為企業主動放棄穩崗補貼申報資格。